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购置与验收:明确设备的采购流程,包括技术参数的确定、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的签订及设备到货后的验收标准。
2. 设备维护保养:规定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故障报修以及保养记录的管理。
3.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员工安全使用设备,减少事故风险。
4. 设备使用权限:设定设备的使用权限,规定谁可以操作哪些设备,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5. 库存管理:对备用设备和零部件进行库存控制,确保及时更换损坏部件。
6. 设备报废与更新:设定设备的使用寿命,规定设备报废条件,以及设备更新的决策流程。
7. 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建立设备管理绩效指标,对设备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并对设备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机电设备是企业生产运营的基础,其高效、安全运行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建立健全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有以下关键意义:
1. 提升设备利用率: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维护,减少设备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
2. 保障生产安全:明确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能有效防止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3.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保养和及时维修,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更新成本。
4. 优化成本控制:合理采购、库存管理和报废更新策略,有助于控制设备相关费用。
5. 提高产品质量: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是保证产品质量稳定的关键因素。
6. 增强企业竞争力:通过高效的设备管理,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1. 建立设备档案:对每一台设备进行详细登记,记录设备信息、使用情况、维护记录等,便于跟踪管理。
2. 定期培训: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护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技能。
3. 强化监督与考核: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设备管理绩效考核。
4. 实施预防性维护: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制造商建议,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避免设备突发故障。
5.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快速恢复生产。
6. 优化采购流程:引入竞争性招标,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确保设备质量。
7. 加强沟通协调:设备管理部门与生产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旨在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机电设备管理体系,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
第1篇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电运输科为矿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计划、验收、大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
2、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大修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4、负责全矿设备分配、调拨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6、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计划检修。
8、审查确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9、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10、协助安全监察部对机电运输系统职工进行培训、技术考核。
11、对大型、重大事故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全矿的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罚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井下转接的机电设备,转交单位转交的设备必须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则对转交单位按不完好情况罚款100元/处。接收单位接收设备后要定期维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由接收单位负责处理,设备不用后,拆卸的设备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丢失的零配件按原价赔偿。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账、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员持本单位设备账本和填写完整的设备领用单(填写清楚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到设备库领用设备。对于少数从机修车间领出的设备,设备库保管员必须到现场验收签字方可发放。领用单上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手续的,可由当天值班矿领导签字暂借,但必须在事后24小时以内补办正常手续,不及时办理的,一天罚设备使用单位100―200元,对机电队机修车间私自发放设备库设备的罚款100元/次。
五、各单位需更换新设备时,必须先将旧设备回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具设备回收单,凭设备回收单到机电运输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可持经主管矿长签字的借条到设备库借领。但旧设备必须在两日内回收,补办更换设备手续。否则,超过一天罚款100元。
六、五小电器(防爆按钮、防爆电铃、防爆电棒、防爆接线盒、4mm;以下电缆)的领用都要从机电设备库领取,矿供应科中的五小电器只对机电运输科发放;没有经机电设备库领取的五小电器,在生产中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应科发放者和使用单位各承担100责任。
七、各单位领用井下新增设备,必须提前两天到机电运输科办理“采区供电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即机电运输科在接获使用单位用电申请开工施工单后,两天内完成负荷审批、接电设计、电缆、设备配套供货,机电运输科没有按期完成“审批单”影响正常生产的罚款100元,井下施工单位不经机电运输科同意私拉乱扯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八、各单位领用设备时,设备所配戴的完好卡片要由领用单位保存。回收时,卡片连同设备一并交回。如果没有交回或将卡片丢失者,单台(件)对该单位一次性罚款50元,对该单位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电缆走向“米标牌”丢失的罚款100元/次;丢失电缆按照采购价的3-5倍处罚领用/使用单位。
九、对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设备库管理员私自发放设备者,罚设备库管理员50元/次,并限期补齐手续。
十、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否则给予机电运输科100元/次的罚款。
十一、各单位在使用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时,其随机配戴的附件不经机电运输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如经发现,则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次的罚款。
十二、回收入库的设备,设备库管理员和设备验收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要赔偿。个别无法当时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并在1---3日内由修理房拆开,通知有关单位现场分析,按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十三、回收的设备以最终入库的数量为准,对回收过程中丢失的设备,回收单位应按原价赔偿。
十四、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配件、底盘也一并回收。否则,按100元/件进行处罚。如果有设备标志牌的也要将标志牌一并回收,如丢失则按50-200元/个进行处罚。
十五、对于将要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赔偿;现场移交签字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接收单位赔偿。工程结束未移交前,机电设备的丢失、损坏,由原单位负责赔偿。移交时机电运输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签字生效。设备移交手续结束48小时内,各队设备管理员要到机电设备库消帐或注册,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100元/天处罚。
十六、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转外,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和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漏出h架底角为准并保持底皮带200以下无积煤),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一处罚款100元,超过5米的按20元/米加罚,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交给接收单位处理的,对移交单位加倍处罚。
十七、对于更换下的设备、配件要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如果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罚使用单位100元/次(若在检查时当班损坏更换的除外)。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八、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检修单位申请,机电运输科组织验收,验收中每发现一项问题,对检修单位罚款10---5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单,合格单上需有机电运输科内组织验收者签名。
十九、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1、电动机、水泵烧毁按照“设备送修鉴定单”上所出现的修理费用赔偿。
(1)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使用单位:
①运行时间超过一年烧毁的。
②局部匝间短路。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水泵经分析后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设备库。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2、电机安装使用后,五天之内电机轴断,属安装责任,一次罚安装单位200-500元。
3、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行期3天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32小时内升井检查。属设备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导致设备受损的,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机电运输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按安装单位的责任处理。
4、对设备易损坏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
5、应回收而没有回收的,发现后,回收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内回收,可冲减消耗。否则,按原值对回收单位进行处罚。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赔偿。
7、每损坏一台减速机,罚使用单位500元;减速机加水,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减速机缺油发现一次罚使用单位200元;每损坏一台开关,按照修理所需费用罚使用单位(人为损坏的加倍处罚)。
8、设备随机保护失灵或不使用,罚使用单位100―200元。
9、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清点一次,帐物不符的,按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10、皮带机的皮带要经常调整,不准用元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用元木及钢管调偏,每一根罚款100-200元。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边为标准,每处以5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5元;在用皮带的托辊不准发出尖叫声,发出尖叫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50元。工作面备用的电机不得放在有积水及潮湿处,并且每周至少接火开动一次。如果发现备用的电机受潮或更换后不能使用者,责任单位按原价赔偿。数量多的配件要码放齐全,分类存放。否则,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1、每一部皮带不得少于两处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清煤器。清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加胶皮,禁止使用元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一处罚款100元。
12、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如果发现有跳链、漂链、跳槽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13、皮带缺过桥一处罚责任队100元。
14、皮溜装煤点前后10米卫生差罚所管区队100―200元。
15、设备运输时野蛮装卸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原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 元。
16、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责任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并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200元。
二十、大碴(ф≥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由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一、工作面刮板机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0元。工作面刮板机拉水煤,对使用单位每次罚款20。
第2篇 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为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正确科学的操作机电设备,特对安全操作规程作出如下规定:
1.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并结合具体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具有实际操作性。
2. 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技术主管负责起草,领导班子讨论定稿后报机电部审核。
3.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贯彻到每一位该工种职工,职工在学习该安全操作规程后,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学习考试必须有记录,存本单位档案室。
5.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悬挂上墙,悬挂在机房或硐室的最显眼地方。
6. 如对设备进行了改造,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做出相应的修改,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方案,报机电部审批。
7. 每一个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都应装订成册。
第3篇 某煤矿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
一、设计人员
1、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纸要求,负责所承担产品图样的设计和设计文件的编写,对设计质量负责。
2、正确贯彻矿用机电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遵守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3、正确应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各部件的计算和分折。
4、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中,做到制图比例适当、视图投影正确、图面清晰,尺寸、数字、符号、图例准确,文字叙述切题、简明、通顺。
5、属初次设计技术难度较大的矿用机电设备,应提出包括设备的主要结构、材质选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并与校审人员研究确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6、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对校核和审核中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以及打印底图和打印文件的复核。
7、按规定签署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8、认真处理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应连同归挡的设计文件及时修改。
9、负责对复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查和修改。
10、填写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二、校核人员
1、会同设计人员商定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方案,帮助设计人员解决设计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并对所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全面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核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的规定,设计是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
(2)设备部分配件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参数、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与设计图样一致;
(3)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内容是否完整叙述是否准确;
(4)设计图样的比例、视图、图面布置是否适当,尺寸、符号、加工要求、材料选用及数量是否正确,安全附件选用是否符合规定;
(5)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标准图和复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4、负责所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后再修改内容的校核工作。
三、审核人员
1、参加讨论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主要技术问题,指导设计、校核人员确定设计方案,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并对所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现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范的要求,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签署:
(2)设计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软件计算方法、公式、参数、应力分析及主要受压元件和安全附件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技术特性表、配件材料装配尺寸是否正确,复用图、借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4)协调设计、校核人员之间在技术上的不同意见。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四、设计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或审定)人员
1、参加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决定重大的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用和技术条件,审定设计执行的技术方针、政策、设计原则,并对设计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2、审定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采用的设计软件、主要计算公式、数据、主要安装尺寸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对设计、校核、审核及与标准化审查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作最后决定,必要时,可主持设计的中间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
3、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五、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1、负责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设计技术的全面工作。
2、组织各级设计人员严格执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标准制度,确保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安全质量和经济水平,切实贯彻各项设计管理。
3、审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工作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审批重要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
5、审批本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管理制度。
6、负责裁决设计人员与审定人员之间在设计工作中的争执意见。
7、负责领导开展对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年度工作小结并做好上报工作。
9、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提建议。
10、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造成事故的产品设计,组织分析、评议,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方案。
第4篇 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应由维保部进行专项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应由维保部进行专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均应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维保记录应填写清晰、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4、维保部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部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卷存档。
5、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记录,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记录,不得有破损现象。
6、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应保存4年)。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时,当需用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时,维保记录时经过维保部经理审批可暂时借用并登记。
第5篇 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工作,使本矿的设备、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设备领取发放制度》、《防爆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 回收设备的检修移交程序
(一) 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及时交到设备库,经机电管理部相关井上下相应的管理验收人员验收后,由设备库库管员开据收到证。按设备验收情况,根据设备丢失损坏考核条例开出罚款单。
(二) 设备库库管员在收到回收设备后,与相关人员共同将待修设备移交检修单位进行检修,三方在《设备、配件检修任务单》上签字认可,设备库保管存根,另一联由检修单位保管。
(三) 检修单位检修完好的设备,通知防爆检查组验收,其验收人员必须按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把关,并填写《设备、配件验收单》签字认可交回设备库,由设备库库管员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保管验收单存根。
(四) 所有交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配件,由机电管理部全程跟踪负责和落实考核。
(五) 外委设备或机电配件执行《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三、 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
(一) 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技术要求对所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分别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相关台帐,并做好设备运行中的有关记录和相关数据(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搞好现场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 设备的润滑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润滑油,并按规定定期对油脂进行加注和更换。
(三) 掘进机截割头运行中截齿必须齐全、有效,对齿座损坏3个的必须进行更换。
(四) 采掘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有构造、煤层变薄、底矸增厚等,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打眼放炮,不得强行截割、出现拼设备现象。
(五) 设备主要部位的螺丝必须做到齐全、紧固、不能出现缺丝少垫、松动等现象,短缺、松动情况下严禁开机。
(六) 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带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甩保护运行,严禁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严禁带负荷停机等。
(七) 水冷却设备,必须做到开机前先开水,严禁无水或水压不够开机运行。
(八)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四、 设备停用、存放、回收管理
(一) 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回收入库,若不能回收入库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机电管理部,经机电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妥善存放。
(二) 未经有关领导批示,不得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
(三) 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
(四) 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放在架上或道木上,保证不被水淹,上面无淋头水。
(五) 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机电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六) 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必须在三天内回收上井,以便于及时进行检修和周转,时间以换发新设备日期开始。
五、 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一) 领用新设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验收的,扣领用人50元/台次;
(二) 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验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并株连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
(三) 安装或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领用设备,多领用的扣100元/台次。
(四) 因生产急需晚上或星期天无法办手续,领取的设备,次日使用单位必须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五) 无手续、手续不合格、未经同意先发设备后办手续的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造成的后果由发放人员负责。
(六) 设备、配件领用和回收料单上、收到证上填写设备编号不准确的扣发放人员和使用单位各30元/台次,发放无编号设备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
(七) 在料单上乱写乱画的每张料单扣领用人30元,未按要求填写料单的扣领用人50元。
(八) 领用开关拆套当配件使用的扣责任单位200元/台次,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井上库房存放开关和井下私自备用开关的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九) 使用单位乱领取设备的扣单位100元/台次,欺骗签字人员,私自下井的设备扣单位200元/台次。
(十) 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未采取措施拼设备生产扣300元/次,并株连单位有关负责人各100元。
(十一)在设备附近放炮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扣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加倍处罚。
(十二)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扣200元/次,甩保护运行,未经批准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扣500元/次。
(十三)水冷却设备无水开机运行扣100元/次。
(十四)每月最后五天到机电管理部核对所领设备配件,迟一天扣单位对帐人员100元/次。
(十五)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不按规定回收,每台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天。
(十六)对停用的设备乱堆、乱放者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十七)未经有关领导批示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的扣有关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十八)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未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的责任单位扣500元/台次。
六、 设备损坏、报废后处罚标准
(一) 经分析事故原因属正常磨损损坏的设备及配件,按设备价值5%-30%处罚责任单位。
以下是人为责任事故的处罚规定
1、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90%处罚责任单位。
2、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10000元以下的按70%处罚责任单位。
3、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 0元以下的按50%处罚责任单位。
4、 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 0元及以上的按30%处罚责任单位。
5、 损坏报废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6、 低值易耗钻机等专用工具类使用不够一年报废的按原价的80%处罚责任单位,一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钻机在二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
(二) 40t刮板机
1、 使用单位弄虚作假多领取40t大链和溜槽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2、 回收交回的溜槽大链码放不整齐,溜槽好坏未分开码放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
3、 使用单位丢失40t大链和溜槽按原价的100%处罚(包括马蹄、刮板等)。
4、 溜槽损坏每节扣责任单位100元(指非正常磨损的),造成报废的扣责任单位200元/节。
(三) 胶带
1、 违反新胶带使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新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的100%处罚。
2、 违反百米胶带拆缩规定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报废的胶带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3、 未申报、同意在井下乱割未报废胶带做其它用途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使用单位。
4、 胶带运输机中间部少加一组防跑偏托辊扣30元/组,加装的跑偏托辊超规定或跑偏托辊起不到防跑偏作用的扣50元/处。
5、 巷道使用的1米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980毫米、950毫米、900毫米,(800mm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780mm、750mm、700mm),分别按每米胶带原价的5%、10%、15%处罚责任单位。
6、 盘区固定皮带机使用的新胶带,因跑偏或其它原因造成胶带不能使用而更换胶带时,按每米原值的20%处罚责任单位。
7、 折带、跑偏造成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8、 丢失胶带按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9、 因检修不到位,造成扯带的按新皮带原价50%―80%进行考核。
第6篇 煤矿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
一、设计人员
1、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纸要求,负责所承担产品图样的设计和设计文件的编写,对设计质量负责。
2、正确贯彻矿用机电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遵守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3、正确应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各部件的计算和分折。
4、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中,做到制图比例适当、视图投影正确、图面清晰,尺寸、数字、符号、图例准确,文字叙述切题、简明、通顺。
5、属初次设计技术难度较大的矿用机电设备,应提出包括设备的主要结构、材质选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并与校审人员研究确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6、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对校核和审核中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以及打印底图和打印文件的复核。
7、按规定签署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8、认真处理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应连同归挡的设计文件及时修改。
9、负责对复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查和修改。
10、填写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二、校核人员
1、会同设计人员商定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方案,帮助设计人员解决设计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并对所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全面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核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的规定,设计是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
(2)设备部分配件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参数、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与设计图样一致;
(3)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内容是否完整叙述是否准确;
(4)设计图样的比例、视图、图面布置是否适当,尺寸、符号、加工要求、材料选用及数量是否正确,安全附件选用是否符合规定;
(5)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标准图和复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4、负责所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后再修改内容的校核工作。
三、审核人员
1、参加讨论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主要技术问题,指导设计、校核人员确定设计方案,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并对所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现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范的要求,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签署:
(2)设计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软件计算方法、公式、参数、应力分析及主要受压元件和安全附件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技术特性表、配件材料装配尺寸是否正确,复用图、借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4)协调设计、校核人员之间在技术上的不同意见。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四、设计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或审定)人员
1、参加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决定重大的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用和技术条件,审定设计执行的技术方针、政策、设计原则,并对设计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2、审定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采用的设计软件、主要计算公式、数据、主要安装尺寸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对设计、校核、审核及与标准化审查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作最后决定,必要时,可主持设计的中间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
3、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五、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1、负责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设计技术的全面工作。
2、组织各级设计人员严格执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标准制度,确保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安全质量和经济水平,切实贯彻各项设计管理。
3、审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工作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审批重要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
5、审批本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管理制度。
6、负责裁决设计人员与审定人员之间在设计工作中的争执意见。
7、负责领导开展对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年度工作小结并做好上报工作。
9、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提建议。
10、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造成事故的产品设计,组织分析、评议,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方案。
第7篇 机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一、设计程序:
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必须有供电系统设计图,供电系统的设计由机电科承担,机电科科长审核批准,且必须有继电保护装置的设计、选型、计算说明书。
二、 继电保护责任划分:
1、 机电部门专人负责井下临时变电所高压配电装置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管理和检查。
2、 机电科负责井上下对高压保护装置的全面检查和试验。
3、 井下采煤队、综掘队、运输队设专责整定员一名,负责本队管辖范围电气设备过流、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检查及调整。
三、 具体要求:
1、 井下高低压电网的整定计算及校验要严格按《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执行。
2、 为便于检查,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由队组专责,整定员对其全部定期整定,整定牌上应注明设备型号、编号、两相最小短路电流、整定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地点及专责维修人。各队组专责整定员定期要进行一次短路保护检查,根据整定值对其进行调整试验。
机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管理制度
3、 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载装置;网路上如需增设其它供电支路时,必须在引出点增设短路保护开关。
4、 所有安装和运行的供电系统及保护装置不得随意改变,当运行中的短路保护装置发生过渡动作时,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若保护装置发生误动作时,必须经机电部门电气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修改整定值,并将调整结果记录在册。
5、 不准甩掉电气设备的短路保护装置不用,并禁止用不合格的过流继电器和熔断器,运行中的短路保护装置必须动作可靠。
6、 机电管理部门每半年绘制一次井下实际供电系统图,并注明电气设备使用地点、型号、容量、电缆规格及长度、二相最小短路值和整定值,并根据生产变化的供电系统及时修改补充;各井下硐室也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板。
7、 高压开关井上检修中心检修完后,必须由机电科对其继电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并留有记录否则不得入井;井下高压开关每年由机电科对其继电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试验,对不合格的,机电科要立即进行处理、更换,并留有记录。
第8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四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第9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七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8、防爆设备安装完毕移交使用时,由机电队牵头召集项目部位和人员,按照防爆设备有关标准,当场进行检查验收、试运转,检查验收防爆设备台台完好,并试运转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单位,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第10篇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六、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
第11篇 煤矿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电、运输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3.1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
1.3.2 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三种。
1.3.2.1 一般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者。
2)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者。
3)3千伏级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4)提升设备的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压风机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1.3.2.2 重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万元以上到50万元者。
2)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3)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
4)提升设备的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压风机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5)全矿井停风10分钟以上者。
1.3.2.3 特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
2)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井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部矿井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者。
3)全矿井停风30分钟以上者。
1.3.3 提升设备的过卷,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撞信号、斜井跑车,3千伏及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等恶性事故,但情节严重,应视为未遂事故。
1.3.4 机电、运输事故的管理和报告办法:
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除分别按程序汇报及时组织抢修外,还要按下列程序逐级上报:
1.3.4. 1 发生一般机电、运输事故时,各科队负责人应立即向机电动力科和安监部门汇报,并在2天内把事故报告报机电动力科和安监部门。
1.3.4 .2 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时,矿安监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单位应将机电、运输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结论在5日内逐级上报。特大事故要于15日内逐级上报到有关部门。
1.3.4 .3 发生未遂事故时,班组长应立即向科队负责人汇报,情节严重的应向矿相关部门汇报。
1.3.5 发生事故,机电动力科要会同安全监察部门,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追查,对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处理,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于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加重处罚。
1.3.6 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各生产单位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本单位内通报,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共同接受教训。
第12篇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熟悉工作系统,有一定电气知识、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并经队认可的专职机电工种。
2.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使用好本矿统一印发的“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停电牌,悬挂停电牌必须锁在闭锁栓上。
3.停电后必须做好验电(使用与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放电工作。严格杜绝本人停电,他人作业或一人停电同时作业的违章行为,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4.送电前必须检查需送电电路,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遇他人悬挂停电牌时,只摘自己的停电牌,最后由他人送电。
5.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当班没完成输送工作时,必须严格办好与下班的交接事项,交接时必须摘下自己的停电牌,接班人重换停电牌,方可工作。
6.以上内容如出现问题,由机电副队长根据(停送电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电手续必须齐全,停电申请必须有相关单位及主管领导批示,有具体的技术及施工负责人、工作地点和调度室平衡的工作时间,有被影响单位负责人签字。
8.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有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二份,一份交变电所值班人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管,不得丢失,以便送电联系使用。
9.变电所值班人员见到齐全的停电手续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写所内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
10.停送电作业,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无证人员和停电申请方不得操作。
11.停送电作业,严格按所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监护制”进行。
12.如工作间断时,停送电申请方负责人必须把情况向变电所值班人员汇报,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把情况逐班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13.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变电所值班人员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14.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送电时必须由停电负责人亲自联系,严禁委托他人送电。
15.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电后要对停电设备挂牌。
16.工作票填写要认真、整洁,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个月。
17.停送电结束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并记录在案。
18.停送电设备必须保持经常完好状态。
第13篇 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设备的性能,做到合理使用维护和保养设备,调动设备管理人员积极性,增加责任心,机电设备要实行包机管理。
二、设备包机制要实行挂牌管理,所包内容是: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三、包机管理人要每天对所包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转。
四、各单位要对设备发生的故障或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包机人对设备的缺陷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护。
五、包机人应经常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设备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包机人要制定合理的备品备件和材料的计划,确保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七、包机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润滑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和设备事故记录等。
八、为便于管理,各单位应每月将设备包机人花名表交机电科。机电科每周对各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检查,对管理较差的机电科可直接对包机人在月底工资中进行处罚。
第14篇 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一. 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
2.设备安装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
3.安装设备应执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4.应有详细的施工记录。
5.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安装不受此限)。
6.不完好的设备不准投入安装和使用。
二.设备调试
1.设备调试由安装单位进行。
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合要求的,安装单位应及时整改。
3.应有记录详细的调试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调试不受此限)。
三.设备验收与移交
1.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队、使用单位、总工办、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编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安装队、使用单位联合编写,报机电科审批。
2.验收合格后,办理签字移交手续,设备由使用、维护单位接管。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由安装单位移交机电科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档案室。
第15篇 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指本路段内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包括计重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中所有的机电设施设备。
二、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转状况直接影响着zz路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及时排除故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满足运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三、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实行监控指挥中心和各单位两级管理、维护体制,即各单位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维护,监控指挥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排除紧急故障和进行设备年检、定期维护。
第二章职责范围
一、监控指挥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本路段内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包括计重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中所有机电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统一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指导各单位维护员做好日常性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档案,做好维护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完善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
(3)制定年度机电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采购计划,按时完成专项工程,并负责设备的改造、升级等工作。
(4)负责紧急、重大故障的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管理处。遇光缆、电缆中断、设备损坏等紧急故障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由处办公室派遣车辆负责接送监控人员赴各收费站工作。
(5)发挥机电设备优势,逐步与路政、养护、收费、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监控范围内可视的各种情况和采集到的各种数据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交流,配合各部门做好逃漏费车、人情车的监管,路产、路权索赔,风雪雨雾等特殊天气的预报,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堵车等问题的处理工作。
(6)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课题研究、技术交流工作,降低维修维护成本,提高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负责指导各下属单位正确使用、维护机电设备,提高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加强对各下属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被盗,数据丢失等情况。
(8)根据机电设备、设施损坏赔补尝标准,负责对肇事车辆、人为损坏机电设备的赔偿、索赔工作。
二、各单位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2)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由本单位一把手负责,并设立专职管理、维护人员,负责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检查、检修、维护工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3)建立健全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4)每日清洁监控室、设备间,巡查外场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设备安全运行环境(卫生、温度、湿度等)和备用的设备,对于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保证能应急使用。
(5)设备发生紧急、重大故障、被盗或病毒感染时,应及时报告监控指挥中心专业人并组织人员做好应急工作,防止在专业人员未到达前发生责任事故。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组织本站人员负责48小时内的监控工作。
(6)严格执行zz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控制上网计算机数量,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确保办公时间网速达标,及时升级杀毒软件。
(7)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因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被盗,数据丢失等情况,需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8)各单位所有机电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本单位,监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本单位维护员应做好对本站所有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设备的高效、平稳运行。
三、监控指挥中心机电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全处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机电系统设备管理制度,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耗材采购计划及专项工程项目,并负责组织落实。
(3)组织开展重大设备故障抢修工作,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
(4)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研讨等项工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技术人员的维修水平。
(5)组织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备品配件管理档案,科学合理的购置、发放备品备件,完成机电设备的报废和处理工作。
(6)加强对中心专职维护人员和各单位维护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损坏、被盗等重大问题。
四、监控指挥中心机电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掌握机电系统的设置、参数配置、技术要求、工作原理、软件安装、测试、维修、调试等方法,能够指导使用者进行正确操作,能够快速解决系统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
(2)负责监控指挥中心及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协助各单位解决紧急、重大性故障,并认真填写《设备维护记录》。接到报修通知后及时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故障地点,开车上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
(3)负责执行机电设备月度、年度检查、检修、保养计划;建立、管理机电设备、外场设备、备件档案。
(3)负责对各单位机电系统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发生紧急、重大问题时根据设备故障等级,制定施工方案并开展抢修工作。
(4)负责机电系统硬件改造,软件、数据库的升级,定期完成数据备份和清理,加强病毒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的管理。
(5)负责ic卡管理,及时统计汇总各站ic卡使用情况,协助各收费站做好ic卡调配工作,配合二片区完成路段间ic卡调配。
(6)定期检测收费系统的传输情况,确保数据准确上传输,协助收费站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五、各单位机电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2)组织建立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检查、检修、保养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
(3)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严禁私自使用、拆装机电设备。组织落实本单位机电设备日常清洁、保养和简易维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稳定运行,防止发生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因管理不善发生
被盗、漏电起火等事件。
(4)严格执行zz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管理好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的机电设备,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控制上网计算机数据,确保办公时间网速达标,及时升级杀毒软件防止病毒攻击系统。
(5)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技术交流、技术研讨等项工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护人员技术水平。
(6)根据本站车流量的变化,组织财务人员及时统计ic卡使用情况,做好预测工作,需调配ic卡或卡夹时一般提前3天报监控指挥中心。
(7)遇光缆、电缆中断、设备损坏等紧急故障时,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确保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组织本站人员负责48小时内的监控工作。
六、各单位机电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掌握本单位机电系统的设备参数配置、技术要求、工作原理、维修调试方法,能够快速解决机电系统出现的简单故障,完成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2)具体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配件管理及档案建设,按月统计汇总机电系统备品、备件、耗材使用情况。负责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的使用计划,达到报废标准的提出申请。
(3)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填写《设备维护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相关工作记录。
(4)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尽快通知监控指挥中心专业维护员,配合专业维护员完成后续处理工作。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岗,各站维护员每日上午9点30分,下午15点在站监控室向处监控指挥中心报汇报设备运行情况和日常维护情况。
(6)加强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对于重大机电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技术人员完成抢修工作。
(7)认真执行维护工作程序,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发现设备损坏、被盗时立即上报监控指挥中心。
(8)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技术培训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第三章机电设施设备使用规定
一、监控指挥中心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大厅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机电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专业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故障排除工作。
(3)监控员应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监控室设备,并负责记录当班期间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生故障时,能进行简单的处理,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中心专业维护人员。
(4)当班监控员至少检查2次设备间设备运转情况,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数据是否正常传输, ups不间断电源是否有报警等,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将在本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通知接班人员。
(5)监控室、设备间应保持环境清洁,监控桌面、设备表面无尘土,监控设备摆放整齐。适时调节设备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
(6)上岗前先检查可变情报板发布的内容,按上级文件和领导指示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查看管理机,统计车流量、ic卡等数据,及时上报领导。
(7)监控室、设备间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不准打接手机。
(8)严禁移动、私自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严禁增加监控室、设备间机房供电负荷。不允许将水杯、盛有液体的器皿放置于设备上或附近及监控桌面上,避免洒漏损坏设备。
(9)非工作人员不得擅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0)严禁私自拷贝资料,防止感染病毒。爱护设备、加强节电意识,按规定使用。
2、外场机电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负责人全面负责对外场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重点路段摄像机进行检查、维护,检查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有抖动现象,云台控制是否正常,摄像机是否在正常的监控范围内。
(3)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全线的两个气象站及车辆检测器进行检查、维护,检查数据是否能正常上传,各项数据是否准确。
(4)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可变情报板进行检查、维护,检查通讯是否正常,信息发布是否正常,情报板模组是否有损坏,远程检测设备箱内温度电压是否正常。
(5)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紧急电话进行检测、维护,通过紧急电话故障检测软件,检查全线64对紧急电话通讯、供电状况是否正常。
(6)对外场设备出现的故障,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要及时上报,并在12小时内赶赴故障现场进行修复。
(7)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最少上路一次,对全线外场设备进行检查、清洁、保养。
(8)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作业规定,着统一服装、使用规定的工具,严禁带电操作。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高速公路路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全岛上作业时,应关闭作业区所在车道,穿越车道时,应确认该车道无车辆行驶时方可穿越。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带安全帽、扎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二、收费站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室及设备间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收费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监控室及设备间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帐,账目清晰,并做好使用、运行、维修维护记录。
(2)站级维护人员在机房内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作程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尘、防静电等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每天至少检查2次设备运行情况(相隔8小时以上),检查通信设备、程控交换机工作是否正常,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不间断电源ups是否有报警、漏电等。
(3)站级维护人员要根据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设备,负责对故障进行简易处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处理方法及结果;对于不能解决的故障要及时通知监控指挥中心专职维护人员。
(4)站级维护人员每天上午9点、下午2点半打扫卫生、清洁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必须保证监控室、设备间环境清洁,操作台、设备表面无尘土,监控设备摆放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不准堆放杂物。
(5)机房内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严禁私自拷贝资料,防止感染病毒。爱护设备、加强节电意识,按规定使用。
(6)监控室备用设备应在24小时内处
于开启状态,维护员定期维护,确保在应急启动时能及时运行。
(7)天气热时保持空调长开,适时调节设备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
(8)除上级领导、站长、监控员、维护人员外一律不得擅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移动、私自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
2、收费站广场、车道机电设施设备使用规定
(1)值班站长负责收费站广场、车道机电设施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站级维护员定期维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收费员应依据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设备,因违规操作或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当班班长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值班站长,通知站级维护员修复,重大问题及时通知监控指挥中心。
(4)收费岗亭应保持环境清洁、桌面、设备表面无尘土,收费设备摆放整齐。班长负责检查收费岗亭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隐患应及时报站级维护员采取措施。
(5)收费岗亭不允许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吸烟,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岗亭。严禁私自移动、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严禁增加岗亭供电负荷。
(6)不允许将水杯、盛有液体的器皿放置于设备上或附近及桌面上,避免洒漏损坏设备。
(7)收费系统应保证正常的工作接口,收费人员需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工作,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操作;禁止使用私人硬盘、光盘等设备与计算机接口。
(8)遇车流量较大需要使用便携式收费机时,必须由值班站长全程监督,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否则出现损坏设备、数据错误、不能上传等问题时,管理处严格追究相关人责任。
三、ic卡和ic卡夹的使用管理规定
1、zz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ic卡是行驶zz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缴费凭证,为zz高速公路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仿制,一经发现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2、zz高速公路ic卡和ic卡夹由监控指挥中心统一制作、管理和发放。每周根据收费系统内的数据,统计各收费站ic卡和ic卡夹的使用情况,按照各收费站提出的申请及时调配,确保收费、发卡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收费站负责本站使用的ic卡和ic卡夹管理,站票证人员根据车流量的变化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当ic卡存量不足三天的用量或超过三天的用量时,应及时填写调拨空卡夹或满卡夹申请单,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监控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配意见协商解决。
4、当车流量突然出现较大幅度变化时或设备、软件、网络等出现故障时,收费站应及时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调卡、维修申请,因反应迟缓、通知不及时造成的责任事件,管理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需发放纸票或收散卡时,及时上报监控指挥中心和二区拆帐中心并做好相关记录。
5、收费站票证人员应严格执行卡夹领取、发放规定,卡夹领用后至装入卡机之前,如出现卡丢失,卡夹损坏等问题,由领用人负责;车道间相互调配卡夹过程中,如出现卡丢失,卡夹损坏等问题,由调配卡夹操作员负责。
6、交接班时,票证人员对发卡员、收费员交回的散卡进行入夹操作,对交回的坏卡要逐张检测,确认为坏卡后要进行登记,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监控中心进行统一回收。
7、发卡员必须严格按发卡作业流程发放ic卡,不得漏发、多发、错发;严禁私藏、出售、转借ic卡,一经发现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8、行驶高速公路的所有车辆(包括内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入口领卡、出口交卡”的规定,一车一卡,出口无卡的车辆收取全程通行费,并缴纳每张ic卡工本费10元,下班后收费人员将工本费上缴财务室登记。
四、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和处路政科、宣化路政队、阳原路政队及交警公安建立长期联合行动机制,共同负责zz路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员加强对监控可视范围内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发现在光缆、电缆附近停留的可疑人员、车辆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路政科、路政大队、交警公安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能尽快赶到事发现场。
3、宣化路政队、阳原路政队要加强巡逻,全面掌握zz路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情况,做好因交通事故、人为损坏、被盗等赔补偿工作。
4、中心专职维护员必须每周上路一次,对全线的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被盗、被破坏时,中心维护人员要马上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抢修,并做好记录报保险公司。
6、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融接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如需改动或提供通讯通道时,必须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授权后,由中心维护人员监督施工。
五、各单位办公自动化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是指基于internet技术,整合机关办公资源,实现软硬件和资源共享,实现机关公文无纸化快速传递、处理,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现代化办公系统。我处办公自动化系统是以oa系统软件为平台,采用光端机、光收发器等通信设备,利用主干光缆长距离传输构建的环型网络,实现了我处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
2、所有用户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我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的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3、严禁利用办公自动化网络,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在oa上发表言论时要慎重,不得有抨击单位政策、侮辱他人人格等过激言论。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上传、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工作时间外严禁上传、下载涉及黄、赌、毒、暴力等信息。
5、按管理处统一作息时间,每日在个人考勤栏目中登录考勤。出差、请假、外出时要在相关栏目中登记,等待主管领导批复。
6、及时浏览oa上的作息,以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和信息的及时传送,利用内部讨论区加强沟通,向管理处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7、严格控制接入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电脑数量,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和交换机、光收发器等设备的参数。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定期升级。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8、oa系统用户必须设立自己的密码,以防他人有意或无意打开系统数据获取信息,滥发电子邮件、恶意增删资料或干扰公文运转。不得盗用他人用户帐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和破坏系统服务。
第16篇 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
三、各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
四、机电管理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做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五、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的罚款处理,报废的设备责任单位要照价赔偿,对于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类别给予相应处罚。
六、基层队组使用设备每满三个月的,润滑油要及时化验,化验结果不合格的润滑油不得使用。
七、新设备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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