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是学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种要素,包括:
1. 出勤记录:记录教职工每日的到校和离校时间。
2. 请假制度:规定各类假期的申请流程和审批权限。
3. 迟到与早退:设定迟到、早退的定义及对应的处罚措施。
4. 缺勤处理:对于无故缺勤的处理方式,如扣除工资或影响年终考核。
5. 病假与事假:明确病假条的提交要求,以及事假的申请条件。
6. 公假与调休: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安排和调休政策。
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确保每位教职工都能理解并遵守。例如:
- 定义正常工作日的时间段,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加班处理。 - 请假需提前申请,并通过主管审批,紧急情况需及时通知。 - 对于连续缺勤的情况,应有明确的追踪和沟通机制。 - 考勤数据定期公布,确保公正透明。
实施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关键在于规范化操作,这包括:
- 使用电子考勤系统,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效率。 - 定期进行考勤审计,防止虚假签到。 - 建立申诉机制,解决教职工对考勤结果的疑虑。 - 定期评估并更新考勤政策,适应学校发展变化。
教职工考勤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 维护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 - 保障教职工权益,合理分配工作与休息时间。 - 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因人员不到位造成的资源浪费。 - 促进公平竞争,为绩效评价提供客观依据。
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旨在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行,同时也为教职工提供一个公平、有序的工作环境。每一位教职工都应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这一制度的有效性。
第1篇 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
(讨论稿)
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种类及规定:
1、 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 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假期待遇: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坐班规定与考勤制度
(一)、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二)、考勤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三、注意事项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第2篇 二中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二中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制度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
工作。
2、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部门、学科进行,具体由部门、学科负责做好记载工作。
3、出勤情况,部门、学科一周统计一次,负责人按月报校长办公室统计记
入教职工考勤档案。
4、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5、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因公外出,需事先向有关领导报告。
6、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7、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无故缺席一次,教学人员按缺一课时计,职工按半天事假计。
8、教职工的考勤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同内改津贴挂钩,病、事假按比例扣除当月津贴。
9、如有旷工现象,考勤记载上无反映,一旦发现,部门、学科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与当事人同比例扣除当月奖金。
二、教职工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应由本人到所在部门考勤负责人处领取请假单,填写后送主管领导审批,并交分管主任签署课、职务安排意见,顶岗人员落实后再将请假单送校长办公室。上述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岗位。
2、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职。
3、严格控制病事假。因病请假须持规定主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请假半天以内由主任审批;请假一天由人事秘书审批,请假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病假六个月以上,需报市教育局政治处审批。凡请六个月以上病假者要求恢复工作,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请事假,假期内只发档案工资,内改津贴、误餐补贴不发。
4、请长期病假的,按e人通[__]130号、e人薪[__]160号规定执行。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工资全额发放。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职岗津贴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90%以下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补偿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固定工资及职岗津贴按8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80%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按90%,活工资部分按90%以下比例计发(活工资部分由单位据实际情况确定分配方案)。凡获得由人事部门和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教职工在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如在病假期间待遇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给婚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给婚假七天。(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
6、女教职工的法定产假90天,一胎多子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加休产假15天。难产或剖腹产者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可增加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生第一胎)产假120天,晚育者男方给护理假3-7天。
7、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可给予20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可给予42天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给产假90天。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上班确有困难者,经单位批准可休假60天,休假期间其工资按80%计发。
上述规定期间的课时津贴、工作量津贴、误餐补贴不发。
未婚先孕的,扣除全年奖金不得享受任何产假待遇,学校还将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凡无节育措施而造成流产,不得享受有关待遇,扣除全年奖金,流产期间视为病假。
8、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增加30分钟。满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可延长哺乳期,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女职工在哺乳期上班有困难,经单位同意,可休半年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80%计发。
9、本人直系亲属死亡,可给丧假1-3天。如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10、外省市籍教职工,请假赴原籍办事、结婚、奔丧者根据路程远近,往返实际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1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部门(人)销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3篇 教职工考勤制度范本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增强全体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特拟订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全体教职工执行签到制,签到时间早上7:40―8:00点,下午14:10―14:30点,早上8:01―8:10分来者一次扣款50元(教师)、30元(保育员),8:11―8:30分来者一次扣款100元(教师)、50元(保育员), 14:31―14:40分来者一次扣款50元(教师),14:41―15:00来者一次扣100元(教师);早上在8:31以后、下午在15:00以后来的一次扣款200元(教师)、100元(保育员)。签到地点门卫室,7:50班级必须保证有一名教师或保育员,7:50班级没有人员的计在教师头上,8:00钟班级2名人员必须在,没有在的计迟到;上下午教师签到时间:11:30―11:50,12:00到班,12:01―12:10一次扣款50元,12:11―12:30以后到一次扣款100元,12:31以后到的一次扣款200元;保育员下午14:40―14:55签到,下午15:00到班,15:01―15:10到一次扣款30元,15:11―15:30到一次扣款50元,在15:31以后来的一次扣款100元。一个月公布一次。实行按月评比检查。
(二)事假、病假:教职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可以申请病假、事假。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由分管园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一周的报园长批准,一周以上的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教科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病假超过规定时间(1月内累计1周,半年内累计1个月)按照(仁办发【2022】15号文件)长期病假人员执行。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四)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13天(请婚嫁时必须要结婚证,必须在结婚期间享受)。
(五)产假:女教职工符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向幼儿园请产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18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请产假时需要出生证明,产假从孩子出生时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须有医院相关证明和医药发票为准)。
(七)丧假:丧方为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公公、婆婆、姐妹、子女等),假期根据实际情况批准时间。
(八)探亲假、绝育假按照《z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有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经幼儿园有关领导批准签字,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住院病假由保教处安排该教师请假期间的工作,事假和临时病假由本人告知所任课班级的教师,做好班级的工作安排。虽已请假但尚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均以旷工论处。
(二)事假、病假请假严格按照《z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执行。
三、销假按照《z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办理。
四、请假期间的有关工资待遇
1、怀孕假的待遇:教职工因怀孕需请假的,按照(仁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的长期病执行工资标准(停发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增量补贴按基本工资予以套算),请假期间不享受一切福利。
2、病假的待遇:大病(如:癌症、麻风病、精神病等)不扣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3、生病住院,请假需提供住院的相关资料,并按照(仁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执行(停发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增量补贴按基本工资予以套算),请假期间不享受一切福利。
4、一周以下的病假、事假以天计算,病假每天扣工资100元,病假需要有住院证明和医院药物发票为准;事假第一天扣工资100元,第二天扣150元,第三天200元,每天在前一天的基础上以50元递增。一个月内请事假累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综合奖,病假累计5天(含5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综合奖,请假扣款在工资内扣除(事假每月累计)。
5、一个月内请事假在1至2天或病假1至4天者扣除当月满勤奖100元。
6、会议(包括各处室召开的会议)、各种业务学习、政治学习等,请假一次扣60元并计在满勤内,迟到、早退每次扣50元(每次开会试行点名制或签到制),在会议开始5分钟后到会者为迟到,会议没有结束提前走为早退)。
7、旷工一天扣200元,扣除当月综合奖。
8、公假、婚嫁、丧假不影响每月的综合奖和年终奖。
9、由行政、工会负责做好全园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表,事假、病假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做日后调资、晋级、评聘、评奖的依据。
五、旷工的界定和处罚按照《z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六、各类假的将按照《z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z市实验幼儿园
第4篇 高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高级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或公出(含参加学习培训等)不能上班工作必须请假。按工作职责分别由负责考勤领导考勤。
2、病事假1―3天由主管考勤领导批准,4―6天由分管校长批准,7天以上由校长批准;领导班子成员向校长请假,校长不在向书记(或副校长)请假。
3、程序为:
①到主管考勤领导或年级主任处领取《病事假登记表》或《公出登记表》。
②根据天数到相应领导处当面请假,由批准领导签字。
③持登记表到年级主任处安排请假期间工作并签字。
④将登记表交负责考勤领导处。
(以上程序必须离校前履行完毕)
⑤回校后向负责考勤领导销假。
4、病事假天数以销假日期为准,务必及时销假。
5、除重病、丧葬等特殊情况外,捎假、后补假无效。因病因事未经准假或超过计划天数未及时续假以及公出未履行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公出按50%时间计)。
6、学校不定期实行上班签到、查岗制度,会议每次均考勤。每学期迟到两次记为旷工一天,查岗不在每次记为旷工一天,不参加参加会议、学习(重病住院除外)按实际时间计缺课时。
7、教学人员必须按课表上课,调课必须经年级主任批准,并到相应年级教导干事处登记,否则按缺课节处理。
8、旷工按日扣发工资(基本工资、津贴工资,每月按22天计算);缺课时扣款标准每节15元;各种缺勤按业务及师德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减分(公出除外);病事假扣发工资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目前执行县教育局[2001]194号,自治区人事厅人薪字[1999]19号文件),并结合我校实际,每月病事假3天以上每天扣发基本工资的1/22,7天以上另扣除当月福利工资36元,半月以上按实际天数扣除年终奖金(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9、各种考试及校运动会期间,非极特殊情况下不得请假,否则每天扣款100元。
10、后勤工人执行日工资,病事假扣发当日工资,缺勤时间较长按上级文件处理。
第5篇 某镇二小教职工考勤制度
镇二小教职工考勤制度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的保证。为了提高教职工纪律观念,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事假四分之一天扣除。
二、教职工全天坐班,教师在值班室领证,坐班时间若因事外出,须向值日或值周领导请假,不得无故脱岗。每周由分管副校长同值日或值周领导不定时抽查,如果发现无故脱岗者,除进行批评外,旷工处理。
三、凡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超期,应提前请假,按事假处理。
四、病、事假经校长批准,若有急事或患急重病确实不能亲自到校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请,但回校后要补请假条。病假须有医院证明。
五、集体活动时无故缺勤者视为旷工。
六、无故不到校,视为旷工。
七、学校教导处负责教师日常和集体活动的考勤,业务学习由主任负责考勤,每月将考勤情况报分管副校长。
第6篇 师范附小教职工考勤制度
尔哈滨师范附小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校风,树立纪律严明的教风,带动规范的学风,更好地对教师进行管理,实现制度化与人性化并存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每天的考勤表须由本人填写,代签、漏签按迟到记入考勤。
二、请假制度
1、各种假期均实行本人具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实行审批制。
2、上班后原则上不准请外出事假,如确需外出,在不影响授课任务的情况下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各权限内批准的假期,必须报课程部,课程部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条),逐级申批(副主任、主任签字、主管领导)。事、病假要提前写好请假条。事、病假不超过一节,不计请假,在向校务部和级部主任做说明后方可离校。事、病假一天以内,须报课程部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三节按半天计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须报课程部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离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课程。假条送交校务部,按时销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疗休息要出具人民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上班后补办。
4、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各种假期一律不得请霸王假或代请(急病除外)。
6、因临时外出超时造成空堂或私自调整课程内容的,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7、教导处每周做好统计,月底累计通报。
8、如有擅自脱岗或离校现象一人次对责任人视情况扣0、5-1个月的出勤奖,二人次对所在级部副主任扣2个月的出勤奖,三人次以上扣本级部全员1个月出勤奖,学期末本级部不得评优。
9、全体教师会纳入考勤。有事提前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分别按迟到和旷工计。
10、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11、值日人员要按时把考勤表送交校务部。
三、确因特殊情况或因病不能到岗,须事先告知学校,事后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出示相关证明并按时上完年级组或课程部安排的课程。
备注:
1、所有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须课程部副主任并自行安排好课程。
2、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3、值日工作作为考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如教师因病请假出示相关证明后,由课程部统一安排代课。
第7篇 二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二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三制”改革的实施,为全面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教职工敬业爱岗,校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使学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所有在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况外不得请假,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到校外兼课,凡校外兼课者作停薪留职处理。
2、全校应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制度,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好教学常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非教学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服务工作,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
3、教职工探亲假按上级规定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以免影响工作。
4、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均按上级规定办理,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仍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妥善安排。
5、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离岗,因事请假的教师须自己调课,并把调课后的情况报教导处备案,职工须请人代班,并将代班情况报总务处,因病住院或突发疾病,必须当日内由本人或家属带医院有关证明报告学校并扑办请假手续,因公请假由教导处或(总务处)调课(或落实代班)。
6、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需由教职工本人处理,离校半天以上者,应请事假。
7、教职工请假应本着从短从严的原则,填写请假登记表,严格审批手续。
8、主请假审批手续
(1)一周内经年级组长同意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
(2)一周以上者,由学校报市教委批准;
9、假期满必须按时到岗上班并向有关部门消假。
10、凡在请假过程中不履行上述规定者,将按处罚规定处理,不愿接受处理人员可向学校提出辞聘。
二、检查登记制度
1、全校教职工上下班均实行签到制。
2、教师上课由考勤检查员负责检查登记,会议及有关活动的迟到和缺席以及效果由办公室年级组,或有关负责部门进行检查登记,对检查结果每月定期向相关部门统计处理。
3、因公出差的登记,行政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教师由教导处负责,职工由所在处室负责。
三、处罚制度
1、教师每缺一节课扣款20元,迟到五分钟扣5元,五分以上扣分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缺课处理,早退按缺课论处。
2、职工旷工一天扣款20元,旷工半天扣款10元,迟到或早退与教学人员等同处理。
3、对未请假而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代班等,一律按旷工处理。
4、每缺会一次(含教研活动,年级会等学校规定的各种会议)扣款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作缺席处理。早退按缺会处理。
5、对待聘人员应按规定坚守在学校上班。
6、一学期内累计因事请假(不含病假)15天以上,或缺课10节(含10节每迟到5节为缺课1节)旷工5天(含五天,迟到5次为旷工半天)以上者,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晋薪晋级,并扣除当学期福利待遇,下学期将辞聘。
7、对其它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处理,由校长办公会作出决定。
8、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拒不执行学校决议,不履行岗位职责,质量意识淡薄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领导及教工,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辞聘。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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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汇编、请假审批规范程序和实施细则(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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