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ng(compressed natural gas)领域,气瓶检查制度是保障安全运营的核心环节。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初始检验: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必须通过严格的初始检验,确保其制造质量和设计符合安全标准。
2. 定期检查:根据法规要求,cng气瓶需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外观检查和壁厚测量等,以确认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状态。
3. 日常维护检查:操作人员应每日检查气瓶的阀门、密封件、连接部位等,防止泄漏和其他异常情况发生。
4. 应急处理检查:对于意外损伤或事故后的气瓶,需要进行应急检查,以评估其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这些检查内容不仅限于物理检查,还包括文档记录和标识管理。例如,每次检查的结果都应详细记录并存档,便于追踪气瓶的安全历史。此外,气瓶上的永久性标识应清晰可见,包括制造商信息、制造日期、最大工作压力等关键数据。
执行这些检查制度时,应遵循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如iso 11439和asme bpvc viii。企业内部也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规定检查流程、合格标准和不合格处理措施,确保操作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cng气瓶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环境健康。有效的检查制度能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防止因气瓶故障导致的事故。此外,遵守这些制度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形象和公众信任度。因此,对cng气瓶的严格检查制度不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必要举措。
第1篇 气瓶检查制度cng
1、本站充装对象仅限于压缩天然气汽车。
2、充装前对汽车钢瓶进行充装前的检查,确认瓶内气体并作好记录。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和未经安全检查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不准充装,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和改装气瓶。
3、属于下列情况的气瓶,应先进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定的;
b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c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d超过检验期限的;
e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f氧化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g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真空处理的。
第2篇 cng加气站cng气瓶安全充装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cng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cng气瓶安全充装和使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公司成立cng气瓶安全检查小组,全面负责cng气瓶充装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并随时向公司汇报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二、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严格按照cng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规定,负责做好充装前后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cng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
四、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后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培训。
五、负责向cng气瓶使用者宣传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
六、应对cng气瓶充装进行登记,并负责粘贴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
七、cng气瓶充装单位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
八、应经常性对cng气瓶充装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的培训和教育,并持证上岗。
第3篇 气瓶安装前质量检查制度
1、应检查气瓶编号与气瓶产品合格证、气瓶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合。
2、检查气瓶的颜色、色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检查气瓶外观是否有鼓包、凹陷、机械损伤等缺陷,如有缺陷应按国家标准确定是否超标。
4、检查气瓶余压,无余压的气瓶应处理后才能进入安装程序。
5、新安装气瓶应记录安装日期,其他气瓶应记录检验日期,严禁安装超过检验期的气瓶。
6、检验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按规定配备齐全。
第4篇 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及定期检查制度
1、根据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对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安全阀进行定期检验,保证定检率100%。
2、检验机构受理后,按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3、在检验过程中,积极配合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
4、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更动。
5、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地根据设备使用时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6、按设备的分类以挂牌保管人员为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维修。
7、各种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对管理维护不当而影响安全生产,经查出,由经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已造成危害的,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第5篇 cng气瓶检查制度
1、本站充装对象仅限于压缩天然气汽车。
2、充装前对汽车钢瓶进行充装前的检查,确认瓶内气体并作好记录。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和未经安全检查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不准充装,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和改装气瓶。
3、属于下列情况的气瓶,应先进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定的;
b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c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d超过检验期限的;
e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f氧化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g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真空处理的。
第6篇 气瓶充装前检查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气瓶充装前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1.2 本制度适用于氧气充装站。
2. 内容与要求
2.1 氧气瓶充装前检查员必须经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2 充装前的氧气空瓶逐只进行检查。
2.3 空氧气瓶必须按规定检查气瓶注册编号。若编号不符合规定,应重新进行注册编号。编号形式见下图。
编号的颜色为黑色。
2.4 充装前检查员应按《氧气瓶充装前检查规程》对氧气瓶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
2.4.1 原始标记检查。
2.4.2 气瓶瓶阀检查。
2.4.3 安全附件检查。
2.4.4 检验期限检查。
2.4.5 外观检查。
2.4.6 瓶内余气及余气性质鉴别。
2.4.7 油脂的检查。
2.4.8 氧气瓶注册登记标记检查。
2.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2.5.1氧气瓶未经注册登记,色标不符合规定,瓶内气体性质没有确定。
2.5.2 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2.5.3 瓶内无剩余压力。
2.5.4 超过检验期限
2.5.5 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
2.5.6 氧气瓶沾有油脂。
3. 检查后的处理
3.1认真逐项填写检查记录。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3.2合格气瓶交充装工进行充装。
4. 检查与考核
4.1 站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气瓶检查员的工作责任性,对于不负责任的气瓶检查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4.2 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事故或后果的,应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7篇 cng加气站气瓶检查登记制度
根据质检部门气瓶充装规定和目前cng改车市场的不规范,气瓶超期使用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1、对进站加气车辆必须进行检查
2、每日由当班充装人员按照《气瓶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进行实施对气瓶进行检查。
3、同时对检查车辆的充装证进行登记;
4、发现不合格气瓶的车辆在站内进行公布并上报有关部门。
5、所有检查登记资料交站上统一保管。
第8篇 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定期检查制度
1、根据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对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安全阀进行定期检验,保证定检率100%。
2、检验机构受理后,按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3、在检验过程中,积极配合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
4、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更动。
5、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地根据设备使用时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6、按设备的分类以挂牌保管人员为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维修。
7、各种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对管理维护不当而影响安全生产,经查出,由经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已造成危害的,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第9篇 气瓶安装前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1、应检查气瓶编号与气瓶产品合格证、气瓶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合。
2、检查气瓶的颜色、色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检查气瓶外观是否有鼓包、凹陷、机械损伤等缺陷,如有缺陷应按国家标准确定是否超标。
4、检查气瓶余压,无余压的气瓶应处理后才能进入安装程序。
5、新安装气瓶应记录安装日期,其他气瓶应记录检验日期,严禁安装超过检验期的气瓶。
6、检验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按规定配备齐全。
第10篇 气瓶充装前检查制度
气瓶充装前气瓶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充装。
1、钢瓶的检验标记不清,或者已超过检验期的。
2、钢瓶表面漆层严重脱落,瓶壁局部腐蚀严重或腐蚀面积较大的。
3、钢瓶外表损伤严重或有明显变形的。
4、钢瓶内残液过多,需进行抽残处理的。
5、钢瓶已被检验不合格,并作报废处理的。
6、钢瓶角阀无法关闭严密或手枪损坏不起作用的。
7、钢瓶角阀的型号不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标准规定的。
8、钢瓶护套或底座损坏,不适应搬运或叠放的。
9、首次灌装的新钢瓶,未经抽真空或充氦气转换处理。
第11篇 气瓶检查登记制度
一、用户在送瓶来充装时,应先对气瓶进行了检查,确认其气瓶产权是否为本站所有或者为本站托管气瓶,作好登记;
二、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的检查,确认瓶内气体并做好记录。
三、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2、附件损坏、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
3、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4、超过检验有效期的;
5、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6、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7、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第12篇 气瓶检查登记制度1
一、用户在送瓶来充装时,应先对气瓶进行了检查,确认其气瓶产权是否为本站所有或者为本站托管气瓶,作好登记;
二、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的检查,确认瓶内气体并做好记录。
三、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2、附件损坏、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
3、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4、超过检验有效期的;
5、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6、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7、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71位用户关注
67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
67位用户关注
95位用户关注
86位用户关注
42位用户关注
12位用户关注
41位用户关注
2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