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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

有哪些

机械设备的管理中,“三定制度”是一个基础且关键的环节,它包括了定人、定机、定岗三个核心内容。

内容是什么

1. 定人:这是指将每一台机械设备指定给特定的操作人员,确保每个操作员熟悉其负责的设备,能熟练进行操作、维护和故障排除。

2. 定机:即明确每台设备的固定使用范围,防止设备被误用或超负荷运行,确保设备在其设计性能范围内安全运转。

3. 定岗:意味着为每个操作员设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包括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以及在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规范

实行“三定制度”需遵循以下规范: - 设备分配应基于操作员的技能和经验,确保他们有能力胜任工作。 - 定期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 - 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跟踪设备状态和维护历史,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设立设备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 对违反“三定制度”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度。

重要性

“三定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它能够:

1. 提高设备利用率:通过合理分配,减少设备闲置和误用,提高生产效率。

2. 保障设备寿命:定期维护和正确使用能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3. 保证安全生产:明确职责,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4. 促进团队协作:明确的工作分工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提升团队协作效率。

“三定制度”是机械设备管理的基石,是实现高效、安全、有序生产的必要条件。企业应当重视并严格执行这一制度,以提升整体运营效能。

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范文

第1篇 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

(1) 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2) 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3) 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4) 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5) 为保证机长和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及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要做到:

1) 一般机械的主管司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任命。

2) 重点设备的司机长由由使用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任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 机长(负责人)一经任命不能轻易调动,如需调动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2篇 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

为了加强机械管理,充分了解单机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特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制度。

1、公司所有设备必须由设备科调配并根据工程需要择优购买。

2、所有设备档案(包括正在维修保养的)由公司设备科统一建立。

3、设备档案随设备至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机电工长统一保管,退场时须与设备同时交接。

4、每台固定资产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① 固定资产卡片。

② 设备编号。

③ 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清单、易损零件等。

④ 维修、保养记录卡。

⑤ 设备报废申请表等。

⑥ 设备进场验收、安装调试记录。大型设备必须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5、项目机电工长必须保管好设备档案,不得丢失,丢失和损坏扣发机电工长年终奖金,并通报批评,严重者辞退。

6、项目机电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填好零配件更换表,由现场材料员签字,如果设备确认报废则须填写报废申请单,由公司设备科签字确认。

7、小修、日常保养记录、按月填写一次。

8、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

9、事故维修,必须在修理记录卡上注明导致事故发生及维修意见,其它维修过程与第8条相同。

10、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必须字迹端正,条理清楚,不填写或乱填写一次罚款20元。

第3篇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因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保养不当而发生工伤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在全公司范围内,任何单位、任何部门和每个工程项目部采购密目式安全网、漏电保护器、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都必须具有市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无《准用证》的物品,一律视为不合格产品。

2、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包括:密目式安全网、漏电保护器、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搅拌机、机动翻斗车、木工机械、钢筋机械和电焊机、打桩机等。

3、使用旧密目式安全网应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为两片,检验部门为省、市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由其颁发《准用证》,检验费用由密目网所在单位或工地承担,检验后使用期限为一年。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安保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安监部门审批,取得验收合格通知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操,维护与保养。在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应悬挂或张贴有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姓名的标签。该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对该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6、对于在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各单位和各工地必须经常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防止带隐患或带故障使用。

7、在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库存期间,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管,认真搞好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完好性能,对于存在安全缺陷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应及时报损、禁止出库使用。

8、对于违反本制度或因此发生严重后果的责任者,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按违章行为给予处罚。

第4篇 工程公司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机械设备事故,由工区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执行上报和处理。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机械运转,保持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单位工程负责人报告,单位工程负责人应立即向机械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报告,机械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应立即会同有关人员。

前往事故现场,详细检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损失情况,确定事故等级,认真进行处理。发生事故单位应在5天内填报事故报告单,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公司、企业主管部门),然后再补报事故报告单。造成人员伤亡的,尚应按劳动部劳安字(91)23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5篇 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操作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使安全管理工作能抓住重点,实行重点管理,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操作牌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作业以及检维修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生产部负责公司范围内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操作牌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2、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使用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要害岗位及电气、高速运转机械等设备操作牌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3、各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4、生产部负责制定操作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类操作牌。

四、控制程序

1、要害岗位及重点设备:配电室、升降机、锅炉、叉车等。

2、重点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2.1 凡重点设备操作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公司行政部、生产部、生产部的考核,并经过具有相应培训资质单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2 电气、高速运转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各种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规定;高速运转机械设备旋转部位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罩。

3、操作牌安全管理

3.1 操作牌是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无权操作设备,交班时必须交接好操作牌。操作牌应放置在操作岗位明显的位置,当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岗位时,必须将操作牌带在身上;

3.2 一台设备只准许有一个操作牌,多点操作设备的操作牌由班组长保管。设备检维修前,检修工人必须收取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牌才能检修。任何设备检修或临时处理故障,都必须收取操作牌后才能进行;

3.3 操作牌交出后,任何岗位操作人员无权进行设备操作,设备检修结束后,检修工人应主动将操作牌返还给设备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得到操作牌后,必须先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具备操作条件后才能进行操作;

3.4 操作牌若丢失,应由本人向本部门(车间)进行申请补办,申请后不能及时补办的,应由当班班长和车间领导批准后才能操作,事后应及时进行补办。

第6篇 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第7篇 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一、机务人员管理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缺陷,受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程的指令;强令违章操作,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二、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安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应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和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应由项目部、安全科、机械管理领导小组和机操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再由公司动力、安全科进行验收。井架、卷扬机、搅拌机等中小型机械,由项目部安全科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机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

大型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等技术性能复杂的机械设备,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人货电梯和打桩机械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组。

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起重机、桩机露天作业。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工,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高层建筑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应设置有效的通信联络信号。施工设备易发生故障,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应配置报警装置。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作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检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以及供水、供电、排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做好冬季和台讯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性全面检修保养。

第8篇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2. 各种施工机械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3. 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⑴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⑵ 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⑶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第9篇 工作面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制度

一、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备的合理使用

1.根据生产特点与生产任务合理配置设备,设备的功率要与区队的生产任务相适应,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负荷不足。也要避免“小马拉大车”超负荷运作现象。

2.安装设备的场地要符合规程要求,如果发现凸凹不平、积水、淋水等现象必须进行妥善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再进行安装。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过检验、调试、试运转后才能使用。

3.为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上岗前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要为设备运转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要搞好文明生产,设备清洁。还要安装必要的防护、保安、防潮、防冻、通风、散热等装置,并按照规定适时加注润滑油油脂。

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1.提高安装质量,为生产与检修创造条件。在安装设备前,应认真做好设备的检查、试验工作,达到要求后方可下井安装。设备安装好后,要及时进行验收试运转,凡达不到规定标准要及时修理与更换,避免设备带病投入运转。

2.正确处理生产与检修的关系,既要保证生产的需要,又要保证检修的人力、物力,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3.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4.合理使用设备,坚持正规循环作业。要根据设备的性能与使用条件合理使用,严禁野蛮操作。要通过科学手段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证检修班的检修时间不少于6小时。

5.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使用、包维护、包检修)、机长负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凭证上岗操作。

6.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各种设备操作者(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上岗。

7.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的检查;班中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班后清扫、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预防性计划检修,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9.实行巡回检查,由专人对设备的重点部位和易损部位进行巡回检查。

10.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交待设备运转状况及注意事项。

11.对发生的机电事故要进行分析,查出原因,采取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12.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第10篇 机械设备的处理和报废制度

1.机械设备的处理,可以根据新旧程度和技术状况,按质论价。机械设备变价处理收入与账面发生价差时应按财务规定处理。变价处理收入应全部留做更新改造资金。

2.由于机械设备使用年久,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又无改造价值;或因技术寿命或经济寿命到期者;可按报废处理。

3.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理已经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者。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者;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4)属于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者;

4.凡符合以上条件者,由机械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组,对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填写设备申请报废申请表。

5.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申请报废鉴定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如确认符合报废条件的由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报财务部门销账。

6.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如折旧尚未提足,应按财务规定将折旧提足。

7.已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转让或继续使用,并做好残值回收,除汽车锅炉外,其他报废机械设备,应集中保管并进行解体,对尚能利用的零部件,总成要尽量利用并估价,作为残值变价收入。对尚未批准带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任意拆卸零部件。

8.机械设备不论变价处理或报废,在办完实物清理或交接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财务事宜。

9.机械设备因遭自然灾害或其他非人力能挽回等原因丢失,应由使用单位认真清查,情况属实者应报财政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属于保管不善而丢失者,应由责任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不得按报废处理。

第11篇 k矿煤矿机械设备润滑制度

1.设备润滑是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环节。设备缺油或油脂变质,会导致设备故障甚至破坏设备的精度和功能。搞好设备的润滑,对减少故障,减少机件磨损,延长设备寿命起着重要作用。

2.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润滑管理制度,按照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并认真做好润滑记录。

3.设备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设备润滑管理工作,润滑管理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明确润滑部位,所用润滑剂的种类、牌号,指导润滑油脂的正确应用,油品的合理保管,编制本部门机械设备的润滑规程及润滑卡片。

4.使用油脂前必须严格过滤。换油时,要彻底清洗油路系统,做到无油垢、无水分、无锈蚀、无金属碎屑。注油时,要仔细清洗注油器,防止煤粉、岩粉及水进入,同时对于不同牌号的油液,要有专用油抽,分类挂牌。

5.油箱内壁和油中浸泡的器件表面,禁止涂更油漆,以防油漆溶解而产生的沉淀物吸入油路系统中。

6.设备用油要符合规定,不准任意代用。不同油品、不同生产厂或不同牌号的油不准混用。更换不同牌号的油时,必须对设备彻底洗净。

7.乳化液用水必须经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配制应由专人实行集中配液,并严格掌握配比3~5%的规定。

第12篇 危险场所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  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进场机械检查验收表;

3、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械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

4、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电焊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6、负责现场所用机械安全技术的日常巡检、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

7、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安全性进行评价和考核;

8、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各级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四条   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   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   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   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四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   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五章  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十四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并组织制定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   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   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和制度,制定机械安全目标或指标,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效运行和机械安全目标的实现;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3、重视加强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程规模和使用机械数量,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3、负责组织现场机械准入,能力状况确认、机械安拆、维修队伍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机械安装、拆卸、吊装、运输、维修队伍资质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  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3、负责组织本单位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台班维修定额、机械检查标准;安拆、拆卸、施工、维修、改造等作业指导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装人员、检验人员等的培训(包括安全、业务、技能)考核和取证工作;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或建立档案(重要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拌合楼、泵车、罐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施工升降机及特殊机械设备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定额;

3、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工况变化记录、特殊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事故报告、起重机自检报告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检验者的检验报告书、安全准用证、机械检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机械档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报表等的建立、填报、收集、复印、整理、汇总、保管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考核、奖罚;

5、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机械培训工作和建立计划、台账、记录、总结;并负责各类机械人员资格证件和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审定,并组织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租用、领用、保管和组织保养、修理等工作;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  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机械设备和机械人员退场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机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第三十条  租赁机械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  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  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七章   主要工作程序(简化程序要点)

第三十四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  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  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  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  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  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龙元建设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章、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第三章、机械设备安装启用验收规定

第四章、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修理规定

第五章、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第六章、机械设备采购规定

第七章、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八章、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第九章、附录: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第十章、附表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项目部需用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SHEBEI-01-1),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二、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三、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四、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地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的施工任务,特定此使用规定。

一、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二、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市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四、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五、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六、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七、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八、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九、机械由单人操作者,应任命为机械使用负责人,承担机械职责。

十、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机员。

十一、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十二、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十三、在交接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本班任务完成情况和上级要求或其他注意事项。

十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十五、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十六、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第三章、机械设备安装启用验收规定

一、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二、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吨米以上塔吊(包括40吨米)、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砼拌和机井架等。

三、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四、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由市府文件规定须经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六、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桥箱限位、行走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丝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咀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低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七、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八、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章、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修理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延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二、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三、例行保养是由机械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五、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六、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七、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SHEBEI-01-5),整理汇总后备查。

八、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结合保养进行并作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十、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音、振动、强光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第五章、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率、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一、设备检查方法:

1、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二、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平整,拉杆、压板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扶墙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丝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1、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2、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三、对查出的问题各项目部应立即整改,并作好相应记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科。

四、主要设备完好标准:(详见附录)

第六章、机械设备采购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施工生产能力和改革装备结构,加速施工机械化的实现,企业要根据装备规划,结合施工生产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增加、补充和更新机械设备,特作下列采购规定:

一、设备采购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吨米以上塔吊(包括40吨米)、人货电梯、混凝土输送泵等。

2、中小型设备:各种砼拌、井架、卷扬机、碰焊机、切断机、弯折机、电焊机、木工机械等。

二、大型设备采购由公司设备科根据生产需要订制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小型设备的采购由项目部自行订制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1、编制采购计划,填写:

CAILIAO-01-2材料采购(要料)计划表。

2、选择合格的供方,对供方进行评价,填写:

CAILIAO-01-3物资供方评定表。

3、按《经济合同法》签订订货合同。

4、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填写:

CAILIAO-01-9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对采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价,填写:

(1)CAILIAO-01-1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

(2)CAILIAO-01-3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四、大型设备若项目部需要采购,必须将采购计划表报送公司设备科,经公司设备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采购程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七章、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一、分包商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必须标识、挂牌。

二、分包商借用的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必须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有市级颁发的“安全使用证”。

三、分包商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殊工种等必须持有上海市劳动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发放的有时效的证件才能上岗操作。

四、项目部机管员对分承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第八章、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FENBAO-02-1工程专业分包商评定表)。

二、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设备科,项目部必须做好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三、办理拆装方案审批手续(JISHU-01-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四、由设备科会同技术科、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字后方可进行拆装。

五、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塔吊、人货梯的升级及扶墙的安装,拆卸必须由有资质队伍进行,并作好相应记录。

七、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附录、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搅拌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异响。

2、传动零件的润滑正常,皮带传动良好。

3、水泵、水管、水箱、计量算尺刻度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跳动杆使用正常。

4、料斗钢丝绳、绳卡符合规定要求,上料斗挂钩保险完整有效,跳动杆使用正常。

5、各部紧固件牢靠紧固。

6、齿箱、齿圈啮合正常,无其它异响,齿箱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7、上料斗、出料口操作轻巧,离合器间隙符合规定要求。

8、电线、电器箱、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操作方便,整机具有良好的接地性能。

砼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1、车容整洁,装备齐全,保证车辆的完好性。

2、燃油、润滑油、冷却液及各种溶液均应注满,并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

3、汽车的各总成,组合件、零件和设备,连接牢固可靠,作用正常。

4、发动机运转良好,无异响,达到额定功率,保证汽车的牵引性能有最佳的动力效果,发动机起动容易,怠速运转平稳、加速均匀。

5、燃油系统工作正常,耗油量不超过额定值;润滑系统油压不超过符合原车规定,消耗正常;冷却系统能保持发动机的正常工作温度。

6、离合器分离彻底,不打滑、不震抖;变速器换档轻便自如,不跳档,不乱档,不过热,无异响;传动轴无弯曲,工作时无震摆,无松旷,后桥在工作时无异响,不过热。

7、汽车钢板弹簧,无断裂或错开现象;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8、前轮定位规定,转向轻便灵活,无旷隙;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规定。

9、制动系统工作可靠,制动距离与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规定,不跑偏,不发咬。手制动作用可靠。

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它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器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联轴节传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丝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复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表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基本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没有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轨道路基、纵横间距符合要求,路轨阻挡器、行走限位碰击装置位置适当,固定牢靠。接地桩、接地线连接符合要求,夹轨器夹固良好,无变形弯曲现象。

8、驾驶室门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晰,视线良好。

9、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

10、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卷扬机完好标准

1、电动机工作正常。

2、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

3、联轴节及螺丝皮圈不得有明显松动,磨损。

4、制动器灵敏可靠。

5、电器部分无漏电,绝缘良好。

6、防护装置(包括绳筒保险)齐全、有效。

7、钢丝绳断丝不超标准。

8、卷扬机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9、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机械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无异响。

2、搅拌机无漏浆现象,拌筒内无结石,拌叶、拌臂不变形。

3、搅拌臂和拌顺的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拌叶和衬板的间隙均控制在2-6MM。

4、减速箱、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5、水泵、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6、料斗运行轨道平直,料斗限位灵敏可靠,料斗门开启自如,保险完好齐全,提斗钢丝绳断丝、锈蚀不超标,卷扬机、电动机无异响,制动性能良好。

7、卸料机构操作轻松,出料快,卸料门与拌筒的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8、电器系统操作方便,接地良好,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电器箱门锁齐全。

9、整机外观清洁、整齐、润滑良好,油路畅通,支撑架无变形现象。

灰浆机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减速器工作正常,无异响,三角皮带盘无缺边,三角皮带无破损、脱层;

(2)联轴节传动无冲击、滑移;

(3)搅拌轴端无严重漏浆;

(4)拌叶无明显变形、卡阻、不得有碰击异响。

2、电器部分

(1)电动机工作正常,电线无老化,接地良好、不漏电;

(2)电动机风叶及防护罩齐全、有效。

3、机身部分

(1)主要部位无明显脱焊;

(2)机体不得有明显变形、开裂、腐蚀;

(3)主要零部件不得缺损、松动。

建筑施工电梯完好标准

一、传动机构

1、电动机及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和震动;

2、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3、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

4、安全限速制动器必须完好,无点击声响;

5、齿轮齿条啮合正常;

6、钢丝绳不得有扭曲,断丝在规定以内。

二、结构部分

1、标准节整体无脱焊和变形断裂;

2、各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梯笼和立柱之间的滚压轮转动良好;

3、门电联锁良好,内外合门栅操作自如;

4、梯笼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5、滑轮转动正常无异响;

6、扶壁撑、稳固撑、导轨等安装符合有关规定。

三、电器部分

1、各操纵开关和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2、电缆线完整无损,各传动线无外裸;

3、各限位完好,通讯装置灵敏可靠;

4、无漏电现象,接地装置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5、冲顶限位碰击装置固定合理,不松动。

第十章、附表

1、使用大型设备申报表

2、机械设备台帐

3、()年度机械设备检修计划

4、设备修理记录单

5、施工机械月巡检及整改记录

6、主要机械设备完好、利用情况季报表

使用大型设备申报表龙元()

第14篇 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等级制度

一、成立以项目部总工程师为首,设备物资部、工程部、质检部、安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部审核验收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谢元成副组长:蔡中映

组员:赖喜文 吴传海陈启阳

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进场时,要求指定操作人员到设备物资部申请等级注册。

二、 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经过项目部审核验收小组的审核验收,只要内容有:

1、指定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安全操作证》机动车辆运输类经公安交警审查合格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机动车辆行驶证》及身体健康状况。

2、应有的设备合格证或使用许可证,其动力部分、卷扬机、液压装置等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

3、应有信号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可靠。

4、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限制器、限位器或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5、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强,具有有效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证明文件。

6、起重机械的吊钩、吊环完好无损,设备的自动控制屏,设备的制动装置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7、设备电器的控制屏、线路等规范符合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要求。

8、当没有有效的证明文件及规范时,在查看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外,必须经过试验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填写《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签定意见》单,并编号挂牌方可准入作业。

四、进入施工作业前,项目部向该设备的负责人或者操作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向项目部做出安全保证。

六、项目安全部将对被启用的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拍照,登记注册,相关资料复印存档备查。

七、未经项目部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经检查发现,将对其部门和操作人员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工整改或退场。

第15篇 机械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采矿机械设备维修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采矿机械设备在生产中的安全使用,要定时、定期对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一、 空压机、发电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要专人专用,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三、对所有机械及矿山设备,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安全生产。

三、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爱护生产设备,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五、对不按操作规程使用机械设备的,属于人为损坏的,应对机械损坏的价值进行赔偿,并进行罚款贰佰元。

六、对防洪、抢险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保养。以备后期使用。

七、机械设备应建立使用维护档案,记录巩固择偶时间,定期保养时间,更换零部件名称时间及故障记录。

第16篇 机械设备管运行维护、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或租赁的设备、设施、用具等,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要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查验,无证或不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不得采购、租赁和使用。

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门机构的专人进行管理,建立资料管理档案。

3.向外出租机械及机具,必须审查租赁单位资质,对不符合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出租。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职责。

4.大型或特殊设备、设施的装拆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装拆时要有按规定审批的专项方案,禁止不具备装拆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人员承担。装拆过程要按照装拆方案,专人指挥管理,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控和防护。安装后须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严格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提梁机、运粱机)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安装后或使用前,要组织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管理、安全、技术等人员参加验收,并要查验国家规定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做好验收记录,由参验各方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对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要委托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

6.在水电站油库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要按照建设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防护。

7.加强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管理。要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配备的安全**要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证件,并要按规定进行复检。

8.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对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要配置悬挂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语。

9.要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为现场人员购置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设备的各级维修保养应严格按维修保养技术、质量标准,工艺规范,操作程序进行,做到设备维修保养有标准、规范、验收等记录。

(2)设备的使用除应认真执行持证操作、维护保养、油水管理等有关制度外,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查制,操作规程等有关制度。

第17篇 机械设备安装、启用、验收制度

机械设备是施工生产的主要技术装备;为了确保集体财产的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综合效能,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特质订本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单机价值是万元以上的设备,如:塔吊、汽车吊、施工电梯、砼搅拌站、砼泵、装载机、汽车、液压滑升设备等为大型设备;业务技术直属公司管理,操作人员的调配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配合人事部实施;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设备日常使用、维护管理;机管、机操、机修人员工作和生活安排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单机价值十万元以下的中、小型设备由各单位自己负责管理。

2、工程需要设备,必须先向安全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告,公司坚持先内部挖潜调配、后添置的原则进行机械调配。设备购置报告须经安全生产部、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大、中型设备(价值量万以上)购置报告批准后,由安全生产部根据设备选型原则及综合考评情况指定厂家、核定购置价格,由专业人员参加合同的签订。签订设备购置合同时,应在合同中详尽注明:品格、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数量、价格、到货日期、包装运输要求、交货地点、结算方式、违约处理等有关问题和双方的经济责任。

4、进口设备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各项要求。如到货日期、交货港口、商检程序、技术标准以及索赔等具体的内容,大型、精密的设备应商定由卖方负责按装调试等有关的技术服务的条款。

5、大型设备到货后,应由公司组织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中、小型设备由使用单位自己组织验收;开箱验收应按工作流程进行,依据合同、发票、装箱单、说明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资料核实主机各项技术性能、工具、附件、备件是够齐全;技术资料验收和外部检验完毕后,进行设备组装调试,调试结束的设备应在长方指导之下按国家技术验收规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厂家咨询或索赔。

6、机械设备的台账建立。十万元以上的设备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建账;十万元以下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建账,设备台账报一份给安全生产部汇总备案。各级建立的机械设备台账,不得随意涂改、撕换或填写无关内容,在机械设备产权变更时,会同财务部进行必要的账目调整,以达到账、物相符。

7、根据机械设备分级建账的原则,建立完整的单机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如下:

1)机械设备随机技术文件。其中包括:说明书、出厂合格证、附属装置资料,工具和备品明细表,易损零件图册和配件目录;

2)新增或调入的有关文件;

3)检查验收和技术实验记录;

4)大修出厂单及有关技术资料;

5)改装、改造记录;

6)事故报告单、事故分析意见及处理结果;

7)报废鉴定表。

8、调拨设备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照公司程序文件执行,已到使用年限、主要执行机构磨损严重,主要金属构件腐蚀严重的设备予以报废。设备的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报告,安全生产部、财务部进行技术鉴定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设备的报废处理。

二、使用维护管理

1、要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率,既要防止“大马拉小车”不能发挥机械效率,又要防止超越机械能力蛮干。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不得任意超负荷、超载、超速运转。

2、施工人员要善于协调施工生产和机械使用中的矛盾。施工中要安排必要的检查保养,遵守合理使用机械的各项要求。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和只运转不保养。

3、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可能引起事故的瞎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大、中型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或定认定机制;专业工种使用的机械顶到专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保养使用。要确实做到台台机械有人管理,有人保养。

4、对多半作业的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即上一班操作人必须向接班操作人对机械设备及附件的状况作全面的交底,并在《机械设备元赚点检记录》上签字。

5、新增大型设备或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的首次安装调试由厂方负责,我方仅提供适宜的作业环境和条件。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厂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部按部颁标准验收作为内部掌握资料,厂方和公司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首次的安装方案由厂方负责编制、批准并实施,我方仅保留厂方的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原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部。

6、大型机械设备的大修根据其工作台时、当前的技术状况、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实际工程施工情况,由工程处项目部提出大修计划,公司安全生产部核定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大修时间的安排,确定大修理质量并由现场及官员监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部或委托总部分公司负责按《建筑机械设备完好标准》组织对修理质量的全面鉴定。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修理计划,由现场及官员安排实施,同时记录在《机械设备运行点检记录》上。

中小型施工机械的保养和修理,由工程处项目部机管员根据机械的工作台时、技术状况及其他规定,按项目部拟定修理计划,并付诸实施。

三、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

1、各种机械设备操作都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企业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取得操作真方可单独操作。学院必须在师父指导下才能操作。非本机人员严禁上机乱动。

3、认真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加强责任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人的安全,而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4、结合设备的定期检查,必须委派专人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保护、指示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机械设备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实用技术规程或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6、凡因操作不当、检修不良、管理不善、指挥失误或因其他原因而引起机械非正常损坏,造成机械及附件的技术性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均为机械事故。机动车辆在公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如伴有车辆损坏情况的也作为机械事故处理。

7、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属责任事故,因自然灾害和意外灾祸而事前既无法预料,事后又无法抗拒的属非责任事故。

8、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

1)凡属制度不健全、保管不当、失修、失保而造成的损坏,应追究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2)凡属安拆、运输、保修等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损坏,应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凡属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或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坏,应追究施工部门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4)凡属保修不良而造成的损坏,应追究修理部门主管领导及主修人的责任。

5)凡属机械设备自身质量因素的损坏,不做责任性事故处理,应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鉴定处理,必要时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

9、机械设备事故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分类:

一般事故:机械部件、总成损坏,其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或停产5天以内。

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20000元,机械设备严重损坏,或停产10天以内。

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人员伤亡或停产10天以上。

10、机械设备事故的报告

1)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报告机械设备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按照公司生产应急救援制度规定启动项目应急预案,如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扩大损失的情况应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抢救。

2)机械设备主管人和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会同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现状、过程、损失情况,计算损失价值和修复天数,以确定事故的性质、等级。

3)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应在五天内填报《机械设备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4)发生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口头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然后再补送《事故报告表》。

5)对积极预防事故发生、发现重大隐患、制止冒失作业和抢救事故有功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凡是隐瞒事故不报者,公司可随时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11、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1)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各类机械设备事故。

2)事故的处理权限按事故等级区分。

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或机械设备使用单位组织调查、分析处理、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大事故:由公司组织当时单位或机械使用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经公司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分析活动,由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对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以教育为主,但对于违反安全使用技术规程、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所造成的机械设备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领导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使用技术规程,违反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者。应谁就领导责任。

4)对于机械设备事故导致人身伤害者,除按本制度处理事故外,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执行。

第18篇 机械设备危害因素公示管理制度

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防止机械设备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1、 对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前进行危险因素辨析,制定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制成牌板。在机电设备投运前挂置到司机操作的明眼位置。

2、 对每个岗位的员工进行培训,让其了解本作业现场所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及危害后果。

3、 将所使用机械设备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明确告知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

4、 应保证所有人员应与机械设备危险部位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必要时设置警戒线或栅栏予以封闭。

5、 对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采取防范措施(设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及个人防护装置等)。

6、 应根据机械设备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在现场明显位置张挂,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台帐。

第19篇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制度

安全 防 护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和临时设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护用品、临时设施不合格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区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统计出工

程所需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费用,在施工中,要专款专用。

2.严把防护用品进货渠道关,认清所购产品是否为部、省

推荐产品。凡假冒伪劣及未粘贴(缝制)产品推荐标志和带复印推荐标志的产品一律不得购买使用。

3.购买的配电箱、开关箱都必须是主管部门推荐产品。

4.防护用品必须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购买、并管理使

用。

5.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在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调试合格并核发《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起重机械准用证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7.处罚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施工单位1000元罚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要立即更换,若因此造成伤亡事故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实施细则加倍处罚。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本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工作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20篇 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检无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以及无视力、听力障碍,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从事起重作业时,必须确定作业项目负责人、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工艺及必要的辅助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3、遇大风、雷雨、雾、雪等恶略天气或在高压线、公路等特殊作业条件下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下列情况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天气等;

(2)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或超过检测合格有效期;

(3)起吊索具未经检验、检查合格,索具规格与吊起物件重量不匹配;

(4)超载或被吊物重量、理化性质(特指危险化学品等)不清,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单钩起吊等;

(5)起重设备的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送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吊钩不安装防脱落装置等;

(6)捆绑、吊挂不牢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7)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8)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9)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重物等,与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小于以下要求: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m;1kv~35kv至少为3m;35kv以上至少为5m(不含阴雨或潮湿天气);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况。

5、起重作业时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1)不得使用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不得将被吊物件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4)不得在起重设备工作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作业;

(5)不得未经试吊便起吊与设备额定载荷接近的重物;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施工作业中现场人员应按照“两书一表”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管理状况及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防止起重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

7、起重作业安全要求

(1)起重作业人员在作业场地范围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

(2)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要求

a、严格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标准的规定,起重过程中必须与起重司机联络准确、熟练无误;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避免吊绳受力过大;

c、绳、链索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起重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e、进入悬挂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f、多人捆挂时,应服从一人的统一指挥。

(3)起重机司机的安全要求

a、服从起重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指挥及相关人员。对于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b、全面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

c、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d、起重作业过程中及时观察作业环境周围的人、物等,避免发生磕碰等伤害事故。

(4)两台以上吊车进行联合作业时,现场应制定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明确专人统一进行指挥和监护。

(5)拥有起重设备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档案,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启用时间和位置、保养和检查试验记录、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

(6)备停用闲置超过规定时间,在重新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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