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定期检测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办公设备等。这些设备的定期检测旨在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意外故障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和效率。
1. 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线上的机械、电气设备,定期进行性能测试、磨损检查,以保证生产流程的连续性和产品质量。
2. 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防护装备,需要定期检验其功能有效性,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发挥作用。
3. 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不受影响。
4. 环保设施:如废气处理设备、废水处理系统,定期检测以遵守环保法规,保护环境。
1. 设定检测周期: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情况,设定合理的检测频率,如季度、半年或一年一次。
2. 制定检测标准:明确每项检测的具体指标和合格范围,确保检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记录与报告:每次检测后,详细记录结果,制作报告,以便跟踪设备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维修与更换:对于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必要时更换设备,确保整体运行的可靠性。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预防故障:定期检查能提前发现潜在问题,防止设备突然停机,减少生产中断带来的损失。
2. 保障安全:确保安全设施的功能完好,降低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3. 提升效率:良好的设备运行状态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时间浪费。
4.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维护保养,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设备更换成本。
5. 遵守法规:符合环保和其他相关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也是对企业资产负责的表现。只有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其在保障生产、提升效率、确保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第1篇 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要求,定期对我矿主要设备及设备的关键部件进行技术测定。
二、设备的技术测试应由具备技术测试资格的机构进行,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使用要求,否则应停止使用,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测试合格后,测试单位应出具设备测试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总工程师,一份交技术科,一份存机电科档案室保管。
四、需要测试的设备和部件主要有:
1、主提升机要求每三年进行一次测试。
2、主排水泵和锅炉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测试,设备使用的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安全阀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3、主通风机要求每5年进行一次测试。
4、主绞车(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连接装置)
主通风机(主轴,风叶)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探伤测试。
5、窄轨车辆的制动距离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测试。
6、车辆连接装置要求每年进行一次静拉力测试。
7、杂散电流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
8、斜井防跑车装置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测试。
第2篇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 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和杂物。
3. 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 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 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3篇 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工作制度
一、提升系统
1、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性能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大修后的主提升装置应进行1次测试,以后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
2、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阻车器、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装置、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维修人员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3、提升钢丝绳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12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3)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
(5)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6)保管超过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提升机的主轴、天轮轴、连接装置,每2年进行一次探伤试验。
5、各种保险绳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a批量生产,必须抽样做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少量制作,应由机电部门组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b初次使用前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二、主排水泵
(1)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若受水威胁,还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2)主排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仓、吸水井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
(3)每年对主排水泵进行1次技术测定。
三、地面空气压缩机
(1)每6个月对断油、超温、超压保护检查1次。
(2)每年对安全阀检查1次,检验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级。
(3)每3个月对释压阀检查清理1次,保证连接螺丝无松动,接头不漏气,各部件无锈蚀变形。
(4)每6个月对储气罐清理油垢,每1年对储气罐进行1次泄露试验(在工作压力下关闭排气阀测定1小时,压力不超过规定);新安装或检修后的储蓄罐,应有1.5倍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保压5分钟,无渗漏,无变形损坏为合格。
(5)每年对空压机进行1次技术测定。
四、地面变电站主要配电系统
(1)主变压器、高压进线开关、6kv配电装置及防雷保护装置,各种保护的预防性试验每年进行1次。
(2)绝缘棒(6kv-35kv)每年进行一次试验,验电笔(6kv-35kv)以及高、低压绝缘手套每6个月做1次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3)变压器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进行1次。
五、井下供电系统及设备
(1)低压检漏装置每天必须进行1次跳闸试验,并填写跳闸试验记录。
(2)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必须做保护试验。
(3)保护接地的检查
a、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天必须进行1次表面检查。
b、每年至少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1次。其中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应适应增加检查次数。
(4)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每月必须对其防爆性能检查1次。每日应由分片电工检查1次。
(5)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1次。
(6)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6个月不少于1次。
(7)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1次。
(8)移动式电气设备橡套电缆绝缘的检查每月1次。
(9)接地电网接地电阻测定每季1次。
(10)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在投入运行以前必须进行测定。
防灭火器材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由有资质的系统进行检测和更新,出具合格证。
其他各类压力表、电表等安全仪表和计量器应每年由机电部门安排由有资质机构进行一次检验调校,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第4篇 放射科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制定本科室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1、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医学影像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2、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4、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5、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第5篇 大型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规定,保证大型设备安全正常运转,特制度云顶煤业大型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一、煤矿机电设备在用安全检测
(一)检测范围
1、1.2m及以上缠绕式提升绞车;
主通风机;
3、主排水泵;
空压机;
主、副井提升机;
架空乘人装置;
7、地面瓦斯抽放泵。
(二)检测周期
1、缠绕式提升绞车检测周期:1 次/2年;
2、主排水泵检测周期:1 次/1年;
3、摩擦式提升绞车(提物)检测周期:1 次/2年;
4、摩擦式提升绞车(提人)检测周期:1 次/1年;
5、主通风机检测周期:1 次/1年;
6、空压机检测周期:1 次/1年;
7、矿井瓦斯抽放泵:1次/3年;
二、煤矿机电设备在用探伤检测
(一)检测范围
1、1.2m及以上提升绞车主轴、天轮轴、连接装置;
矿井主通风机风叶、主轴;
(二)检测周期
探伤检测每年检测一次。
三、 检测检验制度
机电运输科每年更新制定大型设备检测检验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大型设备准运证到期前一月报公司领导审批,及时联系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
设备检测检验及探伤监测周期与《煤矿安全规程》等上级相关文件相冲实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3、检验中存在的隐患应按“五定”原则积极进行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按隐患级别制定防范措施,重大隐患必须停止设备运行。
4、机电运输科对大型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妥善保存,保管期限不低于3年,设备准运证必须现场悬挂。
第6篇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 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和杂物。
3. 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 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 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7篇 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一、提升系统
1、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性能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大修后的主提升装置应进行1次测试,以后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
2、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阻车器、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装置、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维修人员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3、提升钢丝绳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12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3)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
(5)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6)保管超过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提升机的主轴、天轮轴、连接装置,每2年进行一次探伤试验。
5、各种保险绳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a批量生产,必须抽样做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少量制作,应由机电部门组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b初次使用前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二、主排水泵
(1)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若受水威胁,还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2)主排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仓、吸水井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
(3)每年对主排水泵进行1次技术测定。
三、地面空气压缩机
(1)每6个月对断油、超温、超压保护检查1次。
(2)每年对安全阀检查1次,检验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级。
(3)每3个月对释压阀检查清理1次,保证连接螺丝无松动,接头不漏气,各部件无锈蚀变形。
(4)每6个月对储气罐清理油垢,每1年对储气罐进行1次泄露试验(在工作压力下关闭排气阀测定1小时,压力不超过规定);新安装或检修后的储蓄罐,应有1.5倍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保压5分钟,无渗漏,无变形损坏为合格。
(5)每年对空压机进行1次技术测定。
四、地面变电站主要配电系统
(1)主变压器、高压进线开关、6kv配电装置及防雷保护装置,各种保护的预防性试验每年进行1次。
(2)绝缘棒(6kv-35kv)每年进行一次试验,验电笔(6kv-35kv)以及高、低压绝缘手套每6个月做1次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3)变压器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进行1次。
五、井下供电系统及设备
(1)低压检漏装置每天必须进行1次跳闸试验,并填写跳闸试验记录。
(2)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必须做保护试验。
(3)保护接地的检查
a、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天必须进行1次表面检查。
b、每年至少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1次。其中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应适应增加检查次数。
(4)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每月必须对其防爆性能检查1次。每日应由分片电工检查1次。
(5)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1次。
(6)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6个月不少于1次。
(7)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1次。
(8)移动式电气设备橡套电缆绝缘的检查每月1次。
(9)接地电网接地电阻测定每季1次。
(10)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在投入运行以前必须进行测定。
防灭火器材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由有资质的系统进行检测和更新,出具合格证。
其他各类压力表、电表等安全仪表和计量器应每年由机电部门安排由有资质机构进行一次检验调校,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第8篇 放射科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范例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制定本科室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1、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医学影像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2、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4、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5、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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