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堂点名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点名机制:每日课程开始时,教师进行点名,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
2. 缺勤报告:对于未到校的学生,教师需立即上报给教务部门。
3. 跟踪流程:教务部门接到报告后,启动追踪程序,联系学生本人或其紧急联系人了解情况。
4. 记录与反馈:将追踪结果记录在案,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如班主任、辅导员等。
该制度的具体实施内容包括:
- 确立明确的点名时间,确保教师能准确掌握学生的到课状态。 -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教务部门接到缺勤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步追踪。 - 与家长或监护人的沟通需保持礼貌而专业,获取学生未到校的合理原因。 - 对于无故缺勤的情况,需按照学校规定采取进一步措施,如通知家长、记入学生档案等。
执行此制度时,应遵守以下规范:
- 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公开讨论个人的缺勤原因。 - 及时更新和维护学生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系人信息。 - 保持追踪过程的透明度,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进展。 - 对于连续缺勤的学生,应定期跟进,必要时提供心理或学术支持。
随堂点名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 保障学生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防止意外发生。 - 维护教学秩序: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教学质量。 - 强化责任意识:提醒学生重视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 家校合作:增进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通过这一制度,我们不仅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动态,还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教育,营造健康、有序的学习环境。
第1篇 随堂点名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使全校形成时时抓安全,处处有安全,工作才安全的安全工作格局,特制定随堂点名和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制度。
一、全体科任教师要认真学习中、省、市、县、乡有关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树立“安全重于泰山,隐患胜于明火”的安全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随堂点名和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学校建立随堂点名登记卡,印发各班,为班级提供随堂点名保障。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从早操到下午自习,比须做到随堂点名并坚持如实填好随堂点名登记卡。
四、学生请假一律实行写假条,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名,学校备案制度。
五、班主任和值周同志一旦发现班级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到班者或离校者,班主任立即与学生家长联系,明确学生去向,并将情况报告学校值周领导,直至追踪到学生的准确信息为止,切不可掉以轻心,敷衍了事。
六、班主任负责每周星期五将本周随堂点名登记卡和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登记情况交主管安全领导审核后归档。
六、凡不自觉履行随堂点名和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制度的,责任自负,学校一并进行责任追究。
第2篇 随堂点名和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制度
随堂点名和未到小学生去向追踪应本着“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联系、第一时间处理”的原则,确保学生安全。
1、每天早操、下午预备铃响班主任要及时清点本班人数,发现未到者先向附近学生询问去向,然后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寻找学生,并做好详细记录。
2、每节课任课教师进教室后先清点人数,核对保存在班干部处的请假条,发现即未请假又未到者,立即将情况向班主任通报,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寻找学生,并做好详细记录。
3、在与学生家长电话无法联系时,应设法多问学生,打听去向不明学生的亲戚、邻居的电话,然后让家长最短的时间与学校取得联系,将情况向家长通报,要求家长寻找学生,并做好详细记录;
4、询问得知学生的下落后,教师应视情况做好处理。无法得知学生下落时,班主任应把情况向家长说明,让家长自行寻找,随时互通情报。
5、对学生私自离家出走的,班主任应将学生在校情况如实通报家长,并尽可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家长自行寻找,与学校及时互通情报。
6、凡因思想麻痹大意、疏忽,未发现未到校学生、或虽发现但未过问、过问而未联系家长等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3篇 随堂点名、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制度
随堂点名和未到小学生去向追踪应本着“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联系、第一时间处理”的原则,确保学生安全。
1、每天早操、下午预备铃响班主任要及时清点本班人数,发现未到者先向附近学生询问去向,然后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寻找学生,并做好详细记录。
2、每节课任课教师进教室后先清点人数,核对保存在班干部处的请假条,发现即未请假又未到者,立即将情况向班主任通报,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家长寻找学生,并做好详细记录。
3、在与学生家长电话无法联系时,应设法多问学生,打听去向不明学生的亲戚、邻居的电话,然后让家长最短的时间与学校取得联系,将情况向家长通报,要求家长寻找学生,并做好详细记录;
4、询问得知学生的下落后,教师应视情况做好处理。无法得知学生下落时,班主任应把情况向家长说明,让家长自行寻找,随时互通情报。
5、对学生私自离家出走的,班主任应将学生在校情况如实通报家长,并尽可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家长自行寻找,与学校及时互通情报。
6、凡因思想麻痹大意、疏忽,未发现未到校学生、或虽发现但未过问、过问而未联系家长等造成学生安全事故者,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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