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点检制度涵盖了一系列关键环节,主要包括:
1. 发动机检查:确保机油量充足,检查冷却液状态,以及空气滤清器的清洁度。
2. 刹车系统:定期检查刹车片磨损情况,测试刹车液的水平和质量。
3. 轮胎维护:检查轮胎气压,确保磨损均匀,适时进行四轮定位。
4. 电瓶与电路:检查电瓶电量,清理电极,确认所有灯光功能正常。
5. 悬挂系统:关注悬挂部件的磨损,确保行驶稳定。
这些维护工作不仅限于上述列举的几点,还包括了:
6. 变速箱与传动系统:检查变速箱油,确保齿轮顺畅运作。
7. 刹车与转向液:定期更换,保证其效能。
8. 空调系统:检查冷媒量,清洁空调滤芯,确保制冷效果。
9. 底盘检查:防锈处理,检查各连接件紧固情况。
10. 定期全面检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车辆体检,涵盖所有重要部件。
执行这些维护工作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 按照制造商推荐的保养周期进行。 - 使用合适的工具和原厂配件。 - 记录每次保养的详细情况,以便追踪车辆状况。 - 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技师的帮助,避免自行处理可能导致的损害。
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点检制度至关重要,因为它:
- 延长了车辆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 确保行车安全,减少因机械故障引发的事故风险。 - 保持车辆性能,提升驾驶体验和燃油效率。 - 提高二手车的残值,有利于车辆的二次销售。
严格执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点检制度,是每一位车主不可忽视的责任,也是保障行车安全、经济和舒适的关键所在。
第1篇 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及点检制度
一、 日常维护保养
车辆实行驾驶员包机制,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日常保养的主要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查视。
(一)检查柴油、冷却水及废气处理箱用水是否充足;
(二)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三)检查柴油机机油量、变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车辆是否有缺损件、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
(五)检查转向机、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况;
(六)检查灯光信号、喇叭的工作状况;
(七)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八)检查防爆车发动机的进排气系统和电气防爆系统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九)检查防爆车的综合保保护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十)检查各种仪表是否完好;
(十一)消防器材固定牢靠,性能良好;
(十二)排除行驶中出现的故障;
(十三)每天清洗废气处理箱防爆栅栏,每周清洗废气处理箱及补水箱;
(十四)有黄油咀的地方每周打黄油一次;
(十五)清理空气滤清器;
(十六)清洁、擦洗车辆。
驾驶员发现车辆行驶中出现的一般故障应及时排除,对于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将车交送维修班进行维修,车辆修好后由驾驶员试车验收。
二、 定期强制保养
车辆必须定期强制保养。车辆定期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必须按照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的内容进行保养,车辆强制保养周期如下:
(一)防爆车
1、一级保养(紧固、润滑):每周进行。
2、二级保养保养间隔:每行驶5000km。
3、三级保养(全面解体、清除隐患):每行驶15000km。
(二)低污染车辆
1、一级保养(紧固、润滑):每周进行。
2、二级保养保养间隔:每行驶10000km。
3、三级保养(全面解体、清除隐患):每行驶20000km。
(三)三级保养的内容
1、 一级保养:对行驶一定里程的机动车辆进行的以紧固和润滑为中心的保养作业。包括检查、紧固车辆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按规定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平面,更换、添加润滑油;清洗各滤清器等。目的在于维护汽车完好的技术状况,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2、 二级保养:对行驶一定里程的机动车辆进行的以检查、调整为中心的保养作业。保养范围,除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检查调整发动机和电气设备的工作情况,拆洗机油盘和机油滤清器,检查调整转向、制动机构,拆洗前后轮毂轴承。更换、添加润滑油,拆检轮胎等。其目的在于维护车辆各零部件、机构和总成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确保其在两次二级保养之间的正常运行。
3、 三级保养:对机动车辆进行的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和消除隐患与中心的保养作业。保养范围:除执行一、二级保养的全部作业项目外,要拆检发动机,清除积炭、结胶及冷却系统污垢;视需要对底盘总成进行解体清洗、检查、调整、消除隐患;对车架、车身进行检查或除锈、补漆.其目的在于巩固各总成、组合件的正常使用性能,确保正常运行。
4、 严禁不同牌号、不同生产厂家的柴油机机油混用。保养换油时,严禁新、旧油混用。不同牌号的防冻液禁止混用。
5、 区队固定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每天升井保养的,日常维护工作可在井下进行,但每周至少升井一次进行强制保养。
三、 车辆大修
1、 为保证防爆车安全运行,避免因超载导致车辆损坏、提前大修或提前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各种车型的额定载荷载物。对于因超速或超载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人身事故,将按照事故进行严肃追查。
2、 加强车辆的维护和维修,尽量避免车辆间的拆件,如出现临时拆件现象,拆件后必须及时提报计划,尽快恢复。
3、 必须及时对车辆进行钣金喷漆,保证车辆完好。
4、 加强修旧利费,加强部件的修复利用,降低车辆备件费用。
5、 建立车辆运行里程、时间台账,车辆里程表必须完好,损坏的里程表必须及时更换修复,并记录里程,累加里程作为车辆大修的依据。
6、 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车辆提前大修的,对运行主管队长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 及时编制车辆大修工作计划,报机电信息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鉴定。
四、 车辆点检制度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记录,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点检
启动前检查工作
1、 .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冷却液和水的液位是否正常,若缺液,应及时添加。
2、 检查防爆系统是否安全有效,防爆水箱是否有水,防爆栅栏是否畅通。
3、 检查前后钢板是否有断裂,骑马螺栓、制动器静壳固定螺栓、半轴螺栓、轮胎螺母等是否松动,轮胎和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若有问题应及时告诉维修人员。
4、 检查车的各部位有没有异常现象。
5、 检查风扇皮带是否张紧。
6、 检查车辆外型是否完好无损,马槽是否管严可靠。
启动后检查工作
1、 车辆启动后,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发动机是否有异常的响声。
2、 防爆车辆待气压表指示6~8个压力后,测试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3、 如果有上述异常情况任何一种,马上停机熄火,待检修人员细查。
运行中检查工作
1、 仪表有无异常显示。
2、 行车中是否有异常响动。
停车后检查工作
1、 停车后,必须确保车辆停放可靠。观察地形后,挂适当档位并熄火,下车后掖好车辆。
2、 摸前后桥、后梁、变速箱等温度是否正常。
3、 查看各种开关是否关闭。
第2篇 厂内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确保运输设备(车辆)的安全运行厂内运输车辆应符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及时排除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新购的运输设备,应有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证明确实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应当经常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清洁,使车辆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经常对厂内机动车辆发动机进行保养,使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无滑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经常对厂办机动车辆的行车制动系统、气压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第3篇 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及点检制度
一、 日常维护保养
车辆实行驾驶员包机制,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日常保养的主要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查视。
(一)检查柴油、冷却水及废气处理箱用水是否充足;
(二)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三)检查柴油机机油量、变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车辆是否有缺损件、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
(五)检查转向机、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况;
(六)检查灯光信号、喇叭的工作状况;
(七)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八)检查防爆车发动机的进排气系统和电气防爆系统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九)检查防爆车的综合保保护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十)检查各种仪表是否完好;
(十一)消防器材固定牢靠,性能良好;
(十二)排除行驶中出现的故障;
(十三)每天清洗废气处理箱防爆栅栏,每周清洗废气处理箱及补水箱;
(十四)有黄油咀的地方每周打黄油一次;
(十五)清理空气滤清器;
(十六)清洁、擦洗车辆。
驾驶员发现车辆行驶中出现的一般故障应及时排除,对于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将车交送维修班进行维修,车辆修好后由驾驶员试车验收。
二、 定期强制保养
车辆必须定期强制保养。车辆定期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必须按照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的内容进行保养,车辆强制保养周期如下:
(一)防爆车
1、一级保养(紧固、润滑):每周进行。
2、二级保养保养间隔:每行驶5000km。
3、三级保养(全面解体、清除隐患):每行驶15000km。
(二)低污染车辆
1、一级保养(紧固、润滑):每周进行。
2、二级保养保养间隔:每行驶10000km。
3、三级保养(全面解体、清除隐患):每行驶20000km。
(三)三级保养的内容
1、 一级保养:对行驶一定里程的机动车辆进行的以紧固和润滑为中心的保养作业。包括检查、紧固车辆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按规定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平面,更换、添加润滑油;清洗各滤清器等。目的在于维护汽车完好的技术状况,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2、 二级保养:对行驶一定里程的机动车辆进行的以检查、调整为中心的保养作业。保养范围,除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检查调整发动机和电气设备的工作情况,拆洗机油盘和机油滤清器,检查调整转向、制动机构,拆洗前后轮毂轴承。更换、添加润滑油,拆检轮胎等。其目的在于维护车辆各零部件、机构和总成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确保其在两次二级保养之间的正常运行。
3、 三级保养:对机动车辆进行的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和消除隐患与中心的保养作业。保养范围:除执行一、二级保养的全部作业项目外,要拆检发动机,清除积炭、结胶及冷却系统污垢;视需要对底盘总成进行解体清洗、检查、调整、消除隐患;对车架、车身进行检查或除锈、补漆.其目的在于巩固各总成、组合件的正常使用性能,确保正常运行。
4、 严禁不同牌号、不同生产厂家的柴油机机油混用。保养换油时,严禁新、旧油混用。不同牌号的防冻液禁止混用。
5、 区队固定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每天升井保养的,日常维护工作可在井下进行,但每周至少升井一次进行强制保养。
三、 车辆大修
1、 为保证防爆车安全运行,避免因超载导致车辆损坏、提前大修或提前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各种车型的额定载荷载物。对于因超速或超载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人身事故,将按照事故进行严肃追查。
2、 加强车辆的维护和维修,尽量避免车辆间的拆件,如出现临时拆件现象,拆件后必须及时提报计划,尽快恢复。
3、 必须及时对车辆进行钣金喷漆,保证车辆完好。
4、 加强修旧利费,加强部件的修复利用,降低车辆备件费用。
5、 建立车辆运行里程、时间台账,车辆里程表必须完好,损坏的里程表必须及时更换修复,并记录里程,累加里程作为车辆大修的依据。
6、 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车辆提前大修的,对运行主管队长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 及时编制车辆大修工作计划,报机电信息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鉴定。
四、 车辆点检制度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记录,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点检
启动前检查工作
1、 .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冷却液和水的液位是否正常,若缺液,应及时添加。
2、 检查防爆系统是否安全有效,防爆水箱是否有水,防爆栅栏是否畅通。
3、 检查前后钢板是否有断裂,骑马螺栓、制动器静壳固定螺栓、半轴螺栓、轮胎螺母等是否松动,轮胎和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若有问题应及时告诉维修人员。
4、 检查车的各部位有没有异常现象。
5、 检查风扇皮带是否张紧。
6、 检查车辆外型是否完好无损,马槽是否管严可靠。
启动后检查工作
1、 车辆启动后,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发动机是否有异常的响声。
2、 防爆车辆待气压表指示6~8个压力后,测试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3、 如果有上述异常情况任何一种,马上停机熄火,待检修人员细查。
运行中检查工作
1、 仪表有无异常显示。
2、 行车中是否有异常响动。
停车后检查工作
1、 停车后,必须确保车辆停放可靠。观察地形后,挂适当档位并熄火,下车后掖好车辆。
2、 摸前后桥、后梁、变速箱等温度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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