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检查:对设备进行周期性的检查,以发现潜在的问题。
2. 日常维护: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基本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故障处理:制定应急计划,快速有效地应对设备故障。
4. 预防性维护:通过数据分析预测设备故障,提前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
5.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和维修情况,以便分析和改进。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 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每个设备的操作步骤,防止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 - 维修流程:设定标准化的维修程序,确保维修工作高效、安全。 - 保养标准:为不同类型设备设定相应的保养周期和标准,保证设备性能。 -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知识和安全操作的培训,并进行考核。 - 应急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备用设备启用、紧急维修等。 - 供应商管理:与可靠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配件的质量和供应速度。
执行这些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 执行力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和保养规定,不得随意改动。 - 责任明确:分配专门的设备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执行保养制度。 - 安全优先:在设备操作和维修过程中,始终将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 数据驱动:利用数据分析优化维护策略,提高设备利用率。 -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反馈持续优化和更新。
机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
1. 提高效率:良好的维护能减少设备故障,保证生产连续性,提高工作效率。
2.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保养可以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更换成本。
3. 保障安全: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制度,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4. 降低成本:预防性维护可以减少突发故障造成的停机损失,降低维修成本。
机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制度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础,也是提升生产效益和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每一位员工都应理解和执行这些制度,共同维护企业的核心资产。
第1篇 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各类司机进班后必须对自己管辖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日常检查,按规定对各润滑部位进行加油。在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按规定,认真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按上级指示努力将事故隐患控制在最小范围。
2、各类司机必须按规定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时,要把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3、各岗位的维修电、钳工必须准备充足的零配件,按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质量标准对管辖的设备、缆线进行维修保养,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大型固定设备的维修保养,要建立健全专门档案。连续运转的大型固定设备,要坚持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的原则,保证备用设备随时能够起动运行。
5、各岗位的维修电、钳工每班不少于三次对自己管辖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运行设备的维修保养要在有维修保养资格证的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6、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时对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进行督促检查。
7、各种设备要制定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按维修保养的时间周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2篇 工业区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
1、配电房为维修部的机电设备运行用房,为了确保本辖区内各机电系统正常运行,非维修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以上机电设备房。
2、公司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3、凡外单位人员前来参观或有关上级业务部门前来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陪同,通知当值领班开门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簿》上认真做好记录。
4、本部门工作人员需要进入以上地点进行工作时,必须根据工作项目所规定的地点,到当值领班处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在当值人员带领下进入以上场所。工作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5、外单位施工和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这些工作场所时,必须凭事先办理好的有关施工许可证、工作票和有效的临时工作证件,到当值领班处办理许可和登记手续后进入现场,在工作中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6、所有人员进入这些场所后,都应随手关门,并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7、所有施工和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后,不得进行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施工,并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所有人员均不得将任何无关杂物带入或贮放于这些机电设备房。
第3篇 井下机电设备及胶带机走动巡查管理制度
一、井下带式输送机巡查管理制度
(一)井下现有使用带式输送机43部,其中1.4米带式输送机2部,1.2米带式输送机5部,1米带式输送机3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28部,自制简易带式输送机5部。
(二)责任划分和带式输送机明细表:
井下各巷道使用带式输送机明细表 | ||
开拓一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带式输送机类型 |
1 | 中央盘区千米钻机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3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4 | 第四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5 | 15117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6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7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8 | 15117低位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9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10 | 15117回风巷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开拓二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17回风横贯 | 横贯6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15117回风底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3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4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5 | 15117进风巷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6 | 15117进风横贯 | 横贯6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7 | 15117进风底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8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9 | 北翼辅助运输巷底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10 | 第二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
开拓三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06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3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4 | 15106低位高抽巷 | 第一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5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6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7 | 南一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综掘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06进风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3 | 15106回风巷 | 第一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4 | 第二部800毫米简易带式输送机 | |
5 | 第三部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综采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116进风巷 | 第一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2 | 第二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
矿建八部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15301进风底抽巷 | 1米带式输送机 |
2 | 800毫米带式输送机 | |
机电队 | ||
序号 | 所在巷道名称 | 胶带类型 |
1 | 中央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 中央盘区头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2 | 中央盘区二部1.2米带式输送机 | |
3 | 中央盘区1米带式输送机 | |
4 | 南翼带式输送机巷 | 南翼1.4米带式输送机 |
5 | 主斜井 | 1.4米带式输送机 |
6 | 北翼带式输送机巷 | 1米带式输送机 |
7 | 南一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 南一盘区1.2米带式输送机 |
(三)公共区域胶带落煤点卫生责任划分:
1、中央盘区带式输送机巷:
⑴综采队负责:15116进风系统巷口前20米范围。
⑵综掘队负责:15106进风、回风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
⑶开拓一队负责:15117回风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中央盘区千米钻机巷口前20米范围。
⑷开拓二队负责:15117进风漏煤眼前、后20米范围。
2、北翼带式输送机巷:
矿建八部981队负责:15301系统巷口前、后20米范围。
3、开拓二队负责:15117回风胶带机尾前20米范围。
4、机电设备及带式输送机交接班管理制度:
(1)机电各种设备要有交接班记录本,由各岗位工进行交接班。
(2)交接班必须在作业现场交接,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作业现场,交接班应按《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内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规定的路线,双方进行检查确认后交接。
(3)交班人员必须将本岗位所辖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润滑、紧固情况,保护检查试验情况,设备使用、五小电器、电缆完好情况和质量标准化情况、工业卫生情况与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双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交接离岗。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①设备运行情况交接不明的;
②各种安全设施及保护丢失、损坏或未记录的;
③发生事故或发现问题,本应处理而未处理的;
④胶带有毛线绳或胶带托辊有毛线绳缠绕,胶带缺托辊,胶带h架变形未更换,胶带接头扳卡未更换胶带卡,胶带跑偏严重,煤粉、淤泥、矸石等各类杂物未清理磨胶带、磨胶带辊的;
⑤设备和卫生区不清理,工业卫生差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班人不得交班,应及时汇报跟班队长或上级领导。
①对于马虎从事、不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对设备不认真检查的,不填写接班检查记录、不签字的;
②发现接班人有饮酒的;
③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领导安排通知的。
(6)双方交接班后,本岗位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
二、井下机电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队组跟班队长和工长每班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二)队组队长、书记、机电队长每三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三)机运部管理组:对井下煤巷每两天,对岩巷每三天,对无人巷道每七天必须巡回检查一次。
(四)机运部科级管理人员:井下生产巷道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巡回检查,对井下各无人区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巡回检查。(检查实行下井所到巷道,上井后写实、填表制度,管理组负责三天审核一次,如发现未走动巡查过的巷道或死角,应在生产碰头会上汇报,安排人员进行巡查。)
(五)各级责任人应对所属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及质量标准化情况定期、定时巡查。
(六)现场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运行管理规定》和《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检查,主动向岗位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岗位运行记录。
(七)作业现场巡查过程应当认真、详细地检查设备所属零部件完整情况及质量标准化情况,针对设备巡查情况由巡查人员负责记录在现场交接班记录本内。记录内容包含巡查人姓名、巡查时间、巡查设备和部位、巡查质量标准化情况等要素。
(八)对于作业现场巡查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和质量标准化问题,在上井后要进行三定,下发责任队组整改通知单,由责任队组队长签字,定期整改。在整改落实要求中要遵循谁发现、谁督促队组整改的原则,严格把关。
三、井下机电设备运行标准具体细节及相关规定
(一)对下各类机电设备的标准要求:
1、带式输送机标准化标准:
(1)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具有堆煤、防滑(低速)、跑偏、温度、烟雾、超温自动洒水等功能。其现场使用安装方法统一规定如下:
①堆煤保护:将传感器垂直吊挂在卸载滚筒前落煤点上方高于卸载滚筒300毫米~500毫米处;
②烟雾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距离驱动滚筒的下风流方向10~15米的上方,距离顶板≤300毫米;
③跑偏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带式输送机胶带易跑偏的位置,必须一左一右,对称垂直安装;
④防滑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换向滚筒的支撑架上,安装有干簧管的传感器距换向滚筒端面磁铁的距离为10-20毫米(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⑤温度保护:将传感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装有热敏电阻的探头距胶带表面<100毫米(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⑥自动洒水保护:洒水电磁阀,安装在带式输送机洒水管路出水口的阀门处,喷头(喷咀或引射器)安装在驱动滚筒的上方,保证喷水时水幕能覆盖驱动滚筒。
(3)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服务采区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巷道(包括集中胶带巷道)要全线安装照明,其间距不大于50米。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部30米范围内、机尾部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灯。
(4)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
(5)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6)带式输送机机头部前后各20米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机头和机尾部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沙箱(不少于0.3立方米)、一个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安排专人对采区巷道每天进行消尘洒水一次,主要运输大巷每旬进行消尘洒水一次,带式输送机司机每班负责对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30米范围进行消尘洒水,保持巷道清洁、无粉尘。
(7)带式输送机必须在机头驱动部加装防护栏和喷雾装置,机尾部加装防护罩。
(8)带式输送机受煤处必须安装缓冲床或缓冲托辊,并确保齐全完整起到缓冲作用。
(9)井下带式输送机的长度超过300米,沿线必须加装上下胶带防跑偏装置,间距不大于50米。不得出现胶带摩擦架体。严禁使用易燃物或其他物件代替防跑偏装置。
(10)煤仓或溜煤眼上方的带式输送机,在距入煤仓或溜煤眼100米处,必须安装可靠的防乘人装置。煤仓或溜煤眼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并有醒目警示。现场必须有处理蓬堵时人员佩戴的安全带。
(11)所有采区包括集中胶带巷的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50米。急停装置的拉绳应使用φ4毫米的塑料包裹的软钢绞线或使用拉力电缆,拉绳支撑点最大间距为5米。
(12)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13)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14)南翼1.4米、中央盘区1.2米、南一盘区1.2米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必须安装声光信号,并全线可以进行语音通讯,能够在开机前发出声音预警。
(15)主斜井强力带式输送机在机头、机尾要安装监控视频,并将监控信号上传到公司总调度室或胶带集中监控室。对硫化接头及胶带外观磨损作定期检查,档案化管理。井下滚筒包胶、热补强力胶带,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16)担任矿井主运输、主提升任务的强力带式输送机推广使用胶带强度在线监测装置。定期监测主要滚筒轴承温度,每年对主要滚筒轴进行探伤,并留有记录。
(17)带式输送机提升高度超过100米或倾角大于16度,必须安装断带抓带保护、胶带在线监控装置、机房有应急照明。未采取停机措施或未采取安全防护设施的强力带式输送机巷道内严禁行人。
上一页123下一页(18)交接班时每班清理一次带式输送机两侧和底胶带下的浮煤和杂物,确保胶带与底板有足够的间隙不发生摩擦。严禁在开机状态下清理机头或机尾滚筒周围煤矸。严禁使用道木、水管、铁道等代替清煤器。严禁非底运料带式输送机运输设备、配件、材料、工具等。发现大块矸石,岗位人员必须停机处理。
(19)需在带式输送机检修或蹬踩工作,必须先停止输送机,并将其控制开关停电、闭锁,按规定挂停电牌。
(20)带式输送机各类托辊齐全,无坏辊和短缺现象,上胶带辊采用三联辊,下胶带辊使用二联辊,机尾架前15米底带全部使用直辊并设置三道清带器,机头卸载滚筒下要装设清带器,机尾15米范围内要装设不少于三道清带器。带式输送机要稳、正、平、直,无跑偏现象,接头无扳卡现象,托辊无挂毛现象。
2、带式输送机安装、检修、验收标准:
安装:
(1)机架中心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5毫米。
(2)机架中心线的直线度在任意25米长度内的偏差不应大于10毫米。
(3)中间架的宽度允许偏差为±3毫米,左右高低差不应大于间距的5‰。
(4)组装传动滚筒、改向滚筒和拉紧滚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滚筒轴线与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
②滚筒轴线的水平度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
③对于双驱动滚筒,两滚筒轴线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0.5毫米;
④滚筒装配时,轴承和轴承座油腔中应充以锂基润滑脂,轴承充油量为轴承空隙的2/3,轴承座的油腔中应充满。
(5)绞车式拉紧装置装配后,其拉紧钢丝绳与滑轮绳槽的中心线及卷筒轴线的垂直线的夹角均应小于6°。
(6)机头部分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防护网齐全合格;机尾防护罩合格,固定牢靠;行人跨越处设置过桥。
(7)落煤点设置结构合理的缓冲装置。
(8)清扫器安装合格,卸载滚筒处,承载段前必须安装清扫器,清扫器要固定牢靠与胶皮接触部位平直,接触长度不低于胶带宽度的85%;胶带涨紧力适当,上胶带跑偏不超过上托辊边缘,下胶带不磨胶带架。
(9)沿线急停、防跑偏装置、照明和综合保护设置必须安装,并符合标准;驱动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co传感器,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启动装置宜采用具备预警功能的装置。
(10)对相关设计、安装资料进行存档备案,输送机上严禁安装平台、货架放置材料或物品。
(11)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拉紧装置调整应灵活,当输送机启动和运行时,滚筒均不得打滑;
②输送带运行时,其边缘与托辊辊子外侧端缘的距离应大于30毫米;
③整机运行应平稳,托辊无死辊;
④清扫器清扫效果应良好,刮板式清扫器的刮板与输送带接触应均匀,应无异常振动;
⑤卸料装置不产生颤抖和撒料现象。
检修:
(1)带式输送机减速器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更换润滑油。
(2)加强设备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按使用说明书中润滑图表规定的注油周期进行注油,没有说明书的情况下由队组机电队长牵头组织有关人员确定注油周期,确保设备合理润滑(进口减速器要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技术参数选择润滑油、脂)。
(3)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每2月进行一次测量,不符合标准的进行调整;容易磨损的部件每月检查一次,对磨损超限的部件要及时更换。
(4)电气设备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开盖检查,检查内部接线是否松动,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中间继电器接点情况、接线和各配合间隙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况;按规定周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对绝缘电阻降低到规定临界值以下和电气防爆性能下降的电气设备要及时处理或更换;不得甩电气保护装置和任意增大保护定值;带式输送机各种闭锁装置、保护装置要求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5)严格设备班检、日检、旬检、月检的“四检”落实,由各队组队长负责,机电队长、检修工长落实,每天四点班必须保证有不少于4小时的检修时间,使用队组机电队长和检修班长在设备检修完毕后负责进行试运转,查看设备的声响、温度是否正常,只有在设备试运转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6) 严格落实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及早发现异常,做好预防措施,做到计划检修。
(7)“四检”的内容和要求:
①检查各部位螺栓、弹簧垫是否有松动和变形;
②各类轴承润滑是否良好,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③减速器箱体是否有裂纹或变形,结合面紧密不漏油,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油质清洁、油量合适;
④机头、机尾装置是否无开焊、无变形,连接和固定装置齐全牢固;
⑤中间部件是否无开焊、无变形,部件齐全;
⑥电动机、开关进出线装置是否完好防爆、接地装置齐全完好、电缆外观无损伤;
⑦电气保护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外露的机械转动部位防护是否齐全。
⑧冷却系统是否畅通,设备冷却水进、出口是否漏水;
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验收:
(1)新安装或新投用的带式输送机,由安装或准备使用的责任队组经公司生产碰头会联系机运部管理组,安排人员确定时间下井到作业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2)巷道内在用的带式输送机更换部件或延长胶带后,由本队组机电队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减速器、运转声音正常,油质清洁,油量适当,不漏油;
②各传动滚筒表面光滑无毛刺,不损坏,主滚筒表面的硫化层均匀,紧密粘牢,运转灵活无异常;
③上下托辊齐全、无损坏、转动灵活,润滑良好,缓冲托辊胶皮磨损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3;
④电机运转声音正常,风叶护罩齐全无损,温度不超规定,接线符合防爆要求,电动机及电缆线无“三无”失爆;
⑤拉紧绞车运转可靠,固定牢稳,钢丝绳排列整齐,无断丝,无破股、绳轮转动灵活,无缺边和裂纹;
⑥胶带卡接头平直,切口偏差不大于1毫米,胶带卡排列均匀、紧固,损坏不超过二处,每处不超两卡,卡子孔眼无拉长现象,边缘未打卡宽度不超25毫米,未打卡处用刀割56-60°斜角,胶带边沿的破裂长度不超过30毫米,胶带中间破裂长度不超过50毫米;
3、底运料胶带管理规定:
(1)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必须在上、下料地点设立警戒区,上、下料地点胶带拉杆用红、黄色标示出警戒区(红、黄色间距为500毫米),警戒区不得低于15米。
(2)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必须在上、下料警戒区各设立一部语音信号,便于上、下料点通讯联络。
(3)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下料点处必须设两道清带器和不少于5道底直辊。
(4)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带料期间放好警戒,运输区域严禁有人,严格执行“两区”管理规定。
(5)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带料前上胶带拉空,带料期间上胶带必须空载运行。
(6)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单件运输物料的规格:最长为3米,最宽为0.4米,最高为0.3米。
(7)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巷道坡度大于15°,严禁胶带带料。
(8)凡采用底胶带带料的胶带机,胶带运行期间,严禁装、卸物料。
(9)底胶带带料作业规定:
带料前:
①检查上、下料地点,必须保证上、下料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环境良好,巷道畅通,无积水、无杂物、无淤泥,确保运料人员安全;
②现场必须由跟班队长或工长作为带料负责人并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工作,上、下料作业人员应由有专人负责;
③胶带维护工和下料人员必须由胶带机头至机尾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确保h架平整,托辊完好无损,胶带无跑偏,胶带接头无损坏,清带器牢固可靠,胶带信号声音清晰,灵敏可靠;
④胶带检查完毕,试运行一圈正常后停机、锁开关,上、下料点专人用语音信号与机头机尾岗位工进行联系,确认准备就绪,方可上料;
⑤上料时材料摆放整齐,置于胶带中间位置,长度不超过15米。
带料时:
①上料作业人员联系确认输送物料具备条件后,与机头机尾及下料点作业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开机运料;
②在带料过程中,胶带司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胶带运行状态,听到打点信号或者发现其它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处理后重新联系;
③物料运输至下料点警戒区前方,下料点作业人员立即打点停机,告知机头岗位工锁开关后方可卸料,清点物料,如有短缺,派专人巡查处理。
下料后:
①带料结束后,带料负责人和胶带维护工必须对胶带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h架是否平整、托辊有无损坏脱落、胶带是否跑偏、胶带有无损伤、清带器是否牢固可靠,并查看有无掉落、卡阻的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恢复胶带正常运行。
(10)本规定仅适用于井下采用底托辊为二联辊的800毫米胶带机。
4、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标准:
(1)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每日交接班时要向上一班了解当班设备使用情况和注意事项。
(2)设备开机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短缺,逐条对所有连接螺丝进行检查,并使用相应工具进行紧固。
(3)各注油部位严禁缺油,如发现油箱内油位指示表有缺油现象,严禁开机,补充油脂必须按照规定添加,严禁随意胡乱添加不同型号的油脂。
(4)杜绝液压管路、减速器、液压马达和油箱漏油现象存在。
(5)油温冷却器保证完好、正常运行。
(6)电缆线、液压管路必须吊挂整齐、固定牢靠,防止挤压、缠绕至运转部位内。
(7)照明等、报警电铃、急停制动开关要保证完好,灵敏可靠。
(8)严禁设备带负荷重载起动,起动前保证设备无卡阻现象。
(9)对综掘机特别要求在开机前和停机后,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截割头截齿是否磨损,如发现有磨损现象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5、刮板输送机(煤溜)标准:
(1)刮板输送机安装及使用标准要达到“三平、三直、二齐全、两不准、一稳,一不漏”。
三平:溜槽口要平,电机与减速器底座要平,联轴器中心线接触要平;
三直:刮板输送机机头、溜槽、机尾要直,电机与减速器中心要直,链轮齿对称要直;
二齐全:刮板要齐全,连接环螺丝不缺少要齐全;
两不准:运转时刮板链不准跑偏,不准飘链;
一稳:刮板输送机机头在起动运行中不摆动;
一不漏:溜槽接口要严密不漏煤。
(2)刮板输送机机头与前机机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米,前后交错不小于0.5米,不带回煤。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
(3)刮板输送机使用时挡板要安装齐全,固定牢靠,各部位小件安装齐全,无短缺。
(4)减速器要使用合格的油脂,油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得多于三分之二,连接筒小盖防护罩齐全,液力偶合器防爆片、易熔塞等各种保护完好。
(5)刮板输送机链条松紧适宜,卡兰、螺丝、刮板必须齐全。
(6)设备运行时无跳齿、刮卡、飘链、落链等现象发生。
(7)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有压柱或打地锚进行固定。
6、锚索钻机和风动设备标准:
(1)在使用前要检查油杯,不能缺油。
(2)接管时要检查接头处密封o型圈完好,固定销必须使用u型卡,严禁使用铁丝代替。
(3)杜绝跑风、漏气现象存在。
(4)停用钻机拆除管路后,必须使用堵头或包布封堵严密管路接口,防止粉尘杂物进入。
7、电缆及电气设备标准:
(1)电缆线应吊挂整齐,电缆起始端应张贴用途、方向、长度、电压等级的标识牌。
(2)开关要上开关架,外壳要清洁干净无粉尘,开关前后5米范围内不允许有杂物。
(3)开关、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过流、过载各类保护要齐全完好,且灵敏可靠。
(4)电气设备的“四检”、台台开盖、局扇切换、设备保护检漏等各种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
(5)保证电缆、电气设备的完好率,杜绝“三无”、失爆存在。
(二)设备运行标准及制度,要按照阳《煤集团和阳煤寺家庄公司所制定的各类运行管理标准制度》严格执行。(机运部下发的各项制度、设备安装、运行标准文件,可以在公司内网机运部网页内查询)
四、考核办法及标准
(一)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及风动设备考核标准:
1、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油箱缺少抗磨液压油和油位表上无显示的,凡发现一次考核当班操作人员和工长各500元。
2、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行走部履带缺少履带板和履带销的,凡发现一处考核当班操作人员和检修维护人员各100元。
3、综掘机、扒渣机、侧装机、钻机的备用设备、备用油管及更换下的部件未封堵油路口的,凡发现一处考核检修维护人员和责任人各100元。
4、综掘机、扒渣机报警电铃和急停开关不起作用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检修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各200元。
5、综掘机截割头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磨损严重未及时组织更换的,凡发现一处考核操作人员100元。
6、综掘机截割头必须加装完好内、外喷雾装置,凡发现内、外喷雾堵塞和不起作用的考核机电队长、检修人员各200元。
7、锚索钻机和各种风动设备油杯未加油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操作人员100元。
8、巷道内扒渣机、绞车、回柱机、胶带电机、煤溜电机发现有喷浆皮,每有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二)带式输送机考核标准:
1、积煤、杂物接触下托辊和磨胶带的,凡发现一次对当班跟班队长、工长考核各50元。
2、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和落煤点前后20米范围工业卫生差,有积煤、杂物和积水浸泡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当班工长、岗位工各100元。
3、胶带接头卡扳损超过30%不处理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当班工长、岗位工各100元。
4、胶带两侧有毛线不处理,胶带托辊短缺和胶带h架倾斜超过10°的,凡发现一处考核当班岗位工、检修维护人员各50元。
5、井下新胶带严禁切割,现场随意截割胶带做挡煤皮或它用,凡发现胶带有一处切割头的处罚责任队组集体1000元,当班跟班队长、工长各200元,责任人500元,情节严重者按胶带原值赔偿。
6、带式输送机各类保护安装位置不正确、保护不起作用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机电队长、机电工长各200元。
7、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必须规范悬挂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包机制度》,缺少一种制度处罚使用队组队长100元。
8、带式输送机运行期间每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司机,并指定专人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9、安装运行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内应有充分的照明。服务采区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巷道(包括集中胶带巷道)要全线安装照明,其间距不大于50米。采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部30米范围内、机尾部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未按要求安装处罚队长和机电队长100元。
10、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无行人过桥处罚队长200元。
11、带式输送机受煤处必须安装缓冲床或缓冲托辊,并确保齐全完整起到缓冲作用,无缓冲装置或缓冲装置不完好处罚队长、机电队长200元。
12、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部各有两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沙箱(不小于0.3立方米)、一把消防锹和25米洒水高压软管。巷道内每隔50米安装一个消尘、消防水管用变头、阀门,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配备专用消尘洒水软管,消防设施没有或不全,处罚队长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13、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30米范围必须严格执行每班消尘洒水,未进行消尘洒水的处罚当班司机100元。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运输期间打开喷雾洒水,未加装喷雾装置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100元,运输期间未打开喷雾洒水处罚当班司机100元。
14、驱动装置转动部分、滚筒、连接装置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防护网),电机、减速机和机架上无积煤、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200元。
15、保证设备完好,减速器、液力偶合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设备连接件齐全、牢固,无变形、断裂,无缺螺栓或螺栓松动,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200元。
16、电机风叶完好,防护罩完好。缺风叶、风叶破损、防护罩通风孔堵塞、电机散热片积尘多通风不良,处罚包机人100元。
17、减速器中油脂清洁,油量适当。减速器缺油、漏油,经检查发现一次处罚队长200元,机电队长300元,因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减速机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18、液力偶合器严格按照传动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双电机驱动时两个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衡,避免电机出力不均而损坏。严禁用其它东西代替传动介质。违反规定处罚机电队长200元。
19、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防爆片。违反规定处罚机电队长和包机人各200元/次。
20、因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电机进水或绝缘下降,甚至烧坏电机的,按设备原值罚款。
21、带式输送机运行时胶带不跑偏(判断胶带跑偏的标准:上层胶带边沿不超过三联托辊转动部位,下层胶带不磨胶带架,卸载滚筒、储带仓、驱动滚筒、机尾滚筒及改向滚筒胶带不超出边缘)否则发现一处,处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500元/次。
22、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破损、无异常响声。发现缺少托辊或死辊、烂辊、托辊转动不灵活,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50元/个。
23、井下带式输送机的长度超过300米,沿线必须加装上下胶带防跑偏装置,间距不大于50米,不得出现胶带摩擦架体,发生胶带跑偏时,应根据胶带跑偏位置和跑偏情况采取措施调偏,严禁用木棍、锚杆等物品挡、堵强行调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24、煤仓或溜煤眼上方的带式输送机,在距入煤仓或溜煤眼100米处,必须安装可靠的防乘人装置。煤仓或溜煤眼周围必须有安全防护栏并有醒目警示。现场必须有处理蓬堵时人员佩戴的安全带。设施缺失处罚队长200元。
25、所有采区包括集中胶带巷的带式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拉绳急停装置,急停装置拉绳控制的间隔距离不得大于50米。急停装置的拉绳应使用φ4毫米的塑料包裹的软钢绞线或使用拉力电缆,拉绳支撑点最大间距为5米。拉绳急停安装不符合要求处罚队长、机电队长200元。
26、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清扫器磨平、刮带、与胶带面不接触或接触长度达不到带面宽度的80%者,处罚包机人、机电队长100元/处。
27、胶带托辊上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淤泥厚度超过5毫米未清理,处罚当班巡回检查人100元/处。
28、胶带架及托辊上的残留胶带编织物应及时清理,残留物长度超过100毫米时,有一处对当班司机、巡回检查人处罚100元。
29、因检查维护不到位或人为原因导致带式输送机胶带撕裂、损坏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实际损失价值全额进行罚款,相关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
(2)经济损失在1~3万元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8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1000元。
(3)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实际损失价值的60%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队长和机电队长各罚款2000元。
30、带式输送机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31、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32、带式输送机材料部件要严格管理集中放置,严禁使用皮带拉杆撬、顶矿车和其它重物或使用拉杆作为钻机压柱,挪作它用。如发现随意使用损坏皮带拉杆、h架对责任队组处罚500元/次。
(三)刮板输送机考核标准:
1、设备运行机头处必须悬挂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司机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包机制度》。缺少一种制度处罚使用队组队长100元。
2、机械设备、电气开关、小型电器检查、检修的质量,要按照包机责任制检查考核,无考核、名不符实的罚队长200元。
3、不允许向溜槽里装入超过400毫米以上的大块煤或矸石,如发现应该立即处理,以防损坏刮板链或引起掉链等事故。发现不处理,处罚包机人100元/次。
4、刮板机运行时,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链轮无损伤、无严重磨损,分链、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转动部分护罩完整,无变形;运转时刮板不严重跑斜、不跳槽,链条长短一致、松紧合适,正反方向运行无卡阻现象。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100元。
5、减速器、液力联轴器无变形、无裂纹、无漏液,运转平稳无异响,温升正常,减速器中油脂清洁合格,油量适当,无漏油现象,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包机人200元,同时处罚机电队长100元。
6、液力联轴器应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严禁用机械油代替传动介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防爆片,包机人应及时清理易熔塞、防爆片孔内的污物,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一次处罚包机人200元,处罚跟班队长和队长各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7、刮板机的机头、机尾必须安装合格、牢固可靠的压柱或打地锚,压柱必须打在机头、机尾架上,严禁打在减速器、电机上,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队组500元,处罚队长200元。
8、刮板运输机要保证完好,安装及运行时要保证机体的平、直、稳、牢,机头与过渡槽的连接完好,机头、机尾固定牢固;相临溜槽的端头应靠紧,搭接平整无台阶,一处不符合规范处罚机电队长100元。
9、严禁在溜槽内行走,严禁乘坐刮板机,禁止用刮板机运送设备和各种物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300元。
10、刮板运输机要保证完好,发现连接环少螺丝和输送机缺刮板,处罚包机人50元/次,缺少平垫、弹垫处罚包机人50元/条,刮板上反处罚包机人20元/个。
11、出现下列情况的每次给予跟班队长500元罚款,队长300元,包机人200元。
(1)机头各部件磨损严重、变形而不及时更换。
(2)减速器缺油使一轴卡死或减速器部件损坏。
(3)无风叶或风叶不转引起的电机烧损。
(4)由于少刮板,刮板弯曲或连接环、锚链磨损严重引起的跳链事故。
(5)机尾轴缺油,造成卡死、断链。
(6)中间槽损坏不及时更换的,脱链器坏,不及时更换。
(7)联轴器漏水或杂物进入联节筒损坏联轴器。
(8)新安装刮板机不完好强行开,拉回头煤卡死刮板机或断链的。
(9)煤多压死刮板机不及时清煤造成过负荷烧电机或断链的。
(10)司机不执行操作规程,反复使刮板机倒转引起的断链等。
12、刮板输送机电气开关整定值严格按照机运部给定设计执行,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造成设备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13、刮板输送机机头必须加装喷雾装置,运输期间打开喷雾洒水,未加装喷雾装置处罚包机人和机电队长各100元,运输期间未打开喷雾洒水处罚当班司机100元。
14、电气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甩保护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接地装置不合格处罚责任人500元/次。
(四)电缆、“五小”电器设备和开关考核标准:
1、电铃、压扣未吊挂,在地上乱放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工长、当班电工、岗位操作工各100元。
2、三通、四通未吊挂,用电缆线拖挂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工长和责任区电工各100元。
3、三通、四通、电铃、压扣、开关被水淋,无防护措施的,发现一处考核机电队长、机电工长各100元。
4、井下采区巷道内每天进行一次消尘洒水,保证电缆外表、开关外壳整洁无粉尘,有喷浆泥和粉尘多不清理的,考核机电队长、当班工长和岗位工各100元。井下巷道内发现电缆上有喷浆皮,每有一米考核相关责任人5元。
5、各领用电缆、五小电器单位,不按管理制度中,关于计划编制及领发、移交、回收制度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造成耽误工作的后果自负。
6、电缆、五小电器在使用中,工作电压与电缆额定电压不符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0元。
7、对使用中的电缆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制度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
8、由于不负责造成电缆、五小电器丢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同时集体要按价赔偿。
9、穿墙壁电缆不用保护套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10、五小电器入井前未经防爆员进行防爆检验粘贴防爆牌私自入井,处罚责任人500元。
11、五小电器未上管理牌板,处罚责任人200元。
12、五小电器在施工巷道内乱放,有一处处罚责任人100元。
13、新投机组、生产溜电缆使用达不到半年的按每米50元处罚集体,复用的达不到3个月的按每米20元处罚集体。
14、综采工作面的机组、生产溜电缆不放入电缆槽的或工作面口的电缆和油管、风管、水管绑扎在一起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并督促立即整改。
15、高压铠装电缆聚氯乙烯护套破损,露出铠装层,要求对机电队集体处罚300元/处,并要尽快处理。
16、随意截割电缆一经发现,在没有丢失的情况下,有一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0元。
17、需回收上井,而不按管理组通知要求执行的对集体处罚1000 元。
18、由于工作面需要搬家、倒面移交时,不通知管理组,按照移交、接收制度对生产单位集体处罚2000 元。
19、巷道内开关、led灯、压扣、电铃、四通、三通、高压接线盒、信号线发现有喷浆皮,每有一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20、巷道内钻机设备及其所属电缆、五小电器由钻抽队负责日常检查、管理,开关、电机开盖检查及解接火由本巷道责任队组负责。钻抽队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电缆的“三无”失爆和机电隐患检查,如发现问题未通知巷道责任队组电工进行处理的将按照《失爆隐患处罚规定》内标准进行考核,如通知责任队组未予处理的对责任队组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外建打钻队伍所辖设备由外建队伍负责,发现问题直接对外建队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交接班及巡回检查考核标准:
1、岗位操作人员交接班,不按照交接班制度执行的,不填写交接班记录的,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队组队长、书记各50元,管头队长、当班工长各100元,岗位工200元。
2、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包队职责,未按规定走动巡查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3、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走动巡查未在岗位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巡查问题、时间和签字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4、机运部管理组及科级管理人员,对查出的问题未进行三定、未落实整改的,凡发现一次考核本人200元。
5、责任队组对查出的问题,三定签字后不按期进行整改的,机运部应按照《机电管理制度》内规定进行考核。
6、具体考核细则应按照阳煤集团机电相关管理制度和阳煤寺家庄公司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内容执行。
第4篇 机电设备进场验收工作制度
8.1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对其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环保性能、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等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8.2 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自有设备、分包队自带设备、外租设备。
8.3 入场时需审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8.4 设备进场验收人员应由现场机务管理员、安全员、环保员、分包队负责人或出租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由现场机务管理员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具体表格详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参加人员共同提出评价意见,并履行签字手续。
对于db11/383-2006中没有的设备验收表格,可使用自制表格,其内容应符合3.6.1条款的有关要求。
8.5 经验收合格的设备,租赁双方必须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8.6 所有验收合格的机电设备,应在机械的驾驶室或设备的明显位置(固定设备可在其周围明显位置)悬挂“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7 所有验收合格的进场设备应悬挂“验收合格证”等标识,注明:
1)设备编号、名称、规格;
2)进场日期、验收日期;
3)使用负责人;
8.8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产品质量合格证、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统一保存或备案,以备查验。
起重机械应保存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9 凡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第5篇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为正确使用设备,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石窑店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 对设备操作者要求
(1) 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2) 设备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3) 设备操作者应掌握一些润滑基本常识,所操作的设备注油部位、润滑油脂牌号、润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识,切实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 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做到“五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5) 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停机检查。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维修工和队部通报。
2.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创造整洁、通畅的设备运行环境。
(2) 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配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并按照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试验。
(3) 对大型固定设备配置必要的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和提供必要的检修场所,并对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确保准确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应包括的内容:
a. 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许负荷;
b. 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启动、停车顺序、操作注意事项);
c. 设备运行过程应注意事项;
d. 设备的记录填写要求;
e. 设备的清扫、润滑、维护保养、检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g.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h. 设备与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项。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对重要的运行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在交接班时,应与日常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交接班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 交班人对接班人能否胜任工作要求进行检查;
b. 接班人对交班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c.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交接检查;
d.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现场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灭火设施等进行检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运转部位温度、各仪表指示数据、各润滑部位油位、油量进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部位振动情况、声响情况、紧固程度进行检查;
g. 交接班人员共同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 建立设备包机制度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包机制度,每台设备、每个小型电器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包机者必须按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包设备和工作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4. 建立设备经济运行制度
(1)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根据设备的额定负荷确定其运行负荷,不得使设备在长期超载情况下运行。
(2)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尽可能在使它们的工况点在高效区运行,通过测试发现设备本身和系统工况点不在高效区运行时,应及时安排检查、检修。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3) 对采掘设备应在规定的额定值下运行,完善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4) 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减少空载损耗。
第6篇 机电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一、凡构成本矿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专用仪器、仪表、起重运输车辆、医疗生活设备均由机电科设备组归口管理。
二、调入设备、租赁设备由本矿编制计划,申请调入或租入,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调入或租入设备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费及交纳租赁费用。
三、矿每年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设备更新资金,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更新计划之外,更新某种设备时,须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并在调整计划中明确列出。
四、矿设备更新时,由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列出初步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根据同类设备的装备、使用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考虑其经济,技术效益,列出全矿更新计划;经生产技术、机电设备、计划财务,基建后勤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后,报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五、设备更新计划编排序列:
1、井下生产设备。
2、地面大型设备、筛选设备。
3、水暖供热设备、基建设备。
4、超重运输备。
5、生活后勤、环保设备。
6、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所需设备。
六、设备选型,特别是耗能量大、容量大的设备,要害设备,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然后提出规格型号,详细说明其技术,经济性能,编写设备选型说明书报机电副总,审批后交由设备组办理。
七、基本建设或改扩建工程设备选型由集团公司以上设计部门根据工程概算及工程设计提出,由集团公司组织供货,其它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修改,不得用低于原定技术经济性能的设备代替。
八、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精神,选用其技术性能先进的优质高效设备,凡属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一律不得选用。
第7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四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第8篇 某水电站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和加强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电站机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适用范围
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3 职责
3.1 宁电分公司
3.1.1 贯彻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规划和要求,执行本制度。
3.1.2 组织编制机组检修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
3.1.3 严格执行黄河水电公司招投标及资产管理控制程序。
3.1.4 接受黄河水电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1.5 向黄河水电公司提出设备检修管理的改进建议。
3.2 专业分公司
3.2.1 落实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要求,执行本制度,实现宁电分公司提出的检修管理责任目标。
3.2.2 对设备检修的安全、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3.2.3 严格执行宁电分公司物资管理控制程序及相关规定。
3.2.4 负责组织有关检修的技术资料、文件、技术记录等整理归档工作,并移交宁电分公司。
3.2.5 接受宁电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2.6 配合宁电分公司完成检修后的总结及有关统计报表。
4 规则
4.1 检修间隔及停用时间
按照《发电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的规定,青铜峡水电站发电机组各级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如下:
4.1.1 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
4.1.1.1 a级检修
每6年一次;a级检修间隔内的各级检修组合方式为:a-c(d) –c(d)-b-c(d) –a (d级检修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c级检修);
4.1.1.2 b级检修
安排在a级检修第3年进行;
4.1.1.3 主变检修
主变压器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10年一次a级检修, c级检修每年一次;
4.1.1.4 辅助设备检修
随机组检修进行,应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定确定检修计划;
4.1.2 停用时间
常规性检修原则上规定停用时间如下:a级检修:91天-105天;b级检修:不超过55天;c级检修:11天-13天;d级检修时间约为c级检修时间的一半。
4.2 检修管理
4.2.1 机电设备检修前应制定h点检修验收标准,并在检修的全过程监督执行检修文件包情况;
4.2.2 规定的检修停用时间内,按照检修计划,完成既定的全部检修作业并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
4.2.3 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引入“五步循环”的管理模式,pdca循环(p-计划、d-实施、c-检查、a-总结)的质量管理方法;
4.2.4 质量验收实行质检点(h点、w点)验收方式。对a/b级检修逐步推行监理制;
4.2.5 制定完善的检修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爱护设备、设施以及施工机具,保持检修现场清洁、整齐。
4.2.6宁电分公司根据设备状况,延长或缩短检修间隔,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报黄河水电公司备案。
4.2.7检修过程中,因处理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需变更检修工期、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工期过半之前向电力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5 程序
5.1 检修工程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编制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根据滚动规划制订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每年8月15日前报送黄河水电公司。规划和计划的具体编制及申报、实施程序详见dl/t838-2003 《发电设备检修导则》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规定。
5.2 发电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
5.2.1 实行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备品、材料、技术文件、施工、验收以及检修总结等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达到预期的检修效果和质量目标;
5.2.2 检修开工前准备阶段
5.2.2.1 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技术监督数据和历次检修情况,对机组进行全面地状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年度检修工期计划要求,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技术措施;
5.2.2.2 完成所有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准备工作;
5.2.2.3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质检标准、检修文件包、检修“三措”、检修进度网络图、进度表及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等工作;
5.2.2.4 编制质量验收计划,形成检修质量管理等有关文件资料。
5.2.3 检修施工阶段
5.2.3.1 检修期间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定期在工作现场组织各专业公司检修人员召开检修例会;对检修情况和进度进行通报,及时调整检修重点项目和关键进度。会议须有记录,重要会议须有纪要;
5.2.3.2 按照检修项目的要求需分解的设备,相关专业人员应对分解设备的工序、工艺、使用工具、仪器、材料进行认真地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时改进。
5.2.3.3 设备检查
1) 设备分解检查应做到查早、查深、查全、查细。对检修工作量大、工艺复杂的检修作业应及早检查,使问题尽早发现解决;
2) 设备分解后,应及时核查各项技术数据,复查发现的设备缺陷,掌握设备技术状况,鉴定以往重要检修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效果。对已掌握的设备缺陷应进行重点检查,分析原因;
3) 根据设备的检查情况及所测的技术数据,对照设备现状、历史数据、运行状况,对设备检修状况全面掌握,及时调整检修项目、进度。
5.2.3.4 修理和复装
1) 设备的修理和复装,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进行;
2) 设备经过修理,符合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缺陷已消除,经验收合格,才可进行复装。
5.2.3.5 设备分解、检查、修理和复装的整个过程中,须有详尽的技术检验和技术记录,字迹清晰,数据真实,测量分析准确,所有记录应做到完整、正确、简明、实用;
5.2.3.6 质量管理和验收
1) 应根据检修项目和工序管理的重要程度,制定质量管理、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明确检修单位和检验部门职责;
2) 有计划地对直接影响质量的检修和安装工序进行控制,在关键工序上设置h点、w点,确保这些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对关键工序或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艺(如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探伤等),质检人员应对其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保存工序、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记录;
3) 所有项目的检修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5.2.3.7 安全管理
1) 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2) 定期组织安监人员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指出,限时更正;
3) 对重大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须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才可允许进行工作。
5.2.4 试运行及报复役
5.2.4.1 分部试运行须在分段试验合格,检修项目完成、质量合格,技术记录和有关资料齐全,有关异动报告已向运行项目部书面提交,并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检修现场清理完毕,安全设施恢复后,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组织各专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5.2.4.2 机组检修后的冷态验收应在分部试运行全部结束、试运情况良好后,由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进行。重点对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以及分段试验、分部试运行和检修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进行现场检查;
5.2.4.3 整体试运行的条件是:各项冷态验收合格,保护校验合格可全部投运,防火检查已完成,设备标识正确齐全,设备异动报告已全部交给运行部门,运行人员并已组织学习,检修单位已将本次检修概况、设备变更、需运行注意的事项用书面形式向运行人员交底,运行人员做好运行准备;
5.2.4.4 整体试运行应在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内容包括各项冷、热态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1) 在试运行期间,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2) a/b级检修后带负荷试验连续运行时间不超过24h,其中满负荷试验应有6-8h。
5.2.4.5 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通知运行项目部向电网调度报复役。
5.2.5 检修评价和总结
5.2.5.1 机组复役后,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应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技术监督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对检修做出技术评价;
5.2.5.2 机组复役后15天内写出检修总结报告并报黄河水电公司;
5.2.5.3 机组复役后其他工作按照《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6 附则
本制度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负责解释。
第9篇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的标准化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及人员管理
1、 机电设备管理科负责我矿机电设备的资料管理、在用设备的检测检验,根据生产情况及时修改图纸资料,验收,发放、建档、移交、计划、检查、调拨、检修等管理工作。
2、 矿属各使用单位必须相应设置分管机电工作队长一名,
(机运队,综采队,综掘队)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计划、领用、建账、检修、回收等管理工作。
3、 使用单位根据设备性能特点,技术要求,负责设备运输、安装、保护值整定、维修管理。并有检修记录,内容包括检修人员名单、检修内容、更换零、配件明细及保养内容,月底将检修记录交回机电科存档。
4、 对管辖范围的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度,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包机到人,每台设备应有完好牌、设备标志牌。填写内容要求完整规范,与实际相符。
5、 不使用的、更换的设备及时回收地面,交设备管理员放置指定地点。对野蛮装卸造成损坏的,加倍处罚。
二、 检查制度
1、 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安排指导全矿机电设备的检查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 机电设备管理科根据煤矿机电设备的防爆、完好标准,实行每月三次的定期机电设备检查。
三、 检查内容
1、 各类司机是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操作,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2、 机电设备运行状态,有无超负荷运行,拼设备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各类防爆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4、 各类电气设备三大保护是否齐全有效,摆放整齐,有无淋水。
5、 各类开关、综保的熔断选择、过流继电器的整定、过热继电器的保护整定是否灵敏可靠。
6、 风电闭锁装置、瓦电闭锁装置是否失效。
7、 电缆的吊挂间距
(包括四小线)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破损,电缆的接线工艺是否符合规定。
8、 小绞车的安全制动保护装、钢丝绳是否有断丝、开股,钩头是否符合规定。
9、 各类信号装置是否清晰、准确。
10、 人车落闸试验是否灵敏可靠。
11、 轨道的铺设是否符合要求,一坡三挡是否符合规定。
12、 副井主提升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13、 矿灯的完好率、红灯率、连续正常使用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14、 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调整有无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5、 设备是否处于带病或甩掉保护运行。
16、 乳化液配比是否合格,液压支架有无漏液。
17、 采煤机滚筒、掘进机炮头有无缺损截齿,喷水嘴是否堵塞。
18、 液力耦合器的易熔塞、防爆片是否符合要求。
19、 各种润滑油油位、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20、 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准确、规范。
四、 检查结果
1、 每次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给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建议,提出处罚建议。
2、 复查前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具备条件拒不整改的,加重处罚。
4、 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五、 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办法
1、 各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台帐,包机人责任制,每月25至30日和机电设备管理科电气管理员核对台帐,不按规定核对台帐的罚款200元。不建立设备台帐的罚队长200元,包机人变更后不及时更换包机人标志牌,有一处罚该队队长50元。
2、 机电设备管理科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发现超负荷、拼设备、违章运行的现象,设备使用发生埋压机头、水淋电气设备等,罚款100-500元,对私自挪用设备的发现一次罚单位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50-100元。
3、 设备非正常损坏,视情节作如下处罚:
(1)能修复的设备由使用单位维修;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不能修复的设备按设备原值的100%处罚;
(3)电机烧毁,按维修费100%处罚;
(4)设备运输过程中,造成丢失按原值的100%处罚;
4、 回收设备易损部件避免撞坏或丢失可拆下来单独回收,与设备同
时交回,经设备管理员清点验收,少交一件按原件2倍处罚。
5、 回收设备及零部件必须在设备管理员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发现一
件乱放罚款100元,每延期一天加罚50元。
6、 限期回收的设备,不按期回收影响检修,耽误生产的加倍处罚。
7、 各单位整机回收刮板机,各个部件必须和设备管理员账面数量相符,丢失或少件按原值赔偿,联接环、刮板、大链等不允许在井下乱扔或泡在水中,发现以上情况视情节给予100-200元处罚。
8、 配件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不交旧件的按该件原值的50%
罚款。
9、 回收小水泵必须将出水管拆除,发现水泵带被割断塑料水管,一
台罚款100元。
10、 电气管理员每月对使用中的水泵使用状况至少进行三次检查,对不正确使用水泵的提出纠正意见,拒不执行的罚当班司机100-500元,无人看管正在运行水泵的,对使用单位处罚200-500元。
11、 井下电气设备查出一台失爆,罚该单位200-500元。
12、 各单位使用的设备,标志牌齐全,填写准确、规范,开关必须上架,在检查中发现不完好的,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给予该单位100-500元罚款,如仍不解决处理,加倍处罚。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3、 按规定对机电设备组织有计划的检修,刮板机、皮带机日检时间4小时,综采设备日检时间6小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发现不执行,限期不整改的,对该单位处以100-500元罚款。
14、 矿井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月底交机电设备管理科存档,达不到要求的,对该队100-500元处罚。
15、 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科下达的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记录要详实,不执行检修计划,记录填写不规范的,视情节100-300元罚款。
第10篇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本矿装机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地面固定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由矿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设计、设备安装及使用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采暖设备验收,按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二、井下工作面安装工程完工后,由矿凋度室;峒室主要巷道机电安装工程完工后,由机电科;组织由第一条所述人员参加验收,对机械、电气设备、电缆管线等进行全面的验收,严格按标准要求,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处理。
三、验收依据原始资料:
1、工程设计说明书、设计图、安装规程。
2、安装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数据清楚、可靠)。
3、现场实测数据
参加验收各方应依据《安装质量标准》,逐项测试、检验。对照标准要求,严格检查验收。
四、验收完毕,将全部图纸、资料整理好并编写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各方签字后方为验收完毕,不合格部位经处理后仍需报告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试运转,验收资料分别由档案室及机电科设备组整理归档。
五、煤矿专用设备按《煤炭工业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通用工业设备按照有关相应标准进行,电缆管线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型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安装单位技术人员认真研究设备说明书及图纸后,编制设备安装规程,制定符合有关标准的质量技术要求,经审批后,方可开工安装。施工过程中,确有必要进行修改原设计时,必须报有关部门及矿机电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七、外委安装工程,必须由持有专项安装合格证的施工单位承揽,并办理安装合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对无证安装,质量低劣造成经济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者,由责任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安装工程验收后,必须有一段时间的考核运行时间。此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安装单位进行处理。使用单位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第11篇 机电设备定期检修运行保养制度
1、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2、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每班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班前10~15分钟巡回检查,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3、班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
4、认真记好交接班各种记录,及时擦洗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工作。
5、机车、矿车、平巷人车每天由维修班长组织日常检修,每月中修机车2台;1吨矿车20台;3吨矿车15台;每半年大修机车1台;每年大修1吨矿车40台,3吨矿车60台;每旬检查,维修平巷人车13台。
6、地面翻矸设备及主井卸载站设施每旬检修一次,每季度中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7、小型机电设备每月检修一次,每半年中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第12篇 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区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管理做到三好,四会,五定
制定各系统的应急处理方案,有备无患
制定合理的经济运行方案,提高运行效益,节能降耗,节约运行成本
区行政中心是一个多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物业,其机电设施设备系统复杂,设备装机容量大,种类多,系统中智能化,自动化程度高。如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是整个物业正常运作的基本条件,所以,机电设备的管理非常重要。
一、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特点
区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系统由两部份组成:一部份是常规的机电设备设施,主要有(供配电、中央空调、电梯、给排水等)系统组成;另一部份是智能化设备设施系统,主要有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火灾自动报警,闭路控等系统组成。其特点体现在:
1、涉及专业面广,设备先进,现代高新技术运用于其中,对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素质要求高;
2、自动化程度高,调试操作复杂,运行管理与维修难;
3、机电容量大,运行成本高,节能降耗是中心高效运作与管理的关键。
二、机电设备管理原则和目标
1、机电设备管理的原则
(1)预防为主,采取日常保养与计划性维修并重,使之时时处于良好状态;
(2)做到用好、修好、管理好;维修人员会维修、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定时、定量、定人、定点、定质的方针;
(3)实行操作人员与专业人员相结合,以操作人员日常维护为主,专业人员定期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4)完善设备管理和定期维修制度,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合理科学的维护计划;
(5)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规范供配电维修管理工作,确保中心正常用电。
2、消防、监控中心(消防、监控室)管理总则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
(3)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记录;
(4)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值班人员不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5)室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应急灯作备用。
3、设备设施管理目标
通过日常养护与及时的维修,使其时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物业的运作效益,确保主要设备的完好率达100%,零、急修及时率达100%。
三、机电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方式
1、日常维护保养:主要由操作人员通过日常经验,用听、闻、视、摸等方式对设备进行巡检,利用仪器仪表对主要部位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操作人员巡视至少两次,维修技师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2、一、二级保养采取月检、季检的方式:维修技师对设备的局部或全面解体,清洗或更换零部件,每月/季至少进行1次;
2、大修,每年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对主要部件进行维修调试。
四、各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1、供配电系统
区行政中心实行双回路供电,配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式,主要设备设施有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应急电源、照明系统等组成。
第13篇 某煤矿机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维修好各种机电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提高鑫源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机电管理科负责管理全公司生产的机电设备、电缆、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库存情况的统计和管理。机电管理科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设备的运行、使用、备用、回收、待修、待报废等情况,并建立建全各种台帐,搞好各种图、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数量清、状况明,帐、卡、物、牌、板五对口。
采煤、掘进、开拓、通风、运输、巷修、抽准、机电一区、机电二区等单位,应配备一名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使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结合起来,共同搞好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全矿机电设备、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须建立建全各种台帐,属固定资产的要和财务相符。使用单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区台帐,分区台帐要建立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设备组各一份,并每月与设备组对帐两次,上旬从1~15号为一次,下旬16~25号前为止,一次不对帐,罚款50元。对帐的范围:包括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长度、数量及规格型号,以及各种备用和待收设备,备用的配件等必须对帐清楚。
要严格执行机厂进出设备验收制度,特别要加强对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包括五小设备和瓦斯监测仪器等)。要严格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和验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做到从检修、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等全过程管理,要做到检修按标准,入井有复查、安装有验收、运行有监督、维护有规范、检查有记录、台台有档案、失爆有责任追究制。对不合格的设备一定不准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设备,要追究检修人员检修单位和验收人的责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响的时间负责、要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工资科定额组应加强对各单位领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设备清单进行严格的审批,凡属领用下井设备,和回收上井设备的清单,必须有机电管理科设备组值周人员的签字后才能有效结帐。否则,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处罚。
ù机修厂是为全公司生产服务的中心,所以必须保证检修质量,和各种备件的供应和储备,各种配件要上架挂牌统一设专人管理,机厂要建立台帐,对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须保证随时不少于5件储备和库存,当储备不足时,机厂应及时安排加工补齐储备量,各使用单位,凡需到机厂领取设备、电缆、配件的人员,必须先开票,经机电管理科科长同意,设备组值班人员签字后才能领取,不得到机修厂随便拆卸、乱拿,特别是各种配件和材料,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若发现要对当事人进行50~100元的处罚。
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办法
(1)各单位回收上井的设备、电缆、配件,必须齐全完整,不得丢失和损坏,并及时交到机修厂,经机电管理科、机修厂、回收单位三方现场签字验收后,人资科考核办方能支付回收工资。如有丢失或缺损的按原值进行赔偿。凡回收的开关、电机拆火时,电缆不准切割,如发现切割,每台次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其中区长、书记各承担50元、其余100元罚款由工区落实责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设备安装,由矿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回收时由矿安排单位回收。回收时必须经机电管理科、使用单位和回收单位三方现场验收并办理移交签字手续,回收单位必须持三方现场移交签字手续,随回收上井的设备、电缆、配件交到机修厂,并经机电管理科、机修厂、回收单位三方签字并填写回收单,回收单位凭回收单到人资科考核办方能有效结帐。同时,回收上井的设备,应及时推进机修厂,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堆乱放,不准不卸车,否则将对责任单位区长、书记各处罚50元。
(3)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的安装及回收,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到机修厂领用下井的设备、电缆及配件时,必须先开票后下井。对拆除后的设备(包括溜头、溜尾、牙箱、电机、溜槽、皮带机头、机尾、各种架子、调度绞车等随机配件),责任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回收上井并交机修厂,同时责任单位的设备管理员(或机电副区长),应及时与机电管理科对帐,及时销帐。如超过规定时间按100元/天/台处罚责任人。
(4)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如需变动使用地点或转用,必须在三日内到机电管理科对帐,以保证帐目清楚,如超过规定时间,延长一天罚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或机电副区长)20元。
(5)新安装设备的工作面以及掘进头搬家需移交时,必须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技术科、安全科、设备移交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共同办理签字移交手续。凡通知到的单位,无故不参加者将给予责任单位区长100元的处罚。对移交出现的问题,移交方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移交施工单位,如超过规定时间还未处理,每超一天按200元处罚,区长、书记各承担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进头需更换设备、配件(包括溜头、溜尾、电机、牙箱、根节、溜槽、扒斗机、扒斗机上槽、喷浆机、皮带机、电机、牙箱、滚筒、皮带及各种小绞车等)时,都必须在三日内将更换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检修备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台按50元处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机电副区长,直至该单位将设备回收上井为止。
(7)小型电气设备(包括电煤钻、综保、皮带机综保、80开关、7.5kw以下水泵、潜水泵、打点器、接线盒、电铃、按钮等)的回收,从更换之日起一日内必须回收上井交机修厂,如超过规定时间,按每台(件)一天20元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若在使用单位责任范围内有乱丢、乱放并无人看管的五小设备,每发现一次,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带机上、下托辊、中间架、溜子连接筒、快轴、盲轴、链轮、护板架、机尾滚筒、花键套、联轴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从领取到更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交机修厂,每超过一天,按每件50元处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
(9)对使用完毕、暂时又不回收的设备,由原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矿另行安排相关单位负责管理。
(10) 各单位领用或回收的设备,必须在清单上填写数量、地点、用途、编号等。回收上井的设备及配件必须经机修厂开票,并经回收单位、机修厂、机电管理科三方签字方能到人资科有效结帐。
(11)进出机修厂的设备要严格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工时。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除扣除全部虚假工时外,还将给予作假数额等额的罚款。
°电缆使用与回收管理规定
(1)电缆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种台帐并设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各种规格的电缆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编号,编号位置在每根电缆两头1.5米左右处,并注明电缆的长度。电缆管理人员,要对每一根电缆从进货到使用都必须有使用和检修记录,有到货日期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长度数量登记档案。
(2)各单位需领用电缆时,必须先到设备组开票,见票后电缆组才能发放,领用时要注明电缆使用地点和长度,在领用期间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全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得损坏和丢失,对使用单位要根据被盗电缆的规格、长度按原价进行赔偿处罚。如在使用中出现问题须切割加接线盒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和机电科长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线头损耗),必须保证在领用前的长度,电缆组要认真对回收的电缆进行验收和复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长度,按该电缆的原值每米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使用单位及责任人,并加倍处罚。
(3)对不使用的电缆要及时回收,已拆火不用的电缆必须在二天内回收上井交到电缆组,从拆火到装车,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看守,以防丢失,并随同电缆一起上井交到电缆组,如装车后的电缆不能及时上井,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值班员,尽快安排运输将电缆提升上井,若造成电缆在井下停留被盗,要追究矿回收单位的责任,除按丢失电缆金额进行赔偿外并对回收单位干部处罚200元。
(4)回收上井的电缆,必须及时交到电缆组,并经电缆组验收合格开票到设备组销帐,由设备组填写回收清单并签字到人资科定额组才能有效结帐。
(5)机电管理科根据井下工作场所变化,应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或指定单位及时回收不使用的电缆,并有机电管理科下发回收通知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收的,每拖延一天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6)使用电煤钻的单位,要严格执行电煤钻电缆每月切割两次的规定,切割的电缆头和对帐的时间相同并交到机电管理科,对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罚款50元。
对各种电缆的铺设和管路安装,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技术科、安全科、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办理移交。巷修工区如在有电缆,管路的巷道修复时,施工措施必须送一份给机电管理科,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原有的电缆,管路及吊挂情况进行现场移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电缆和管路的保护,不得损坏,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若发现电缆和管路被损坏等情况,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并处罚干部300元。
十、 运输系统电机管理考核办法
(1)、考核范围:矿井地面及井下运输系统设备(包括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的电机管理考核纳入本办法。
(2)、电机的烧损由机电管理科负责鉴定烧损原因,落实责任单位。
(3)、采煤工区、机电二区电机烧损按0.5台/万吨进行考核,超出或节余部分按30元/千瓦进行奖罚。
(4)、掘进工区按每0.4台/百米进行考核,超出或节余部分按30元/千瓦进行奖罚。
(5)、当月责任单位烧损电机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核。
(6)、当月责任单位烧损电机达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样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核,其中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各处罚100元,机电副区长处罚200元;烧损电机达100千瓦以上,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各处罚200元,机电副区长处罚400元,以此类推。
十、刮板运输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刮板运输机电机的保护和管理,电机必须保证通风和散热良好,不得被埋和杂物覆盖,若发现电机被埋,按100元/次处罚责任单位。
(2)、刮板运输机必须采用垫木悬空,否则停止使用。采面运输巷的刮板运输机除面脚20米范围内及掘进工作面迎头刮板运输机最后10m范围内外,每节中部槽必须在其插接处垫一块道木,并安装均匀,同时在溜头、溜尾处各挖一个回头炭窝。每部刮板运输机的垫木之间和每个回头炭窝必须随时清理干净,不得存满。若发现每个垫木之间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元/处处罚,回头炭窝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0元/处处罚,由使用单位落实责任者。
(3)、刮板运输机不准缺刮板、缺螺栓运行,更不得带病运转。有问题应及时停机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块进行处罚;缺螺栓或螺栓松动,按5元/处进行处罚,由使用单位落实责任者。
(4)、刮板运输机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溜子司机责任心教育,杜绝野蛮使用设备现象,影响生产。
(5)、刮板运输机不要求垫垫木是,每隔15米必须挖一个回头碳坑,回头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长_宽_高800_600_500,每缺一个按50元处罚。
(6)、刮板运输机与带式输送机搭接处,前后10米必须清理干净,不得埋机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0元处罚。
(7)、工区内部由机电副区长完善设备及备品备件管理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备品备件满足生产需要。
(8)、机修厂必须保证设备检修质量,保证各种备件的供应和储备,对常用的刮板运输机配件必须保证随时不少于5件储备和库存。当储备不足时,应及 时安排加工补齐储备量。若因检修不及时影响生产,由机修厂承担损失。
(9)、机电管理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刮板运输机垫木和挡煤板使用管理规定
(1)、机电管理科负责对全矿刮板运输机垫木和挡煤板建立台账并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
(2)、各工区在安设刮板运输机时,必须同步安设垫木和挡煤板。安设垫木时必须安设在两溜槽连接处,挡煤板必须安设在溜槽两边,并与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设垫木和挡煤板的单位,定额组不预支付安装溜子工资。
(3)、各工区垫木安设好后,必须随时保持垫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间无浮货。对没有清理的单位,一经查出对单位主管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4)、刮板运输机必须每隔50米有一回头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长×宽×高=800×600×500mm,并随时保持清理干净。否则按每个50元进行处罚。
(5)、各垫木和挡煤板使用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垫木和挡煤板,严禁故意损坏。否则对单位主管垫木按20元/块,挡煤板按50元/块进行处罚。
(6)、每月底机电科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将把垫木、挡煤板的管理情况列入标准化考核范围内。
(7)、每次回收刮板运输机期间,必须有机电管理科移交给回收单位。对回收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的垫木和挡煤板。损坏垫木按20元/块,挡煤板按50元/块进行处罚。丢失垫木按30/块,挡煤板按100元/块进行处罚。
十二、带式输送机使用管理规定
(1)、井下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皮带机不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罚款200元,每缺一种保护,罚款50元,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罚款100元,每一种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罚款50元。
(2)、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标准清扫器,不允许用木料或铁管等材料代替清扫器,若不使用标准清扫器,每个罚款50元,清扫器不起作用,每处罚款50元。
(3)、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前后10米必须清理干净,若清理不干净,罚款50元,传动装置必须清理干净,若清理不干净每次罚款50元,若因传动装置未清理干净,造成皮带断带事故,罚款300元。
(4)、皮带跑偏磨中间架,每处罚款10元。
(5)、若因接头不正,造成皮带跑偏,每个头罚款50元。
(6)、托辊不转不更换,造成硬磨皮带,每个罚款10元。
(7)、皮带托辊缠纤缠丝,每处罚款5元。
(8)、底托辊被浮货掩埋,每处罚款10元。
(9)、底皮带离地低于200mm,每15米为一处,罚款50元。
(10)、防跑偏托辊不起作用或损坏不更换,每处罚款10元。
(11)、接煤架损坏或不起作用,每处罚款50元。
(12)、吊挂铁丝每缺一处或铁丝吊挂不平直,每处罚款10元。
(13)、皮带接头时必须用尺子划线,若查出一次不用,罚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开一次维护班长专业会,参加单位、采二、采三、掘一、开拓、巷修、抽准、通风、运输、机修厂、机电一、机电二区区长及各队队长,机电管理科,会议总结机电、运输上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一个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会者,迟到罚款5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十四、机电管理科设备组要负责和组织每周两次的设备完好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对所检查范围的设备、管路、巷道状况,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备查并存档,若别的检查人员复查时,如发现有遗漏的隐患,检查人员应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对该区上次查出的问题,要限定时间处理,使用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在当日内交机电管理科,并由机电管理科汇总上报有关领导、部门,电气设备失爆,按每台(次)200元罚款。
十五、设备、配件报废,必须由机电矿长牵头并组织验收,经矿三结合小组技术签定后才能作报废,报送总公司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对设备进行报废和处理,如发现要根据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严重者要按原价赔偿。
十六、各生产单位在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缆时,必须及时通知机电管理科现场验收,若超过十六小时不通知的单位,每次罚款200元。
十七、钻机钻杆及钻机配件使用管理规定
(1)、抽准工区负责井下使用钻杆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钻台账,并逐日核实清查及回收登记。
(2)、所有钻机设备到位后,码放整齐,由班队长亲自清点钻杆数量,做到现场交接清楚,不允许乱丢乱放。
(3)、三班连续打钻地点,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记录不清楚的发现一次罚50元。不是三班连续作业地点。把钻杆数量点清,无施工单位时,交给该地点的瓦检员看守;有施工单位时,交给施工单位看管,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在交接单上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井下区域搬运钻机钻杆,抽准工区分管区长必须安排连续作业,确保当日到位;不能到位时,必须安排专人看守,防止损坏和丢失。
(5)、从地面下钻杆时,必须一次性下到指定地点。交给相关人员。
(6)、损坏钻杆及钻头由当班人员及时回收上井,如发现没有及时回收的罚当班人员100元。
(7)、丢失钻杆、钻头按原价赔偿,加罚50元/根.个;偷盗钻杆、按200元/根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偷盗矿用物质论处。
(8)、严禁任何人将钻杆挪做它用,一旦发现按偷盗论处。
(9)、发现偷窃行为时,现场人员必须制止,对于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500元/根罚款。
(10)、严禁使用钻杆处理掉道矿车和抬重型设备,以及处理溜子等,发现一次处罚200元/人.次。罚责任单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为损坏钻机配件,影响钻机进尺的,按该地点每班平均进尺赔付工资。
十八、运输系统备品备件使用管理规定
(1)、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10天制定所需备品备件计划和当前的设备运行状况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上报机电管理科,经过审核后,予以补充备品备件下井备用。采煤、掘进溜子道备用设备的规定,平均5部溜子可备用、开关、电机、牙箱、机头、机尾、跟节各一台,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换备用设备时,必须在三日内把换下的坏设备及时回收上井检修。以做备用,若三日内不回收上井,按每台每天50元罚款计算。配件更换必须在当日内回收上井交到机厂,若当日内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罚款计算。
(2)、各生产单位备品备件必须在3天内及时下到指定地点,机电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如不按时下到位,对责任单位区长、书记各处罚50元,如因设备未下到位而影响生产的,将追究区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
(3)、各单位备品备件下到位后,必须挂牌管理,不得乱堆乱放。
(4)、备品备件更换使用后,及时汇报机电管理科,由机电管理科负责给予补充。
(5)、由于生产单位对备品备件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将追究区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损坏的备品备件应在限期内回收交机修厂,超期按规定给予处罚。
(6)、机修厂应做到及时修理,保证足够的备品备件量以满足入井的需要。
(7)、因机修厂修理不及时(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产影响的,由机修厂承担责任,将追究厂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
(8)、对于下到位的备品备件且几个单位都能起到备用的,机电管理科有权进行统一协调调配使用。凡属井下各单位备用设备,其他单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时,必须经矿调度、机电管理科和备用单位等有关人员同意,才能动用备用设备,并限期给借用单位下到位再做备用,不得拖欠。若发现私自把备用单位的设备挪用和更换,将按每台次罚款300元,并承担备用单位的损失。
机运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14篇 机电设备巡视、检修制度
一、巡视:
1、生产单位要设专人每天定时对设备进行认真巡视检查一遍。
2、巡视检查人员要按巡视路线逐台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3、巡视检查人员要对每天的巡视认真作记录,以便总结设备的运行状况。
4、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找维修人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做好记录,并汇报值班室,由段领导负责安排时间和组织人员解决。
5、巡视检查人员要对每旬的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汇报相关领导。
二、检查:日检、旬检、月检
(一)日检:
由机修工进行,主要是检修经常磨损和易松动的零部件,必要时进行修理、调整和更换。如发生重大损坏时,应立即报告给主要负责人设法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1、用手锤检查各部联接零件,如螺栓、销轴等是否松动。
2、由检查孔检查减速器齿轮的啮合及润滑情况。
3、检查润滑系统的供油情况,如油泵运转是否正常,输油管路有无堵塞和漏油等。
4、检查制动系统工作状态,如传动机构、液压系统、制动闸等是否正常。
5、检查,保护装置、仪表等动作是否正常。
6、检查转动部位的稳定性,如轴承是否振动各部机座和基础螺栓(钉)是否松动。
8、试验各种信号(开、停机,紧急信号等)。
(二)旬检:
由机电维修工进行,旬检的内容除包括日检之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1、检查制动系统,尤其是液压系统和制动部的动作情况,调整其间隙,紧固连接机构。
2、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3、检查机体的是否完好,焊缝是否开裂,检查各易磨损处的磨损情况。
4、检查清洗油箱、过滤器等,按时调整和注油。
5、检查并调整设备的易损零件,必要时进行局部更换。
(三)月检:
由主管段长和机修工共同进行,月检的内容除包括旬检之外,还须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打开减速器检查孔盖,详细检查齿轮啮合情况,检查轮辐是否发生裂纹等。
2、详细检查和调整保险闸制动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必要时要清洗液压零件及油管。
3、拆开联轴器,检查其工作情况。如间隙端面倾斜,径向位移,连接螺栓、弹簧、齿轮等是否断裂、松动及磨损等。
4、检查和更换各部分的润滑油,清洗部分润滑系统中的部件,如油泵、滤油器和油管等。
5、试验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系统的动作情况。
三、修理:大、中、小修
计划检修是根据具体内容和所需时间来决定的。一般分小修、中修和大修。在我矿检修周期可按下表进行:
(一)小修:
1、打开减速器上盖,检查减速器齿轮的磨损情况,检查轮幅和齿轮有无裂纹,必要时更换。
2、打开各轴轴承盖,检查轴与轴承间隙,必要时撤换垫片。
3、检查清洗润滑系统各部件,处理漏油,更换润滑油,必要时更换密封件。
4、检查调整制动系统各部件,必要时更换液压闸等磨损零件,加强对碟簧的检查,发现碟簧失效或疲劳时应立即更换。
5、检查和处理各处焊缝是否开焊,螺丝、键等有无松动或变形,必要时加固或更换。
6、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必要时进行重新调整处理。
7、检查和调整电器设备的继电器、接触器和控制线等。
8、检查日常检修不能处理的项目,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到下次检修期。
(二)中修:
除包含小修的内容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1、更换减速器各部轴承,或对使用中的轴承进行保养处理。
2、调整齿轮啮合间隙,或更换齿轮对。
3、更换制动系统的波形弹簧或液压闸。
4、处理和更换电气设备的零部件。
5、检查清理更换失效的密封元件,液压系统的泵箱、阀等部件。
6、检修不能保持到中修间隔期,而小修又不能处理的项目。
(三)大修:
除包含中修的内容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1、更换减速器转动轴、齿轮、轴承,重新进行调整。
2、重新加固或更换滚筒等重要器件。
3、更换减速箱内的齿轮、轴承、轴等,调整更换冷却喷雾系统。
4、修理机体机箱的破损之处。
5、更换主电机和其它电控设备。
6、检修不能保持到大修间隔期,而中修又不能处理的项目。
无论是日检、旬检、月检还是小修、中修、大修都要保证质量,做好记录,并把检查结果和检修内容记入检修记录本内,并由检修负责人签字。
第15篇 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管好用好机电设备,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矿井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分为月度停产检修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两种形式。
2、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全矿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负有组织、协调、考核、奖惩职责。
3、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每月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参加检修单位每月20号前或按机电科通知的时间将本月检修计划报机电科。日常检修、保养由各单位按规定的周期、时间和生产需要进行。
4、检修主要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写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同意,严格按措施施工。
5、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按《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机电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检查、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6、机电科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进行设备检查,检查设备每次每单位不少于六台,其完好率应达90%以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考核奖罚。
7、定期对机电设备性能进行试验,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和整机。
8、因检查、维修和保养质量而问题造成事故,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16篇 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指本路段内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包括计重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中所有的机电设施设备。
二、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转状况直接影响着zz路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及时排除故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满足运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三、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实行监控指挥中心和各单位两级管理、维护体制,即各单位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维护,监控指挥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排除紧急故障和进行设备年检、定期维护。
第二章职责范围
一、监控指挥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本路段内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包括计重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中所有机电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统一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指导各单位维护员做好日常性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档案,做好维护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完善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
(3)制定年度机电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采购计划,按时完成专项工程,并负责设备的改造、升级等工作。
(4)负责紧急、重大故障的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管理处。遇光缆、电缆中断、设备损坏等紧急故障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由处办公室派遣车辆负责接送监控人员赴各收费站工作。
(5)发挥机电设备优势,逐步与路政、养护、收费、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监控范围内可视的各种情况和采集到的各种数据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交流,配合各部门做好逃漏费车、人情车的监管,路产、路权索赔,风雪雨雾等特殊天气的预报,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堵车等问题的处理工作。
(6)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课题研究、技术交流工作,降低维修维护成本,提高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负责指导各下属单位正确使用、维护机电设备,提高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加强对各下属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被盗,数据丢失等情况。
(8)根据机电设备、设施损坏赔补尝标准,负责对肇事车辆、人为损坏机电设备的赔偿、索赔工作。
二、各单位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2)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由本单位一把手负责,并设立专职管理、维护人员,负责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检查、检修、维护工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3)建立健全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4)每日清洁监控室、设备间,巡查外场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设备安全运行环境(卫生、温度、湿度等)和备用的设备,对于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保证能应急使用。
(5)设备发生紧急、重大故障、被盗或病毒感染时,应及时报告监控指挥中心专业人并组织人员做好应急工作,防止在专业人员未到达前发生责任事故。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组织本站人员负责48小时内的监控工作。
(6)严格执行zz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控制上网计算机数量,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确保办公时间网速达标,及时升级杀毒软件。
(7)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因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被盗,数据丢失等情况,需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8)各单位所有机电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本单位,监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本单位维护员应做好对本站所有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设备的高效、平稳运行。
三、监控指挥中心机电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全处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机电系统设备管理制度,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耗材采购计划及专项工程项目,并负责组织落实。
(3)组织开展重大设备故障抢修工作,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
(4)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研讨等项工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技术人员的维修水平。
(5)组织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备品配件管理档案,科学合理的购置、发放备品备件,完成机电设备的报废和处理工作。
(6)加强对中心专职维护人员和各单位维护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损坏、被盗等重大问题。
四、监控指挥中心机电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掌握机电系统的设置、参数配置、技术要求、工作原理、软件安装、测试、维修、调试等方法,能够指导使用者进行正确操作,能够快速解决系统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
(2)负责监控指挥中心及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协助各单位解决紧急、重大性故障,并认真填写《设备维护记录》。接到报修通知后及时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故障地点,开车上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
(3)负责执行机电设备月度、年度检查、检修、保养计划;建立、管理机电设备、外场设备、备件档案。
(3)负责对各单位机电系统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发生紧急、重大问题时根据设备故障等级,制定施工方案并开展抢修工作。
(4)负责机电系统硬件改造,软件、数据库的升级,定期完成数据备份和清理,加强病毒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的管理。
(5)负责ic卡管理,及时统计汇总各站ic卡使用情况,协助各收费站做好ic卡调配工作,配合二片区完成路段间ic卡调配。
(6)定期检测收费系统的传输情况,确保数据准确上传输,协助收费站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五、各单位机电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2)组织建立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检查、检修、保养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
(3)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严禁私自使用、拆装机电设备。组织落实本单位机电设备日常清洁、保养和简易维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稳定运行,防止发生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因管理不善发生
被盗、漏电起火等事件。
(4)严格执行zz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管理好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的机电设备,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控制上网计算机数据,确保办公时间网速达标,及时升级杀毒软件防止病毒攻击系统。
(5)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技术交流、技术研讨等项工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护人员技术水平。
(6)根据本站车流量的变化,组织财务人员及时统计ic卡使用情况,做好预测工作,需调配ic卡或卡夹时一般提前3天报监控指挥中心。
(7)遇光缆、电缆中断、设备损坏等紧急故障时,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确保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组织本站人员负责48小时内的监控工作。
六、各单位机电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掌握本单位机电系统的设备参数配置、技术要求、工作原理、维修调试方法,能够快速解决机电系统出现的简单故障,完成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2)具体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配件管理及档案建设,按月统计汇总机电系统备品、备件、耗材使用情况。负责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的使用计划,达到报废标准的提出申请。
(3)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填写《设备维护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相关工作记录。
(4)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尽快通知监控指挥中心专业维护员,配合专业维护员完成后续处理工作。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岗,各站维护员每日上午9点30分,下午15点在站监控室向处监控指挥中心报汇报设备运行情况和日常维护情况。
(6)加强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对于重大机电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技术人员完成抢修工作。
(7)认真执行维护工作程序,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发现设备损坏、被盗时立即上报监控指挥中心。
(8)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技术培训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第三章机电设施设备使用规定
一、监控指挥中心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大厅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机电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专业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故障排除工作。
(3)监控员应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监控室设备,并负责记录当班期间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生故障时,能进行简单的处理,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中心专业维护人员。
(4)当班监控员至少检查2次设备间设备运转情况,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数据是否正常传输, ups不间断电源是否有报警等,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将在本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通知接班人员。
(5)监控室、设备间应保持环境清洁,监控桌面、设备表面无尘土,监控设备摆放整齐。适时调节设备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
(6)上岗前先检查可变情报板发布的内容,按上级文件和领导指示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查看管理机,统计车流量、ic卡等数据,及时上报领导。
(7)监控室、设备间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不准打接手机。
(8)严禁移动、私自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严禁增加监控室、设备间机房供电负荷。不允许将水杯、盛有液体的器皿放置于设备上或附近及监控桌面上,避免洒漏损坏设备。
(9)非工作人员不得擅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0)严禁私自拷贝资料,防止感染病毒。爱护设备、加强节电意识,按规定使用。
2、外场机电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负责人全面负责对外场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重点路段摄像机进行检查、维护,检查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有抖动现象,云台控制是否正常,摄像机是否在正常的监控范围内。
(3)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全线的两个气象站及车辆检测器进行检查、维护,检查数据是否能正常上传,各项数据是否准确。
(4)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可变情报板进行检查、维护,检查通讯是否正常,信息发布是否正常,情报板模组是否有损坏,远程检测设备箱内温度电压是否正常。
(5)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紧急电话进行检测、维护,通过紧急电话故障检测软件,检查全线64对紧急电话通讯、供电状况是否正常。
(6)对外场设备出现的故障,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要及时上报,并在12小时内赶赴故障现场进行修复。
(7)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最少上路一次,对全线外场设备进行检查、清洁、保养。
(8)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作业规定,着统一服装、使用规定的工具,严禁带电操作。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高速公路路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全岛上作业时,应关闭作业区所在车道,穿越车道时,应确认该车道无车辆行驶时方可穿越。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带安全帽、扎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二、收费站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室及设备间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收费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监控室及设备间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帐,账目清晰,并做好使用、运行、维修维护记录。
(2)站级维护人员在机房内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作程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尘、防静电等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每天至少检查2次设备运行情况(相隔8小时以上),检查通信设备、程控交换机工作是否正常,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不间断电源ups是否有报警、漏电等。
(3)站级维护人员要根据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设备,负责对故障进行简易处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处理方法及结果;对于不能解决的故障要及时通知监控指挥中心专职维护人员。
(4)站级维护人员每天上午9点、下午2点半打扫卫生、清洁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必须保证监控室、设备间环境清洁,操作台、设备表面无尘土,监控设备摆放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不准堆放杂物。
(5)机房内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严禁私自拷贝资料,防止感染病毒。爱护设备、加强节电意识,按规定使用。
(6)监控室备用设备应在24小时内处
于开启状态,维护员定期维护,确保在应急启动时能及时运行。
(7)天气热时保持空调长开,适时调节设备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
(8)除上级领导、站长、监控员、维护人员外一律不得擅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移动、私自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
2、收费站广场、车道机电设施设备使用规定
(1)值班站长负责收费站广场、车道机电设施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站级维护员定期维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收费员应依据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设备,因违规操作或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当班班长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值班站长,通知站级维护员修复,重大问题及时通知监控指挥中心。
(4)收费岗亭应保持环境清洁、桌面、设备表面无尘土,收费设备摆放整齐。班长负责检查收费岗亭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隐患应及时报站级维护员采取措施。
(5)收费岗亭不允许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吸烟,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岗亭。严禁私自移动、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严禁增加岗亭供电负荷。
(6)不允许将水杯、盛有液体的器皿放置于设备上或附近及桌面上,避免洒漏损坏设备。
(7)收费系统应保证正常的工作接口,收费人员需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工作,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操作;禁止使用私人硬盘、光盘等设备与计算机接口。
(8)遇车流量较大需要使用便携式收费机时,必须由值班站长全程监督,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否则出现损坏设备、数据错误、不能上传等问题时,管理处严格追究相关人责任。
三、ic卡和ic卡夹的使用管理规定
1、zz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ic卡是行驶zz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缴费凭证,为zz高速公路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仿制,一经发现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2、zz高速公路ic卡和ic卡夹由监控指挥中心统一制作、管理和发放。每周根据收费系统内的数据,统计各收费站ic卡和ic卡夹的使用情况,按照各收费站提出的申请及时调配,确保收费、发卡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收费站负责本站使用的ic卡和ic卡夹管理,站票证人员根据车流量的变化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当ic卡存量不足三天的用量或超过三天的用量时,应及时填写调拨空卡夹或满卡夹申请单,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监控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配意见协商解决。
4、当车流量突然出现较大幅度变化时或设备、软件、网络等出现故障时,收费站应及时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调卡、维修申请,因反应迟缓、通知不及时造成的责任事件,管理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需发放纸票或收散卡时,及时上报监控指挥中心和二区拆帐中心并做好相关记录。
5、收费站票证人员应严格执行卡夹领取、发放规定,卡夹领用后至装入卡机之前,如出现卡丢失,卡夹损坏等问题,由领用人负责;车道间相互调配卡夹过程中,如出现卡丢失,卡夹损坏等问题,由调配卡夹操作员负责。
6、交接班时,票证人员对发卡员、收费员交回的散卡进行入夹操作,对交回的坏卡要逐张检测,确认为坏卡后要进行登记,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监控中心进行统一回收。
7、发卡员必须严格按发卡作业流程发放ic卡,不得漏发、多发、错发;严禁私藏、出售、转借ic卡,一经发现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8、行驶高速公路的所有车辆(包括内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入口领卡、出口交卡”的规定,一车一卡,出口无卡的车辆收取全程通行费,并缴纳每张ic卡工本费10元,下班后收费人员将工本费上缴财务室登记。
四、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和处路政科、宣化路政队、阳原路政队及交警公安建立长期联合行动机制,共同负责zz路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员加强对监控可视范围内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发现在光缆、电缆附近停留的可疑人员、车辆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路政科、路政大队、交警公安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能尽快赶到事发现场。
3、宣化路政队、阳原路政队要加强巡逻,全面掌握zz路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情况,做好因交通事故、人为损坏、被盗等赔补偿工作。
4、中心专职维护员必须每周上路一次,对全线的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被盗、被破坏时,中心维护人员要马上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抢修,并做好记录报保险公司。
6、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融接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如需改动或提供通讯通道时,必须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授权后,由中心维护人员监督施工。
五、各单位办公自动化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是指基于internet技术,整合机关办公资源,实现软硬件和资源共享,实现机关公文无纸化快速传递、处理,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现代化办公系统。我处办公自动化系统是以oa系统软件为平台,采用光端机、光收发器等通信设备,利用主干光缆长距离传输构建的环型网络,实现了我处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
2、所有用户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我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的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3、严禁利用办公自动化网络,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在oa上发表言论时要慎重,不得有抨击单位政策、侮辱他人人格等过激言论。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上传、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工作时间外严禁上传、下载涉及黄、赌、毒、暴力等信息。
5、按管理处统一作息时间,每日在个人考勤栏目中登录考勤。出差、请假、外出时要在相关栏目中登记,等待主管领导批复。
6、及时浏览oa上的作息,以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和信息的及时传送,利用内部讨论区加强沟通,向管理处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7、严格控制接入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电脑数量,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和交换机、光收发器等设备的参数。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定期升级。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8、oa系统用户必须设立自己的密码,以防他人有意或无意打开系统数据获取信息,滥发电子邮件、恶意增删资料或干扰公文运转。不得盗用他人用户帐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和破坏系统服务。
第17篇 机电设备配件更新与报废制度
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机电设备、配件的更新及报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更新改造:
1、 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机电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负责。
2、 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八月底前报计财部。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向机电管理部申报下年度设备需要计划和有关的设备改造计划。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统计资料和设备现状及时编制出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
3、 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机电副矿长必须召集机电管理部、计财部等一起会审后才能定稿。
4、 对于需要定购的设备,机电管理部要协助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做好招标定货工作。对于改造的设备,机电管理部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并要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5、 更新改造的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进口设备改造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复。
6、 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
7、 机电管理部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如果由于更新改造不及时而影响全矿生产的衔接,要追究机电管理部的责任。
前报集团公司。
3、 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要组织有关单位及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
4、 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5、 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组织有关人员和部室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集团公司,待集团公司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6、 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
7、 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
8、 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 所有报计划时间如集团公司要求时间有变动,则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第18篇 机械科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机械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机械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第19篇 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20篇 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应由维保部进行专项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应由维保部进行专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均应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维保记录应填写清晰、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4、维保部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部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卷存档。
5、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记录,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记录,不得有破损现象。
6、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应保存4年)。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时,当需用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时,维保记录时经过维保部经理审批可暂时借用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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