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的领取与清退制度涉及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领取审批: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申请领取爆破器材。
2. 实名登记:每件器材必须与使用者对应,记录详细信息。
3. 数量核对:准确记录领取和归还的器材数量,防止丢失或滥用。
4. 安全检查:领取前后的安全检查,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5. 清退程序:器材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退,进行安全处置。
在爆破器材的管理中,内容规范至关重要。领取时,需提交书面申请,经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审批;实名登记应包括使用者姓名、工号及器材编码,确保可追溯。在核对数量时,双方共同确认,避免误差。安全检查则需确认器材无损坏、无故障,以保证作业安全。清退时,同样需核对数量,如有损坏或遗失,需明确责任并记录在案,器材应妥善存放或按规定销毁。
遵循严格的爆破器材管理制度,能有效保障作业安全。所有操作必须在监督下进行,确保流程合规。此外,定期培训员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也是防止事故发生的必要措施。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对可能的突发状况,确保现场安全。
爆破器材的领取与清退制度不仅是法规要求,更是生命安全的防线。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器材失控,引发严重事故,对人员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严格遵守制度,是每个涉爆企业必须重视的责任。通过强化管理,我们能预防风险,保护员工,维护企业声誉,同时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负责任体现。
第1篇 爆破器材领取、清退制度
一、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二、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
三、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准使用。
四、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出具的施工方案,经现场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取。
五、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二人以上领取雷管、炸药、两人距离要20米以上。
六、领取爆破器材,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并做好登记。
第2篇 爆破器材领取发放退库制度
1、爆破器材的申请由取得爆破证、安全证的爆破员和安全员根据当班作业的实际使用量,如实申请炸药、雷管数量,在前一天下午5点半之前将用药计划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和物资部。
2、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由爆破员、安全员共同进行,缺一不可。安全员负责对爆破器材领用的监督,要将爆破器材安全运至当班作业面,保证爆破器材来源清、去向明、照章、按规操作使用。
3、爆破器材的领用,运送到施工现场的爆破器材,必须由爆破员、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在领料单(工地负责人签字)上签字并做好登记,收回领料单归档备查。
4、送到现场的爆破器材要放在临时存放箱内,由物资员和现场安全员统一保管。爆破器材发放台帐按规定建立健全,一定要清楚,账物相符,不能改。同时对雷管的编号要清楚登记,切实做好炸药雷管监控工作。
5、对于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分类妥善保管,及时退还库房,严禁转交下班或私拿、私用、送给他人。
6、退库时,必须由当班爆破员和安全员共同进行,务必当面上交押运员。
7、退库时要建立严格的入库登记手续,要有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爆破员签字,并及时汇报相关负责人,且有签字。
8、退库登记手续必须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9、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执行退还库制度,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第3篇 爆破器材领取清退制度
一、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二、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
三、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准使用。
四、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出具的施工方案,经现场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取。
五、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二人以上领取雷管、炸药、两人距离要20米以上。
六、领取爆破器材,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并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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