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定检制度是保障生产安全与效率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检查活动,主要包括:
1. 日常巡检: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常规监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 定期维护: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进行的保养工作,预防潜在故障。
3.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设备或部件的深度检查,如电气绝缘测试、液压系统压力测试等。
4. 年度大修:全面检修设备,更换磨损部件,恢复设备性能。
机电设备定检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查标准:明确各项检查的指标和合格范围,如温度、振动、噪音等参数。
2. 检查流程:规定检查步骤和方法,确保每个环节得到妥善处理。
3. 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4.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每次检查的结果,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5. 应急预案:制定设备故障时的应急措施,减少停机时间。
执行机电设备定检制度时,务必遵守以下规范:
1. 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检查周期或内容。
2. 检查人员需具备专业技能,定期接受培训,提升故障识别能力。
3. 制度修订应基于实际运营情况和新技术的发展,保持其适用性。
4. 保持设备清洁,降低因灰尘、污垢引发的问题。
5. 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发生。
机电设备定检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提升安全性:定期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避免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2. 延长设备寿命:合理的维护保养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替换成本。
3. 确保生产效率: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停工时间,保证生产进度。
4. 优化成本:通过预防性维修,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机电设备定检制度是企业生产和管理中的基石,对于维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保障员工安全及提升企业效益具有深远影响。
第1篇 机电设备定检制度
1、采掘开队组设备、三班生产的每天必须保证二小时的停产检修时间,在交接班时,还需保证半小时检查维修时间。
2、井下机电峒室、大巷及地面生产系统的设备每天必须有2小时的定检时间。
3、对平时不能轮换检修的大型固定设备,应作定期的大、中、小修计划。
4、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七个假日作为当月固定检修日外,其每月应有一天的停产检修时间,全年共计15个停产检修日。
5、每个回采工作面结束后,正、付巷及工作面设备一律上坑检修,不准倒装使用。
6、采掘开队组井下机电峒室、大巷、地面生产系统、机电设备的班检,由当班机电工及司机进行,周检及月检由机电队长或包机组长组织和参加,对所检修的设备,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填写,报机电科维运技术员。7、大型固定设备的轮换检修及停产检修,必须由机电科根据日常检修掌握的情况,与周期规程试验、检修周期和停产检修时间编制年度、季度的检修计划,经矿长签署后,报总公司审批,检修计划的编制时间,年度计划应提前三个月,季度计划提前一个月,月检计划提前7天编制。
第2篇 洗选厂机电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一、每项机电设备检修任务,必须指明施工负责人,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无论电气或机械设备检修,均要严格执行执行停送电制度。
三、无论机械或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起吊、搬运规程。
四、严格执行电火焊规程,氧气瓶、乙炔瓶间距5m,距工作地点或明火不小于10m,施工完毕,将余火灭绝。
五、施工所用的电焊机接地装置完好可靠,且风管、把线无破损。
六、严格执行高空作业规程,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或深度近视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七、在煤仓上或煤仓内及密闭容器内进行电火焊,必须制定专门的电火焊制度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采取措施经允许后方准施工。
八、机电设备检修必须履行申报,审批制度。
第3篇 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为了方便机电设备、配件的外委检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电管理部负责成套设备和机电材料的回收,并安排检修事宜。
二、 外委检修应遵循我矿的有关规定。
三、 为便于管理和检修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检修工作应优先考虑金鼎煤机厂、矿指定的修理厂。机电管理部负责开据修理委派单。
四、 当以上单位检修任务已饱和,或因生产急需、检修难度较大的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可安排出矿进行外委检修,但应办理相应的出矿审批手续,逐级批准后,方可出矿进行检修。
五、 根据各检修单位的综合实力,建立《合格修理厂家名册》,当需出矿外委修理时,优先考虑名册上的厂家。
六、 对于专用设备、专用配件的修理,若其他厂家修理不了时,应返回原厂进行修理。
七、 外委检修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坚持“谁外委,谁负责”的原则。外委以前必须对设备、配件及材料的损坏情况,短缺件情况作详细的记录,以便作为日后结算的原始依据。
八、 要求检修单位必须要有详细的检修记录和修理预算。若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价值较高的配件,应及时通知机电管理部,或进行拍照,以便于认定。
九、 检修完毕,机电管理部要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十、 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检修前的原始记录,检修单位的检修记录对修理预算进行初审,初审后再逐级审批,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十一、机电管理部要对检修情况登记造册,每月月底汇总一次。
第4篇 机电设备进场验收工作制度
8.1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对其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环保性能、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等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8.2 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自有设备、分包队自带设备、外租设备。
8.3 入场时需审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8.4 设备进场验收人员应由现场机务管理员、安全员、环保员、分包队负责人或出租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由现场机务管理员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具体表格详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参加人员共同提出评价意见,并履行签字手续。
对于db11/383-2006中没有的设备验收表格,可使用自制表格,其内容应符合3.6.1条款的有关要求。
8.5 经验收合格的设备,租赁双方必须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8.6 所有验收合格的机电设备,应在机械的驾驶室或设备的明显位置(固定设备可在其周围明显位置)悬挂“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7 所有验收合格的进场设备应悬挂“验收合格证”等标识,注明:
1)设备编号、名称、规格;
2)进场日期、验收日期;
3)使用负责人;
8.8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产品质量合格证、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统一保存或备案,以备查验。
起重机械应保存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9 凡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第5篇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六、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
第6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二
施工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日常保养:
设备操作者应该按照操作规程(或出厂说明书),坚持每班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至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温度温升,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班后、周末、节日前后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通知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日常保养的内容:
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限位、指示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安全可行。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
三、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到规定台时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班组设备员和工区机电技术人员验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做好班组和工区维修计划的考核。
四、定期保养的内容如下: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解体检查。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外(无法处理的缺陷除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各油垫、油封、滤油器及各种防尘防屑装置,要进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畅通无泄漏。
4、定期保养的时间间隔及作业时间,一般1至2个月进行一次或运转500小时进行一次。并利用1个月周末下午进行或在工程交替间隙时间内进行。
5、大型固定设备要有维护、保养、检查、运行等记录。
五、质量记录:
1、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2、立井提升系统日检查记录。
3、绞车运转日志。
4、绞车安全装置试验和检查表。
5、钢丝绳检查记录。
6、机车充电日志。
7、水泵运转日志。
8、变电所运转日志。
9、压风机运转日志。
10、水暖锅炉运转日志。
11、蒸汽锅炉运转日志。
第7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五
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开关和各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应认真进行检查,要杜绝失爆,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入井。
2、平时由安全员对井下开关和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地汇报和处理。
3、由项目部组织每月的3日、13日、23日进行旬检,由防爆小组和机电负责人参加,并填写纪录,对有失爆的单位要拿出处理意见。
4、对升井的 电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维修,要达到防爆要求和完好标准,对失爆的设备要有标记,严禁入井。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机电事故是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灾害。为彻底杜绝矿井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减少机电一般事故,完成机电标准化规定的机电事故率小于1%的指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全体机电职工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三不”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严格禁止“三违”现象的发生(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联保互保和个人自主保安责任制,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排除,争取将事故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任何人不得隐瞒虚报或破坏坏伪造事故现场。
3、事故处理完后,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找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认真的分析追查,确实吸取事故的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遇有重大机电事故或有必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按安监处的通知或规定,按时参加并提供知情人员将事故查清。不得包庇袒护隐瞒事故情况,以假乱真或干预事故追查的言行。
5、事故追查完后,应协助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实施对责任者的处分,并将事故分析追查情况公布于众,在班前班后或在项目部工作会上认真传达。达到教育广大职工的目的。
6、对于一般性机电事故或虽没有影响但性质严重,不需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在机电队实行内部追查。
①队内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的程序队执行以上2―6条的规定外,在机电内部应作好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②对处理事故的经过,现场记录,造成的损失,事故责任者,知情人的证明,也要整齐齐全,存档备查。
③对事故责任者的检查罚款以及各种处理决定,也要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④对于烧电机。甩掉保护不用或其他无故损坏设备的现象,机电队也应组织或按队组进行追查。机电队接到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察看,鉴定并认真分析追查,作出处理决定。对那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要加倍处罚。
第8篇 机电设备四对口管理制度
1、按煤矿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矿应建立机电设备总台帐,集团公司和矿各保存一份。
2、固定资产卡片是固定资产核算的基础,每台设备必须依据编号建立财产卡片,管理部门经常与财务核对。
3、图牌板管理是使固定资产达到数量清、状态明的一种有力手段。矿要建立设备总牌板分布图,凡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建立组队设备台帐,矿与使用单位各保存一份。
4、新到设备要及时上卡、建帐、编号、挂牌板。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实物是否与帐、卡、牌相符,做到帐、卡、牌、物四对口,
5、机电科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动向及设备状态。
第9篇 机电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
为确保机电设备充分利用于煤炭生产,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降低事故率,减少设备故障,做到科学管理,科学利用,特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
一、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组组织机构,机电副矿长吉永祥分管机电并任组长;副组长田跃生、张志兵。
1、 机电设备管理方面,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充分利用,节约开支的原则,经矿委研究决定,机电组长为机电设备第一责任者,对整个机电设备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责任区管理人员为机电设备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
2、 本矿机电设备管理职能人员、电工、机工、修配工、绞车司机、风机工,都必须经县级以上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搞好业务保安。
3、 本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包括:柴油发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风机室、铁、木、机、修、以及坑上下的整条线路,电机、开关、照明灯、主局扇风机、水泵、煤电钻、变压器、坑上提升绞车、坑下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等。
4、 管理人员分工:吉永祥负责坑上下的电器设备;田跃生负责柴油发电机组及修配和各种焊接保修业务。
5、 根据使用设备的情况和生产需要,编制设备的购置计划和检修计划,编制配件和材料消耗计划,以利速修设备及时转入备用。
6、 设备管理人员每旬检查一次设备的器率情况,督促有关人员立即处理不完善设备,限期复查。
7、 如发生事故,立即分析,根据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事故;搞好设备的资料档案工作,抓好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管理网;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以保证群管设备得体合理。
二、 保养制度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机电设备保养制度。
1、 主绞车:每班检查关键零部件一次,确保零部件整齐、完全、坚固、可靠,齿轮咬合良好;保证减速箱不漏油、不超温、不振动并定期注油。班前认真检查钢丝绳、提升容器,保证安装的技术情况;班前检查电气设备,必须使设备动作可靠,不漏电。
2、 主、局扇风机:每班检查一次主扇,每月检查一次局扇。检查内容:油量适当,不超温,运转灵活,无卡阻、无锈蚀、无异响、无变形,使之符合防爆标准,并可靠接地。
3、 主水泵:每班检查一次螺丝,零部件是否坚固,保证运转部分灵活可靠,对轮无异响,及时处理漏油、漏水现象,保证电气设备齐全完整,运转良好,保护装置可靠,接地系统良好。
4、 主变:每日巡检一次,特殊天气,特殊巡视,不闪络、不放电、不漏油、不超温,油不变色无异响,不冒烟,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 其它设备:每班检查一次,悬挂整齐,无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破口线,保证所有线路不短路、不漏电,正常供电。
6、 电缆线:每班检查一次,存放地点无淋水、无积水、顶板好,悬挂放置整齐、清洁,运转灵活无异响,接地好,防爆。
7、 煤电钻、探水钻:每班检查一次,存放地点无淋水、无积水、顶板好,悬挂放置整齐、清洁,运转灵活无异响,接地好,防爆。
8、 矿灯:经常检查保养,封闭严密不漏液,电压不低于4v,放电时间不少于11个小时,通气孔畅通无阻,零部件齐全、坚固,防爆程序好;矿灯架和充电场所清洁卫生。
9、 柴油发电机组:每班进行一次班中保养,按计划进行保养,经常保证油足、水足、电足;电瓶的热备用状态。
10、 运行配电:每班检查一次,设备及配电室是否清洁整齐,接线螺丝是否坚固,闸刀开关触点是否有烧伤痕迹,警报器工作是否可靠,自动部分是否释放自如、安全;电压、电流、指示灯及补偿的状况良好。通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工作部分供电正常,热备用部分一经操作,即能投运;泠备用部分接地良好,保证操作人员和设备安全无事故。
第10篇 机电设备检修质量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检修质量,降低待修率,强化检修质量责任,严格机电设备检修质量验收,提供机电设备完好投用,制定本办法
1、机电科每月25日,根据设备待修和使用情况,认真制定并下达次月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2、机分厂必须按计划详细安排检修任务,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并认真填写设备检修卡。
3、机电科每月末要根据计划,严格对机分厂设备检修考核,实行奖罚当月兑现。
4、机分厂未能按计划完成检修任务,有一项罚500元。
5、机电科设备验收员认真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每一台件对责任人罚款30元。
6、凡因设备检修质量问题在井下使用中影响生产的每台件对机分厂罚款1000元,地面验收责任人罚款30元。
7、每月检修考核结果要在月度机电系统会议上通报。
第11篇 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区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管理做到三好,四会,五定
制定各系统的应急处理方案,有备无患
制定合理的经济运行方案,提高运行效益,节能降耗,节约运行成本
区行政中心是一个多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物业,其机电设施设备系统复杂,设备装机容量大,种类多,系统中智能化,自动化程度高。如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是整个物业正常运作的基本条件,所以,机电设备的管理非常重要。
一、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特点
区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系统由两部份组成:一部份是常规的机电设备设施,主要有(供配电、中央空调、电梯、给排水等)系统组成;另一部份是智能化设备设施系统,主要有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火灾自动报警,闭路控等系统组成。其特点体现在:
1、涉及专业面广,设备先进,现代高新技术运用于其中,对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素质要求高;
2、自动化程度高,调试操作复杂,运行管理与维修难;
3、机电容量大,运行成本高,节能降耗是中心高效运作与管理的关键。
二、机电设备管理原则和目标
1、机电设备管理的原则
(1)预防为主,采取日常保养与计划性维修并重,使之时时处于良好状态;
(2)做到用好、修好、管理好;维修人员会维修、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定时、定量、定人、定点、定质的方针;
(3)实行操作人员与专业人员相结合,以操作人员日常维护为主,专业人员定期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4)完善设备管理和定期维修制度,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合理科学的维护计划;
(5)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规范供配电维修管理工作,确保中心正常用电。
2、消防、监控中心(消防、监控室)管理总则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
(3)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记录;
(4)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值班人员不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5)室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应急灯作备用。
3、设备设施管理目标
通过日常养护与及时的维修,使其时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物业的运作效益,确保主要设备的完好率达100%,零、急修及时率达100%。
三、机电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方式
1、日常维护保养:主要由操作人员通过日常经验,用听、闻、视、摸等方式对设备进行巡检,利用仪器仪表对主要部位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操作人员巡视至少两次,维修技师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2、一、二级保养采取月检、季检的方式:维修技师对设备的局部或全面解体,清洗或更换零部件,每月/季至少进行1次;
2、大修,每年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对主要部件进行维修调试。
四、各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1、供配电系统
区行政中心实行双回路供电,配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式,主要设备设施有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应急电源、照明系统等组成。
第12篇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三)
一、机电设备的管理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技术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
二、 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三、 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规程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四、 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五、 设备管理人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六、 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七、 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悬挂标示牌。
八、 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帐,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九、 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十、 相关文件记录:
第13篇 某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
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
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
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
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
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
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
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
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
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
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
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
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
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
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
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
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φ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
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
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
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
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
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
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
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
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
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
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
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
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
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
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
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
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
三十四、矿井停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设计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第14篇 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设备的性能,做到合理使用维护和保养设备,调动设备管理人员积极性,增加责任心,机电设备要实行包机管理。
二、设备包机制要实行挂牌管理,所包内容是: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三、包机管理人要每天对所包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转。
四、各单位要对设备发生的故障或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包机人对设备的缺陷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护。
五、包机人应经常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设备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包机人要制定合理的备品备件和材料的计划,确保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七、包机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润滑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和设备事故记录等。
八、为便于管理,各单位应每月将设备包机人花名表交机电科。机电科每周对各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检查,对管理较差的机电科可直接对包机人在月底工资中进行处罚。
第15篇 机电科设备检修制度
一、主提升机和架空人车执行日旬月检查检修计划:
维修工每天、每旬、每月对提升机和架空人车进行检查检修,提升机司机和架空人车司机每班对提升机和架空人车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值班室。
二、压风机检查检修计划:
1、司机日巡检项目:(要求司机每班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1)检查油位是否在刻度线以上;
(2)检查水泵工作是否正常,冷却水是否良好;
(3)检查温控柜是否正常;
(4)检查电控柜显示是否良好;
(5)检查排气管道是否有漏气现象,是否与风包相通;
(6)检查油、水、气各路节门是否在工作位置。
2、维修工周检项目:(要求维修工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检修)
(1)检查油气分离器中的润滑油是否清洁,有无杂质;
(2)检查水池的贮水情况,水质是否清洁;
(3)检查各部机械螺栓是否松动,各路节门是否有效;
(4)检查电动机风扇是否良好,轴承是否需要注油;
(5)检查机油虑清器情况,确定是否更换;
(6)检查电控柜内各电气接点连接是否可靠,有无松动异常,是否需要清扫;
(7)检查电机运行状况;
(8)检查水泵是否需要检修。
二、主扇风机检查检修计划:
1、司机日巡检项目:(要求司机每班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1)检查在线监测是否正常;
(2)检查变频柜、降压柜、电源柜等各种仪表指示;
(3)检查风机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4)检查风门情况是否正常;
(5)检查防爆门是否完好。
2、维修工周检项目:(要求维修工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检修)
(1)检查风机连接部位是否活动;
(2)检查风机润滑油脂是否需要增加;
(3)检查风门开合情况是否正常;
(4)检查备用电控柜电气连接部件是否松动,清扫卫生;
(5)检查风机监测接线盒是否正常;
(6)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三、检修标准:
附表:2提升机电气部分日检查检修标准:
附表:3提升机机械部分日检查检修标准:
附表:4提升机旬、月检查检修标准:
附表:5架空人车日旬月检查检修标准:
日检查检修标准:
旬、月检查检修标准:
附表:6压风机检查检修标准:
附表:7主扇风机检查检修标准:
四、检修要求:
1、要求各岗点司机和维修工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的时限实行巡检和检修。
2、当班司机为当班设备的主要监护人,发现问题立即回报值班室,由值班室进行调度处理。
3、每台架空人车、压风机、主扇风机规定包机责任人,分别为司机、机修工、电修工。谁包机,谁负责。
4、检查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如实准确的填写记录。
第16篇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熟悉工作系统,有一定电气知识、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并经队认可的专职机电工种。
2.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使用好本矿统一印发的“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停电牌,悬挂停电牌必须锁在闭锁栓上。
3.停电后必须做好验电(使用与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放电工作。严格杜绝本人停电,他人作业或一人停电同时作业的违章行为,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4.送电前必须检查需送电电路,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遇他人悬挂停电牌时,只摘自己的停电牌,最后由他人送电。
5.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当班没完成输送工作时,必须严格办好与下班的交接事项,交接时必须摘下自己的停电牌,接班人重换停电牌,方可工作。
6.以上内容如出现问题,由机电副队长根据(停送电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电手续必须齐全,停电申请必须有相关单位及主管领导批示,有具体的技术及施工负责人、工作地点和调度室平衡的工作时间,有被影响单位负责人签字。
8.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有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二份,一份交变电所值班人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管,不得丢失,以便送电联系使用。
9.变电所值班人员见到齐全的停电手续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写所内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
10.停送电作业,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无证人员和停电申请方不得操作。
11.停送电作业,严格按所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监护制”进行。
12.如工作间断时,停送电申请方负责人必须把情况向变电所值班人员汇报,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把情况逐班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13.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变电所值班人员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14.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送电时必须由停电负责人亲自联系,严禁委托他人送电。
15.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电后要对停电设备挂牌。
16.工作票填写要认真、整洁,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个月。
17.停送电结束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并记录在案。
18.停送电设备必须保持经常完好状态。
第17篇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为正确使用设备,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石窑店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 对设备操作者要求
(1) 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2) 设备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3) 设备操作者应掌握一些润滑基本常识,所操作的设备注油部位、润滑油脂牌号、润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识,切实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 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做到“五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5) 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停机检查。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维修工和队部通报。
2.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创造整洁、通畅的设备运行环境。
(2) 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配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并按照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试验。
(3) 对大型固定设备配置必要的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和提供必要的检修场所,并对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确保准确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应包括的内容:
a. 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许负荷;
b. 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启动、停车顺序、操作注意事项);
c. 设备运行过程应注意事项;
d. 设备的记录填写要求;
e. 设备的清扫、润滑、维护保养、检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g.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h. 设备与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项。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对重要的运行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在交接班时,应与日常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交接班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 交班人对接班人能否胜任工作要求进行检查;
b. 接班人对交班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c.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交接检查;
d.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现场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灭火设施等进行检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运转部位温度、各仪表指示数据、各润滑部位油位、油量进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部位振动情况、声响情况、紧固程度进行检查;
g. 交接班人员共同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 建立设备包机制度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包机制度,每台设备、每个小型电器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包机者必须按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包设备和工作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4. 建立设备经济运行制度
(1)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根据设备的额定负荷确定其运行负荷,不得使设备在长期超载情况下运行。
(2)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尽可能在使它们的工况点在高效区运行,通过测试发现设备本身和系统工况点不在高效区运行时,应及时安排检查、检修。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3) 对采掘设备应在规定的额定值下运行,完善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4) 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减少空载损耗。
第18篇 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怎么写
(一)每班检查
1、 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 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 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 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 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 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 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第19篇 机电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一、设备领用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器材管理权、发放权在机电科,机电设备器材的修理、发放、回收及验收等,由机电科进行统一管理。
2、各单位领用、上交的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办理上帐、消帐手续,建立帐、卡,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装设备和大型设备,由调度室牵头,机电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分厂必须填写设备检修卡,杜绝不完好设备入井,确认设备完好,几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单位工作面设备移交、安装、更换必须经设备动态员做表,三方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各队组不允许井下互借,否则对双方责任人管理性罚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队组必须当天内到机电科办理下帐、上帐签字手续,每超一天对责任人(机电队长、包机组长)罚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队机电队长把所在队组缆线、设备数量、型号、使用地点报动态员,双方共同核实数量,如有丢失当场开具罚、赔款;凡不报者,对责任人罚款30元。
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2、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杜绝野蛮操作,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三、设备检修:
1、机分厂所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下达检修计划,按下达的计划,机分厂到设备待修库领取所检修的设备,并由双方对设备的状况现场检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领取的配件填表、签字,完不成检修计划,每台件对车间罚款20元。
2、对各车间检修的设备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严把检修质量关,每台设备清洁、卫生、刷漆、通电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入库。
3、委外修理的设备,填写《委外修理设备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审批,修理后的设备,要做好检查、试验工作,不合格设备严禁入库、上帐。对工作不负责任,将不合格设备验收上帐,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设备组负责人罚款20元。
四、设备回收:
1、井下闲置设备应及时出坑,大型设备要求五天内出坑,小型设备三天内出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出井,每推迟一天,对单位负责人(队长、机电队长、领料员)每台件罚款20元。
2、对回收出井的设备,由设备大材组设备验收员和交回设备队组联合验收,认真把关,属人为损坏、短缺设备及配件的,设备验收员根据丢失损坏情况按原价开据赔款单。损坏严重者进行分析通报处罚。
3、井下工作面回撤结束,必须按调度组织的现场办公纪要在规定时间内出井。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出井按设备管理规定处罚,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各队组(单位)必须在设备大材组通知时间三天内到机电科办理对账结账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对责任人每天20元罚款。
五、井下动态巡回检查管理:
1、井下备用设备要做到摆放整齐,文明卫生。为保证正常生产,电气设备必须接上电缆,不定时的通电运转,以确保备用设备起到备用作用,发现没有通电,摆放地点不合理,每台件罚队长、包机组长各30元。
2、井下动态员必须经常下井,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下达出坑通知单,经双方签字交机电科设备回收,验收员考核。
3、动态员坚持对使用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野蛮操作、超负荷运行、不合理使用、不维护使用及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六、电机车、矿车奖罚管理办法:
1)电机车、矿车统一由机电科管理,运输队使用、修理或委托机分厂修理。
2)运输队矿车报废必须经机电科,并同时办理报废手续。1吨矿车报废允许为每年5%,底卸车为1%,多一辆运输队按实际现价赔偿。
3)机电科每月对矿车进行全面清查,发现丢失按原价赔偿。
4)直流电枢(电机转子)修理由机电科负责外委修理,验收。
第20篇 选煤厂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 机修队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厂设备的大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大修预算。设备大修无论委托矿属单位或外单位,都要办理大修协议书。设备大修后要根据协议书严格进行验收,并要有验收记录存入档案。
2、 设备的停产检修按照上级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机修队要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编制全厂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机电处。设备的检修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检修完工,由机电副厂长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要合理安排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
4、 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务必及时进行。由机修队提出计划,厂调度室协调安排时间进行,检修后由岗位司机开车验收,达到完好标准后,在检修小票上签字,投入生产,如因检修不及时,损坏设备,影响生产,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5、 生产过程中不影响生产所拆除的机电设备要及时检修。
6、 检修后的机电设备要由检修单位根据部颁《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使用。
7、 机修队要按照检修计划,认真组织检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无特殊原因完不成检修任务或出现质量问题以致影响生产,由检修人员负责。
8、 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工作现场的卫生,不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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