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机制,它涵盖了设备维护、性能评估、故障预防等多个方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设备定期检查:对生产设备进行周期性的功能测试和安全检查。
2. 评价标准设定:制定明确的设备运行效率、故障率、维修成本等评价指标。
3. 奖励与惩罚措施:针对设备管理的表现,设立相应的激励和处罚规则。
4. 数据记录与分析:收集设备运行数据,用于持续改进和优化。
在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的内容上,企业应确保以下几点:
- 设定详细的检查流程,包括日常检查、季度检查和年度全面检查,以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 评价标准应结合设备类型和业务需求,如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设备的能耗指标等,做到公正公平。 - 奖励措施可以包括员工表彰、奖金激励,以提高员工对设备管理的积极性;惩罚则可能涉及警告、扣减绩效奖金等,以此为警戒。 - 数据分析应侧重于找出设备性能的瓶颈和故障模式,以便及时调整维护策略。
执行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 保持检查的客观性和一致性,避免人为因素影响结果。
2. 定期更新评价标准,适应技术进步和业务变化。
3. 奖惩制度的透明度,确保所有员工都清楚了解规则和执行情况。
4. 保护员工隐私,所有的数据收集和分析都应遵循相关法规。
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因为它:
- 提升设备效率:通过定期检查和优化,降低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 - 保障安全: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风险。 - 激励员工:奖励制度可以激发员工对设备维护的责任心,提升团队协作精神。 -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设备维修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企业节省开支。
一个健全的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石,也是推动持续改进、实现高效生产的关键。
第1篇 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1.矿成立以机电矿长、机电总工、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考评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设备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设备管理混乱、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不好的单位给予批评或处罚。
2.各类奖罚单据由机电科各专业管理组开具,经机电科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实行奖罚,提请矿长办公会裁定。
3.连续三个月机电设备完好率达95%,电气设备无失爆、标准化验收达部一级以上的单位,嘉奖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技术员、机电维护人员1000元。
4.机电设备完好率低于95%,标准化验收低于部一级标准的,已对矿承包单位,按合同有关规定罚款;未对矿承包单位罚分管机电的区队长、技术员(或分管工程师)每人30元,机电维护人员每人10元。
5.机电设备无“下井证”下井者,按每台件2元罚井口把钩工。
6.机电设备安全保护齐全,甩掉无压释放、过流保护装置或其它电气保护装置,综合保护装置不用者,罚款100元。
7.未经电气管理组批准擅自增减设备容量或更动开关过流保护定值者,按30~5 0元罚款;若危及安全,影响生产时,由责任单位自负。
8.甩掉检漏继电器不用者,按100~300元罚款。
9.各种固定设备实行交接班、定期检查或巡回检查等制度,并做好各种记录,未按规定执行和填写记录者,按每次5元罚款,发现填写假记录者,停发浮动工资三个月。
10.井下电气失爆,按每台(或每处)100元罚款;未按期整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按原罚款金额的两倍罚款,直至处理完为止。
11.带电检修、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按每台50元罚款。
12.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在同一地点摆放,无接地极或接地极敷设不合格,或在开关群附近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罚款20~30元。
13.因生产损坏的机电设备路部件(如开关芯子等),在更换新部件后,两天内必须交回机电科有关车间及专业管理组消帐,否则按每超一天5元罚款。
14.玩忽职守,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使用不当,致使设备损坏,按设备损坏程度以及影响生产范围处以100~500元罚款。
15.规违反油脂管理规定或润滑不当,造成机械事故的,对兼管油脂工作的区长、技术员及工区油脂管理员每人罚款30~50元,造成重大事故及严重损失的,另给予行政处分。乳化液配比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16.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以接到设备催送单之日起10日内回收上井消帐,逾期不交者,按每台每天10元罚款。
17.单台更换下来的设备,责任单位应在7日内回收上井到指定地点 并办理消帐手续,否则按每台件每天10元罚款。
18.未经批准擅自转用机电设备的(含电缆、五小电器)按每台件50元罚转用单位。
19.凡回收上井的机电设备,其零部件不符合拆除前移交清单的数量时,按下列标准罚款:遗失件原值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按原值的50%罚款;遗失件原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按原值的40%罚款;遗失件原值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按原值的30%罚款;1000元以上的,由矿领导确定,但不得少于500元。
20.设备应严格控制拆套使用,凡不经批准私自拆套的,按被拆部件原值的100%罚款。
21.蓄意破坏,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根据情况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要爱护设备,一旦发生设备事故,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尽快恢复生产,对造成设备事故隐瞒不报的,根据情况处以50~5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徇私舞弊,违反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任意处置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电缆)应给予设备原值2~5倍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24.对贯彻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并能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避免机电事故者由矿给予一次性嘉奖。
第2篇 配电设备运行维护巡回检查制度
一、配电设备巡回检查的基本方法
1、巡视检查设备时,要精力集中、认真、仔细。一般采用勤看、细看、仔细嗅,对外壳接地的设备可用手摸的方法,并及时分析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可在细小雨天或小雪天检查设备是否发热。
3、利用日光检查户外、瓷瓶是否有裂纹。
4、用雨后检查瓷瓶的水波纹的方法,检查瓷瓶表面的裂纹。
5、高温季节或高峰负荷时,重点检查设备的发热情况。
6、气候突然变热或变冷时,应检查注油设备中油的运行情况。
二、配电柜(箱)、控制箱(盘)、电缆线路的巡回检查及维护处理规定。
1、经常保持设备现场的安全环境和通风环境。及时清除淋雨潮湿、杂物及小动物进入等安全缺陷。对配电室、变压器室、设备控制箱所在区域环境卫生应每周进行一次清扫。并对电器元器件积圬处用高压电吹风进行吹扫,用干净抹布擦净设备外壳,设备空隙处不得残留蜘蛛网。
2 、10kv高压开关室、低压总配电室、各车间配电室、设备控制箱、电缆线路、运行中的电动机每24小时巡视检查一次,同时填写运行负荷日志若遇有大雨,冷雪等恶劣天气或配电装置发生故障后,应相应增加巡查次数。
3、配电装置在运行中巡视检查项目如下:
(1)母线和各接点是否有过热、发红、放电现象;
(2)开关柜中各电器元件有无异常气味和声响。
(3)仪表、信号、指示灯等指示是否正常,继电保护状态是否正确。
(4)接地和接零装置的连线有无松脱现象和断线。
(5)通风照明及安全防火装置是否正常。
(6)高温季节或高峰负荷时,重点检查设备的发热情况。
(7)特殊场所(易燃、易爆、腐蚀等)的电器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对安装在带有特殊介质场所的设备或穿越特殊介质的线路,应经常跟踪检查环境是否变化,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4、新安装的或检修后的配电装置,投入运行前,除按规定检查试验外,还须增加如下检查项目:
(1)瓷瓶、绝缘套管、穿墙套管等是否清洁,有无破损及放电现象;
(2)检查母线连接是否良好,以及支架是否牢固;
(3)断路器(负荷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机械联锁是否灵活可靠。
(4)断路器和隔离开关触头接触是否良好,各触头接触先后是否符合要求,分合回路的可靠性是否符合要求。
三、变压器运行检查
1、变压哭器运行检查一般要求:
变压器的巡视检查随同配电装置一道进行。除对设备本体监视检查外,还应结合仪表参数综合判断设备运行状况。变压器每24小时检查一次,并记录变压器电压、电流和上层油温等运行指标。遇有满负荷甚至过负荷运行或疑似不正常状况,应增加检查次数,雷雨后应检查套管(瓷瓶)有无放电现象和放电痕迹。
2、变压器巡视检查项目:
(1)油箱的油位、油色均为正常,各密封面应无渗漏现象;
(2)套管外部清洁,无破损裂纹,无放电痕迹,无渗漏现象;
(3)变压器运行音响正常(正常为均匀翁翁声),本体无渗漏现象,呼吸器应畅通;
(4)上层油温不超过85℃;
(5)引线接头、电缆、母线连接良好,无发热现象;
(6)防爆管(防爆装置)完好,无异常现象;
(7)变压器室的门、窗应完整,通风良好,房屋无漏水、渗水现象,照明完好,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8)变压器的运行电压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5%,如长期超过应停电调整分接开关使之符合规定要求。
四、电缆及线路检查
1、电缆沟内电缆及户外其它方式敷设电缆每星期检查一次,雷雨后应另行检查。室内电缆线路每月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
(1)电缆位置是否正常,电缆交叉处交叉应无挤压和过份弯折,线路无外力妨碍和磨损;
(2)电缆外观无变形、变色、温度无异常;
(3)电缆接头无发热、浸水等异常现象;
(4)支架构件完好,通风、排水、防火设施完善;
(5)电缆绝缘电阻(潮湿的环境)芯线之间不得低于1mω,一般环境不得低于2mω。
五、以上各项检查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相应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并填好记录及交接班日志。
第3篇 焦化分厂设备、电气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电气管理,减小设备、电气故障,使设备、电气能正常进行,确保生产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电气主管、设备主管、钳工工段长、钳工班长、电工班长、区域
工段长
二、检查时间
每周五定区域检查,遇特殊情况顺延。
三、检查内容
设备运行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完好率,设备润滑情况、设
备卫生等。
四、对所检查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进行通报。
五、由电气主管、设备主管督促车间对所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没有整改的问题按厂级考核细则处罚。
第4篇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由订货单位按合同进行检查,符合合
同约定,随货资料齐全,方能卸货接收。
2、施工单位填写《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单》,向监理部报验。 3、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
负责检查验收。
4、材料进场要出具合格证,使用前出具复试报告。不合格或没有合格
证者,不得进场;没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者,不得使用。
5、材料复试取样,监理人员必须在场。
6、进场材料必须按型号、品种分开放置,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5篇 加油站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使加油站、仓库各部位电气设备正常运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完好、可靠,电缆沟有无积水,是否密封。
2、定期测试库区内的所有避雷装置及静电导地装置。
3、配电室专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4、库区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必须合理,导体选择及敷设符合安全规定。
5、库区内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必须穿钢管敷设。
6、库区内的所有电气开关、灯头、接线盒,及其他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7、每季度全面检查库区内的电气设备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第6篇 设备器材检查制度
1、对安全设备、器材检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头把关,机电设备检查由机电专业负责,安全器材检查由安全专业负责。
2、新购、租赁、借用的设备、器材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方可使用。
3、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论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否则不得使用。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合格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使用。
5、阴燃皮带必须有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每条阻燃皮带没纵向每隔10米有一个字体高度不小于20毫米的永久标志,即“三证一标志”。阻燃电缆必须有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阻燃电缆检验和出厂量合格证的方可下井使用。
6、设备安装完毕,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设备管理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7、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机电专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机电技术管理规定》,采取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月验收采掘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85%,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100%,高压供电设备完好率100%,采区供电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95%,电缆吊挂合格率95%,否则每降1%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8、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否则由于检查不力致使设备停运,按每停运1小时600元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矿有关规定处罚。
9、锅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10、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井下井下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进行安全定期检查和更换,严禁超期使用,消防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
11、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第7篇 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规划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8篇 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总则
1.1使运行值班人员、风机、巡视道路及集电线路巡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进行设备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排除设备隐患、防止设备事故、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1.2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3 规定和程序
3.1 管理要求
3.1.1 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具备见习岗及以上资格人员进行巡检工作。
3.1.2 每年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方允许单独巡视设备的人员进行巡视。
3.1.3 巡检人员进行巡回检查按照巡检记录单的内容进行巡检,不减少检查项目,不随意改变巡检路线。
3.1.4 巡视设备时,运行人员应仔细巡视,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异常应汇报当值值班长,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异常记入设备缺陷记录本内,按值移交。对危急安全运行的缺陷要按规定向上级汇报,并迅速设法处理。
3.1.5 巡回检查分为:
3.1.5.1 运行定时巡回检查,是指运行人员每班进行的周期性巡回检查。
3.1.5.2 设备专人巡回检查,是指巡检专责人进行的周期性设备检查。
3.1.5.3 监督性巡查,是指风场管理人员(场长或值长)对运行定时巡回检查情况和设备专人巡回检查情况进行就地检查,并进行相应考核。
3.1.6 被批准可以单独巡视设备的值班员,在巡视设备时不得进行任何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3.2巡视工作的规定
3.2.1 巡视人员的巡视中应做到:
3.2.1.1巡视检查设备必须认真仔细,做到六应、六到、三比较 ,即: 应走到的地点脚到不遗漏;应触摸的检查点手到摸准;应看到的情况眼到看明白;应听声响的地方耳到听清;应嗅气味的区域鼻到嗅准;应分析的情况脑到勤分析;表计实际指示与标准比较;同类型设备之间互相比较;本次检查情况与上次比较
3.2.1.2巡视人员应了解设备的特性及其与系统的关系,了解设备正常时的温度、振动和声响,以及设备正常运行的参数。
3.2.1.3巡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部位〈高压设备〉检查,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
3.2.1.4禁止触及设备旋转部分。
3.2.1.5 在巡视中发现保护装置异常时,应及时汇报值风场负责人,不得私自处理。在恢复保护装置信号时,应两人进行。实习岗人员不得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必须有人监护。
3.2.1.6巡视人员应带有对讲机、手电筒等用具,以保证检查质量,并做好记录。
3.2.1.7巡回检查时,若发现设备有异常及疑问时应立即向值长汇报,并按值长的指示处置。如不能及时处理好,应加强监视,分析原因,制定应急技术措施;在紧急情况时,可以按照规程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先处理,后汇报。
3.2.1.8 在进行风机巡检工作中,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在巡视中带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锁扣等必要的保护装备。
3.2.1.9 风机巡视工作要严肃认真,对每一台机组的运行情况要仔细观察,认真做好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异常状况要及时向值长汇报,除威胁机组运行安全的缺陷外,不得对机组进行任何操作。
3.2.1.10风机箱变及集电线路巡视工作要细则认真,对每一台风机机组变的断路器动作次数、声音、油位情况要仔细观察,对集电线路的巡视,应使用望远镜对线路的弧垂、门型架标识牌、避雷器闪络情况、门型架电缆接头等进行细则观察并做好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异常状况要及时向值长汇报,除威胁机组及线路安全运行的缺陷外,不得对机组及集电线路进行任何操作。
3.2.2 设备或系统停电后巡检时,巡视人员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安全标志牌是否齐全,与运行部分相关的隔绝是否可靠。
3.2.3巡视人员除检查规定项目外,对巡视路径的公用系统、厂房建筑、安全措施亦应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3 特殊情况巡视规定
3.3.1 遇下列情况时,巡视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应进行重复检查。必要时派专人监视或增加巡视次数。
3.3.1.1 大修后试运行阶段。
3.3.1.2新设备投入试运行。
3.3.1.3 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隐患。
3.3.1.4 上一值交班交待的设备异常情况或注意事项。
3.3.1.5 处于特殊运行方式或恶劣条件下运行的设备。
3.3.1.6 气候、环境恶劣(如急风暴雨、强雷、冰冻、高温等)
3.3.1.7 值长、值班员认为有必要时。
3.3.2 发生事故时,巡视中的巡回检查人员应立即返回主控室,参加事故处理。
3.3.3 值长外出重点检查时,主控室必须留值班人员,保证始终有与调度。
3.3.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作好记录
3.3.5发现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场长,场长负责向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汇报.
3.4 遇有下列情况应对变电站进行特殊巡视:
3.4.1 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对户外设备、风及机组变、集电线路增加巡视次数。
3.4.2 设备发生短路故障,保护动作后,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巡视。
3.4.3 对有异常的设备,过负荷设备,进行重点巡视。
3.4.4 新设备及大修后设备投入运行24小时内,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3.4.5 雷电后对防雷设备进行巡视,特别要查看雷电动作记数器。
3.4.6 阴雨天过后,应查看户外端子箱,机构箱,控制柜箱的受潮及结露情况。
3.4.7 主变压器过负荷时,或发出油温异常信号、轻瓦斯动作信号时,应对其加强巡视。
3.4.8 上级通知要求及节假日要增加对设备的巡视次数。
3.4.9 雷雨天气巡视户外设备时,应穿雨衣、绝缘靴,不得靠近防雷设备。
3.4.10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进行巡视时,应穿好绝缘靴,否则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3.4.11 巡视设备时,应及时并闭好设备箱体的门,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关门,并检查窗户及通风孔洞的封闭情况。
3.5 巡视时间:
3.5.1 交接班检查时间:接班前20分钟,交班前40分钟。
3.5.2 班中检查时间:10时/18时/2时。
3.5.3 变电站内设备专责人每周检查一次。
3.5.4 #1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每月05日白天及12日晚21:00检查两次,#2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每月17日白天及25日晚21:00检查两次,特殊天气(雷雨、暴风、大雪)进行特殊巡视。
3.5.5 风机巡检每季度检查一次。
3.6 巡检内容
3.6.1 变电站设备的常规巡检内容
3.6.1.1 绝缘瓷瓶是否清洁,无破损,无裂纹或打火现象。
3.6.1.2 变压器硅胶颜色、变压器油温。
3.6.1.3 引线接头是否接触良好,不发热。
3.6.1.4 sf6气体压力、运行声音情况。
3.6.1.5 配电室设备运行声音、温度、告警情况。
3.6.1.6 功率单元室内温度、运行声音、告警情况,h3、h5滤波装置运行情况。
3.6.1.7 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继数器控制器运行情况。
3.6.2 变电站设备的特殊巡视内容:
3.6.2.1 雷雨天检查绝缘瓷瓶有无放电、电晕、倒塌及断线现象。
3.6.2.2 大风天检查横担、杆塔及引线有无断线、变压器有无落物,110kv避雷器及引线有无变位或断线。
3.6.2.3 严寒天检查瓷质设备有无冻裂,充油设备的油位、压力、变压器有无积雪和结冰。
3.7 对生活水泵房的巡视检查内容
3.7.1 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设备运行情况。
3.7.2 消防泵和生活泵定期切换试验的记录。
3.7.3 消防水泵和生活水泵电源控制系统有无异常。
3.7.4 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阀门有无松动。
3.8 风力发电机的常规巡检内容
3.8.1 风力发电机组在运行中有无异常响声。
3.8.2 叶片的运行状态有无异常,是否有开裂现象。
3.8.3 风速仪、风向标,动作是否正常,避雷针的运行是否良好,有无雷击的现象。
3.8.4 电缆有无绞缠现象。
3.8.5 风电机组是否渗油,电控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9 风力发电机的登机巡检内容
3.9.1 检查风力发电机组液压系统和齿轮箱以及其他润滑系统有无泄露,油面、油温是否正常,油面低于正常时要及时加油。设备运行中的声音是否正常。
3.9.2 对设备螺栓进行检查,有无松动。
3.9.3 对爬梯、安全绳、照明设备等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9.4 检查控制箱内接线有无松动、并进行清扫。
3.9.5 风力发电机组登机巡检应在手动停机状态下进行。
3.10 集电线路的常规巡检内容
3.10.1 线路门型架标识牌是否齐全,支架螺栓是否紧固、有无缺失。接地扁铁防腐是否合格。
3.10.2 各支线弧垂程度是否合格,隔离开关刀口是否咬合紧凑。
3.10.3线路铁塔有无异物(如:鸟窝),集电线路门型架、杆塔下地基有无沉降、雨水冲刷等情况。
3.11 风电场交通道路的常规巡检内容
3.11.1 交通道路的安全标识牌是否正确、清晰、有无缺失。
3.11.2 安全警示牌、限速等标识牌位置是否合适。
3.11.3 巡视道路有无坍陷、积水、大雪覆盖、结冰等情况。如有并对其进行及时修补、平整。
3.11.4在汛期加强对道路的巡视,对道路地面下沉的路段设置安全警示。
3.11.5在大风后对道路进行清理杂物。
3.12 巡检程序
3.12.1 巡检前的准备:
3.12.1.1 巡检人员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巡检路线和重点检查内容。值班负责人根据运行方式、气候条件、设备工况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具有危险性的巡检工作,必须有两人进行。
3.12.1.2 巡检人员检查携带的安全用具和通信工具正常,如手电、测温仪、安全帽、对讲机等,如有必要要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
3.12.2 巡检过程
3.12.2.1 巡检人员按照巡检时间、路线、检查内容进行巡检。
3.12.2.2 巡检完毕,将检查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并填写巡检记录单。发现异常要注明时间,地点、处理结果。发现的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进行缺陷登记,并纳入本岗位监视性检查的内容,加强对其检查监视。
3.13 巡视路线
3.13.1变电站设备巡视路线:
主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设备→工具间→35kv配电室→400v配电室→通讯室→#1主变→110kv升压站→svc控制室→接地变压器→补偿电容器组h3、h5→生活水泵→消防水泵→主控制室
3.13.2 #1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就地实际情况制定巡视路线。
3.13.3 #2集电线路及所属箱变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就地实际情况制定巡视路线。
3.13.4 风机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风场风机实际布置制定巡视路线。;
3.13.5 风机巡检道路巡视路线:各风场根据风场实际布置制定巡视路线。;
4 职责
4.1制度负责人:风场场长
4.1.1 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4.1.2 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1.3 接受上级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制度执行人:运行检修负责人及各职值长。
4.2.1 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提出改进意见。
4.2.2 负责检查本值的运检人员对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2.3 接受公司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3 巡检人员:
4.3.1 负责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2 负责将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值长。
4.3.3 负责向值长及部门负责人提出巡回检查制度的修改建议。
5 检查与考核
5.1生产管理人员和风电场场长每月对巡回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没有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人员应给予批评或一定的经济处罚;
5.2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单个设备停运的考核50元
5.3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单个设备部分损坏考核100元
5.4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重大设备损坏的考核500元,待岗1个月;
5.5未及时发现缺陷,造成集电线路跳闸的考核1000元,待岗3个月;
6附则
6.1 本制度由风电场制定,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9篇 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10篇 大型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1、每班司机接班后,必须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
2、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列入包机范围内,由包机组每天进行维护、检查、试验。
3、各安全保护装置的继电器,开关线路等应定期进行整定、检查。
4、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检查后,应填写好记录。
5、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全部投入使用,严禁甩保护运行。
6、如经试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进行修复。
第11篇 电气设备与用火用电的管理检查制度
1、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 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公司各类设备所使用的电源插座应相对固定,各电源插座依据不同区域的用电需求设定不同的用电标准并安装电流过载保护器,防止电器短路与用电超负荷。严禁违反公司标准,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4、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保安部同事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的同事检测后投入使用。
6、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公司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小食部门外,市场内严禁使用明火。
9、 小食部门同事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 市场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同事均有义务提醒其他同事与顾客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12篇 设备安全装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为使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办管理制度:
一、 设备及安全装置定期检查制度:
◆ 机械设备定期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措施。
◆ 定期检查的内容:
_ 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
_ 检查管理机构和机务人员配备情况;
_ 检查技术培训及各级人员素质情况;
_ 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_ 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
_ 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经济效果。
◆ 定期检查的组织实施
_ 生产部每半年组织一次设备检查,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操作维修人员参加,明确检查重点和部位、检查方式,科学地组织分工,做到各负其责。
_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安全检查记录表的形式通报该部门主管,定人定质限期解决。
_ 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情况提报整改监督人确认。
_ 设备使用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检查,重点检查使用、保养及安全设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整改监督人确认。
_ 各部门设备管理员必须经常巡视设备使用现场,监督检查设备使用保养情况,并做好记录和总结,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二、 设备及安全装置定期维修制度:
◆ 设备修理应贯彻计划修理与视情修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定期检测,掌握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避免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不坏不修、乱拆乱换或过度修理现象。
◆ 生产设备由生产部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时间和设备的动力性等要求,编制设备定期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
◆ 设备的定期维修由生产部根据定期维修计划及生产情况分批进行。
◆ 在进行定期维修时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保证设备维修后有稳定的技术性能状况,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 管理部修理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作业。
◆ 修理过程中控制好质量和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关系,加强维修工艺的管理,确保维修质量。
◆ 设备修理必须严格执行修理前、修理中、修理后的“三检制度”,严把修理过程控制关,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总成不得装配,修理不合格的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 承修单位应建立“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彻底消除各种隐患问题。
◆ 管理部电工组对各生产设备建立易损、易耗零件及易损、易耗零件清单,并对易损、易耗零件建立安全库存。
三、 设备及安全装置定期保养制度:
◆ 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 设备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 设备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十字”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 设备保养时须执行以下规定:
_ 定点:规定保养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_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_ 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_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的油类质量;
_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 设备保养内容:
_ 设备外表的清洁,确认供给电压正常,每日的润滑,每周的润滑,确认设备运转声正常。由设备操作员进行保养工作。
_ 设备内部的清洁,设备精度调整,每月、每季、每年的润滑,消耗品的替换。由设备操作员和课主管共同进行保养工作。
◆ 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度设备保养,设备分批作保养,在规定的保养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内外部保养。具体保养由各课组长视生产状况安排机台设备做先后顺序保养并执行。
◆ 每台设备设立设备保养记录卡,执行设备保养后,须做好运行记录。
◆ 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 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时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维修作业。
◆ 保养计划完成后要经过认真检查和验收,并编写有关资料,做到记录齐全、真实。
第13篇 变电站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应根据变电站设备状况,制定<设备定期巡视,周期表>;并在站内建立专用设备巡视记录簿,在变电站建立日常设备巡视卡,巡视一次登记一次
2、 设备的巡视一般应有两个或以上共同执行
3、 变电站应标注醒目的设备巡视路线及重点巡视部位标记
4、巡视设备发现异常或设备事故应按<调度管理现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汇报处理,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并登记,严重缺陷或发展中的缺陷应立即向调度检查部门汇报,并在未消除或未得到调度答复前,巡视人员不得离开变电站现场
5、 巡视周期
各变电站每周巡视一次,每半月夜间巡视一次,节假日或恶劣气候时,应进行特殊巡视,在巡视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巡视,参加事故处理,事毕后及时补巡。
第14篇 变配电室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开展设备安全定期大检查是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可靠供用的重要工作,也是生产发展的重要环节。
二、每年除供电部门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外,至少每季度对设备安全进行全面自检一次,并作好检查和处理记录。
三、检查内容:
1、所有有电设备(各种高低压设备、用电设备、高低压线路、照明等)。
2、主设备、绝缘用具是否定期预试并存有合格证。
3、检查电气设备工作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安全学习和考试。
4、在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和不安全因素,应记录备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入设备缺陷危及人人身和设备安全,应立即停电停机进行处理,事后再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检查档案,以便分析设备运行状况。
6、设备安全大检查由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应有电器负责人和所有电气运行人员参加。
第15篇 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定期检查制度
1、根据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对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安全阀进行定期检验,保证定检率100%。
2、检验机构受理后,按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3、在检验过程中,积极配合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
4、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更动。
5、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地根据设备使用时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6、按设备的分类以挂牌保管人员为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维修。
7、各种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对管理维护不当而影响安全生产,经查出,由经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已造成危害的,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第16篇 供电所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1.按线路巡视周期要求,认真做好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夜间巡视、故障巡视、监察巡视工作。
2.按照线路巡视工作标准要求,做好每次的杆塔巡视、横担、金具巡视、导线巡视、避雷器巡视、接地装置巡视、拉线、线路交叉跨越巡视、隔离开关、熔断器巡视,沿线环境巡视以及线路通道巡视等工作。
3.每月对配电变压器巡视一次,检查变台高度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变台构架及接地装置是否完好;油位、油色、油温是否正常,有无渗漏现象;配变各部件是否完好,接地是否牢靠;在巡视检查中对配变的油污要及时清除,保证配变的可靠运行。
4.每周对配电箱进行一次巡视检查,用电高峰和迎峰度夏期间重点增加巡视次数。
5.供电所及供电站应建立线路、设备巡视记录,如实记录巡视内容。
6.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设备缺陷,进入缺陷处理流程。
第17篇 设备使用、维修、检查制度
为了安全、经济、高效地管理、使用生产设备,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必须服从《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定机定人、持证上岗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类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运输安全部组织落实这些文件的贯彻执行。各相关生产班组应认真学习,自觉遵从和维护。
一、 设备的保养
a.保养分类和内容:
a1.例行保养:例行保养是每天上班前、中、后检查、进行的维护性保养,由操作司机执行,是司机当班中的一项工作,短时间即可完成或利用工作空余时间完成,主要内容为:“十字作业”,即: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以表面清洁、重要部位紧固、润滑和检查为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a2.abcd级保养:设备每运转250、500、1000、2000小时进行的保养、集中进行的预防性维护保养,比例行保养更深一步,更全面,以维修人员为主,必须时请设备厂家协助进行,根据不同设备的不同要求进行。
a3.磨合期保养:磨合期保养是指新出厂设备或大中修完毕的设备在初期(磨合期)使用阶段所进行的必要的特殊保养,由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完成,主要内容为:例行保养所包含的内容,磨合期结束后及时拆除限速器、按规定更换或清洗各种润滑油和滤芯、检查调整制动器、离合器、各操纵手柄、各限位开关自由间隙、行程,轮胎检测充气等。
a4.换季保养:换季保养是指为了适应季节变化而所必需进行的保养,由司机执行,主要内容为:不冻液的添加和更换、润滑油的更换、燃油更换、各种加热器的安装和拆除或启用和停用,检查恒温、保温、散热设施(或机构)的性能,必要时调整、修理。
a5.封存保养:封存保养是指设备在长期停摆、封存期间所进行的必要的保养,由司机完成,主要内容为:设备的防雨、防洪、防火、防盗、防污、防腐工作,定期(每一个月)清洁、运行试车,使其一直保持在完好状态。
b.保养计划:除例行保养和封存保养外其他种类保养都由运输安全部设备管理部门按月向工班下达计划或临时保养通知,工班长按照“计划”和“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c.保养纪录:设备的abcd级保养、磨合期保养、和换季保养后应经过设备管理人员验收,保养人应根据保养项目填写保养纪录,保养人和验收人签字后交设备管理人存档,填入设备履历。
二、设备的修理
a.修理分类
a1.零修:零修是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简易故障时随时进行的短时间修理,以尽快恢复生产为目的,由当班司机排除,司机排除不了的安排修理人员和司机共同处理,班长负责工作协调。
a2.小修:小修是设备出现局部故障时临时安排的修理,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恢复,是无计划性的,主要目的是排除局部故障,恢复局部性能,恢复生产。由班长负责安排和协调,修理人员负责修理工作,司机协助。
a3.项修:项修是恢复设备主要总成整体性能的计划性修理,需要时间较长,是建立在状态监测和检测条件上的修理(在个别一个或两个主要总成整体性能下降到需大修状态,而其他总成性能良好时即可安排项修),根据具体情可以安排修理人员负责完成或委托外部单位完成。
a4.大修:大修是彻底恢复设备整体性能的计划性修理,对设备全面拆卸、检查,恢复机械原有性能或改造性能,修复更换磨损超限零部件,需要时间长,人力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修理人员完成或委托外部其它单位完成。
b.修理计划
项修和大修在修理前均安排修理计划,维修组按照修理计划组织实施。“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月计划,年度计划为修理资金及支出预算提供依据,月计划为工班工作和备料提供指导。“计划”由运输安全部设备管理人员起草,部门经理校核,公司领导审定。
c.修理过程控制
设备修理过程中至少安排1名司机或者维修人员负责修理过程中的修理质量、装配质量、调整质量及材料、配件质量进行检查、检测,及时填写《修理过程检验记录》,并对自行修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进度监控,负责过程中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d.修理竣工验收
项修和大修竣工后,由运输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修峻设备进行检测、试车、检查、验收,填写《修理竣工验收交接记录》作为修理费结算或工作考核、奖励依据。
第18篇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由订货单位按合同进行检查,符合合
同约定,随货资料齐全,方能卸货接收。
2、施工单位填写《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单》,向监理部报验。 3、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
负责检查验收。
4、材料进场要出具合格证,使用前出具复试报告。不合格或没有合格
证者,不得进场;没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者,不得使用。
5、材料复试取样,监理人员必须在场。
6、进场材料必须按型号、品种分开放置,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19篇 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管好用好机电设备,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矿井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分为月度停产检修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两种形式。
2、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全矿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负有组织、协调、考核、奖惩职责。
3、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每月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参加检修单位每月20号前或按机电科通知的时间将本月检修计划报机电科。日常检修、保养由各单位按规定的周期、时间和生产需要进行。
4、检修主要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写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同意,严格按措施施工。
5、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按《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机电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检查、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6、机电科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进行设备检查,检查设备每次每单位不少于六台,其完好率应达90%以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考核奖罚。
7、定期对机电设备性能进行试验,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和整机。
8、因检查、维修和保养质量而问题造成事故,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20篇 矿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入井安装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所有入井的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矿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如下:
一、 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二、 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三、 隔爆外壳、接线箱子、底座等是否变形、走样,轻微凸凹不能超过部颁发完好标准。
四、 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
五、 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放置顺序是:最里面为橡胶密封圈、中间放镀锌挡板、最外是金属压圈,线嘴应上紧。
六、 隔爆结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应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痕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七、 隔爆结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气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钩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查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入井许可证”应贴置于该设备(电气)的合适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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