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灭火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防火设施与设备: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烟雾探测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定期检查与维护。
2. 灭火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火灾应急响应计划,确保员工了解疏散路线和灭火步骤。
3. 培训与演练: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防火意识和应对能力。
4.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格控制和妥善存储此类物品,防止引发火灾。
5. 火源管理:规范电气设备使用,禁止无证动火作业,控制吸烟区域。
防火、灭火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理两大部分。日常管理强调预防为主,如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火灾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应急处理则关注火灾发生时的应对策略,包括火警报警系统的启动、疏散路线的执行、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与消防部门的联络。
这些制度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来制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责任人,确保每一项规定都有专人负责执行和监督。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变化和新的消防技术发展。
防火、灭火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完善的消防制度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公共形象。因此,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应当高度重视防火、灭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每一位员工都明白自己的职责,共同构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防火、灭火制度
火灾对工矿企业的危害及其破坏是难以估量的,防火灭火在人们日常生活与企业营运中已引起了及其高度的重视,为此,我公司制定如下防火灭火制度。
1、矿区领导、安全员及全体员工要经常检查火灾源头的发生地,并制定本区域的防火灭火计划。
2、根据需要备足防火灭火工具,如灭火器、沙子、岩粉等其他工具。
3、矿区内一旦发生火灾,全体员工应立即行动,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洞内工人安全,撤出灾区、危险区的人员,迅速控制火灾及其火烟。
4、无论地面或洞内发生火灾,应该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扑灭,并同时报告消防、救护组织。发现救助信号,应积极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援,以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5、经常侦查火区源头,一旦起火,及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工具器材及时扑灭。
第2篇 防火、灭火制度格式
火灾对工矿企业的危害及其破坏是难以估量的,防火灭火在人们日常生活与企业营运中已引起了及其高度的重视,为此,我公司制定如下防火灭火制度。
1、矿区领导、安全员及全体员工要经常检查火灾源头的发生地,并制定本区域的防火灭火计划。
2、根据需要备足防火灭火工具,如灭火器、沙子、岩粉等其他工具。
3、矿区内一旦发生火灾,全体员工应立即行动,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洞内工人安全,撤出灾区、危险区的人员,迅速控制火灾及其火烟。
4、无论地面或洞内发生火灾,应该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扑灭,并同时报告消防、救护组织。发现救助信号,应积极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援,以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5、经常侦查火区源头,一旦起火,及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工具器材及时扑灭。
第3篇 物业工程部防火制度7
物业工程部防火制度(七)
1、在消防中央监控室,应具备以下资料及锁匙:
1.1 一套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火灾预报系统及干湿灭火装置位置图及消防系统图,包括烟感/温感探测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灭火器和灭火毯,消防栓箱配破玻璃按钮和警铃,消防栓系统、消防接合器、喷淋系统、消防泵等。
1.2 一套清楚及准确的建筑平面图,图内展示各防火卷闸、隔火墙、危险品仓库、防烟门、走火梯及太平门等。
1.3 一套各种消防设备之备件清单。
1.4 一套完整之排烟通风图。
1.5 煤气、石油气、燃油分布图及阀门开关位置图。
1.6 工程部必须保存出现紧急情况时联络人的电话、传呼机号码。
2、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缸。
3、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班组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公斤以上。
4、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报告。
5、当发生火灾警报,各人员一定要认真处理,直到确定火情熄灭或确认是误报为止。各员工遇事时请保持冷静,行动时不要太急躁。
6、任何人士如发现火灾,应先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发生火警的位置和自己的动向。
7、当有火灾警报时,以下的警铃应不断地响起:
i.首层
ii.火灾的楼层
iii.与发生火灾相邻的楼层
8、如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及时通知保安灭火。
9、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9.1 派有经验的工程人员前往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9.2 尽可能从消防报警系统主屏找出火警的楼层和警报之种类。
9.3 通知工程师有关情况。
9.4 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地库及机房之员工。
9.5 当消防员到场,立刻配合保安/管理员向他们报告所知情况。
9.6 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候命戒备。
9.7 工程师应做好:
立即通知大厦空调主机房发生火警警报。
与各部员工合作,确保各消防系统运作正常。
向消防指挥员提供技术意见。
根据情况改变以下设备的运行状态:
排烟系统
空调通风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将发生火灾那一层、上一层、上二层和下一层之空调和通风系统关掉,以防止浓烟蔓延。
升降机和扶手电梯。
干湿消防系统。
强电及后备发电/照明系统。
通知有关工程人员在工程部候命。
9.8 在空调主机房之员工应:
立刻察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主机房。
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情况下,关掉冷冻主机
用现有工具和灭火筒灭火。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锁门离开现场。
9.9 当值工程人员应:
立刻上报不要独自冒险,如发觉火势蔓延,应尽快离开现场,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筒或消防栓尝试把火扑灭。
与工程部保持联络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9.10 当火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将火灾警报系统及其它消喷系统重置还原,如有消防队员在场,须征得消防队员同意才可行动。
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将分层阀关上,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它损毁的设备,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好记录。
尽快写出报告连照片和出事原因呈交总经理。
9.11 各工程人员在巡查时,嗅到异味或怀疑煤气/石油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开关等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向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汇报。
9.12 租户的二次装修应遵循《装修手册》有关规定。
第4篇 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3、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装置、仓库、应根据危险程度不同采用防爆或封闭式电器(包括照明),安装电线需与明火,采暖设备、金属设备保持一定距离。
4、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防爆车间、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7、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第5篇 木工房防火制度规范
1、木工房内严禁烟火,房外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熬胶火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设石棉炉档,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3、电机应是封闭式(敞开式电机应设防护罩),电闸应安装闸箱。
4、碎料、刨花、剧木等易燃物品每班清扫一次,倒在指定安全地点,禁止在室内堆放。
5、电机、电闸等电器设备保持干燥清洁,定期打扫,清除灰尘。
6、禁止安装砂轮机。
7、下班后灭炉火、断电、关窗、锁门。
第6篇 火工品库房的防火制度
1、库区设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
2、库房周围无杂草、无易燃易爆及其它杂务堆放;
3、库内不准安装电气线路、禁止使用电气设备和不安全照明装备;
4、不准存放、使用易打火金属工具、设施;
5、进入库区后的车辆必须熄火或有防火帽:
6、库区内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7、库区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8、实行每日防火检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9、制定灭火和紧急疏散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在重要醒目部位,设置“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吸烟”等安全标志牌;
11、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等进入库区;
第7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8篇 防火防爆防毒防泄漏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间各生产工序以及业务部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安环部是公司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生产车间各工序和部门的执行情况。
2.生产车间是公司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管理工作重要部门。应严格落实公司管理制度要求,以闪焙工序为重点做好防火防爆管理,以浸出净化工序为重点做好防毒管理,以浸出投料和产品包装环节为重点做好防尘管理,在日常生产中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3.生产车间各工序以及其他各部门负责本工序、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各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四、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
1.公司各部门区域为本部门、工序防火责任区域,部门经理、工序班长为防火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区域内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2.公司厂区按照危险性程度划分为禁火区和防火区,设定动火作业等级,生产工序以及维修班应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分级分类进行动火操作。
3.生产车间日常清理检修作业,进入存在易燃气体的有限空间应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检测、吹扫、通风等准备措施。
4.公司危化品库房以及车间临时堆放危化品的地点,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管理,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5.闪焙工序煅烧区域是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重点部位。该区域内天然气使用位置应设置安装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lel)的25%以下,并通过控制系统与排风换气设备联动。
6.闪焙煅烧系统、高低压配电室、天然气调压设施等区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闪焙工序照明用灯应安装防爆灯具。
7.公司外来学习、参观、业务办理等非生产人员严禁进入设置的禁火区,却因需要进入时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安全管理人员陪同方可。
8.办公室、员工休息室、安全管理重点区域严禁放置易燃物品。车间检修严禁使用易燃油类擦洗设备等。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等易燃材料,安全存放,定期清除。
9.岗位操作工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压力容器的操作、使用,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生产车间加强压力容器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规定时限组织对压力容器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测检验。
10.安环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水枪、水带、灭火器等)。
11.各部门、工序配置的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统一编号、经常检查,做到“三定 ” (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用。
12.生产车间及工序定期组织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消防培训,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管理。公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专题防火防爆知识培训。
五、防尘、防毒的安全管理
1.公司防尘防毒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2.公司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是做好浸出净化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做好原料上料和闪焙包装环节的粉尘影响安全防护。
3.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含防尘、防毒设施) “三同时”制度。
4.生技部以及生产车间对生产过程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和工艺环节,要开展研究,进行攻关。实施必要的升级改造,降低岗位职业健康危害。
5.对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及产生的作业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生产过程中,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如废气、废水等,要回收处理合格后排放。
6.对存在粉尘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生产区域内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饮食、饮水。对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应加强通风置换。
7.公司安环部负责联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存在粉尘和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检测结果在所在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牌中公示。
8.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收尘器、净化塔、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应定期检修,生产时应同步保持正常运行,未经同意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9.新职工入职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在岗时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全员健康监护档案。
10.对从事粉尘,有毒、有害影响较大的作业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短期脱离、缩短工时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应妥善安排岗位。
11.对存在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有毒有害因素的生产区域,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应设置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六、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1.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内(内漏)的异常状况。根据不同泄漏源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
2.公司防泄漏安全管理重点是防止硫酸、天然气以及工艺液体泄漏。其中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介质泄漏,硫酸和工艺液体属于有毒有害介质泄漏。
3.生产车间及库房要加强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的防泄漏管理,避免发生事故,提高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
4.生产车间加强硫酸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硫酸的储存、转移、加入使用管理。定期仪器检查管道壁厚,人员频繁经过或操作的管线应加装套管防护。
5.生产工序做罐操作,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控制液体体积,加热速度,搅拌强度等工艺条件,防止液体冒罐伤人、污染环境或者造成浪费。
6.定期检修生产设备、工艺管线,阀门、储备罐等,保持良好的状态,对出现的故障、泄露风险及时消除,输送不同介质的管线严禁串联,为保证生产便利需要串联时除开阀门隔断外必须在阀门一侧加装堵板防护。
7.公司采购各类辅料,对有泄漏可能的物质进行运输和进厂装卸时必须格外注意,将泄漏的潜在可能性降到最小,发生泄漏事故时要及时报告。
8.可能发生泄漏的区域必须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危化品仓库、储存罐区以及硫酸、天然气管线必须按照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定期检查。
9.泄漏应急处置使用的各应急池应保持清空状态,不得随意占用;备用的应急设备保持可随时启用;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和防护用品数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10.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工序员工必须清楚泄漏处理的安全防护、预防措施及控制处理的应急储存位置。泄漏按照停止泄漏、围堵泄漏、清除泄漏的程序处理。
11.任何员工发现储存泄漏、工艺泄漏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泄漏,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请求外部援助。
12.工艺液体泄漏时,应先关闭排放系统各级阀门,阻止物料的泄漏。泄漏得到控制后即可通过清理,转移,使用吸收剂,桶装等措施恢复泄漏现场。
13.发生泄漏应急处理时,抢险人员应穿戴正确的防护用品,及时停止泄漏,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置。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安环部提出修订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文件修订程序公布实施,解释、修订、废止权归公司。
第9篇 电工防火要求制度
1.电工应该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过电使用。
4.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5.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kω/v(如对地220v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22mω/v)”的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7.不可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8.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由良好的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如食物等)。
9.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10.当电线穿过墙壁、苇席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11.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12.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电闸箱应配锁。
13.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14.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10篇 爆破器材库防火制度
一、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 禁止在库区使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
三、 禁止看管人员在库区吸烟和用火及使用电器设备。
四、 禁止在库区打猎、放炮、放牧。
五、 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11篇 仓库防火制度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和液化气、煤气。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各类加工场,禁止在库房内吸烟。
4、不准在库房内架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得在仓库内存放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
7、要将堆放的物品留有顶、墙、柱、垛等防火间距。
8、要认真检查物资堆放的安全情况,离库时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仓库要按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9、要熟练掌握所储存物资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并及时参加灭救工作。
第12篇 项目部森林防火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森林法》和《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乡镇府、管理处、一监办森林防火有关规章制度。
二、凡进入工地外来人员、车辆必须进行登记。
三、施工现场森林区域内,要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坚持依法治火。在那个工地发现问题,都要追查责任。
四、施工现场森林区域内,从事作业生产人员,不准违犯操作规程,违者要追究作业工队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 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六、 焊割作业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品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七、 施工现场的防火作业,必须按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八、 施工现场的防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九、 施工现场的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流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七、 发现火警的时候,都应迅速正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补救。
十、 各工队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十一、项目部不定期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限期整改。
十二、 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3篇 配电电工间防火制度
1、 严格按照线路规定安装电线,防止发生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
2、 按具体环境选用导线,不使用陈旧老化或裸导线;
3、 安装线路时,应符合规定要求的间距。导线穿过楼板或墙壁时,应用铁管、瓷管或硬质塑料管保护。以防绝缘受破坏发生事故;
4、 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线或熔断器,不准用超规定的熔丝或铜、铁丝代替;
5、 经常监视线路运行情况。发现超负荷时,应从线路中切除过多的用电设备,或将导线的截面积调大;
6、 导线接头应采用可靠措施并经常检查,以防接触不良电阻增大发生火灾;
7、 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第14篇 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的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种电器绝缘要好,接头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
2、厨房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比如在使用煤气灶时,必须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操作规程。
3、厨房在煤油和炸、烘、烤各种食品时,油锅、烤箱内的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的油不要太满,以防引起火灾。
4、煤气管道及各种灶具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气罐与燃烧器及其他火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各种灶具及液化石油气罐的维修与保养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
5、炉灶要保持清洁,排烟罩要定期擦洗,要经常检查设备、管道有无漏气现象。
6、使用火源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炉灶,以防发生意外。
7、下班前要有专人认真清理炉灶,保证火头全部熄灭,阀门全部关紧后方可关门。
8、楼层厨房不宜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房间。气罐不得卧放、倒置。
第15篇 z写字楼工程部防火制度
写字楼工程部防火制度
1.消防中央监控室,应具备以下资料及锁匙:
(1)1套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火灾预报系统及湿式灭火装置位置图及消防系统图,包括烟感/温感探测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灭火器和灭火毯,消防栓箱配破玻璃按纽和警铃,消防栓系统连消防接合器、喷淋系统、消防泵等。
(2)一套清楚及准确的建筑平面图,图内展示各防火卷闸、隔火墙、危险仓、防烟门、消防疏散楼梯及消防紧急疏散门等。
(3)一套各种消防设备之备件清单。
(4)一套完整之排烟通风图。
(5)天然气分布图及阀门开关位置图。
(6)工程部必须保存出现紧急情况时联络人的手机号码。
2.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缸。
3.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班组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公斤以上。
4.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报告。
5.当发生火灾警报,各人员一定要认真处理,直到确定火警熄灭或确认是误报为止。各员工遇事时请保持冷静,行动时不要太急躁。任何人士如发现火灾,应先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发生火警的位置和他自己的动向。
6.当有火灾警报时,以下的警铃应不断地响起:
(1)首层
(2)火灾的楼层
(3)与发生火灾相邻的楼层
7.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及时通知保安灭火。
8.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9.派有经验的工程人员前往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10.尽可能从消防报警系统主屏找出火警的楼层和警报之种类。
11.通知专业主管有关情况。
12.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地库及机房之员工。
13.当消防员到场,立刻配合保安/管理员向他们报告所知情况。
14.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候命戒备。
15.专业主管应做好:
(1)立即通知大厦空调主机房发生火警警报。
(2)与各部员工合作,确保各消防系统运作正常。
(3)必要情况下,向消防队提供大厦消防设备资料
16.通知有关工程人员在工程部候命。
17.冷冻机房之员工应:
(1)刻察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主机房。
(2)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情况下,关掉冷冻主机,立即报告工程部值班室
(3)用现有工具和灭火器材将火扑灭。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锁门离开现场。
18.当值工程人员应:
(1)立刻上报,不要独自冒险,如发觉火势蔓延,应尽快离开现场,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器或消防栓尝试把火扑灭。
(2)与工程部保持联络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19.当火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1)火灾警报系统及其它消喷系统重置还原,如有消防队长在场,须征得消防队长同意才可行动。
(2)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关闭消防水泵电源,将分层阀关上,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它损毁的设备,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3)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好记录。
(4)尽快写出报告连照片和出事原因呈交总经理。
20.各工程人员在巡查时,嗅到异味或怀疑天然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开关等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向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汇报。
21.租户的二次装修应遵循《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16篇 贮罐区防火制度
1.罐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罐区电器设备必须防爆,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要有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不得用明火照明。若使用手电筒,应选用防爆型。
3.贮罐管线要有防静电接地装置。
4.对输送管线、阀门、泵等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不得泄漏,开关阀门应缓慢,以免造成损坏引起事故。
5.装卸时严禁敲击碰撞,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危险品罐车装卸前要安全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6.罐区要保持清洁,附近可燃废物及时清除。
7.消防器材应固定放置,不得随意挪用。
第17篇 装饰工程现场 防火制度 防火措施
装饰工程现场防火制度及防火措施
1、安全防火责任制
严格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安全防火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核心。有了这项制度,才能把安全与生产,防火与生产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安全、防火工作职责明确,有章可循,使各级领导、职能管理部门直至班组的广大施工人员,层层有责、人人有责,共同努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因此,安全防火职责的深入贯彻,是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个公司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生产过程中,自始至终落实好安全、防火职责,无疑对安全生产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安全、防火职责既是公司所有成员履行安全、防火方面的行为规范,必须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并和公司其他方面的规章制度配套实施。
2、公司主管安全防火负责人职责
2.1教育本公司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施工制度,对危险的特殊的工种应安排熟练工和老师傅操作。
2.2对新的设备及新型的施工工具,应负责参加验收工作,如不符合安全要求,缺乏防护保险装置和没有安全操作方法说明的不能盲目投入使用。
2.3负责本公司严重事故隐患苗子分析,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凡属重大事故(人员伤亡、火警等)必须保持现场,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察勘分析,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者必须予以处分。
2.4对各种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修及保养工作,杜绝设备带病运转,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严禁施工人员随意拆除装修。
2.5施工工地不得随意拖接电源增加负荷,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3、各施工小组安全防火职责
3.1小组安全员应当以身作则,督促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3.2督促检查小组成员正确使用个人防火用品和安全保险用品,爱护和保养防护保险装置,合理整齐堆放各种材料及工具,坚持做到文明生产。
3.3督促检查本组施工人员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4发现本组在设施,操作上有不安全情况不权先停止施工,并会同公司及有关人员研究处理。
3.5参加事故分析和研究,协助小组人员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3.6建立健全季节用火制度,并负责本组人员共同遵守。
4、各施工人员安全防火职责
4.1服从技术领导,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并做好防火工作,有关安全防护设备,未经同意不准任意拆除。
4.2每天施工前,对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使设备正常使用。
4.3对施工设备野蛮使用,需向上级如实反映事故经过,并参加事故现场分析共同接受教训。
4.4时刻关心安全、防火,不断提高对安全防火施工的认识,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止物材坠落。
4.5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如需吸烟应在指定的吸烟处,避免火灾发生。
5、工地仓库保管员安全防火职责
5.1必须坚守岗位,做好装璜物资的验收入库、领用登记等手续,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5.2对油漆、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对漆工领用油漆、化工材料时应严格控制,用多少发多少。对用毕的油漆、化工材料一律随时归库保管。
5.3油漆、化工材料库内禁止做任何作业。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停电时应用干电手电筒照明,在显眼易取处放置灭火机二台。油漆、化工材料专用仓库内放置灭火机二台及黄沙箱二只,确保安全无事故。
5.4库内杂物废物要经常清理,保持库内清洁整齐,过道畅通。仓库内除管理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违者追究仓库保管员责任。
6工地电工安全防火职责
6.1进入施工场所,严禁吸烟,不得使用明火,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规定,禁止合用碘钨灯、电炉、热得快等。
6.2总配电箱应有触保器,装门锁,导电线必须使用各种规格的缆线,严禁使用花线、塑线、护套线作导电线。
6.3所有的插头、插座、闸刀、插铅都必须完好无损对不符合规定的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电工有权拒绝安装和进行拆除。
6.4要经常宣传用电安全知识,工地的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线路不得超容量使用,发现绝缘层发热现象,立即毁断电源,查出原因,进行整改,确保无火灾,无触电事故发生。
6.5进行规范化操作、杜绝违章。凡进行立体作业时,离地悬空高度超过五米者,上层作业者要系安全带,下层作业者要戴安全帽。
6.6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者按第十三条处理。
7、轻钢龙骨工安全防火职责
7.1进入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7.2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凡需要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负责人或工地管理员的批准办好动火证并做好动火周围的安全工作,一人操作,一人手提灭火机。
7.3要注意各类脚手架有牢固安全,制止冒险,冒失行为。挑板厚度应用五公分厚度以上的坚固木板防止坠落物伤害他人。对用余的龙骨、配件等要整理归库,不得随地乱丢。
8、油漆工安全防火职责
8.1进入施工场所,严禁吸烟,不准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等)。领用油漆、化工材料等易燃品,用多少领多少。应将用毕的油漆、化工材料等上盖归库,不得随意乱丢。
8.2要进行油漆作业时,严禁使用碘钨灯。喷漆作业时要戴好保护口罩,室内要打开门窗或用排风扇驱气,以减弱喷雾浓度。
9、木工安全防火职责
9.1进入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9.2使用木工机械,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9.3刨花、木屑等易燃物,每天必须清除干净,必要时随积随清。
9.4木工使用的材料要精打细算,节约各种木材,并不得将带钉的木头、木板随地乱丢,以防伤害他人。
9.5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违者处罚。
第18篇 用火防火制度范文
1生产或取暖,使用各种固定的明火设施,在安装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的检查同意。
2对具有爆炸、易燃或有重大火灾危险的物品和禁火区动用明火,必须经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同意,否则严禁动火。
3进行明火作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不准用汽油、柴油、酒精等来升炉引火。
5炉灶、烟器输送汽体燃料的管道和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裂缝、空隙、隔热不良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改。
6固定的明火设施和临时明火作业点要符合周围环境安全要求,安装线路和电气不符合安全规定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提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19篇 工厂电气防火制度
工厂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3、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装置、仓库、应根据危险程度不同采用防爆或封闭式电器(包括照明),安装电线需与明火,采暖设备、金属设备保持一定距离。
4、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防爆车间、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7、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第20篇 地面厂区作业场所防火防水防爆防雷制度
1、防火防爆管理
(1)、厂区、生产厂房及仓库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甲醇厂装置区、甲醇厂槽区、甲醇厂装车区、焦化厂焦炉地下室、焦化厂煤气净化区域、焦化厂综合油库、焦油厂原料成品槽区、焦油厂生产装置区、各厂配电室和集控室等重点防火区,必须配备相当数量的消防栓、水龙头、泡沫液消防系统、灭火器、砂箱及其他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消防器材和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2)、各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义务消防员。
(3)、进入煤化工单位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制度,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吸烟。因生产需要明火作业时要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待批准后在指定人员监护下按章执行。
(3)、重点防火区,禁止明火及吸烟。确因维修或其他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接时,必须经防火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4)、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所属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对各分厂的消防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②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③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④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⑤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职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⑧消防监控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⑨防火巡查情况。⑩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落实厂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5)、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防火特点配备消防设施。
(6)、所属单位、各分厂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并进行挂牌编号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消防器材的维修由有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维修许可证的单位承担。
(8)、各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应由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9)、各单位责任本单位范围内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竣工验收。
(10)、所属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11)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1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安全和防爆、防火要求。禁止在作业场所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少量润滑油及日常用的油脂、油枪必须存放在专用的隔离房间。
(13)、 一般防火规定
1) 禁止在厂区及生产场所吸烟;
2) 禁止在厂区用明火照明和取暖,必须时应制定有效安全措施,经安健环部门、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3) 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4) 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内。
5) 禁止使用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6) 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收入铁制容器内,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及时清理。
(14)、危险场所的照明,布线及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15)、因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机电部审核批准后,按正式线路要求安装,并限期拆除。
(16)、煤仓和原煤等煤尘比较集中的地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定期清理地面和设备,防止煤尘堆积。
2)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或采取防爆措施。
3)不得明火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和吸
烟。
4)空气中煤尘含量不得超过10mg/m3。
(17)、禁止在装油或其它易燃液体过程中,将检尺或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用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以后进行。
(18)、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19)、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20)、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着导电纤维服和导电鞋,或设置易于导出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的门把手、接地扶栏等。
(21)、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为手动或物料用量改变等作业条件改变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22)、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内,必须安装有符合安全的阻火器(车上司机人员不准吸烟),四轮车、电瓶车进出易燃易爆岗位工房内,必须经批准,必要时熄火推行。
(23)、易燃易爆区域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要取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24)、禁止在危险场所动火,对需检修的部分应拆至距离危险源三十米外进行。
(25)、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26)、对沾有易燃、可燃物的材料或设备,焊割前应冲洗干净。
(27)搬运危险品容器或在危险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得抛掷、拖拉和震动,所用扳手、榔头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或镀铬的钢铁材质。
(28)禁止穿带钉子鞋进入危险场所。
(29)高温设备及管道必须保温,不得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可燃物。
3防洪管理
(1)、各级单位应建立防洪防汛组织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管理,切实做好防洪防汛工作。汛期一旦出现险情各级人员均有参加防洪救灾的义务。
(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每年雨季前、雨季中要组织对全公司的“雨季三防”设施、设备以及抢险救灾物资储量、种类等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严格督促落实。
(3)、每年3月份开始,各单位应对辖区的防洪沟进行检查、清理及疏通,保证排洪沟排水畅通无阻。对辖区的车间房顶进行检查,及时清除房顶杂物,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认真检查辖区关键岗位潜水泵的良好状态,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管理中心电气主管进行送修或购置。对本辖区防洪防汛工作检查中,对于不能排除的险情及时通知安全办,由安全办进行协调处理。
(4)、 雨季中,房顶出现的漏水部位,单位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治理,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管理中心设备主管,由设备主管负责制定和实施补漏计划。
(5)、 预报有暴雨时,实业部防洪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工段领导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布置、安排防洪防汛抢险工作。
(6)、建立防汛物资盘点制度,对防汛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
(7)、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4、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2)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3)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5)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6)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7)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8) 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9)、高大建筑物,在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区突出屋面的排放可燃气体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避雷保护装置。避雷装置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外部检查并测定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五欧姆。
(10)、有火灾爆炸危险厂房及车间内的设备、管道构架、钢尾架、电缆外皮等较大金属构件,都应良好接地,并可与电器设备的接地共用,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五欧姆。
(11)、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证其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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