供水企业制度涵盖了一系列关键领域,包括水源管理、水质监控、设施维护、客户服务、安全管理以及环境保护。这些制度构成了企业运营的基础,确保了稳定、高效且合规的供水服务。
1. 水源管理:涉及水源的选择、保护和利用策略,确保水源的可持续性和水量供应的稳定性。
2. 水质监控:通过定期检测和分析,保证供水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卫生标准。
3. 设施维护:包括水处理设备、输水管道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 客户服务:规定投诉处理、账单查询、新用户接入等流程,提升客户满意度。
5. 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安全培训,预防和应对可能的事故风险。
6.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实施节能减排措施,减少运营对环境的影响。
这些制度应清晰、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员工理解并执行。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制度执行需有监督机制,如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执行。
供水企业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们不仅保障了公共健康,也是企业合规运营的基础,防止因管理疏漏导致的法律纠纷。良好的制度能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客户信任,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品牌形象的建立。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套完善且执行到位的企业制度是供水企业不可或缺的竞争力。
第1篇 供水企业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供水企业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
一、公司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考勤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在岗员工考勤核定,办理本部门员工出差、婚、丧、产、病假、探亲、公假、事假批准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与月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备案。
二、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日常工作岗位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为3:00----6:30。(政府调整作息时间,工作时间顺延。)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无正当理由不签到的,视为旷工;生产运行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为运行岗位规定时间,员工应在交接班时间签到,没有在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旷工,处理如下:
1、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视记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计算。
2、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出勤,为旷工。
3、迟到5-10分钟扣20元,月迟到3次者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0%,如遇特殊情况迟到,经核实不做迟到处理;早退5-10分钟一次扣30元,月早退3次者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0%;早退1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
三、公司员工上班签到后,因公需离开公司外出的,应事先向部门领导报告。如擅离职守均作为旷工处理。
四、根据各部门所报考勤,月底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对考勤,核发工资并备案。
请假制度:
员工请假类别分为:事、病、工伤、婚、丧、产、探亲、公、年休假。职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批准权限及其它:
一、员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审批单。按下列权限规定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记旷工。
各类假别在半天以内(含半天),由部门班长批准;1天以内(含一天),由班长、部长批准;2天以内(含2天)由班长、部长、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需经逐级批准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因特殊原因(不可抗力、生病住院等)不能返回工作岗位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假期结束或提前到岗者,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各类假别,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的、假满超期又未办理续假批准手续的,不论时间长短,均按旷工处理。
四、职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7天,实行待岗处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2篇 供水企业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公司所属各供水分(子)公司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为保障供水区域水源井、泵站、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泵站检修人员对水源井泵和管网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
春季以电气设备绝缘耐压试验、防火检查为主;夏季以防雷、防汛、防暑降温检查为主;秋季以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检查为主;冬季以防火、防冻、防滑检查为主,四季防范,重点整治。
二、值班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时检查水泵、配电设施运转状况,做好平时保养和维护,检测油量、油封、轴承润滑正常,定时巡查输水管线无破漏,发现异常就地检修处置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三、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闭作业前必须先观察机电设备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送、停电必须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三)在突然停电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报告单位领导;维修电路应由二人以上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维修人员检修电机水泵时,应了解清楚检修范围,安全切断检修范围内的各种电源,验明无电并安装好接地悬挂指示牌后方可维修;
(五)操作时严禁擦抹正在转动运行的泵机设备,不得用水冲洗电缆接头、电源闸阀等带电部位。
四、值班人员岗位要求:
(一)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泵房,不接受除公司调度和单位领导之外其他人员的指令;
(二)不准带酒上岗和酒后作业,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三)值班人员要衣冠整洁,禁止赤膊赤脚、穿托鞋、披散衣服上岗。不准在高压线附近悬挂或存放物品,不准在机器出风口烘烤衣物;
(四)经常检查值班室内外防火器材是否完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止人身触电的四防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报警(火警119,盗警110)。
第3篇 供水企业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稽查部门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供用水,加强对收费服务过程中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减少违章、违规、违法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稽查工作内容的管理及要求
1、向公司内部及广大市民宣传贯彻执行供水行业有关法规和制度。
2、对公司营销等部门内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公司的内部职工采取不正当手段同用户联手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等贪污现象进行稽查处理。
4、会同各收费部门对各类违章用水进行查办、追缴、处罚,包括对公司内部违章用水的查处。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私自进行水表装、改、换、移、落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外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外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件进行监督、检查。
2、稽查人员对违章用水点要控制好现场,摄影取证,证实违章用水事实,同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下发违章用水通知。
3、对不履行处罚义务的用水户,稽查人员要请示稽查保卫处长,采取停水措施。处罚金额以《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 例)办法》为准,并开据税务局下发统一发票。
4、违章用户对处罚提出异议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对内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内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严格检查各收费部门的收费质量及服务质量,内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2、对所查出问题稽查保卫处统一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被稽查部门领导反馈,如有不同意可要求复核、进一步稽核,对已确认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4篇 水厂供水企业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水厂供水企业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公司所属各供水分(子)公司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为保障供水区域水源井、泵站、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泵站检修人员对水源井泵和管网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
春季以电气设备绝缘耐压试验、防火检查为主;夏季以防雷、防汛、防暑降温检查为主;秋季以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检查为主;冬季以防火、防冻、防滑检查为主,四季防范,重点整治。
二、值班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时检查水泵、配电设施运转状况,做好平时保养和维护,检测油量、油封、轴承润滑正常,定时巡查输水管线无破漏,发现异常就地检修处置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三、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闭作业前必须先观察机电设备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送、停电必须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三)在突然停电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报告单位领导;维修电路应由二人以上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维修人员检修电机水泵时,应了解清楚检修范围,安全切断检修范围内的各种电源,验明无电并安装好接地悬挂指示牌后方可维修;
(五)操作时严禁擦抹正在转动运行的泵机设备,不得用水冲洗电缆接头、电源闸阀等带电部位。
四、值班人员岗位要求:
(一)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泵房,不接受除公司调度和单位领导之外其他人员的指令;
(二)不准带酒上岗和酒后作业,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三)值班人员要衣冠整洁,禁止赤膊赤脚、穿托鞋、披散衣服上岗。不准在高压线附近悬挂或存放物品,不准在机器出风口烘烤衣物;
(四)经常检查值班室内外防火器材是否完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止人身触电的四防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报警(火警119,盗警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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