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修保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操作规程:详细规定每台设备的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
2. 定期检查:设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和故障排查的时间表。
3. 日常维护: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日常保养工作。
4. 故障报修:明确故障报告流程和维修响应时间。
5. 记录管理:记录设备运行状态、保养维修情况,以便追踪设备历史。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应涵盖:
1. 操作人员需接受培训,了解设备操作方法和安全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定期检查中,要检查设备关键部件的磨损程度,确保其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3. 日常维护工作应按设备制造商的建议进行,避免因疏忽导致的设备损坏。
4. 故障报修流程应明确责任人,保证设备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5. 记录管理要详细,包括设备运行小时数、故障频率、维修成本等,以便分析设备性能和预测维修需求。
制定这些制度时,要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应清晰、具体,避免含糊不清的描述。
2. 考虑到设备的特殊性,制度应针对每种设备定制。
3. 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设备技术的进步和企业运营的变化。
4. 执行制度的过程要公平、透明,确保所有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
5. 培训和考核机制要到位,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制度。
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修保养制度至关重要,因为它:
1. 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减少因故障造成的生产中断。
2. 延长设备寿命,降低设备更换频率,节约成本。
3. 提高作业安全性,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4. 通过数据分析,帮助企业优化设备管理,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一套完善的机械设备使用与维修保养制度是保障企业生产稳定、安全和经济运行的关键。
第1篇 机械设备使用与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凡执行操作证的设备,必须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多班作业时,必须有交接班制度。
2、大型设备(多人或多班组作业)要委任司机机长,一般设备要委任责任司机。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查排除故障。
4、在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失修”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日常保养、换季保养、走合期保养、停放保养制度。加强机械设备在作业前、运行中、作业后所进行的“清洁、牢固、调整、润滑、防腐”十字作业,保持设备的应有效能,消除事故隐患。
6、大型机械设备要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第2篇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施工生产中遵守机械使用的安全技术规定,机械事故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和所属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的管理。
2管理职能
公司动力设备科、质量安全科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基础培训、业务考核。一般机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处理,报公司备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由公司动力设备科会同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处理,各基层单位无权自行处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生产
3.1.1各种机械设备生产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定》。企业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和理论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指导下才能操作,非机械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3.1.3认真执行定期、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安全,而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3.1.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保护、指示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可越级上报主管领导。
3.2机械事故和处理
3.2.1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事故。
3.2.2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人为原因造成的属责任事故,自然灾害或意外灾祸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3.2.3凡属人为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主要部件、总成、附属装置的损坏,造成停机、停产损失后果为机械设备责任事故。
3.2.4机械设备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和损失价值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3.2.4.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发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并于24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报告公司动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报主管部门。
3.2.6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开好分析会,吸取教训,经上级批复后尽快抢修,恢复生产。
3.2.7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处理。
3.2.8机械使用单位要按月填报《机械设备事故月报》机械管理部门建立机械事故台帐,记载事故的各种资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规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频率。
3.2.9由于机械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者,除按本规定办理外,并应按照质量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公司动力科负责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标准通过动力科个人标准一并考核。
第3篇 机械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一、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技术、性能、内部结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处理简单的故障。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酒后、精神不集中或患病人员严禁操作机械,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
四、操作时,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操作须集中精力,严禁吸烟、吃食物、说笑逗闹,在机械运转中,不得在机械上清理刨花、木屑。
五、人员在操作时,不得远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停机断电。不准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
六、机械设备应有班组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认真做好各级维护保养,应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七、凡是新安装的机械或经大修、改装或搬迁拆卸后重新安装好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准投产使用,并应严格按照大、中、小修期限的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以延长使用寿命。
八、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刀具部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罩,并应随时检查,保持其灵活有效。
九、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衣袖卷到肘部以上或纽扣扣起。办公家具,家居,家具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和检修,严禁带电修理设备,用电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有漏电现象。
十、电动机械设备,严禁在低压或不稳定电压下操作,机械启动后,应检查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如发现电源不足设备的额定电压时,应立即停机断电。
十一、工作中,如果遇到停电,应将电闸关闭,以防来电后,机械自行运转。
十二、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提出报修意见。
十三、机械设备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润滑和紧固工作,如发现发热、异音、机件松动或损坏等故障时,应先停车断电,后检查修理。
十四、对使用的刀具,应勤修勤磨,不得勉强使用。安装刀具必须停车断电后,方可进行,必须按照该机械的规定要求安装牢固,拧紧螺栓,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
十五、工作完毕停机断电后,必须清理机械,进行保养,关(锁)好闸箱。
十六、吸尘器布袋里的木灰不能满过袋子的4/5,过满易造成电机烧毁。
十七、一切机械在进行维修或换刀具时,必须挂起“此设备正在检修中,严禁使用”标示牌。
第4篇 施工机械与设备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特别是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减少施工机械与设备的危险危害因素,加强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施工单位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检验、使用和管理除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和其它有关标准、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当制造厂有特殊要求时,还应遵守其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工程各参建单位。
3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手册》。
4内容及要求
4.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4.1.1制定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目标,及其逐级分解目标。
4.1.2施工单位建立的施工安全机械体系网络。
4.1.3施工单位制定的各级施工机械管理岗位责任制。
4.1.4施工单位制定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机械进场准入制度、起重机械有关人员(包括安拆维修队伍)准入制度、机械方案审查制度、机械安全检查制度、机械资料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和人员退场制度及特殊情况应急预案(风害、碰撞、倒塌等)等。
4.1.5施工单位开展的机械安全培训及安全性评价、评比活动。
4.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的操作、安拆、维护、检验(企业自检)等队伍的资质、业绩、操作证件。
4.2.1安装维修大型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省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认可证书。
4.2.2在安装大型起重机械之前,必须先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大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的安全质量,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使用前还必须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和验收取证工作,未经验收取证的特种设备严禁使用。
4.3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大型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4.4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方案、试验方案、特殊作业中规定必须编写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批。(详见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4.5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6定期检查各参建单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检测等相关技术资料,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安全准用证、企业自检报告书、安全检查或检测原始记录、机械安装企业资质和安装验收资料、机械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总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机械的日常运行、大修改造、维护修养、缺陷处理、试验记录和操作员证件以及人身、机械设备事故记录等。
4.7关于施工机械设备涉及的安全旁站工作参建《安全监理旁站规定》。
附件:施工机械设备入场的主要工作程序。
4.7.1机械准入验收程序:
一般机械(整机):机械使用单位和施工项目部共同验收(合格准入现场,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登记造册—上报监理—监理复检登记(不合格做出处理结论,二次验收登记)。
主要特种设备(整机):机械使用单位、施工项目部、监理三方共同验收(设备本身带有正规检验合格证)--合格准入现场,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合格但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施工项目部联系正规检验,检验合格后算正式验收、登记)。
散件(待安装)特种设备: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项目部—指定存放位置(安装位置)---施工项目部告知监理三方共同检验结构零部件情况、提出维修和安装意见---安装单位消缺后,三方再次验收(新机无此问题)--安装取证后,施工项目部、监理正式验收登记。
4.7.2机械安装验收程序:
告知---安装前检验---递交作业指导书(包括地基轨道方案)审查合格---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装(安装过程要有过程自检记录、过程交底记录,关键工序监理旁站)---整机自检并填写自检报告书---负荷试验并填写负荷试验报告---施工项目申请正规检验---检验合格取证后正式验收。
4.7.3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操作人员:施工单位项目部查验资格证件---登记造册并留存复印件---上报监理---监理复检---不合格要求不准上岗作业或限期培训取证,进行二次准入登记。
安装维修人员:除告知登记外,要和作业指导书提出的人员名单对照,不符要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修改或更换人员。
第5篇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单位机械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设备的动态,合理调配施工所需机械,按季度报告机械设备动态分布,供公司调度平衡。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布局,安装和使用,要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3.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大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中小型机械由机械组长负责。主要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后,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要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多班作业,要执行交接班记录。
4.施工现场在用机械设备应确保技术善良好,安全装置及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固定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有棚有垫,流动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有盖,达到防晒、防雨、防锈蚀和保证安全的要求。
5.经过改造,改型机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鉴定,试运转,由各单位自检合格生,报公司机管部门、安全部门共同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一般机械由各单位设备部门,安全部门自行安装检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新型或首次使用的重要设备必须由各单位机械管理主要负责人组织管理,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操作人员掌握技术后方可投入调试使用。
6.各单位要合格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超速使用以及带病运转。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无证操作机械设备,否则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7.对于指挥操作不当,维修不及时,管理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机械设备事故,各单位要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并上报公司,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发生重大事故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
第6篇 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 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禁止无证人员装拆、调整机械式停车设备及部件。
二、 本单位将对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三、 本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停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对在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停车设备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四、 设备在操作前,应当以“操作使用说明书”及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始可操作。
五、 机械式停车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的一手应放在操作盒旁红色紧急停止按钮位置,一发现有异常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以防危险发生。
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内禁止除司机外的其他人员进入,禁止司机长时间在机械式停车设备区域内停留,禁止儿童进入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在设备附近边缘嬉戏、玩撒。
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车辆、物品进入设备。
九、 禁止不符容车要求(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停放。
十、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载车板除搬运车辆外,不得作为其他货物的储存或搬运器。
十一、 载车板上禁止载人。
十二、 禁止拆除设备安全护栏,安全警告装置等设施。
十三、 机械式停车设备必须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设备中各类接地装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种电气开关或安全回路。
十五、 禁止在设备故障时,用接触器点动等方式强行存取车辆。
十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将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禁止任何人员操作有事故隐患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十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并根据单位及国家规定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十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晚上或长时间不用时,应关闭控制箱内电源,同时除检修外,尽量不要空运行设备,以节省能源。
十九、 设备维修时,应切断设备电源并按下急停开关,挂“设备维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维修作业至少二个以上才可作业。
二十、 设备长时间停用(停用时间超过三个月)而再次启用时,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检测,确认设备性能及设备安全满足要求后,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 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每2年进行定期复检。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十二、 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将依据造成影响的大小处以50-500的处罚;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oo九年六月
第7篇 某库车段机械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施工机械设备大量增加,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按规定保养,才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设置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
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的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第8篇 机械设备操作维修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规划、选购及检验验收
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装备原则是: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
1、项目部在购置设备时,应根据工程对象,公司现有设备状况和设备租赁市场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所需设备是购置、调剂或租赁。
2、公司设备购置程序:单位申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手续完备后方可进行购置。
3、设备选购时,应对所购设备的生产性、可靠性、节能性、维修性、环保性、耐用性,配套适用性、灵活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择优选购。
4、新型设备或价值较昂贵的设备,选购时,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
5、备采购应在公司发布的设备《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选择。
6、设备到货后,由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外观检验和品质检验,并进行试运转检验,均合格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转为公司固定资产,正式投入使用。
(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1、对同时具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整机价值2000元以上的施工机械设备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电动工具类除外)。
2、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机械设备登记卡。
3、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汽车、施工电梯、砼输送泵等)逐台建立机械设备档案:从出厂、使用、维护到报废的全过程进行记录、整理和保管。
4、指挥不当,违章作业,操作失误,检修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发生不正常损坏、损失或机械及零部件技术性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均属机械事故。
5、机械事故按直接损失费用分为:一般事故(1000—5000元);大事故(5000—20000元);重大事故(20000元以上)。
6、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断电、保护好事故现场,尽快逐级上报,并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填报《机械事故报告单》,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复后应载入该机技术档案。
7、在机械事故处理时,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造成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事故措施不放过。以防类似事故再发生。(处理方式包括:检查错误,按直接损失费的5—15%罚款,行政处分等)。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项目部根据施工任务情况,遵循切合需要,实际可能,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配备、调度和租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2、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的要求,作好设备的保管、保养、使用,主动积极地为施工生产服务。
3、操作人员在班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月底交项目部设备员汇总。
4、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分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和特定保养。
(1)例行保养以外部清洁、检查为重点,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由操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和工作中的停歇时间执行的日常维护。
(2)定期保养,应根据机械设备构造特点和复杂程度,按照原厂说明要求执行。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执行三级保养制;以电动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一般执行两级保养制,根据机械设备作业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减定期保养的级别。
(3)特定保养包括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和转移前保养。
①走合期保养:指新购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在正常使用前,都必须进行一段时间的减载、减速、减负荷的走合(按原厂说明书规定执行)。走合期满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②换季保养:机械设备在进入夏季进入冬季之前,应按当地气温变化情况,适时更换油料,采取降温或凡防寒措施。一般应结合定期保养一起进行。
③转移前保养:机械设备在某一工程施工完毕,将转移至另一工程施工,为使转移后迅速投入使用,虽未达到规定的定期保养间隔期,也应按二级保养作业项目进行保养。
5、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财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机械设备折旧费。机械设备折旧费属专项基金,不准挪为他用, 由公司统一管理。
6、确保公司内部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提高机械设备的经济效益,可采取租赁方式,为社会服务,但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严格执行。
7、设备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的;修理费用高,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主要结构和总成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或一次修理费用预计超过现值一半以上的;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和环保要求的;其他应当淘汰的。经确认应当及时报废。
(四)施工机械设备检修
施工机械设备的修理分整机大修,总成大修,小修和项修四种。
1、整机大修是设备运转一定时间后,经检测鉴定,其技术状况已达到大修标志,需要对整机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使其技术状况和工作性能达到大修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延长使用寿命。
2、总成大修是整机其他技术状况良好,但某一总成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形成与其他总成之间的技术状况不平�,影响正常使用的可进行总成大修。
3、小修是一种运行性修理,主要是消除机械设备故障和局部损坏,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应尽量与定期保养一起进行。
4、项修是预防与恢复相结合的一种修理,是通过对设备日常运转情况的综合分析、判断,结合设备实际技术状况,而确定需要维修的项目内容。
5、经大修后使用的设备,均需进行走合期运行和保养,并进行试运转检验。
(五)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及维护、保养、修理职责
1.日常检查主要由用机单位进行自检。主要对“十字作业”的执行情况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有效性进行检查。
2.综合检查是随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时,一同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 “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资料等各个方面。
3.施工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和一级保养由用机单位负责实施。二级以上的保养及各类修理由机属单位负责实施。租赁设备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第9篇 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选购的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规程规定需要实验的工器具、设备要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3. 对发给项目抱杆、滑车、链条葫芦、手搬葫芦、机动绞磨、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器、连接网套、卡线器,在出库前均要进行外观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使用,在检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标识。
4. 个人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毁坏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安全带、安全帽要有“三证”。
5. 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有专人对机械及工器具进行维修和管理。
6. 应该报废的一定要及时报废不留隐患,工具设备短缺时,要按工程需要及时补齐。
7. 物资供应部门和各施工队要建立领取、回收、报废等台帐,并及时做好记录。
第10篇 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按照《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联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等。
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第11篇 化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第12篇 特种机械设备检查检测制度规定
1、 特种机械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机(包括行走式、固定式、悬臂式、垂直式);压力容器:锅炉、空压机、仪表等。
2、 新采购的机械设备,必须是由国家认可、资质齐全的生产厂家所生产。采购时应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有效证明。
3、 调拨的机械设备及自行转场的旧机械设备,必须随机的有关证件齐全,必须一机一档进行保存。转场机械设备,必须随机带有运转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一并在档案中转入下个施工场所被查。
4、 所有的特种机械设备及仪表,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规定的年限进行检测校验,检验必须由国家认可、并且资质齐全的单位进行。
5、 对检验期限未到,但经长期停用、时间过久重新起用的也应进行报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6、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严禁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擅自安装、拆卸。并双方签订协议,界定各自的责任。
第13篇 机械设备操作安全制度
1、目的:建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机械设备操作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机械设备使用单位
4、程序:
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并要经常教育工人贯彻执行。
2)各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修理,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的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在可能范围内力求达到机械化和自动化。
4)在有毒气体或粉尘的生产过程,其所有的设备建造应尽量使之密闭化。
5)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的部分,都要设有安全装置。
4.5.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要安设安全装置。
4.5.2要切实做到不因安全装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6)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0.6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围有高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的栏杆。
7)电动机及动力传动装置中,人员可能接触的部分,应围以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8)设备的拆卸、贮槽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设置坚固的围栅、扶栏或盖子。
9)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10) 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11) 机械在转动时禁止做以下工作:
²用手拿拭布清扫轴或轴头转动部分。
²取下或停用安全装置及设施。
²进行安装、拆卸、修理等工作。
²向转动轮结合处浇抹润滑油。
12) 使用的活门及其它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适宜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13) 使用的活门及其它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活门或经常关闭的活门和闸板应挂上明显的标志。
14) 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
15) 为防止可燃性气体产生爆炸应注意检查:
²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要达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²在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证充分的换气,禁止随意动火。
²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²含有可燃性气体的管道、设备,停车修理前必须进行置换,分析合格。
16) 开停车时必须作好检查与联系工作,在确认无问题后按规定进行开停车。
17) 检修后的设备开车,按《安全生产检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 基建部门设备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要知道试车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员在试车指挥者现场指挥下,方可进行试车。新安装的基建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第14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2) 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3) 项目部之间调配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配件齐全,由项目安全设备管理员到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调进,并办理交接手续。
(4) 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必须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 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关验收检查记录,部分验收检查资料报上级部门存档。
(6) 必须根据工地现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并配备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
(7) 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时验证复证。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8) 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和操作技术本领,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能有效的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特点并具有一定的设备维修保养经验和能力。机械设备使用中一定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联系”,保养必须遵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9) 项目部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内容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
(10) 现场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禁止无证作业。
(11) 项目部必须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15篇 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一、机务人员管理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缺陷,受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程的指令;强令违章操作,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二、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安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应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和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应由项目部、安全科、机械管理领导小组和机操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再由公司动力、安全科进行验收。井架、卷扬机、搅拌机等中小型机械,由项目部安全科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机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
大型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等技术性能复杂的机械设备,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人货电梯和打桩机械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组。
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起重机、桩机露天作业。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工,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高层建筑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应设置有效的通信联络信号。施工设备易发生故障,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应配置报警装置。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作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检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以及供水、供电、排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做好冬季和台讯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性全面检修保养。
第16篇 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
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第17篇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的职责、内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
3. 引用标准
4. 定义
安全防护装备是劳动者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所配备的装备和工器具。
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砸鞋、耐酸(碱)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护眼镜、耳塞、铅服等。
工器具如防坠器(速差器)、攀登自锁器、漏电保护器、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
5. 职责
5.1. 仓库人员负责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防护装备的采购,验收、检查、报废等工作,并进行定期试验,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5.3. 安全部门负责审批计划和选择厂家、型号等。
6. 管理内容和办法
6.1. 采购
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和零部件。
6.2. 验收、检查、试验
6.2.1 需验收、检查、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6.2.1.1. 新购置的应进行抽检;
6.2.1.2. 经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
6.2.1.3. 存在疑问或使用没有把握的;
6.2.1.4. 存放时间较长或新转入的;
6.2.1.5. 已经检验周期的;
6.3. 保管
6.3.1. 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时可按有关要求进行实验,实验结果应填写《安全用品检验单》。
6.3.2. 待修完好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并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及尖锐物体,并用色标或标签加以区别。
6.4. 使用
6.4.1. 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6.4.2. 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当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 安全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否则应进行培训。
6.4.4. 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 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在确认的电压等级下使用。
6.4.6. 电动或风动的安全工器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
6.5. 报废
下列情况应以报废:
6.5.1. 经检查、试验几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 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
6.5.3. 超过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第18篇 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2. 各种施工机械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3. 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⑴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⑵ 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⑶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第19篇 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特种机械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特种机械的特殊性能和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法使用范围,各种类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施工垂直提升设备、轮胎起重机。
2、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检验、报废与管理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标准和常州市的有关要求。
3、项目部应加强对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领导,安质部负责监察监督工作。
4、对新购进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按生产厂提供的技术资料核对。随机附件资料产品合格证必须完整无缺,验收人员必须签字。
5、特种机械必须设有各类制动器,超负荷限制器,防倾覆行程限位和缓冲器,防碰撞和防爆炸装置,各种指示仪表,声光信号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6、特种机械的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附有检验合格的证明资料。
7、使用特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检。
8、操作特种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该类型的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严格注视各种指示标志,发现异常和异响立即关机,消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开机。
第20篇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正太啊,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延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 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守设备各组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 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 例行保养是由机械操作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时间进行的保养,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做好记录。
(4) 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重点,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
(5) 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重点,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 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 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这里汇总后备查。
(8) 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分为小修、中休、大修和项目修理:
1) 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 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 中休: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问题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气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 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 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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