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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有哪些

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事故报告:当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时,第一时间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

2. 现场勘查: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检查,收集可能影响事故发生的环境、设备及操作因素。

3. 数据分析:利用设备日志、监控录像等资料,分析事故前后的设备运行状态。

4. 原因追溯:通过技术手段和专家评审,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5. 责任认定:明确事故责任方,包括设备制造商、维护单位和个人操作者的责任。

6. 整改措施:制定并实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改进方案。

7. 事故教训:总结事故经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内容是什么

这些环节的具体实施涉及多个层面。例如,事故报告需详实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状况、损失情况等;现场勘查要保护好证据,防止被破坏或篡改;数据分析则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确保数据的准确解读;原因追溯需综合考虑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等多方面因素;责任认定需公平公正,既要追究个人责任,也要审视管理制度的漏洞;整改措施不仅针对硬件,还应包括人员培训、规程完善等方面;事故教训的吸取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关键,应定期组织分享和学习。

规范

在执行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时,应遵守以下规范:

-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 - 保持透明度,确保信息的公开和共享; - 保护涉事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歧视和报复; - 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和完善; - 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为后续分析提供参考。

重要性

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帮助找出事故根源,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还能提升设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该制度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声誉和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通过持续改进,企业可以不断优化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提高生产效率,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范文

第1篇 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因管理不善、维修不良、操作不当,在运输安装机电设备过程中不慎而造成机电事故者,或停止运行影响生产30分钟以上,造成影响产量50吨以上或损坏设备价值500元以上者均定为机电事故,对此必须加以追查并处理。

二、根据矿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机电事故可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

重大事故可分为:

1、因机电事故而造成全矿停产8小时以上或损坏大型机电设备的,例如提升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主变压器等。

2、造成钢丝绳崩断而导致跑车,因开车不慎而造成绞车过卷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坏设备的。

3、因失职造成主扇停止送风15分钟、造成主水泵房进水的、因失职造成全矿停电30分钟以上的、因失职或违章而造成电气设备着火或失爆的、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电机车碰头追尾的等,以上几种情况均列为重大机电事故。

凡因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工作不慎,管理不善造成电机烧毁损坏,如局扇、调度绞车、干式变电器、小水泵、开关、刮板运输机等较小型的设备均构成一般机电事故。但是一般性的机电事故可根据情节严重性可升级为重大事故。

三、机电事故的统计方法,按“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施行细则执行。由矿调度室负责全矿事故次数的统计,并上报事故统计、报告整理单等。

四、当发生机电事故后,首先在调度指挥下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并认真追查分析事故原因。

一般性的机电事故,由本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分级追查,写出书面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发处理意见上报机电科或设备库,由设备库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做出处理意见后报机电矿长和机电科审批,呈报矿领导进行处理。

对于重大机电事故,由矿安全科出面组织有机电科长参加并结合生产部门、事故单位共同分析追查原因,签署意见,呈报领导进行处理。对于那些严重违犯纪律或故意破坏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五、事故报告的要求,事故单位必须拿出正规形式的书面报告,并附有事故责任者书面检查,报告中要实事求是,要有对事故性质的认识,有事故原因、分析意见、处理意见、预防措施等,呈报有关部门审批。

六、机电科建立事故统计记录,要经常对全矿设备进行检查,对于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并针对事故做出积极防范措施。

七、为了防患于未然,当事故发生后一是要认真分析追查事故,再是对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要总结教训,广泛发动群众,认真学习讨论。在工作中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切实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2篇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 主管经理的职责

1. 坚持“安全第一”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做到企业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步进行。

2. 协助组织搞好安全性评价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3. 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对事故负连带责任。

(二) 工程机械部主管职责

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生产,不违章指挥。

2.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同时考虑安全生产工作。

3. 发生死亡,重伤和多人事故(三人和三人以上)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并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三) 操作者的职责

1. 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做好作业中三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排除,不能解决的须立即上报部门领导。

3. 发生工伤事故迅速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二、 操作人员守则

1.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作业,自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2. 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做到设备保养及时,安全,工作现场符合文明生产。

3. 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主动为搞好安全生产献技献策。

4. 发生和发现工伤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告领导。

三.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名称:正面吊、叉车

正面吊:

1.操作前的准备:

每班工作前司机需对正面吊进行车况检查,具体项目有:

(1)车体卫生状况。要保持车体内外的清洁,不许有油污、灰尘等杂物。

(2)检查柴油油位,需要时加柴油。

(3) 检查空滤的堵塞情况,必要时用压缩空气吹净。

(4) 检查冷却液的液位,必要时添加冷却液。

(5) 检查轮胎的气压、轮胎的紧固状况。

(6) 检查吊具的功能。

(7) 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查各仪表盘工作是否正常。

有异常立即报告工程机械部,车辆不能带病工作。

2.装卸箱操作

¨1 在集装箱堆(车)上提取集装箱的步骤:提起吊具靠近集装箱,把吊具放在需要提起的集装箱上面,确认吊具与集装箱的中心线是吻合的;开始放低吊具,检查旋锁正确地进入集装箱的四个锁角,旋锁完全放好后黄灯亮,旋锁闭锁,若正确闭锁绿灯亮,否则开锁,慢慢提起吊具重复以上步骤。小心提升集装箱,慢慢倒退,降低集装箱,注意不要与其它物品相碰。

¨2 把集装箱放在集装箱堆(车)上的步骤:靠近集装箱需要堆放的位置,对中,使集装箱对整齐,把集装箱就位、等待黄灯亮,开锁,等红灯亮,慢慢提升吊具直到所有的锁角都已经完全从集装箱的锁角拔出来。慢慢后退,降低吊具,注意不要和其它物品相碰。

¨3 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附件都处于关闭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4 现场操作要求:司机按现场理箱员的计划安排,在仔细检查车辆周围环境,确认车下无人和障碍后,启动车辆小心驾驶,将车辆准时开至操作地点,根据现场理箱员的工作指令进行集装箱空重箱装车、卸车、落垛、归垛、摆箱等操作,操作中注意对作业周边环境的瞭望,并听从现场理箱员的绝对指挥。

¨5 正面吊吊具底盘中心在距前轮前端1.90米垂直角度下,可进行集装箱负载45吨的装车、卸车、摆箱、归垛等操作,重箱归垛限制在4个箱体的垂直高度内,在进行提升箱、落箱操作时必须确认开锁、着床指示灯提示,确认无误后方可将箱体提升或脱离箱体,随时关注车内告警装置的提示。

¨6 跨箱作业中,应采取起吊与伸臂联动动作,使箱体垂直提升或下落,以免箱体提升或下落时对相邻的箱体发生摩擦碰撞等现象,跨一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30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15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原则上只限空箱操作)。

¨7 为保证作业场区内的人员安全,车辆在行进时负载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空载时行进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箱体处于静止悬空状态时不得熄火或司机离开驾驶室,行走搬移箱体作业时,必须收臂,将箱体提升至一定高度,避免因提升箱高度不够阻碍前行的视线,目视距离应不低于50米以上,便于采取紧急的制动措施。

¨8 负载行驶时,集装箱箱体不准倾斜,需进行必要的侧移调整,使箱体平衡,重心居中,禁止在操作中出现急进、急停、急转弯等粗暴驾驶的现象,在转弯时要减速慢行,控制好负载箱体的惯性,如遇视线不良及复杂的作业状况时,需由地面现场理箱员给予瞭望引导,禁止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或转弯。

¨9 集装箱空重箱、卸车、归垛、落垛、摆箱操作中,必须按现场理箱员的工作安排将集装箱单垛、单排箱门朝向一致,箱角对齐,按标志线或区域整齐排列,遇到有框架空箱,应在理箱员的安排下,将箱体侧板放倒后归垛,不准悬空码放。

¨10 框架及开顶箱载货超高的卸箱与装车,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领取专用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个孔洞内,在确认四角索具与箱体使用卡环旋紧连接牢固后,在地面理箱员的指挥下方可起吊操作,操作完毕后,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将索具全部拆除后,方可进行其它的正常作业。

¨11 特殊货物需正面吊悬挂钢丝绳装卸货物作业时,由现场理货员根据货物的尺码、件重领取适宜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角孔洞内,由现场理货员指挥司索工将货物固定牢固后,在理货员的指挥下起吊货物,起吊后需行走移动货物时,不准有急进、急停、急转弯操作动作,由此会引起货物摇摆不稳,易造成因惯性冲力引发货物脱落及车辆倾翻事故。

¨12 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附件都处于关闭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3.处罚措施

凡不听从指挥未按机械操作要领及操作要求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车损、货损及人身伤害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责任重大的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置。

叉车: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启动

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2.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2.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第3篇 机电设备配件更新与报废制度

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机电设备、配件的更新及报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更新改造:

1、 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机电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负责。

2、 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八月底前报计财部。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向机电管理部申报下年度设备需要计划和有关的设备改造计划。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统计资料和设备现状及时编制出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

3、 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机电副矿长必须召集机电管理部、计财部等一起会审后才能定稿。

4、 对于需要定购的设备,机电管理部要协助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做好招标定货工作。对于改造的设备,机电管理部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并要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5、 更新改造的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进口设备改造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复。

6、 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

7、 机电管理部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如果由于更新改造不及时而影响全矿生产的衔接,要追究机电管理部的责任。

前报集团公司。

3、 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要组织有关单位及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

4、 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5、 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组织有关人员和部室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集团公司,待集团公司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6、 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

7、 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

8、 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 所有报计划时间如集团公司要求时间有变动,则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第4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五

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开关和各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应认真进行检查,要杜绝失爆,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入井。

2、平时由安全员对井下开关和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地汇报和处理。

3、由项目部组织每月的3日、13日、23日进行旬检,由防爆小组和机电负责人参加,并填写纪录,对有失爆的单位要拿出处理意见。

4、对升井的 电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维修,要达到防爆要求和完好标准,对失爆的设备要有标记,严禁入井。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机电事故是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威胁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灾害。为彻底杜绝矿井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减少机电一般事故,完成机电标准化规定的机电事故率小于1%的指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全体机电职工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三不”的原则(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严格禁止“三违”现象的发生(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联保互保和个人自主保安责任制,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排除,争取将事故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任何人不得隐瞒虚报或破坏坏伪造事故现场。

3、事故处理完后,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找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认真的分析追查,确实吸取事故的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遇有重大机电事故或有必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按安监处的通知或规定,按时参加并提供知情人员将事故查清。不得包庇袒护隐瞒事故情况,以假乱真或干预事故追查的言行。

5、事故追查完后,应协助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实施对责任者的处分,并将事故分析追查情况公布于众,在班前班后或在项目部工作会上认真传达。达到教育广大职工的目的。

6、对于一般性机电事故或虽没有影响但性质严重,不需要处安监处组织追查的事故,应在机电队实行内部追查。

①队内事故分析追查处理的程序队执行以上2―6条的规定外,在机电内部应作好事故分析追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②对处理事故的经过,现场记录,造成的损失,事故责任者,知情人的证明,也要整齐齐全,存档备查。

③对事故责任者的检查罚款以及各种处理决定,也要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④对于烧电机。甩掉保护不用或其他无故损坏设备的现象,机电队也应组织或按队组进行追查。机电队接到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现场察看,鉴定并认真分析追查,作出处理决定。对那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要加倍处罚。

第5篇 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应由维保部进行专项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应由维保部进行专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均应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维保记录应填写清晰、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4、维保部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部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维保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卷存档。

5、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记录,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记录,不得有破损现象。

6、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应保存4年)。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时,当需用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时,维保记录时经过维保部经理审批可暂时借用并登记。

第6篇 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指本路段内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包括计重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中所有的机电设施设备。

二、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转状况直接影响着zz路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及时排除故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满足运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三、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实行监控指挥中心和各单位两级管理、维护体制,即各单位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维护,监控指挥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排除紧急故障和进行设备年检、定期维护。

第二章职责范围

一、监控指挥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本路段内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包括计重收费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中所有机电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统一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指导各单位维护员做好日常性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档案,做好维护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完善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

(3)制定年度机电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采购计划,按时完成专项工程,并负责设备的改造、升级等工作。

(4)负责紧急、重大故障的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管理处。遇光缆、电缆中断、设备损坏等紧急故障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由处办公室派遣车辆负责接送监控人员赴各收费站工作。

(5)发挥机电设备优势,逐步与路政、养护、收费、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监控范围内可视的各种情况和采集到的各种数据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交流,配合各部门做好逃漏费车、人情车的监管,路产、路权索赔,风雪雨雾等特殊天气的预报,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堵车等问题的处理工作。

(6)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课题研究、技术交流工作,降低维修维护成本,提高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负责指导各下属单位正确使用、维护机电设备,提高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加强对各下属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被盗,数据丢失等情况。

(8)根据机电设备、设施损坏赔补尝标准,负责对肇事车辆、人为损坏机电设备的赔偿、索赔工作。

二、各单位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2)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由本单位一把手负责,并设立专职管理、维护人员,负责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检查、检修、维护工作,能排除一般性故障。

(3)建立健全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做好日常运行记录。

(4)每日清洁监控室、设备间,巡查外场机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设备安全运行环境(卫生、温度、湿度等)和备用的设备,对于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保证能应急使用。

(5)设备发生紧急、重大故障、被盗或病毒感染时,应及时报告监控指挥中心专业人并组织人员做好应急工作,防止在专业人员未到达前发生责任事故。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组织本站人员负责48小时内的监控工作。

(6)严格执行zz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控制上网计算机数量,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确保办公时间网速达标,及时升级杀毒软件。

(7)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因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导致设施设备损坏、被盗,数据丢失等情况,需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8)各单位所有机电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本单位,监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本单位维护员应做好对本站所有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设备的高效、平稳运行。

三、监控指挥中心机电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全处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机电系统设备管理制度,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耗材采购计划及专项工程项目,并负责组织落实。

(3)组织开展重大设备故障抢修工作,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

(4)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研讨等项工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技术人员的维修水平。

(5)组织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备品配件管理档案,科学合理的购置、发放备品备件,完成机电设备的报废和处理工作。

(6)加强对中心专职维护人员和各单位维护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损坏、被盗等重大问题。

四、监控指挥中心机电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掌握机电系统的设置、参数配置、技术要求、工作原理、软件安装、测试、维修、调试等方法,能够指导使用者进行正确操作,能够快速解决系统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

(2)负责监控指挥中心及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协助各单位解决紧急、重大性故障,并认真填写《设备维护记录》。接到报修通知后及时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故障地点,开车上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

(3)负责执行机电设备月度、年度检查、检修、保养计划;建立、管理机电设备、外场设备、备件档案。

(3)负责对各单位机电系统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发生紧急、重大问题时根据设备故障等级,制定施工方案并开展抢修工作。

(4)负责机电系统硬件改造,软件、数据库的升级,定期完成数据备份和清理,加强病毒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的管理。

(5)负责ic卡管理,及时统计汇总各站ic卡使用情况,协助各收费站做好ic卡调配工作,配合二片区完成路段间ic卡调配。

(6)定期检测收费系统的传输情况,确保数据准确上传输,协助收费站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五、各单位机电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zz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2)组织建立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检查、检修、保养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

(3)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严禁私自使用、拆装机电设备。组织落实本单位机电设备日常清洁、保养和简易维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稳定运行,防止发生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因管理不善发生

被盗、漏电起火等事件。

(4)严格执行zz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管理好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的机电设备,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控制上网计算机数据,确保办公时间网速达标,及时升级杀毒软件防止病毒攻击系统。

(5)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技术交流、技术研讨等项工作,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护人员技术水平。

(6)根据本站车流量的变化,组织财务人员及时统计ic卡使用情况,做好预测工作,需调配ic卡或卡夹时一般提前3天报监控指挥中心。

(7)遇光缆、电缆中断、设备损坏等紧急故障时,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确保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需应急启动站监控时,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组织本站人员负责48小时内的监控工作。

六、各单位机电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掌握本单位机电系统的设备参数配置、技术要求、工作原理、维修调试方法,能够快速解决机电系统出现的简单故障,完成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2)具体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配件管理及档案建设,按月统计汇总机电系统备品、备件、耗材使用情况。负责制定本单位机电设备的使用计划,达到报废标准的提出申请。

(3)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填写《设备维护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相关工作记录。

(4)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尽快通知监控指挥中心专业维护员,配合专业维护员完成后续处理工作。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岗,各站维护员每日上午9点30分,下午15点在站监控室向处监控指挥中心报汇报设备运行情况和日常维护情况。

(6)加强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对于重大机电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技术人员完成抢修工作。

(7)认真执行维护工作程序,加强对本单位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发现设备损坏、被盗时立即上报监控指挥中心。

(8)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技术交流、技术攻关、技术培训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第三章机电设施设备使用规定

一、监控指挥中心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大厅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机电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专业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故障排除工作。

(3)监控员应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监控室设备,并负责记录当班期间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生故障时,能进行简单的处理,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中心专业维护人员。

(4)当班监控员至少检查2次设备间设备运转情况,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数据是否正常传输, ups不间断电源是否有报警等,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将在本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通知接班人员。

(5)监控室、设备间应保持环境清洁,监控桌面、设备表面无尘土,监控设备摆放整齐。适时调节设备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

(6)上岗前先检查可变情报板发布的内容,按上级文件和领导指示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查看管理机,统计车流量、ic卡等数据,及时上报领导。

(7)监控室、设备间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不准打接手机。

(8)严禁移动、私自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严禁增加监控室、设备间机房供电负荷。不允许将水杯、盛有液体的器皿放置于设备上或附近及监控桌面上,避免洒漏损坏设备。

(9)非工作人员不得擅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0)严禁私自拷贝资料,防止感染病毒。爱护设备、加强节电意识,按规定使用。

2、外场机电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负责人全面负责对外场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重点路段摄像机进行检查、维护,检查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有抖动现象,云台控制是否正常,摄像机是否在正常的监控范围内。

(3)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全线的两个气象站及车辆检测器进行检查、维护,检查数据是否能正常上传,各项数据是否准确。

(4)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可变情报板进行检查、维护,检查通讯是否正常,信息发布是否正常,情报板模组是否有损坏,远程检测设备箱内温度电压是否正常。

(5)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对紧急电话进行检测、维护,通过紧急电话故障检测软件,检查全线64对紧急电话通讯、供电状况是否正常。

(6)对外场设备出现的故障,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要及时上报,并在12小时内赶赴故障现场进行修复。

(7)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每周最少上路一次,对全线外场设备进行检查、清洁、保养。

(8)监控指挥中心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作业规定,着统一服装、使用规定的工具,严禁带电操作。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高速公路路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全岛上作业时,应关闭作业区所在车道,穿越车道时,应确认该车道无车辆行驶时方可穿越。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带安全帽、扎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二、收费站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室及设备间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收费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监控室及设备间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帐,账目清晰,并做好使用、运行、维修维护记录。

(2)站级维护人员在机房内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作程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尘、防静电等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每天至少检查2次设备运行情况(相隔8小时以上),检查通信设备、程控交换机工作是否正常,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不间断电源ups是否有报警、漏电等。

(3)站级维护人员要根据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设备,负责对故障进行简易处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处理方法及结果;对于不能解决的故障要及时通知监控指挥中心专职维护人员。

(4)站级维护人员每天上午9点、下午2点半打扫卫生、清洁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必须保证监控室、设备间环境清洁,操作台、设备表面无尘土,监控设备摆放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不准堆放杂物。

(5)机房内不允许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严禁私自拷贝资料,防止感染病毒。爱护设备、加强节电意识,按规定使用。

(6)监控室备用设备应在24小时内处

于开启状态,维护员定期维护,确保在应急启动时能及时运行。

(7)天气热时保持空调长开,适时调节设备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温度应保持在15度至30度之间,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

(8)除上级领导、站长、监控员、维护人员外一律不得擅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移动、私自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

2、收费站广场、车道机电设施设备使用规定

(1)值班站长负责收费站广场、车道机电设施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站级维护员定期维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收费员应依据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设备,因违规操作或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当班班长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值班站长,通知站级维护员修复,重大问题及时通知监控指挥中心。

(4)收费岗亭应保持环境清洁、桌面、设备表面无尘土,收费设备摆放整齐。班长负责检查收费岗亭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易造成设备损坏的隐患应及时报站级维护员采取措施。

(5)收费岗亭不允许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严禁吸烟,不准将食品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岗亭。严禁私自移动、挪用机电设备或更改系统线路,严禁增加岗亭供电负荷。

(6)不允许将水杯、盛有液体的器皿放置于设备上或附近及桌面上,避免洒漏损坏设备。

(7)收费系统应保证正常的工作接口,收费人员需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工作,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操作;禁止使用私人硬盘、光盘等设备与计算机接口。

(8)遇车流量较大需要使用便携式收费机时,必须由值班站长全程监督,经监控指挥中心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否则出现损坏设备、数据错误、不能上传等问题时,管理处严格追究相关人责任。

三、ic卡和ic卡夹的使用管理规定

1、zz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ic卡是行驶zz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缴费凭证,为zz高速公路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仿制,一经发现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2、zz高速公路ic卡和ic卡夹由监控指挥中心统一制作、管理和发放。每周根据收费系统内的数据,统计各收费站ic卡和ic卡夹的使用情况,按照各收费站提出的申请及时调配,确保收费、发卡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收费站负责本站使用的ic卡和ic卡夹管理,站票证人员根据车流量的变化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当ic卡存量不足三天的用量或超过三天的用量时,应及时填写调拨空卡夹或满卡夹申请单,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监控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配意见协商解决。

4、当车流量突然出现较大幅度变化时或设备、软件、网络等出现故障时,收费站应及时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调卡、维修申请,因反应迟缓、通知不及时造成的责任事件,管理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需发放纸票或收散卡时,及时上报监控指挥中心和二区拆帐中心并做好相关记录。

5、收费站票证人员应严格执行卡夹领取、发放规定,卡夹领用后至装入卡机之前,如出现卡丢失,卡夹损坏等问题,由领用人负责;车道间相互调配卡夹过程中,如出现卡丢失,卡夹损坏等问题,由调配卡夹操作员负责。

6、交接班时,票证人员对发卡员、收费员交回的散卡进行入夹操作,对交回的坏卡要逐张检测,确认为坏卡后要进行登记,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监控中心进行统一回收。

7、发卡员必须严格按发卡作业流程发放ic卡,不得漏发、多发、错发;严禁私藏、出售、转借ic卡,一经发现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8、行驶高速公路的所有车辆(包括内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入口领卡、出口交卡”的规定,一车一卡,出口无卡的车辆收取全程通行费,并缴纳每张ic卡工本费10元,下班后收费人员将工本费上缴财务室登记。

四、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指挥中心和处路政科、宣化路政队、阳原路政队及交警公安建立长期联合行动机制,共同负责zz路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2、监控指挥中心监控员加强对监控可视范围内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监督,发现在光缆、电缆附近停留的可疑人员、车辆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路政科、路政大队、交警公安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能尽快赶到事发现场。

3、宣化路政队、阳原路政队要加强巡逻,全面掌握zz路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的情况,做好因交通事故、人为损坏、被盗等赔补偿工作。

4、中心专职维护员必须每周上路一次,对全线的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被盗、被破坏时,中心维护人员要马上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抢修,并做好记录报保险公司。

6、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融接光缆、电缆等外场重要机电设施设备,如需改动或提供通讯通道时,必须向监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授权后,由中心维护人员监督施工。

五、各单位办公自动化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是指基于internet技术,整合机关办公资源,实现软硬件和资源共享,实现机关公文无纸化快速传递、处理,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现代化办公系统。我处办公自动化系统是以oa系统软件为平台,采用光端机、光收发器等通信设备,利用主干光缆长距离传输构建的环型网络,实现了我处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

2、所有用户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我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的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3、严禁利用办公自动化网络,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在oa上发表言论时要慎重,不得有抨击单位政策、侮辱他人人格等过激言论。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上传、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工作时间外严禁上传、下载涉及黄、赌、毒、暴力等信息。

5、按管理处统一作息时间,每日在个人考勤栏目中登录考勤。出差、请假、外出时要在相关栏目中登记,等待主管领导批复。

6、及时浏览oa上的作息,以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和信息的及时传送,利用内部讨论区加强沟通,向管理处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7、严格控制接入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电脑数量,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和交换机、光收发器等设备的参数。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定期升级。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8、oa系统用户必须设立自己的密码,以防他人有意或无意打开系统数据获取信息,滥发电子邮件、恶意增删资料或干扰公文运转。不得盗用他人用户帐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和破坏系统服务。

第7篇 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

一、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职责

1、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装工作。

2、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全矿设备的统计,并建立设备台帐。

4、负责全矿对外用电的管理、统计、造表。

5、负责全矿设备的对外检修及加工。

6、负责全矿废旧设备的保管工作。

7、负责机电设备事故分析及处理工作。

8、依据煤矿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各区队的物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的安全管理情况。

9、对煤矿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等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入矿检验程序和入井试验制度,并认真建档。

10、协作安全科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电设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科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科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抓好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4、负责管好用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设备及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确保安全正常运行,搞好安全供电。

5、负责抓好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6、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管辖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7、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负责组织本区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9、负责管好用好所辖范围内的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防护,确保运行安全。

10、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的失爆。

11、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按要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整改。

12、负责科室成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13、每月按时完成下井次数及防范“三违”工作。

14、机电设备科长在生产和安全上对机电副矿长负责。

三、岗位目标考核

1、协助机电副矿长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全年重大设备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一般设备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

2、协助机电副矿长确保煤矿全年正常生产;若因机械设备事故而造成全矿井停产的,每停产一天处以600元,当月处罚。单工作面因设备事故而造成停产的,每停产一天处以300元处罚。

3、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完成煤矿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并逐月考核。

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第8篇 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l、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时,必须经过防爆专责检查员的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井下所有设备的安装都应符合《煤矿机电安装质量标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不得有失爆现象,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的机电设备必须是经过检查合格后的设备,机电设备入井必须经矿井机电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3、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的生产厂家出厂标准方可使用,并经专责防爆检查员张贴防爆合格证方可下井。

4、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机电管理部门防爆组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电缆、局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实行监督检查,查出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下达所属责任队组限期整改。

6、各采区、工作面应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核验。防爆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按防爆设备检查和维护。

7、高压隔爆开关应有:①欠压保护;②短路保护;③过负荷保护;④选择性接地保护:⑤有过压保护。

8、所有馈电开关、磁力起动器应用真空断路器。信号照明系统应使用综合保护装置。所有低压馈电开关、磁力起动器均应装设接地和漏电或选择性漏电保护。矿灯应装有短路保护装置,瓦斯报警装置。

9、矿井大型设备定期进行技术测定和探伤,定期进行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在井下进行各种电气测试或电气设备开盖前,应先测瓦斯。

10、各类开关设备及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专职的、经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1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由机电科组织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负荷变化时及时整定。

第9篇 机电设备选型购置管理制度

一、凡构成本矿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专用仪器、仪表、起重运输车辆、医疗生活设备均由机电科设备组归口管理。

二、调入设备、租赁设备由本矿编制计划,申请调入或租入,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调入或租入设备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费及交纳租赁费用。

三、矿每年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设备更新资金,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更新计划之外,更新某种设备时,须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并在调整计划中明确列出。

四、矿设备更新时,由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列出初步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根据同类设备的装备、使用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考虑其经济,技术效益,列出全矿更新计划;经生产技术、机电设备、计划财务,基建后勤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后,报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五、设备更新计划编排序列:

1、井下生产设备。

2、地面大型设备、筛选设备。

3、水暖供热设备、基建设备。

4、超重运输备。

5、生活后勤、环保设备。

6、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所需设备。

六、设备选型,特别是耗能量大、容量大的设备,要害设备,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然后提出规格型号,详细说明其技术,经济性能,编写设备选型说明书报机电副总,审批后交由设备组办理。

七、基本建设或改扩建工程设备选型由集团公司以上设计部门根据工程概算及工程设计提出,由集团公司组织供货,其它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修改,不得用低于原定技术经济性能的设备代替。

八、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精神,选用其技术性能先进的优质高效设备,凡属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一律不得选用。

第10篇 机电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机电设备公司定期检验制度

1、凡本公司维保的电梯必须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协助使用单位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安全检验。

2、维保部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合格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及时告知使用单位申报年检或代办年检。

3、区域经理部(保养站)负责本辖区的电梯的报检工作,准备验收项目的电梯技术资料。收项目的电梯技术资料。

4、维保部副经理或主管负责电梯报检及配合检验工作。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5、维保部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

6、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通知售后服务部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填写定期自检记录及自检报告书。

7、新安装使用电梯第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细表中。主管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

8、主管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45天向维保部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报告检验周期维保部副经理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

9、维保部副经理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做到本公司保养的电梯100%报检报检。

本公司保养区域经理部对年检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报复检。

10、区域经理部对年检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报复检。

第11篇 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生产班要严格煤机、运输机等设备的交接班制度,上班现的问题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时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出现压死车、煤机卡死等现象,因隐瞒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上述隐瞒者负责。向检修班交班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煤机停放位置合理 ,应尽可能停放顶板完好,高度较为合理地段;

(2)、煤机清扫干净,煤机里帮浮煤清扫与至千斤顶以下,否则罚煤机手30元/次;

(3)、煤机上顶板挂梁过顶,端面距不得超过300毫米,并于长梁头点柱,必要时需加长钢,确保检修环境安全,或出现空顶、漏顶现象时罚交班队长50元;

(4)、各部设备(运输机、转载机等)电机、齿箱上无浮煤杂物,否则罚司机30元;

(5)、刮板,链条内有异物没有处理罚相应司机50元。

2、要严格完成值班人员布置的做煤机大棚窝、准备延车、掐车条件、运溜槽等任务,否则当班队长罚款50元。

3、不得在运输机停止运行时抵车,因此造成的压死车由当班自行处理,检修班不与打倒车,并罚责任人50元。

4、不进行放炮,煤机强行割坚硬砂岩的罚命令人5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班负责。

5、煤机割坏电缆、抵坏电缆、放炮崩毁电缆的,视情节、后果罚责任人300~500元,造成漏地送不上电,影响时间按50/小时累加,由当班跟班人员酌情确定最终数字。

6、运输机内有大块矸石或压死车时强行开车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以下对应处罚:断链条100元/次 、 断刮板100元/块、液力耦合器坏100元/次。

7、严禁抵车点放在电机、齿箱或其他不可抵车的位置上,否则100元/次。

8、因抵车距离不符合规定造成运输机部件损坏,煤机割铲煤板的,50元/次。

9、严禁单体直接倒向电缆槽,单体使用中造成电缆槽等损坏的50元/次。

10、矸石过大不处理造成安全网、破碎机憋、卡,部件损坏的视情况罚50~200元。

11、煤机离合器应正确操作,因高速时硬挂造成煤机损坏的罚煤机手500元,并适当追究队长责任。

12、拖节链掉运输机里罚当茬50元/次,班中拖节链断煤机手应及时连接,否则不得运行,强行运行罚责任人每次50元/处。

13、不得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运行煤机、运输机等,强行走沟的罚当班电工及生产班相关责任人200/次。

14、煤机出现漏油,运输机错花等明显故障时应停车检查,不得强行运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煤机手、司机及当班队长负责,罚款范围100~500元。

15、煤机截齿实行交接班制度,因故造成截齿缺少的每块100元。

第12篇 机电运输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维修人员认真学习钻研技术,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2处理问体及时,一切为安全生产着想,随叫随到。

3对设备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保正运转正常。

4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存放,保养,调配,使用。

5严格按照维修计划对机电设备保养,检修。

6设备出现事故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与责任。

第13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国强矿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1、副井绞车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过卷装置

每天一次

2

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3

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

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

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7

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

每天试验一次

8

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检验一次

9

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检验一次

10

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

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

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

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

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2、空气压缩机

3、主扇风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轴承超温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2

润滑油欠压 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3

反风装置

每月检查一次

4、皮带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堆煤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2

防跑偏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温度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4

烟雾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

自动洒水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6

低速打滑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锅炉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

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试验一次

3

安全阀试验

每月试验一次

4

锅炉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6、井下电气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接地保护

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

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短路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每周试验一次

4

照明综保

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一次

5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6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每班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7、斜巷运输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试验一次

2

插销、链环

每班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3

钢丝绳、钩头

每天检查一次

4

红灯、信号

每班检查一次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三、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第14篇 某煤矿机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维修好各种机电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提高鑫源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机电管理科负责管理全公司生产的机电设备、电缆、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库存情况的统计和管理。机电管理科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设备的运行、使用、备用、回收、待修、待报废等情况,并建立建全各种台帐,搞好各种图、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数量清、状况明,帐、卡、物、牌、板五对口。

采煤、掘进、开拓、通风、运输、巷修、抽准、机电一区、机电二区等单位,应配备一名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使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结合起来,共同搞好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全矿机电设备、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须建立建全各种台帐,属固定资产的要和财务相符。使用单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区台帐,分区台帐要建立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设备组各一份,并每月与设备组对帐两次,上旬从1~15号为一次,下旬16~25号前为止,一次不对帐,罚款50元。对帐的范围:包括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长度、数量及规格型号,以及各种备用和待收设备,备用的配件等必须对帐清楚。

要严格执行机厂进出设备验收制度,特别要加强对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包括五小设备和瓦斯监测仪器等)。要严格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和验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做到从检修、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等全过程管理,要做到检修按标准,入井有复查、安装有验收、运行有监督、维护有规范、检查有记录、台台有档案、失爆有责任追究制。对不合格的设备一定不准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设备,要追究检修人员检修单位和验收人的责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响的时间负责、要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工资科定额组应加强对各单位领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设备清单进行严格的审批,凡属领用下井设备,和回收上井设备的清单,必须有机电管理科设备组值周人员的签字后才能有效结帐。否则,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处罚。

ù机修厂是为全公司生产服务的中心,所以必须保证检修质量,和各种备件的供应和储备,各种配件要上架挂牌统一设专人管理,机厂要建立台帐,对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须保证随时不少于5件储备和库存,当储备不足时,机厂应及时安排加工补齐储备量,各使用单位,凡需到机厂领取设备、电缆、配件的人员,必须先开票,经机电管理科科长同意,设备组值班人员签字后才能领取,不得到机修厂随便拆卸、乱拿,特别是各种配件和材料,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若发现要对当事人进行50~100元的处罚。

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办法

(1)各单位回收上井的设备、电缆、配件,必须齐全完整,不得丢失和损坏,并及时交到机修厂,经机电管理科、机修厂、回收单位三方现场签字验收后,人资科考核办方能支付回收工资。如有丢失或缺损的按原值进行赔偿。凡回收的开关、电机拆火时,电缆不准切割,如发现切割,每台次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其中区长、书记各承担50元、其余100元罚款由工区落实责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设备安装,由矿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回收时由矿安排单位回收。回收时必须经机电管理科、使用单位和回收单位三方现场验收并办理移交签字手续,回收单位必须持三方现场移交签字手续,随回收上井的设备、电缆、配件交到机修厂,并经机电管理科、机修厂、回收单位三方签字并填写回收单,回收单位凭回收单到人资科考核办方能有效结帐。同时,回收上井的设备,应及时推进机修厂,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堆乱放,不准不卸车,否则将对责任单位区长、书记各处罚50元。

(3)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的安装及回收,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到机修厂领用下井的设备、电缆及配件时,必须先开票后下井。对拆除后的设备(包括溜头、溜尾、牙箱、电机、溜槽、皮带机头、机尾、各种架子、调度绞车等随机配件),责任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回收上井并交机修厂,同时责任单位的设备管理员(或机电副区长),应及时与机电管理科对帐,及时销帐。如超过规定时间按100元/天/台处罚责任人。

(4)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如需变动使用地点或转用,必须在三日内到机电管理科对帐,以保证帐目清楚,如超过规定时间,延长一天罚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或机电副区长)20元。

(5)新安装设备的工作面以及掘进头搬家需移交时,必须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技术科、安全科、设备移交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共同办理签字移交手续。凡通知到的单位,无故不参加者将给予责任单位区长100元的处罚。对移交出现的问题,移交方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移交施工单位,如超过规定时间还未处理,每超一天按200元处罚,区长、书记各承担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进头需更换设备、配件(包括溜头、溜尾、电机、牙箱、根节、溜槽、扒斗机、扒斗机上槽、喷浆机、皮带机、电机、牙箱、滚筒、皮带及各种小绞车等)时,都必须在三日内将更换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检修备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台按50元处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机电副区长,直至该单位将设备回收上井为止。

(7)小型电气设备(包括电煤钻、综保、皮带机综保、80开关、7.5kw以下水泵、潜水泵、打点器、接线盒、电铃、按钮等)的回收,从更换之日起一日内必须回收上井交机修厂,如超过规定时间,按每台(件)一天20元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若在使用单位责任范围内有乱丢、乱放并无人看管的五小设备,每发现一次,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带机上、下托辊、中间架、溜子连接筒、快轴、盲轴、链轮、护板架、机尾滚筒、花键套、联轴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从领取到更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交机修厂,每超过一天,按每件50元处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

(9)对使用完毕、暂时又不回收的设备,由原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矿另行安排相关单位负责管理。

(10) 各单位领用或回收的设备,必须在清单上填写数量、地点、用途、编号等。回收上井的设备及配件必须经机修厂开票,并经回收单位、机修厂、机电管理科三方签字方能到人资科有效结帐。

(11)进出机修厂的设备要严格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工时。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除扣除全部虚假工时外,还将给予作假数额等额的罚款。

°电缆使用与回收管理规定

(1)电缆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种台帐并设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各种规格的电缆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编号,编号位置在每根电缆两头1.5米左右处,并注明电缆的长度。电缆管理人员,要对每一根电缆从进货到使用都必须有使用和检修记录,有到货日期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长度数量登记档案。

(2)各单位需领用电缆时,必须先到设备组开票,见票后电缆组才能发放,领用时要注明电缆使用地点和长度,在领用期间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全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得损坏和丢失,对使用单位要根据被盗电缆的规格、长度按原价进行赔偿处罚。如在使用中出现问题须切割加接线盒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和机电科长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线头损耗),必须保证在领用前的长度,电缆组要认真对回收的电缆进行验收和复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长度,按该电缆的原值每米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使用单位及责任人,并加倍处罚。

(3)对不使用的电缆要及时回收,已拆火不用的电缆必须在二天内回收上井交到电缆组,从拆火到装车,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看守,以防丢失,并随同电缆一起上井交到电缆组,如装车后的电缆不能及时上井,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值班员,尽快安排运输将电缆提升上井,若造成电缆在井下停留被盗,要追究矿回收单位的责任,除按丢失电缆金额进行赔偿外并对回收单位干部处罚200元。

(4)回收上井的电缆,必须及时交到电缆组,并经电缆组验收合格开票到设备组销帐,由设备组填写回收清单并签字到人资科定额组才能有效结帐。

(5)机电管理科根据井下工作场所变化,应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或指定单位及时回收不使用的电缆,并有机电管理科下发回收通知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收的,每拖延一天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6)使用电煤钻的单位,要严格执行电煤钻电缆每月切割两次的规定,切割的电缆头和对帐的时间相同并交到机电管理科,对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罚款50元。

对各种电缆的铺设和管路安装,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技术科、安全科、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办理移交。巷修工区如在有电缆,管路的巷道修复时,施工措施必须送一份给机电管理科,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原有的电缆,管路及吊挂情况进行现场移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电缆和管路的保护,不得损坏,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若发现电缆和管路被损坏等情况,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并处罚干部300元。

十、 运输系统电机管理考核办法

(1)、考核范围:矿井地面及井下运输系统设备(包括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的电机管理考核纳入本办法。

(2)、电机的烧损由机电管理科负责鉴定烧损原因,落实责任单位。

(3)、采煤工区、机电二区电机烧损按0.5台/万吨进行考核,超出或节余部分按30元/千瓦进行奖罚。

(4)、掘进工区按每0.4台/百米进行考核,超出或节余部分按30元/千瓦进行奖罚。

(5)、当月责任单位烧损电机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核。

(6)、当月责任单位烧损电机达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样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核,其中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各处罚100元,机电副区长处罚200元;烧损电机达100千瓦以上,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各处罚200元,机电副区长处罚400元,以此类推。

十、刮板运输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刮板运输机电机的保护和管理,电机必须保证通风和散热良好,不得被埋和杂物覆盖,若发现电机被埋,按100元/次处罚责任单位。

(2)、刮板运输机必须采用垫木悬空,否则停止使用。采面运输巷的刮板运输机除面脚20米范围内及掘进工作面迎头刮板运输机最后10m范围内外,每节中部槽必须在其插接处垫一块道木,并安装均匀,同时在溜头、溜尾处各挖一个回头炭窝。每部刮板运输机的垫木之间和每个回头炭窝必须随时清理干净,不得存满。若发现每个垫木之间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元/处处罚,回头炭窝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0元/处处罚,由使用单位落实责任者。

(3)、刮板运输机不准缺刮板、缺螺栓运行,更不得带病运转。有问题应及时停机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块进行处罚;缺螺栓或螺栓松动,按5元/处进行处罚,由使用单位落实责任者。

(4)、刮板运输机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溜子司机责任心教育,杜绝野蛮使用设备现象,影响生产。

(5)、刮板运输机不要求垫垫木是,每隔15米必须挖一个回头碳坑,回头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长_宽_高800_600_500,每缺一个按50元处罚。

(6)、刮板运输机与带式输送机搭接处,前后10米必须清理干净,不得埋机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0元处罚。

(7)、工区内部由机电副区长完善设备及备品备件管理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备品备件满足生产需要。

(8)、机修厂必须保证设备检修质量,保证各种备件的供应和储备,对常用的刮板运输机配件必须保证随时不少于5件储备和库存。当储备不足时,应及 时安排加工补齐储备量。若因检修不及时影响生产,由机修厂承担损失。

(9)、机电管理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刮板运输机垫木和挡煤板使用管理规定

(1)、机电管理科负责对全矿刮板运输机垫木和挡煤板建立台账并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

(2)、各工区在安设刮板运输机时,必须同步安设垫木和挡煤板。安设垫木时必须安设在两溜槽连接处,挡煤板必须安设在溜槽两边,并与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设垫木和挡煤板的单位,定额组不预支付安装溜子工资。

(3)、各工区垫木安设好后,必须随时保持垫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间无浮货。对没有清理的单位,一经查出对单位主管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4)、刮板运输机必须每隔50米有一回头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长×宽×高=800×600×500mm,并随时保持清理干净。否则按每个50元进行处罚。

(5)、各垫木和挡煤板使用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垫木和挡煤板,严禁故意损坏。否则对单位主管垫木按20元/块,挡煤板按50元/块进行处罚。

(6)、每月底机电科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将把垫木、挡煤板的管理情况列入标准化考核范围内。

(7)、每次回收刮板运输机期间,必须有机电管理科移交给回收单位。对回收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的垫木和挡煤板。损坏垫木按20元/块,挡煤板按50元/块进行处罚。丢失垫木按30/块,挡煤板按100元/块进行处罚。

十二、带式输送机使用管理规定

(1)、井下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皮带机不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罚款200元,每缺一种保护,罚款50元,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罚款100元,每一种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罚款50元。

(2)、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标准清扫器,不允许用木料或铁管等材料代替清扫器,若不使用标准清扫器,每个罚款50元,清扫器不起作用,每处罚款50元。

(3)、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前后10米必须清理干净,若清理不干净,罚款50元,传动装置必须清理干净,若清理不干净每次罚款50元,若因传动装置未清理干净,造成皮带断带事故,罚款300元。

(4)、皮带跑偏磨中间架,每处罚款10元。

(5)、若因接头不正,造成皮带跑偏,每个头罚款50元。

(6)、托辊不转不更换,造成硬磨皮带,每个罚款10元。

(7)、皮带托辊缠纤缠丝,每处罚款5元。

(8)、底托辊被浮货掩埋,每处罚款10元。

(9)、底皮带离地低于200mm,每15米为一处,罚款50元。

(10)、防跑偏托辊不起作用或损坏不更换,每处罚款10元。

(11)、接煤架损坏或不起作用,每处罚款50元。

(12)、吊挂铁丝每缺一处或铁丝吊挂不平直,每处罚款10元。

(13)、皮带接头时必须用尺子划线,若查出一次不用,罚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开一次维护班长专业会,参加单位、采二、采三、掘一、开拓、巷修、抽准、通风、运输、机修厂、机电一、机电二区区长及各队队长,机电管理科,会议总结机电、运输上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一个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会者,迟到罚款5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十四、机电管理科设备组要负责和组织每周两次的设备完好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对所检查范围的设备、管路、巷道状况,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备查并存档,若别的检查人员复查时,如发现有遗漏的隐患,检查人员应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对该区上次查出的问题,要限定时间处理,使用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在当日内交机电管理科,并由机电管理科汇总上报有关领导、部门,电气设备失爆,按每台(次)200元罚款。

十五、设备、配件报废,必须由机电矿长牵头并组织验收,经矿三结合小组技术签定后才能作报废,报送总公司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对设备进行报废和处理,如发现要根据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严重者要按原价赔偿。

十六、各生产单位在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缆时,必须及时通知机电管理科现场验收,若超过十六小时不通知的单位,每次罚款200元。

十七、钻机钻杆及钻机配件使用管理规定

(1)、抽准工区负责井下使用钻杆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钻台账,并逐日核实清查及回收登记。

(2)、所有钻机设备到位后,码放整齐,由班队长亲自清点钻杆数量,做到现场交接清楚,不允许乱丢乱放。

(3)、三班连续打钻地点,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记录不清楚的发现一次罚50元。不是三班连续作业地点。把钻杆数量点清,无施工单位时,交给该地点的瓦检员看守;有施工单位时,交给施工单位看管,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在交接单上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井下区域搬运钻机钻杆,抽准工区分管区长必须安排连续作业,确保当日到位;不能到位时,必须安排专人看守,防止损坏和丢失。

(5)、从地面下钻杆时,必须一次性下到指定地点。交给相关人员。

(6)、损坏钻杆及钻头由当班人员及时回收上井,如发现没有及时回收的罚当班人员100元。

(7)、丢失钻杆、钻头按原价赔偿,加罚50元/根.个;偷盗钻杆、按200元/根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偷盗矿用物质论处。

(8)、严禁任何人将钻杆挪做它用,一旦发现按偷盗论处。

(9)、发现偷窃行为时,现场人员必须制止,对于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500元/根罚款。

(10)、严禁使用钻杆处理掉道矿车和抬重型设备,以及处理溜子等,发现一次处罚200元/人.次。罚责任单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为损坏钻机配件,影响钻机进尺的,按该地点每班平均进尺赔付工资。

十八、运输系统备品备件使用管理规定

(1)、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10天制定所需备品备件计划和当前的设备运行状况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上报机电管理科,经过审核后,予以补充备品备件下井备用。采煤、掘进溜子道备用设备的规定,平均5部溜子可备用、开关、电机、牙箱、机头、机尾、跟节各一台,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换备用设备时,必须在三日内把换下的坏设备及时回收上井检修。以做备用,若三日内不回收上井,按每台每天50元罚款计算。配件更换必须在当日内回收上井交到机厂,若当日内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罚款计算。

(2)、各生产单位备品备件必须在3天内及时下到指定地点,机电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如不按时下到位,对责任单位区长、书记各处罚50元,如因设备未下到位而影响生产的,将追究区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

(3)、各单位备品备件下到位后,必须挂牌管理,不得乱堆乱放。

(4)、备品备件更换使用后,及时汇报机电管理科,由机电管理科负责给予补充。

(5)、由于生产单位对备品备件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将追究区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损坏的备品备件应在限期内回收交机修厂,超期按规定给予处罚。

(6)、机修厂应做到及时修理,保证足够的备品备件量以满足入井的需要。

(7)、因机修厂修理不及时(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产影响的,由机修厂承担责任,将追究厂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

(8)、对于下到位的备品备件且几个单位都能起到备用的,机电管理科有权进行统一协调调配使用。凡属井下各单位备用设备,其他单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时,必须经矿调度、机电管理科和备用单位等有关人员同意,才能动用备用设备,并限期给借用单位下到位再做备用,不得拖欠。若发现私自把备用单位的设备挪用和更换,将按每台次罚款300元,并承担备用单位的损失。

机运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15篇 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作票制度

为确保全厂安全生产,确保污水达标处理排放,确保全厂工作技经指标完成,确保全厂设备完好率达标,明确机电设备行政技术和管理责任,明确机电设备安装修理责任,明确操作使用保养责任,明确设备配件材料质量采购责任,实行制度化管理和量化考核。

一、工作票的使用:

由科室、各班组操作使用人向生产科捉出维修请求,由生产科长及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安装维修技术要求,提出实施安全措施。

二、工作票填写:

根据职能填写:技术负责填写第一栏,维修队长填写第二栏,操作使用部门填写第三栏,设备管理填写第四栏。

三、工作验收:

根据工作量大小,技术复杂程度,视具体情况,由生产科确定修理和验收人员。验收人员:由生产科、维修队、使用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共同或部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认可有效。

新设备应符合厂家产品要求,旧设备应完好完整,改造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认可;记录存档。未经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认可,任何人不准改变原设备装工作的性能。

四、工作责任。

1、生产科长对劳动组织、设备完好率、安全措施实施负责。

2、专技人员对工作技术要求、设备配件、材料数量质量负责,对安全措施编写负责。

3、维修队长对安装、维修、工期负责,对安装维修工艺质量、对设备完好率负责,对执行安全措施负责。

4、维修工作人员对安装维修工艺质量,对人身、设备安全负责。

5、操作使用人员对设备完好、整洁、日常养护负责。

6、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备品配件的质量、数量、价格、时效负责。

第16篇 机电设备巡视、检修制度

一、巡视:

1、生产单位要设专人每天定时对设备进行认真巡视检查一遍。

2、巡视检查人员要按巡视路线逐台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3、巡视检查人员要对每天的巡视认真作记录,以便总结设备的运行状况。

4、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找维修人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做好记录,并汇报值班室,由段领导负责安排时间和组织人员解决。

5、巡视检查人员要对每旬的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汇报相关领导。

二、检查:日检、旬检、月检

(一)日检:

由机修工进行,主要是检修经常磨损和易松动的零部件,必要时进行修理、调整和更换。如发生重大损坏时,应立即报告给主要负责人设法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1、用手锤检查各部联接零件,如螺栓、销轴等是否松动。

2、由检查孔检查减速器齿轮的啮合及润滑情况。

3、检查润滑系统的供油情况,如油泵运转是否正常,输油管路有无堵塞和漏油等。

4、检查制动系统工作状态,如传动机构、液压系统、制动闸等是否正常。

5、检查,保护装置、仪表等动作是否正常。

6、检查转动部位的稳定性,如轴承是否振动各部机座和基础螺栓(钉)是否松动。

8、试验各种信号(开、停机,紧急信号等)。

(二)旬检:

由机电维修工进行,旬检的内容除包括日检之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1、检查制动系统,尤其是液压系统和制动部的动作情况,调整其间隙,紧固连接机构。

2、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3、检查机体的是否完好,焊缝是否开裂,检查各易磨损处的磨损情况。

4、检查清洗油箱、过滤器等,按时调整和注油。

5、检查并调整设备的易损零件,必要时进行局部更换。

(三)月检:

由主管段长和机修工共同进行,月检的内容除包括旬检之外,还须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打开减速器检查孔盖,详细检查齿轮啮合情况,检查轮辐是否发生裂纹等。

2、详细检查和调整保险闸制动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必要时要清洗液压零件及油管。

3、拆开联轴器,检查其工作情况。如间隙端面倾斜,径向位移,连接螺栓、弹簧、齿轮等是否断裂、松动及磨损等。

4、检查和更换各部分的润滑油,清洗部分润滑系统中的部件,如油泵、滤油器和油管等。

5、试验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系统的动作情况。

三、修理:大、中、小修

计划检修是根据具体内容和所需时间来决定的。一般分小修、中修和大修。在我矿检修周期可按下表进行:

(一)小修:

1、打开减速器上盖,检查减速器齿轮的磨损情况,检查轮幅和齿轮有无裂纹,必要时更换。

2、打开各轴轴承盖,检查轴与轴承间隙,必要时撤换垫片。

3、检查清洗润滑系统各部件,处理漏油,更换润滑油,必要时更换密封件。

4、检查调整制动系统各部件,必要时更换液压闸等磨损零件,加强对碟簧的检查,发现碟簧失效或疲劳时应立即更换。

5、检查和处理各处焊缝是否开焊,螺丝、键等有无松动或变形,必要时加固或更换。

6、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必要时进行重新调整处理。

7、检查和调整电器设备的继电器、接触器和控制线等。

8、检查日常检修不能处理的项目,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到下次检修期。

(二)中修:

除包含小修的内容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1、更换减速器各部轴承,或对使用中的轴承进行保养处理。

2、调整齿轮啮合间隙,或更换齿轮对。

3、更换制动系统的波形弹簧或液压闸。

4、处理和更换电气设备的零部件。

5、检查清理更换失效的密封元件,液压系统的泵箱、阀等部件。

6、检修不能保持到中修间隔期,而小修又不能处理的项目。

(三)大修:

除包含中修的内容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1、更换减速器转动轴、齿轮、轴承,重新进行调整。

2、重新加固或更换滚筒等重要器件。

3、更换减速箱内的齿轮、轴承、轴等,调整更换冷却喷雾系统。

4、修理机体机箱的破损之处。

5、更换主电机和其它电控设备。

6、检修不能保持到大修间隔期,而中修又不能处理的项目。

无论是日检、旬检、月检还是小修、中修、大修都要保证质量,做好记录,并把检查结果和检修内容记入检修记录本内,并由检修负责人签字。

第17篇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六、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

第18篇 机电设备维修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负责制定月、季度工作计划,每月写出工作总结,总结重点,完成工作情况,突出解决的实际问题,不安全因素如何排除的。

二、保证水、电、暖的供给和各处室提报的维修项目,自来水主供餐饮用水,备用井水保证水质,污染水禁用,保证消防用水。电工持证上岗,保证用电安全,配电室、高压区配醒目的标志,维修时做到安全操作,及时排除隐患,严禁裸露现象存在。对热交换站的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压力和温度参数,不得随意调整,保养和维护好设备,保证安全正常运转。

三、负责做好正确使用设备的管理工作,达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搞好定期检查,及早排除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或发现,立即排除并追查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明确后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五、既要做到安全管理又要搞好节约降耗,对跑、冒、滴、漏及时排除。

第19篇 机电设备更新改造、报废制度

设备更新、改造

根据生产要求,各连队在每年12月提出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报机电科及机电矿长,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相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参与实施,机电科及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对其中的技术问题提出技术指导;公司按规定提取设备更新、改造基金。

机电科汇总审批后的计划,督促各连队制定更新、改造方案;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科相关技术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方面的存档。

对于改造的设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更新改造的设备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消耗。

报废

一、对超过使用年限低效高耗的陈旧设备,应申请报废处理。

二、对损坏严重,修复价值超过原价80%的设备,应申请报废。

三、对失爆的电气设备已无修复可能的应申请报废。

四、所有申请报废的设备,必须经过有关技术人员的检查鉴定,报上级有关领导批准。

五、批准报废的设备,由机电科注销该设备的设备台账。

六、报废的机电设备只可拆零部件使用,不准整机再用。

七、报废的机电设备由矿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第20篇 某机电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一、设备领用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器材管理权、发放权在机电科,机电设备器材的修理、发放、回收及验收等,由机电科进行统一管理。

2、各单位领用、上交的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办理上帐、消帐手续,建立帐、卡,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装设备和大型设备,由调度室牵头,机电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分厂必须填写设备检修卡,杜绝不完好设备入井,确认设备完好,几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单位工作面设备移交、安装、更换必须经设备动态员做表,三方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各队组不允许井下互借,否则对双方责任人管理性罚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队组必须当天内到机电科办理下帐、上帐签字手续,每超一天对责任人(机电队长、包机组长)罚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队机电队长把所在队组缆线、设备数量、型号、使用地点报动态员,双方共同核实数量,如有丢失当场开具罚、赔款;凡不报者,对责任人罚款30元。

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2、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杜绝野蛮操作,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三、设备检修:

1、机分厂所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下达检修计划,按下达的计划,机分厂到设备待修库领取所检修的设备,并由双方对设备的状况现场检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领取的配件填表、签字,完不成检修计划,每台件对车间罚款20元。

2、对各车间检修的设备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严把检修质量关,每台设备清洁、卫生、刷漆、通电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入库。

3、委外修理的设备,填写《委外修理设备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审批,修理后的设备,要做好检查、试验工作,不合格设备严禁入库、上帐。对工作不负责任,将不合格设备验收上帐,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设备组负责人罚款20元。

四、设备回收:

1、井下闲置设备应及时出坑,大型设备要求五天内出坑,小型设备三天内出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出井,每推迟一天,对单位负责人(队长、机电队长、领料员)每台件罚款20元。

2、对回收出井的设备,由设备大材组设备验收员和交回设备队组联合验收,认真把关,属人为损坏、短缺设备及配件的,设备验收员根据丢失损坏情况按原价开据赔款单。损坏严重者进行分析通报处罚。

3、井下工作面回撤结束,必须按调度组织的现场办公纪要在规定时间内出井。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出井按设备管理规定处罚,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各队组(单位)必须在设备大材组通知时间三天内到机电科办理对账结账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对责任人每天20元罚款。

五、井下动态巡回检查管理:

1、井下备用设备要做到摆放整齐,文明卫生。为保证正常生产,电气设备必须接上电缆,不定时的通电运转,以确保备用设备起到备用作用,发现没有通电,摆放地点不合理,每台件罚队长、包机组长各30元。

2、井下动态员必须经常下井,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下达出坑通知单,经双方签字交机电科设备回收,验收员考核。

3、动态员坚持对使用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野蛮操作、超负荷运行、不合理使用、不维护使用及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六、电机车、矿车奖罚管理办法:

1)电机车、矿车统一由机电科管理,运输队使用、修理或委托机分厂修理。

2)运输队矿车报废必须经机电科,并同时办理报废手续。1吨矿车报废允许为每年5%,底卸车为1%,多一辆运输队按实际现价赔偿。

3)机电科每月对矿车进行全面清查,发现丢失按原价赔偿。

4)直流电枢(电机转子)修理由机电科负责外委修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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