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休假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员工的各种请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 年假:员工根据服务年限积累的带薪假期。
2. 病假:因健康原因需要休息的时间,通常需要医生证明。
3. 事假:处理个人事务而申请的假期。
4. 婚假/产假/陪产假:人生重要阶段的特殊休假。
5. 丧假:家庭成员去世时的慰问假期。
6. 公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国庆、春节等。
请休假制度的内容通常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点:
1. 申请流程:员工需提前提交请假申请,获得直属上司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2. 期限规定:明确各类假期的最长和最短期限,如年假一般不超过15天。
3. 权益保障:确保员工在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不受影响。
4. 紧急情况:对于突发状况,应设定临时请假的处理办法。
5. 请假审批:管理层有权根据业务需求决定是否批准请假申请。
6. 假期累积与清零:规定年假等可累积到一定期限,过期未休则可能清零。
制定请休假制度时,需遵守以下规范:
1. 公平公正: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员工,避免歧视或偏袒。
2. 明确透明:清晰阐述各项条款,避免产生误解。
3. 及时更新:随着法规变化或公司政策调整,及时修订制度。
4. 人性化:兼顾企业运营与员工需求,体现关怀。
5. 记录完整:保存所有请假记录,便于管理与审计。
请休假制度对企业与员工都至关重要:
1. 维护秩序:规范请假流程,保持工作正常运行。
2.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的休息权,提高工作满意度。
3. 提升效率:合理安排休假,减少因人员短缺造成的生产力损失。
4. 促进和谐: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尊重,增强团队凝聚力。
5. 防止滥用:通过制度约束,防止员工随意请假,维护企业利益。
请休假制度的完善,是构建良好工作环境、提升员工幸福感的关键一步,也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1篇 请休假制度范本
请休假制度
一、年休假
(一)连续工作满1年的工作人员,除享受国家法定的公休日、年节、纪念日假日外,每年享受1次带薪年休假。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二)工作人员休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当年假期,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者,当年假期可与下年度假期合并使用。特殊情况将当年假期推迟至下年度或作2次休假者,办主要领导须经市分管领导批准,其他办领导、处室负责人须经办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干部由本办分管领导批准。
(三)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四)工作人员当年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和连续半工半休超过4个月者,不再安排休假。
(五)工作人员休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的年节、纪念日等假日,休假天数顺延。
(六)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拘留、行政开除留用察看、党内察看和无故旷工时间超过规定假期一半者,当年均不安排休假。当年假期已休而后发现上述问题者,在下年度不安排休假。
(七)享受年休假的,如已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不再重复享受,但假期可从高执行。
(八)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当年不安排休假。
二、公假
(一)干部职工可享受婚假3天,达到晚婚年龄的结婚者,可另外享受15天晚婚奖励假(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安排丧假3天,干部职工在外地的直属亲属死亡,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三)妇女干部职工符合计划生育和晚育规定,并领取准生证生产者,给产假4个月(难产者另加15天)。达到晚育年龄生育者,给男方护理假7天。其它有关计划生育的假期按规定执行。
(四)干部职工与配偶不在同地工作的,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父母在异地的,未婚干部职工每年给探亲假1次,已婚干部职工每4年给假1次,假期均为20天;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五)公假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三、病(事)假
(一)干部职工因病休假必须要有市医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经转诊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
(二)病假证明书应在办理因病休假手续时交人事处,特殊情况先口头汇报,事后再提供证明。
(三)干部职工住院按病假对待。
(四)干部职工因事请假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
四、审批程序
(一)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能休假。
(二)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由处室负责人批准,2天(含)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
(三)处室负责人请假由办主要领导批准;处室副职请假2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3天由办主要领导批准。
(四)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请假按机关正副处长的请假审批程序办理,主持工作的副职按机关处长请假审批程序办理。
(五)所有假期执行前,都必须将请假批准报告交人事处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五、聘用人员请休假
聘用人员请休假,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2篇 餐饮业请休假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的时间观念,保障员工工作效率及应有福利,而制定以下条例:
一、请假:
1、请假须按标准格式填写请假条。
2、请假一天内须有主管签字,两天内须有前厅经理签字,三天(含)以内须有部门经理签字,三天以上须有总经理签字,否则均视为无效,假条应当天及时报到考勤员处备案。
3、正常情况下,捎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均视为无效。特殊情况须经经理批准,消假后及时补假条,并说明原因。
4、无故超假视为旷工。
5、请假连续四天以上(含四天)调休自动取消。
二、正常休班:
1、根据班组自定的轮休表,每周可休班一天,每月正常休班总计不得超过四天。
2、有特殊情况休班可调节到他日,但必须报主管批准,领班级以上人员必须由经理批准,私自调休者视为旷工。
3、休班期间正常发全额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必须持批准后的书面假条,报考勤员备案方可生效。
2、请事假期间,不发任何工资。
四、病假:
1、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市级以上)开具的病情诊断书、病历本及正式医疗发票,报部门审核批准并进行考勤备案后方可生效。
2、请病假期间,只发放本人的基本工资。
五、年休假期:
1、工作年限满一年时,可享受有薪年假3天;
2、工作年限满五年时,每年可享受有薪假期7天;
3、工作年限满十年时,每年可享受有薪假期14天。
六、法定假期,工资正常全额发放
七、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以上假期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轮流休息。法定假期允许用于抵消本人的事假和病假。
第3篇 售楼部考勤请休假制度
售楼部考勤及请休假制度
1 工作时间规定:分早、晚两班。
早班上班时间为9:00,其它上下班时间由项目部确定。
2 午休规定
中午12:00-下午1:00为午休及用餐时间,售楼部人员轮流用餐及休息,但前台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午休时间不得外出。
3 轮休规定
销售人员为每周6天工作制,销售主管可根据销售情况安排本部门人员轮流休息,每人每周安排一天(当月休息天数由销管部提前通知)。休息日须以天计,不得休息半天。周六和周日须照常上班,遇节假日、展销会、推广促销活动及发布广告等特殊情况停止安排休息。
4 考勤管理制度
4.1 售楼部实行每天签到、签退制度,因公外出要注明外出事由及往返时间。《签到表》与《考勤表》及《考勤统计表》于每月一号上交销管部;
4.2 售楼人员休息须按《轮休表》安排当月休息,遇特殊情况需要调休或轮休无法安排的,提前一天填写《轮休变更申请单》,售楼员报售楼主管审批,售楼主管报销管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换休的按旷工处理(轮休日同时取消),售楼员《轮休变更申请单》每月一号提交销管部;
4.3 迟到或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处以20元罚款,1小时以内者40元罚款,依次类推;
4.4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或未做登记且未征得主管同意的,处以黄牌。
5 请/休假管理制度
5.1 公司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国假、年假、工伤假、生日假、丧假;
5.2 请假须提前申请,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并征得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由售楼部代为办理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离开。《请/休假申请单》提交销管部,审批后由行政部备案。请假期间,若遇公休日,应除开公休日;
5.3 事假:员工私人原因请假属于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交由部门主管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不得事后补假,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论处。事假以半天为最小计数单位。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取消年终双薪;
5.4 病假:病假为无薪假,须当天提出申请,假毕需附医院证明,如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由售楼部主管代为办理。若患重大疾病请假需超过一个月,须办理停职手续,超过两个月须办理离职手续。
5.5 产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员工可享受带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请假须提前15天申请,假毕需附医院证明或出生证,如假期不够需要补假按事假处理。请产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5.6 婚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8天。请假须提前7天申请,假毕附结婚证复印件,否则视为事假。请婚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5.7 国假:元旦一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国假为带薪假;
5.8 年假:是指公司为了激励员工,设立的带薪探亲假期。服务三年以内过年时设立5天的带薪假,三年以上的,年假7天;
5.9 生日假:凡售楼部员工在过生日当天,公司给予带薪假期一天,生日假于公司发放的《员工生日假条》日期当月安排,逾期不补休,鼓励生日当天休息,请假须提前3天填写《请/休假申请单》附《员工生日假条》报销管部审批;
5.10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亡故,有带薪假3天,丧假可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手续,本人返回后补办正式请假手续,假毕附死亡证明复印件;
5.11假期审批权限:一天内假期由售楼主管审批,2至3天内假期由销管部审批,4至6天内假期由副总经理审批,6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5.12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超过60分钟者均视为旷工,不满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满一天按1天处理。旷工按员工日工资总额的双倍罚款,并扣发其当月当月全部销售提成;当月旷工2天的员工,作自动离职处理;
5.13;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销售主管同意后,上报副总经理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附表7、《签到表》
附表7《考勤表》
附表9、《考勤统计表》
附表10、《员工午餐补贴单》
附表11、《轮休表》
附表12、《轮休变更申请单》
附表13、《请/休假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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