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制度是企业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慰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 生病住院慰问:员工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工会会组织送温暖行动。
2. 丧事慰问: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去世,工会会表达哀悼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3. 庆祝慰问:如员工生日、结婚、生育等喜庆时刻,工会也会送上祝福。
4. 困难补助:面对生活困境或突发性经济压力的员工,工会会提供经济援助。
慰问制度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慰问形式、标准、程序和执行部门。形式多样,可以是物质慰问品、慰问金,也可以是精神慰藉如慰问信或集体探望。标准则根据企业的经济状况和员工的实际需求设定,确保公平公正。程序上,一般涉及申请、审批、实施和记录等环节,确保慰问活动有序进行。执行部门通常为工会委员会,负责收集信息、协调资源并执行慰问计划。
为了保证慰问制度的有效运行,企业应设立明确的规章制度,包括:
1. 慰问对象的界定清晰,防止滥用。
2. 慰问流程标准化,确保及时、准确地传递关爱。
3. 信息公开透明,避免偏袒和误解。
4. 定期评估和调整制度,适应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变化。
工会慰问制度不仅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它能够增强团队凝聚力,减轻员工的压力,提高工作积极性。通过这种人性化管理,企业可以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工会慰问制度,对于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维护员工权益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第1篇 工会慰问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
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
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__节前夕开
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__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
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__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__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3、退休人员慰问、疗养金从退休机构费列支,超出不补。
4、慰问原则以实物慰问形式为主,尽量送现金。
5、依上述规定办理之后,各部室不再单独报销慰问本部室职工费用。
6、审批程序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从20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第2篇 机关工会慰问制度范文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机关工会的慰问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局各股室、中心、老人协会:
为进一步创建和谐机关,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体现对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爱护,经研究,特制定并完善本局(工会)慰问制度。
一、住院慰问制度
1、慰问的对象: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限指父母、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下同)。
2、慰问的标准: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慰问金6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慰问金4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
3、慰问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应股室人员、工会代表前往慰问;慰问离退休人员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前往慰问;确需局长或局领导班子一同前往慰问的,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后决定。
4、慰问的报告:
为避免出现遗漏等情形,慰问对象的相关人、知情人应主动及时向所在股室股长和办公室主任告知,股长、办公室主任再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
5、其他的方面:
因患老人病、慢性病一年中多次住院的,视情况安排慰问。
二、丧事慰问制度
1、慰问的对象:
①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和祖父母、兄弟姐妹;②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③曾经在本局工作过的人员;④原在乡镇财政所担任过所长并已离退休的人员。
2、慰问的标准:
①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中的父母、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不幸亡故的,单位安排慰问金500元(含敬送花圈一支);对岳父母、公婆和祖父母不幸亡故的,单位安排慰问金300元(含敬送花圈一支);②其他慰问对象,单位敬送花圈一支100元。
3、慰问的方式: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亲属中的父母、离退休人员亡故的,由局长或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对应的股室人员、工会代表一同前往慰问;本局干部职工亲属中的岳父母、公婆和祖父母亡故的,由相对应的分管领导、股室人员、工会代表前往慰问;离退休人员的配偶亡故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前往慰问;其他的委托代办。
4、报告的制度:
慰问对象的相关人,知情人应及时向所在股室股长和办公室主任告知,股长、办公室主任再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丧事是本局干部职工直系中的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和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的,办公室应告知所有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在自愿的原则下个人的慰问金由相关股室指定人员配合办公室统一收取送达。
三、其他慰问制度
老人节、春节前,局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
1、慰问对象:
①困难的干部职工(党员);②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党员);③挂钩村的困难群众;④离退休人员老人节、春节慰问。
2、慰问标准:
按照县政府慰问的有关规定执行。
3、慰问方式:
由局研究统一安排。
四、经费来源
1、干部职工相关慰问由局工会经费开支。
2、其他的慰问由局经费开支。
五、其他
1、慰问由局(工会)名义统一安排。
2、特殊情况需慰问的,另行研究。
3、执行中,如中央、省、市、县有出台统一慰问规定的,再作修定。
4、局聘请的工作人员慰问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3篇 j机关工会慰问制度
局各股室、中心、老人协会:
为进一步创建和谐机关,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体现对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爱护,经研究,特制定并完善本局(工会)慰问制度。
一、住院慰问制度
1、慰问的对象: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限指父母、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下同)。
2、慰问的标准: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慰问金6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慰问金4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
3、慰问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应股室人员、工会代表前往慰问;慰问离退休人员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前往慰问;确需局长或局领导班子一同前往慰问的,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后决定。
4、慰问的报告:
为避免出现遗漏等情形,慰问对象的相关人、知情人应主动及时向所在股室股长和办公室主任告知,股长、办公室主任再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
5、其他的方面:
因患老人病、慢性病一年中多次住院的,视情况安排慰问。
二、丧事慰问制度
1、慰问的对象:
①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和祖父母、兄弟姐妹;②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③曾经在本局工作过的人员;④原在乡镇财政所担任过所长并已离退休的人员。
2、慰问的标准:
①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中的父母、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不幸亡故的,单位安排慰问金500元(含敬送花圈一支);对岳父母、公婆和祖父母不幸亡故的,单位安排慰问金300元(含敬送花圈一支);②其他慰问对象,单位敬送花圈一支100元。
3、慰问的方式: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亲属中的父母、离退休人员亡故的,由局长或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对应的股室人员、工会代表一同前往慰问;本局干部职工亲属中的岳父母、公婆和祖父母亡故的,由相对应的分管领导、股室人员、工会代表前往慰问;离退休人员的配偶亡故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前往慰问;其他的委托代办。
4、报告的制度:
慰问对象的相关人,知情人应及时向所在股室股长和办公室主任告知,股长、办公室主任再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丧事是本局干部职工直系中的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和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的,办公室应告知所有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在自愿的原则下个人的慰问金由相关股室指定人员配合办公室统一收取送达。
三、其他慰问制度
老人节、春节前,局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
1、慰问对象:
①困难的干部职工(党员);②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党员);③挂钩村的困难群众;④离退休人员老人节、春节慰问。
2、慰问标准:
按照县政府慰问的有关规定执行。
3、慰问方式:
由局研究统一安排。
四、经费来源
1、干部职工相关慰问由局工会经费开支。
2、其他的慰问由局经费开支。
五、其他
1、慰问由局(工会)名义统一安排。
2、特殊情况需慰问的,另行研究。
3、执行中,如中央、省、市、县有出台统一慰问规定的,再作修定。
4、局聘请的工作人员慰问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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