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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危险化学品制度汇编7篇

更新时间:2024-05-07

企业危险化学品制度

有哪些

企业危险化学品制度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危化品采购管理:确保所有化学品来源合法,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2. 储存管理:规定储存区域的安全设施,如通风、防火、防爆设备,并设定合理的储存量。

3. 使用和操作规程:明确员工在操作危化品时的安全操作步骤和应急处理措施。

4. 废弃物处理:规定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运输流程,防止二次污染。

5.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危化品知识和应急响应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内容需详细且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危化品的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获取和解读,确保员工了解其性质和危害。 - 建立严格的领用和退库制度,追踪化学品的流向。 - 设定危化品储存区的安全距离和隔离措施,预防意外扩散。 -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等情况的应对策略和演练计划。 - 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规定,如防护服、手套、呼吸器等。

规范

企业危化品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规范:

- 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如生产流程、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等进行定制。 - 制度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法规要求和技术发展。 - 实施制度时,需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执行机制,确保制度落地执行。

重要性

建立并执行危险化学品制度对企业至关重要:

1. 它能降低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减少企业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合规性,避免因违反法规而面临的罚款和声誉损失。

3. 通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升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

4. 有效管理危化品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危险化学品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是实现安全生产、绿色生产的关键环节,不容忽视。

企业危险化学品制度范文

第1篇 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2002年)和《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95),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物品在本公司的运输、装卸、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行政部。组织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相关部门:采购部、采购部;负责危险物品在运输中的安全管理

采购部;负责危险物品在装卸、贮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产部、各车间。负责危险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

5、 内容与要求

5.1、 按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运发[1993]1382号)文件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88)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需委托已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承载车辆办理。

5.2 、危险物品的装卸

5.2.1、 危险物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

5.2.2、 采用泵装卸危险物品时,电器仪表照明等设备必须采用防爆设施,管道要有良好的静电连接和接地,管道内流体的流速不准超过3米/秒,伸入贮罐的进料管道应加伸长管,从底部进料,以防静电放电发生事故。

5.2.3、 装卸不同物品的管道应有明显的标识,以免混装。

5.2.4 、危险物品的装卸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卸工具。

5.3、 危险品的贮存和保管

5.3.1、 危险品的入库、出库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5.3.2、 贮存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专库分贮的原则,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保管和分间、分类、分堆贮存,各种物品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并且明确物品标识。严禁同库贮存两种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

5.3.3、 危险品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施,易燃易爆物品贮罐应设有防晒降温设施,并且设备和管道有良好的静电连接和接地,以及防止泄漏的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5.3.4、 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推放。

5.3.5、 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4、 危险物品的使用

5.4.1、 危险物品使用单位,一次领用量一般不超过三天生产所需用量,超过此用量,须经生产部批准。生产多余物料应及时退库处理。

5.4.2、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建筑、设备、照明、仪表等均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防雷击、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防止环境污染的设施。

5.4.3、 易燃易爆品的加热严禁采用明火,如必须采用电感加热,必须采用严密隔绝和防止发生触电的安全措施。

5.4.4、 产生和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必须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品和解毒物品。

5.4.5、 严禁用易燃易爆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和衣服,并禁止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

5.5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6、 相关制度

6.1、《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6.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3、《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

7.1、《危险化学品承运合同》

7.2、《物资入库单》

7.3、《车间领料单》

7.4、《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7.5、《安全设施台帐》

第2篇 某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3篇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4篇 生物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安全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

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

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4.13.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

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

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5篇 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是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治理的防治原则,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一般对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的管理要求如下: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法:

通常,危险化学品废物有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三大类处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一般采用填埋方法。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方法列于表1中:

处理

方法

类别

处理

方法

采用技术

压实

将固体废物加压,缩小体积,以便进一步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破碎

将大块固体废物粉碎,以便进一步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分选

用机电、浮选等方法将固体危化品混合物废物中各组分分开,以便进一步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脱水与干燥

用机械方法和加热蒸发等方法脱去废物中的水分,以便进一步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蒸馏与溶剂萃取

蒸馏或溶剂萃取的方法用于液体危化品废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吸附

采用吸附方法将废物中的危化品分离出来,回收利用。

膜分离

采用膜分离技术将废物中的危化品分离出来,回收利用。

离子交换

采用离子交换法将废物中的危化品分离出来,回收利用。

电渗析

采用电渗析技术将废物中的危化品分离出来,回收利用。

固化处理

将液体或液固混合的危化品废物固化,以便进一步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沉淀

加入沉淀剂将危险化学品废液中的组分分离,再处置或回收利用。

中和

用酸或碱中和危险化学品废液,再处置或回收利用。

氧化

用氧化剂氧化废物中的危险化学品,再处置或回收利用。

还原

用还原剂还原废物中的危险化学品,再处置或回收利用。

焚烧

将危化品焚烧处理,常用的焚烧炉有:空气幕焚烧炉、气旋焚烧炉、多膛焚烧炉、流化床焚烧、转窑焚烧炉、旋转焚烧炉、电焚烧炉、封闭坑焚烧炉

热解

用热解方法将废物中的危险化学品分解,再处置或回收利用。

微生物处理法

通常采用活性污泥法,包括普通活性污泥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技术、吸附生物降解法等。

表1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方法

第6篇 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

引言

化学品的全生命过程包括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到废弃,其中仓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管理不善,会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甚至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典型的例子是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了火灾爆炸事故,就是由于氧化剂过硫酸铵与还原剂硫化碱混存,引发火灾爆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加强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管理,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都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并无后制定颁布了《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尽管有这些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但如何将仓储管理各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并能安全操作,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应用技术。

一般要求

1.1储存场所的要求

对每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要求都很具体,一般包括: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场所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就符合安全要求;储存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防止可燃空气或有害空气的生成和积聚;通风的等级和类型取决于化学品的特性和储存及操作加工的方式;根据储存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1.2标志要求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标志必须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un号、危险编号、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1.3储存安排及储存量的限制

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排时,首先应考虑它们之间的禁配关系。对危险化学品,有一套专门的禁配体系,如:3类易燃液体、可燃液体或4.1类易燃固体与5.1类氧化剂互为禁忌物,有燃烧和爆炸危害;强酸与碱互为禁忌物,有反应危害。对互为禁忌物的化学品通常采用隔离层或隔开一段距离,或在不同的房间内存放。

另外,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等。

1.4储存场所信息管理

储存场所信息管理包括,场所内的化学品必须提供msds等信息,msds中应清楚的给出与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接触限值等信息,提供的msds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定(如gb16483-20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作业场所的msds必须是最新的且时间是最近的。

同进,储存场所应建立储存化学品清单,清单中应包括如下内容:场所应急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职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类别、次级危害和包装类别等;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un编号和存放数量等。

建立严格的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化学品出入库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等。

1.5化学品的养护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1.6废弃物处理

禁止在化学危险吕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1.7人员培训

储存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一般工作程序

2.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认和指定特定角色的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由企业安全环保处组织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应熟悉本部门的工作,负责普查、新进化学品上报、本部门化学品安全管理和组织工作。

2.2确定化学品储存区域

企业必须确定使用、操作处置、储存或运输化学品的内部工作区域。包括:企业内部的所有作业场所;仓库和其他储存场所,包括收取货物、原料和成品的储存场所,附属仓库的任何储存室及维护区都应被考虑到;公司内部的任何科研部门,如实验室或研发部门;清洗或化学品养护的所有储存区域。

2.3化学品普查

对各工作区域的化学品进行普查,并进地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储存或使用的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类别及危险性分类;化学品数量;化学品的危害程度;与化学品使用或储存有关的危害;需要的个体防护设备;接触或泄漏时采取的应急程序和设备;职工培训信息。

2.4建立仓储管理系统

建立“软件管理与硬件控制”相结合的仓储管理系统,将储存场所要求、储存标识、储存安排与储存量、收发储存化学品、储运条件、禁配关系、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养护、废弃等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利用建立的仓储管理系统,制定标准的工作程序,包括:确认应遵守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与标准;系统的维护使用;信息查询程序,如化学品检索、应急信息与个体防护设备选择、安全文档检索、储存记录查询;仓储化学品的日常管理程序等。

第7篇 _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

引言

化学品的全生命过程包括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到废弃,其中仓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管理不善,会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甚至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典型的例子是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了火灾爆炸事故,就是由于氧化剂过硫酸铵与还原剂硫化碱混存,引发火灾爆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加强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管理,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都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并无后制定颁布了《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尽管有这些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但如何将仓储管理各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并能安全操作,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应用技术。

一般要求

1.1储存场所的要求

对每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要求都很具体,一般包括: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场所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就符合安全要求;储存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防止可燃空气或有害空气的生成和积聚;通风的等级和类型取决于化学品的特性和储存及操作加工的方式;根据储存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1.2标志要求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标志必须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un号、危险编号、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1.3储存安排及储存量的限制

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排时,首先应考虑它们之间的禁配关系。对危险化学品,有一套专门的禁配体系,如:3类易燃液体、可燃液体或4.1类易燃固体与5.1类氧化剂互为禁忌物,有燃烧和爆炸危害;强酸与碱互为禁忌物,有反应危害。对互为禁忌物的化学品通常采用隔离层或隔开一段距离,或在不同的房间内存放。

另外,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等。

1.4储存场所信息管理

储存场所信息管理包括,场所内的化学品必须提供msds等信息,msds中应清楚的给出与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接触限值等信息,提供的msds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定(如gb16483-20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作业场所的msds必须是最新的且时间是最近的。

同进,储存场所应建立储存化学品清单,清单中应包括如下内容:场所应急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职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类别、次级危害和包装类别等;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un编号和存放数量等。

建立严格的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化学品出入库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等。

1.5化学品的养护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1.6废弃物处理

禁止在化学危险吕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1.7人员培训

储存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一般工作程序

2.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认和指定特定角色的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由企业安全环保处组织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应熟悉本部门的工作,负责普查、新进化学品上报、本部门化学品安全管理和组织工作。

2.2确定化学品储存区域

企业必须确定使用、操作处置、储存或运输化学品的内部工作区域。包括:企业内部的所有作业场所;仓库和其他储存场所,包括收取货物、原料和成品的储存场所,附属仓库的任何储存室及维护区都应被考虑到;公司内部的任何科研部门,如实验室或研发部门;清洗或化学品养护的所有储存区域。

2.3化学品普查

对各工作区域的化学品进行普查,并进地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储存或使用的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类别及危险性分类;化学品数量;化学品的危害程度;与化学品使用或储存有关的危害;需要的个体防护设备;接触或泄漏时采取的应急程序和设备;职工培训信息。

2.4建立仓储管理系统

建立“软件管理与硬件控制”相结合的仓储管理系统,将储存场所要求、储存标识、储存安排与储存量、收发储存化学品、储运条件、禁配关系、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养护、废弃等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利用建立的仓储管理系统,制定标准的工作程序,包括:确认应遵守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与标准;系统的维护使用;信息查询程序,如化学品检索、应急信息与个体防护设备选择、安全文档检索、储存记录查询;仓储化学品的日常管理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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