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制度范文
栏目

事故分析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事故分析制度

有哪些

事故分析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包括生产事故、安全事故、环境事故等。这些事故分析旨在揭示事件背后的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内容是什么

事故分析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事故报告:一旦事故发生,必须立即上报,详细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初步影响。

2. 现场调查:通过对事故现场的仔细勘查,收集证据,了解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

3. 原因分析:运用科学方法,如鱼骨图、5w2h等工具,深入剖析事故的根本原因。

4. 责任认定:确定事故责任方,明确责任人。

5. 整改措施:制定并实施预防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吸取教训:通过事故分析,进行全员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规范

执行事故分析制度时,应遵守以下规范: - 保持公正公平:分析过程中应避免偏见,确保结果的客观公正。 - 保护隐私:尊重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与事故无关的个人信息。 - 及时响应:事故报告应及时,不得延误。 -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更新事故分析流程,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

重要性

事故分析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安全保障:通过分析事故原因,企业能有效预防风险,保障生产安全。

2. 提升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意味着减少了停机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

3.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4. 文化建设:强化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事故分析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工具,它帮助企业从事故中学习,持续改进,实现安全、高效运营。

事故分析制度范文

第1篇 事故分析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不论事故原因和伤亡程度确定与否,负伤者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安环科、生产调度汇报,并立即抢救伤员,合理有效地排除现场险情,保护好现场。

2、发生负伤事故、意外造成的险情、人员严重违章等现象时,不论事情的大小,现场人员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处理和修正安全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较严重的事件应有车间领导参加,现场作业的员工应如实述说作业经过,不得隐瞒、撒谎,详细具体地分析工作情况,查明原因,制定应改进的安全措施。吸取教训,明确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和处理。力争作到举一反三,预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4、事故分析要从管理因素、人的因素、设备因素、环境因素四个方面全面分析。

5、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6、做好事故分析记录,修订检修、清理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2篇 变电站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运行于经济运行的原则,顺利实现心新元公司安全工作目标,精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向机电要效益”的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

1、当班组发生异常及未遂,班组长必须在两站安全例会上说清楚,并通报机电部。

2、当部发生障碍、轻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机电部的安全例会上说清楚。

3、两站管理负责人的月度、季度安全定期工作未做到,必须向机电负责人说清楚管理不善的地方和原因。

4、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将发生的原因、经过、教训、措施、责任、考核说清楚。必须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分析不清楚不放过。

(3)事故教育部吸收,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事故领导责任分析不清楚不放过。检查及考核各站管理人员的安全定期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分管领导考核。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问题说清楚,由分管领导参照《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提出考核。

第3篇 机电运输事故分析制度

第1条 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凡发生的所有机电事故,均要进行追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第2条 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由所属单位自己组织分析,必要时机运科派人参加,事故单位必须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报机电科。牵扯两个以上单位扯皮的事故由调度室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分析。

第3条 事故发生后,区队机电副区长或机电班长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超过1小时的事故区长和专业部室科长必须到达事故现场,超过2小时的事故专业矿长必须到达事故现场。

第4条 各单位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出现的机械事故、人身事故、幸免事故以及其他各类事故,严禁隐瞒事故不报,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5条 严格执行一事故一分析,凡是超过2小时的事故专业组织分析,超过4小时的事故矿领导全部参加事故分析,并找出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6条 事故分析报告必须有以下内容:1事故名称、2参加分析人员、3事故经过、4事故定性、5处罚、6防范措施、7参加分析人员签字。

第4篇 事故分析会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事故分析工作。

二、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济南热电有限公司事故(障碍)调查管理标准》制定本制度。

1、特大、重大、较大、死亡事故等根据国家和总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

2、一般设备事故、热网事故的调查分析由厂领导组织调查,安教处、生技处等部门有关专业人员和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3、对只涉及一个车间且情节比较简单的一般事故,也可以由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分析,安教处、生技处等部门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性质严重和涉及两个及以上专业的一般事故,由生产厂长或总工组织调查分析,安教处、生技处部门等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4、重伤事故由厂领导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教处、生技处、工会、企管处等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和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分析,性质严重时,安教处、生技处等部门有关人员以及工会、企管处部门应参加。

5、障碍异常由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分析,必要时,安教处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6、白班或夜班发生事故,下班后进行分析,中班发生事故第二天进行分析,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事故分析结束后两天内事故有关部门将事故报告交安教处备案。

三、考核

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

第5篇 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一)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产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承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二) 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三)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操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

(四) 如复检结果合格,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操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操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

(五) 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等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

(六) 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

第6篇 事故分析追究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㈠事故报告

1、装机队发生机械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原因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由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2、发生生产责任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原因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分管副经理,由调度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3、发生轻微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原因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安全分管副经理,由安全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4、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向公司经理、安全副经理、分管副经理汇报。经理决断,调度室协助事故单位处理。

5、发生重伤、事故或一二级非伤亡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向经理、安全副经理、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总公司调度室及有关单位汇报,公司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㈡事故调查

1、装机队发生机械事故,由装机队分管副经理牵头,装机队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2、发生生产责任事故,由调度分管副经理牵头,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室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轻微事故,由安全副经理牵头,调度室及有关单位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4、重伤及二级非伤亡事故,由经理牵头,公司安全管理领导组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5、一级非伤亡事故,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处牵头,总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㈢事故分析程序

1、机械事故由装机队在当天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2、生产责任事故,由调度室在两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3、轻微事故由调度室在两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4、一般事故由安全副经理牵头,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室和事故单位人员参加,三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经理。

5、重伤、二级伤亡事故由经理主持,安全分管副经理、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两天内组织分析。

6、死亡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24小时内由调度室组织,公司经理主持,副经理、总公司有关领导及处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处理。

㈣责任追究

1、伤亡事故

发生生产责任死亡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厂籍。

⑵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与留用察看或降一级罚款5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降一级处罚300元。

⑷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降两级工资(6个月)或撤职处分。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1000元。

2、重伤事故

发生生产责任重伤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主要责任者给予降一级或并留用察看。

⑵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与留用察看或降一级罚款3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降一级处罚300元。

⑷事故单位主在负责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300元。

3、非伤亡事故

发生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或降一级处分。

⑵事故直接主要责任者给予降一级或并处罚款3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处罚500元。

⑷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与记过或降一级处分并罚款500元。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500元。

4、非伤亡事故

发生二级非伤亡责任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或降一级处分。

⑵事故直接主要责任者给予降一级或并处罚款3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处罚300元。

⑷事故单位主要责任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罚款300元。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300元。

5、事故处理

1、发生三万元以上灾害性损失,按事故进行分析、追究、处理。

2、凡发生各类事故未及时向公司调度汇报,拖延8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上者,对单位分别处罚2000元、3000元、5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200元、300元。

3、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做假证、伪证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不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者,要追究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执行事故处罚加倍政策。

4、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部门负责跟踪落实。

5、为降低事故损失,吸取事故教训,预防事故发生,对在抢救处理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对预防反思事故提出好的建议、措施、办法并取得明显效果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额的奖励。

6、事故统计

1、凡发生事故后,按规定程序要求进行分析,三日内将事故报告报公司安全副经理。重伤以上事故,一、二级非伤亡事故报总公司安监部门。

2、调度室建立非伤亡事故台帐,并按规定统计、分析、找出事故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7、其他要求

1、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和事故分析程序上报调度室,否则,事故分析报告迟报一天罚单位责任人30元。

2、凡在公司内调、外运、地销生产中,造成外单位人员事故者,由造成事故所在单位,按前述规定上报。

(三)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领导和业务保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狠抓现场管理,搞好隐患的排查整改,对日常隐患工作做如下规定:

㈠ 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经理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参加检查人员

2、下设隐患排查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

办公室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全体人员

㈡领导职责

1、分管副经理对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到科室、单位。分管副经理对所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随时组织业务部门研究隐患问题,采取得力措施。

2、对于难度大,难于解决的隐患,每月由分管经理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

3、安全副经理每月20日前组织一次有关业务部门的隐患排查专题会仪,研究公司存在的重大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时间”五落实,25日前召开一次经理办公会,通报隐患排查工作,将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落实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每月填写的“事故隐患统计表”进行审批。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的收集、整理和分级,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汇总上报公司,公司认真分选 a 、b级隐患,报总公司计划科。

㈢隐患标准

1、事故隐患:指生产现场、技术,装备设施中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级别划分标准:

⑴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总公司、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⑵b级:难度较大,各单位解决不了的、须由公司、总公司解决的隐患。

⑶c级:由站、区、厂、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所有a、b级隐患,一律经经理安全办公室确定,需总公司解决的由公司三日内报总公司。

㈣隐患收集

1、日常工作中,各级管理人员查出的隐患。

2、各类小分队活动中查出的隐患。

3、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的隐患。

4、各基层生产单位组织,职工自查中查出的隐患。

5、干部下现场查出的隐患。

上述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检查人或单位汇总后报排查办公室。

㈤隐患复查与处罚

1、隐患的复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有关业务部门参加,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安全副经理,隐患处理后及时注销。

2、对于各单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发生的隐患,处罚隐患单位或责任者,不按时整改的隐患,处罚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3、凡不按时处理的隐患,二次下“三定表”或隐患卡,再次不处理者,对单位和负责人加一倍处罚。

4、如隐患复查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按情节轻重,隐患大小给予500-1000元处罚。

第7篇 选矿厂班组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为强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班组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组织班组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本着事故的原因追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分析清楚不放过、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受不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

二、 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有关责任人要认真调查,分清事故的责任。

三、对事故要根据分析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认真总结经验,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四、 通过事故分析会,让违章作业人员,事故责任人员,和班组人员受到教育,使事故责任人员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大家通过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五、 对事故分析要认真记录,形成材料并存档。

六、凡是发生事故的班组,不论事故大小,伤势轻重,事故单位班组长要在两天内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报厂安全组,并要组织发生事故的班组成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人,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制定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厂安全组。

七、对事故责任人必须及时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对照相关条款,做出处理决定,并上报工段。

八、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班组迟报和隐瞒、不报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要追究责任,责任班组和责任人要受到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九、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不按规定时间报告或隐瞒事故不报的,事后伤情发作,要求补报工伤,一律不按工伤对待。

十、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8篇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及《石桥煤业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凡矿属各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报告。因机电、运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运输设备损坏,不作为机电、运输事故统计。

3.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的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

(1)国产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

第一: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a、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0.1—2万元者。

b、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者。

c、3千伏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d、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第二: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

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c、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者,工厂全厂停电30分钟至2天者,影响全矿生产16-32小时者。

d、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e、主扇风机及分区扇风机停风时间超过20分钟及以上者。

第9篇 煤矿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1、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有效防止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2、当班发生事故后,首先由当班安全员、跟班队干及班组长查证事故现象、事故性质、事故种类、事故原因、区别属什么样的事故。

3、按照事故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下班后,及时在队组管理机构的组织下,由队长负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建立事故分析台账。

5、通过分析,分清责任,做出具体处理意见,通报全队,并制定防范措施。

6、对于事故的分析,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认真落实,不拖延或谎报和隐瞒真相,一经查出严加重处,同时制定防范措施。

7、事故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范本

1.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及《石桥煤业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凡矿属各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报告。因机电、运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运输设备损坏,不作为机电、运输事故统计。

3.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的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

(1)国产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

第一: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a、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0.1—2万元者。

b、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者。

c、3千伏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d、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第二: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

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c、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者,工厂全厂停电30分钟至2天者,影响全矿生产16-32小时者。

d、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e、主扇风机及分区扇风机停风时间超过20分钟及以上者。

第三: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事故)

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100万元者。

b、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停止生产32小时以上者。

c、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2天以上者。

d、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者。

(2)进口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

第一:一般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50万元者。

第二:重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

第三:特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万元以上者。

4.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除积极组织抢修外,应由现场负责人向生产办机电组、调度室、驻矿安检处汇报。

5、机电事故追查:2小时以下事故由队内组织追查,事故报告队内留存,已备检查。2~4小时事故由生产办机电组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处领导审核批准后,生产班机电组留存。4小时以上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矿领导审核批准后,生产办机电组留存。下发事故单位。

6、事故追查参加单位:一般事故由生产指挥中心组织,驻矿安检处、生产办机电组、事故单位参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组织,驻矿安检处、生产办机电组、事故单位参加;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神东公司机电动力部门和安检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公司,下发事故单位。

7.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不得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

8.对事故的追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对责任者未经处理和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9.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10.罚款处罚标准:一般机电运输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100—1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100—5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100—500元;重大机电运输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500—10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200—10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特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罚,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事故追查结果,由公司机电动力部门决定。对于不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者,要加倍处罚。

11.发生事故后,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通报,以便其它单位共同接受教训。

12.机电运输事故统计指标说明:

⑴设备故障停机率动性 = 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运转时间+故障停运时间)×100% (时间单位均为台时)

⑵影响产量 = 单位时间平均实际产量 × 影响时间

⑶直接损失价值:即修复损坏设备耗用的人工、材料及配件费用,或重置设备价格。

⑷设备事故率 = 设备事故影响当期产量/当期计划产量×100%

⑸主要设备事故频率 = 主要生产设备全年发生事故次数/全年主要生产设备开动台班数。

第11篇 触电伤亡事故分析、统计、上报制度

(1)凡在农村发生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均需按规程要求进行调查、分析、上报,不得拖延,更不准隐瞒不报或借口拒报。

(2)事故发生后,电工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快报告乡供电所。供电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协助电工进行紧急救护,并向乡(镇)政府、县(市)供电局报告。

(3)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弄清以下几点:

1)触电原因及经过。

2)死伤者的姓名、住址、性别、年龄、触电时间、地点等。

3)事故性质。

4)触电部位及灼伤情况。

5)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情况。

6)抢救经过及方法。

7)设备损坏方法。

(4)在弄清基本情况后,应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记录、实物、照片等会同事故见证人、事故单位代表、政法部门代表等共同分析鉴定,如事故与电气设备的质量或安装工艺有关,还邀请有关制造厂家、安装单位参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凡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均需遵循“三不放过的”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制订落实反事故措施,使事故责任人和当地群众普遍爱到教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触电伤亡事故分析统计上报制度

(1)凡在农村发生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均需按规程要求进行调查、分析、上报,不得拖延,更不准隐瞒不报或借口拒报。

(2)事故发生后,电工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快报告乡供电所。供电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协助电工进行紧急救护,并向乡(镇)政府、县(市)供电局报告。

(3)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弄清以下几点:

1)触电原因及经过。

2)死伤者的姓名、住址、性别、年龄、触电时间、地点等。

3)事故性质。

4)触电部位及灼伤情况。

5)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情况。

6)抢救经过及方法。

7)设备损坏方法。

(4)在弄清基本情况后,应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记录、实物、照片等会同事故见证人、事故单位代表、政法部门代表等共同分析鉴定,如事故与电气设备的质量或安装工艺有关,还邀请有关制造厂家、安装单位参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凡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均需遵循“三不放过的”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制订落实反事故措施,使事故责任人和当地群众普遍爱到教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13篇 检测事故分析制度范本

(一)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产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承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二) 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三)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操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

(四) 如复检结果合格,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操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操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

(五) 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等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

(六) 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

第14篇 锅炉房事故分析制度

一、 锅炉的受压部件在使用中或试压时破裂,使压力在瞬间内降至对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

二、 由于锅炉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如筒壳变形、管端或焊缝泄露和爆管等),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三、 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的修理事故。

四、 司炉工违反劳动纪律或技术不成熟,违章作业,没有定期检修及检修质量不好,无水质处理或水质处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其它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

五、 锅炉安全附件不全、不灵所造成的事故。

事故分析完毕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填入事故记录簿。

第15篇 某选矿厂班组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为强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班组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组织班组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本着事故的原因追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分析清楚不放过、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受不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

二、 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有关责任人要认真调查,分清事故的责任。

三、对事故要根据分析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认真总结经验,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四、 通过事故分析会,让违章作业人员,事故责任人员,和班组人员受到教育,使事故责任人员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大家通过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五、 对事故分析要认真记录,形成材料并存档。

六、凡是发生事故的班组,不论事故大小,伤势轻重,事故单位班组长要在两天内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报厂安全组,并要组织发生事故的班组成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人,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制定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厂安全组。

七、对事故责任人必须及时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对照相关条款,做出处理决定,并上报工段。

八、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班组迟报和隐瞒、不报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要追究责任,责任班组和责任人要受到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九、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不按规定时间报告或隐瞒事故不报的,事后伤情发作,要求补报工伤,一律不按工伤对待。

十、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16篇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和人身安全,对发生各种机电事故,必须认真地进行分析追查,以便从中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再发生。

1、凡发生的机电事故均要作好原始记录,及时进行分析。

2、对各种机电事故影响时间和范围分别进行追查和分析和追查,必须对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罚。

3、事故影响一个队,其时间达30分钟至一个小时者,由机电队长和包机组长亲自召集有关队员进行分析追查。

4、事故影响在2小时以上者,由队长分析追查,并将分析结果报机电科。

5、事故影响全矿时间达30分钟,设备损坏值在500元以上构成机电事故,由分管矿长、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负责人参加,进行分析追查,并将追查结果书面报有关领导及部门。

6、凡属符合工伤的人身事故,不论轻重一律由安全科、调度室、机电科负责与事故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分管矿长,必须在24小时内呈报工伤。

7、凡是重大恶性事故(如烧电机、断大轴、触电着火、主扇停风等),不论造成后果与否,一律由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组织有关科队及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的追查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书面报送有关领导。

8、电气事故一般由分管电气的工程师进行追查分析,制定今后措施,吸取教训,提出意见,报有关科室处理。

9、对发生的事故,必须及时追查分析,做到小事故不隔班,大事故不隔天,机电调度有权督促。

10、为了尽量减少机电事故,加强机电事故管理工作,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

⑴、事故发生的原因找不出不放过。

⑵、事故发生后没有制定防止事故再发生的防范措施不防过。

⑶、事故的责任者不明确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

第17篇 防治水预案事故分析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由矿长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各科室科长、现场跟班人员组成,井下防治水以生产技术科长为领导和其他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综合办主任带领后勤人员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四)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9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煤工作面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有关部门后执行。

(五)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帮、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六)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搬缝的常规办法,对采空区的裂缝、广度进行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大气降水危害矿井。

(七)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

(八)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

(九)机电科保证副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保证主、副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

(十)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十一)成立由矿长领导、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组成的事故分析领导组,对水害进行分析。

(十二)发生突水事故时,由井下防治水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地区的工作人员。

(十三)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水源由探放水办公室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

(十四)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组及时实施,防止水患事故扩大。

(十五)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18篇 锅炉房事故分析制度范本

一、 锅炉的受压部件在使用中或试压时破裂,使压力在瞬间内降至对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

二、 由于锅炉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如筒壳变形、管端或焊缝泄露和爆管等),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三、 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的修理事故。

四、 司炉工违反劳动纪律或技术不成熟,违章作业,没有定期检修及检修质量不好,无水质处理或水质处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其它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

五、 锅炉安全附件不全、不灵所造成的事故。

事故分析完毕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填入事故记录簿。

第19篇 交通事故分析倒查制度

1.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 发生事故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迅速报案,不得逃逸,事故发生后,不推诿,不回避,实事求是,主动认真检查,从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凡发生事故立即启动“晋阳选煤厂交安委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预案”了解事故经过,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加强防范措施。

4. 对交通安全重视不够、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5. 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承包责任制,对本厂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发生事故的原因查不清不放过,发生事故的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逐级追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教育驾驶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定出整改措施。

第20篇 事故分析查处制度

一、事故的汇报

1、报告内容要详细。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伤亡程度、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2、报告要迅速。

3、按照汇报程序逐级汇报。

二、事故处理要求

1、事故调查的目的

事故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搞清事故的情况,从思想上、管理上和技术上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

查清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1)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分管安全经理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武保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分析。

(2)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会同矿区、集团公司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等组成调查组,进行分析调查。

(3)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会同市、集团公司安监处、公安部门等组成调查组,进行分析调查。

三、事故调查程序

1、伤员的抢救与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对伤员进行抢救,疏散被困人员,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的有关物体、痕迹等。

2、收集有关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包括: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证人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等。

四、事故原因分析

首先,要认真整理分析、研究调查材料,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切记主管臆断。分析原因时,要从直接原因入手。(如机械、环境、物质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逐步机械分析,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五、事故责任认定

对事故责任认定,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要根据事故调查的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事故发生过程中所起到的的不同作用,再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最后根据事故后果的责任者应付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六、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调查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根据调查的内容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具体事实、原因分析、结论意见、责任分析、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七、事故的处理

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即: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和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和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八、事故的分类

(一)按事故严重程度分: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含10人)

(二)按事故类别分:

1、高处坠落事故

2、触电事故

3、物体打击事故

4、机械伤害事故

5、起重伤害事故

6、坍塌事故

7、车辆伤害事故

8、火灾事故

9、中毒窒息事故

10、其他事故

《事故分析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