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预算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运营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经营预算:涵盖日常运营成本,如原材料采购、人力成本、市场营销费用等。
2. 投资预算:涉及资本支出,如新项目投资、设备购置、研发支出等。
3. 财务预算:包括预计的收入、利润、现金流预测以及债务管理。
4. 现金预算:关注企业的现金流入与流出,确保流动性管理的有效性。
这些预算的制定需要深入理解业务模式,结合历史数据、市场趋势和战略目标。例如,经营预算应精确估计销售量,投资预算需评估项目的回报率,财务预算需考虑税务策略,现金预算则需保持对短期偿债能力的敏感度。在编制过程中,要进行多轮迭代,确保预算的准确性与可行性。
资金预算制度的规范化体现在:
1. 明确流程:从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到监控,每个阶段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标准。
2. 透明度:预算信息需在内部公开,鼓励员工参与,提高预算的接受度和执行力。
3. 反馈机制:定期对比实际业绩与预算,及时调整,反映市场变化。
资金预算制度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战略导向:预算为企业的战略目标提供了财务基础,有助于资源分配和优先级设定。
2. 控制风险:通过预算,可以预见潜在的财务问题,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3. 提高效率:预算的执行监控能优化运营,减少浪费,提升效率。
资金预算制度如同企业的经济蓝图,它指导着企业的行动,确保其在经济海洋中稳健航行。在实践中,我们需要灵活应对,既要遵循规范,也要敢于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
第1篇 资金预算制度-范文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表1.1)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表1.2)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
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表1.3)。第五条
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表1.3)。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表1.3)。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第七条
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表1.4)。
第九条
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表1.5)。
第十条
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表1.6)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表1.7)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表1.8)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2篇 资金预算制度范例
资金预算制度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卷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附表1)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附表2)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 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五条 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 现数编列。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九条 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条 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附表3)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
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附表4)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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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资金预算制度实例
资金预算制度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
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
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
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
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
应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表
1.1)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
源运用比较表(表1.2)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
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表
1.3)。
第五条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
现数编列(表1.3)。
第六条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表1.3)。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
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
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表
1.4)。
第九条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表1.5)。
第十条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
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
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
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
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
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
差异报告表”(表1.6)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表
1.7)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
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表1.8)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
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4篇 资金预算作业制度范例
资金预算作业:
□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提高各公司经营效暨配合财务部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公司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期达成资金运用之最高效益,特依关系企业资金调度控制办法第一至四条规定,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 资金范围本准则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而言。为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之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金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4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门,以利汇编。
(二)各公司会计部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各一式四份,呈总经理(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 收 入
第四条 内外销收入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五条 劳务收入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约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以其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者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现、下脚收入等。其数额在3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 支 出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支出:依土地管理小组或特定经办部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之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营建部门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械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门依据工程合约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九条 材料支出资材部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条 薪工会计部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托工工厂:托工经办部门应参照拖工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度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并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之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部门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门依据财务部门资金调度情形,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凡不属于上列各项之支出皆属之,包括偿还长期(分期)款、股息、红利等之支付。其数额在30万元以上,均应加说明。
□ 异常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各公司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形,其中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10%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门汇编。
□ 资金调度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公司营运资金由公司(事业部)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总管理处财务部门协助筹措调度。
(二)各公司资材部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附表4.1.7)于当月24日由各公司总经理室分送财务部及总管理处总经理室汇总呈核。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能源企业国内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管理处总经理核阅,以为经营决策之参考。
□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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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资金预算制度
1、总则
为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某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效用,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资金范围
本制度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
3、作业期间
(1)、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还应于每月24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的资金收支,并把相关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2)、会计部应于每月28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的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且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15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才财务部。
4、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5、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6、退税收入
(1)、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2)、预计核退营业税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所以视同退现。
7、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上述各项收入的,如财务收入、增资收入等,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8、资本支出
(1)、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2)、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3)、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4)、机构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项目经理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物资部依据外购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9、材料支出
物资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10、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11、经常费用
(1)、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的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2)、工程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编列。
(3)、营销费用:营销部依据营销计划,参照以往月份营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4)、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5)、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12、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他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13、异常说明
各单位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10%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10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14、资金调度
(1)、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2)、物资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并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3)、财务部应于次月5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并呈总经理核阅,作为公司决策的参考。
15、附则
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6篇 常用公文格式:资金预算制度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卷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第四条 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附表4.1.
3)。
第五条 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附表4.1.
3)。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附表4.1.
3)。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附表4.1.
4)。
第九条 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附表4.1.
5)。
第十条 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附表4.1.
6)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附表4.1.
8)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7篇 资金预算作业制度格式范本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提高各公司经营效暨配合财务部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公司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期达成资金运用之最高效益,特依关系企业资金调度控制办法第一至四条规定,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资金范围本准则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而言。为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之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金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4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门,以利汇编。
(二)各公司会计部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各一式四份,呈总经理(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收 入
第四条内外销收入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五条劳务收入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约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以其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者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现、下脚收入等。其数额在3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支 出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支出:依土地管理小组或特定经办部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之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营建部门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械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门依据工程合约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九条材料支出资材部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条薪工会计部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托工工厂:托工经办部门应参照拖工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度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并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之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部门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门依据财务部门资金调度情形,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凡不属于上列各项之支出皆属之,包括偿还长期(分期)款、股息、红利等之支付。其数额在30万元以上,均应加说明。
异常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各公司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形,其中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10%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门汇编。
资金调度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公司营运资金由公司(事业部)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总管理处财务部门协助筹措调度。
(二)各公司资材部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附表4.1.7)于当月24日由各公司总经理室分送财务部及总管理处总经理室汇总呈核。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能源企业国内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管理处总经理核阅,以为经营决策之参考。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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