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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健康检查诊疗制度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职工健康检查诊疗制度

有哪些

职工健康检查诊疗制度是企业为保障员工健康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几类检查:

1. 定期体检: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涵盖血压、血糖、血脂、肝肾功能等基本指标。

2. 职业健康检查:针对特定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如噪音、粉尘、化学物质等,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检查。

3. 应急健康检查:在员工出现疾病症状或发生意外伤害时,及时进行的医疗诊断和治疗。

4. 心理健康评估:考虑到工作压力对心理健康的影响,部分企业会引入心理咨询和评估。

内容是什么

这些健康检查的内容会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特性和员工需求来定制,一般包括:

1.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心肺功能等基础检查。

2. 实验室检查:血液、尿液、便常规,以及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生化指标检测。

3. 影像学检查:如x光胸片、超声波检查等,用于发现潜在的内部器官问题。

4. 专项检查:如眼科、牙科、耳鼻喉科等专科检查,以及职业病相关检查。

5. 心理评估:通过问卷调查或面谈,了解员工的心理状态,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建议。

规范

执行职工健康检查诊疗制度需遵循以下规范:

1. 保密原则: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所有健康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公平公正:所有员工应享有同等的健康检查机会,不受职位、工龄等因素影响。

3. 定期更新:根据医学发展和员工健康状况,定期更新检查项目和标准。

4. 结果反馈:及时向员工反馈检查结果,并提供专业解读和健康指导。

5. 后续跟进: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和康复支持。

重要性

职工健康检查诊疗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深远意义:

1. 提升员工福祉:关注员工健康,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

2. 预防职业病:早期发现并控制职业病风险,减少因病缺勤,保障生产效率。

3. 降低医疗成本:定期检查有助于早期发现疾病,降低严重疾病的治疗成本。

4. 法规合规:遵守劳动法规定,确保企业履行对员工健康的义务,避免法律风险。

5. 促进企业文化: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塑造积极、健康的企业形象。

职工健康检查诊疗制度是企业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乎员工的健康,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发展。

职工健康检查诊疗制度范文

第1篇 职工健康检查诊疗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护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二、公司应当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三、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四、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五、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六、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七、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八、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2篇 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护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二、公司应当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三、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四、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五、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六、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七、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八、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3篇 职业卫生职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职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和女工从事煤矿井下作业。

2、接触粉尘作业人中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接触矽尘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2)接触煤尘、水泥尘作业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3、对接触噪声、振动等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按有关规定进行。

4、建立健全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作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作业人员离开时,有权索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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