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听课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听课:学校应设定每周或每月固定的听课时间,确保每位教师都有机会接受同行或上级的评价。
2. 随机听课:为了真实反映日常教学情况,部分听课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
3. 自主申请:教师可以主动申请听课,以便获取反馈和指导。
4. 专家评课:邀请教育专家或资深教师参与听课,提供专业意见。
听课内容涵盖教师的教学准备、课堂组织、教学方法、学生参与度及教师的课堂反应能力等:
1. 教学准备:检查教师是否充分理解教材,教学计划是否详细,教具是否准备妥当。
2. 课堂组织:评估教师如何引导学生进入学习状态,课堂纪律管理是否有效。
3. 教学方法:观察教师是否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 学生参与:看学生是否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教师是否关注每个学生的参与情况。
5. 反应能力:考察教师面对突发情况的应对策略,如学生提问或课堂意外。
执行听课制度需遵循以下规范:
1. 尊重教师:听课人员应提前通知教师,避免突然闯入课堂,尊重教师的教学节奏。
2. 公正评价:评价应客观公正,避免个人偏见影响结果。
3. 反馈机制:听完课后应及时与教师沟通,提供具体建议,鼓励自我改进。
4. 记录整理:记录听课过程中的观察要点,便于后期分析和改进。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对于提升教学质量至关重要:
1. 提升教学水平:通过他人的观察和反馈,教师能发现自身教学中的不足,促进专业成长。
2. 促进交流:听课制度增进教师间的交流,共享教学经验,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3. 监督教学:保证教学活动的规范性,防止教学质量下滑。
4. 激发创新:教师在压力下会寻求新的教学方法,有利于教育创新。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是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对教师工作的监督,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1篇 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为促进各学科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达到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的目的,特制定听课制度。具体要求:
1、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应严格组织各学科教师听课活动,做到集中听课与随机听课相结合。
2、每位教师听课前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做到有准备地听;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吸收地听,听后要认真评课,提高听课的实效。
3、各教研组、备课组内教师要积极开展相互听课、评课,做到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4、每位教师都要按学科的要求听课,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尊重任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5、三年内青年教师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研讨活动,做到每周不少于1节。
6、分管领导要加强随机听课,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7、听课节数:每学期管教学的校级领导不少于30 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5节,其中跨学科听课不少于5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示有关领导。
8、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记录下所听课的时间、班级课题、教学过程,避免记录过于简单化,字迹清楚力求工整。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准。听课记录单要及时上交到教导处。听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坦诚地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9、本着对做课人及自己负责的精神,每张听课记录表上要写出简要评语,并及时交换意见,以达到互相提高的目的。
10、切实提高评课质量,及时组织群体互评课,研讨式评课,评课时尽量做到与新课程标准相结合,与课堂教学情况相结合,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相结
合,与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与学校课题研究相结合。
11、听课过程也是提高自己,要认真吸取他人长处,善于总结出被听课人的优点与不足,不断改进个人的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水平。
12、学期期末教导处将教师的听课情况作认真的检查统计,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
第2篇 镇_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镇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为了推动我校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艺术,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制订听课制度如下:
一、教龄不足三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0节。
二、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学校行政人员每学期不少于20节。
三、听课前要先了解教材内容要求,听课过程有记录,要标明听课日期、授课人、教学班级、教学课题、学生活动过程、板书、简评等,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四、听课时,听课教师要提前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不中途离场。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以示对执行者的尊重。
五、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任课教师以本科为主,并注意吸收其他任课教师的长处。
六、青年教师要多听课,特别是多听每学年的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教师见习期间,每学期听课20节。
七、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统计、检查一次教师听课情况,上报教务处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八、去听课,原则上应该先调好自己的课程,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学生学习。
严禁实际未听课却有听课记载的现象。
第3篇 乐龙小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乐龙小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教导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研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节。
4、科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5、学校组织教师到校外听优秀教师讲课,每学期一次以上。
二、听课要求
1、学校组织比武课、示范课、观摩课,全体教师必须全参加听课,学校领导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
2、教研组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学科带头人的实验课、研究课,本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教材和学生实际情况,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
3、学校领导听推门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
4、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教室)。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5、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7、教导处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三、评课要求
1、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全意进取,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
2、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不许光唱赞歌,浮在表面。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有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4、检查听课记录,要注重对评课意见的检查。如果评课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视为不合格。
31位用户关注
100位用户关注
24位用户关注
39位用户关注
42位用户关注
40位用户关注
23位用户关注
90位用户关注
40位用户关注
6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