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
1. 巡检人员的配置: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组成巡检团队,他们负责定期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测。
2. 巡检路线的设定:根据瓦斯分布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巡检路径,确保覆盖所有可能存在风险的区域。
3. 检测设备的使用:使用先进的瓦斯检测仪,及时、准确地读取和记录瓦斯数据。
4. 巡检频率的确定:根据瓦斯生成速度和安全标准,设定合适的巡检时间间隔。
5. 记录与报告:巡检过程中,详细记录瓦斯浓度,异常情况需立即上报。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核心在于执行。巡检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路线和时间表进行工作,使用设备进行实时检测,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他们必须熟悉应急处理程序,一旦发现瓦斯超标或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此外,完善的记录系统也是关键,所有数据和事件都应详细记录,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为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企业需制定严格的规范:
1.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巡检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
2. 设备维护: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3. 监督与评估:设置监督机制,对巡检过程进行监督,评估巡检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制度更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巡检路线、频率等,以适应矿井环境的变化。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有效预防瓦斯积聚引发的爆炸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规、降低运营风险的关键措施。通过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瓦斯问题,从而维护矿井的稳定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因此,每一位员工都应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煤矿的安全环境。
第1篇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1、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月由通维区对瓦斯巡回检查点修订一次,经通防科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综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两名专职瓦检员,其中一名跟机跟放瓦检员,随时检查机组和放煤口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的瓦斯浓度;一名巡回检查工作面及进回风巷、落山角风流气体(ch4、co2、co、温度)浓度,每班至少检查、汇报四次。跟机跟放瓦检员不在现场,严禁开机割煤、开窗放煤。
3、矿井在岩巷见煤段或煤巷掘进工作面遇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或瓦斯异常涌出带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增设专职瓦检员,随时掌握气体变化情况。
4、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工作面进风流、移变、工作面下隅角、煤墙、工作面风流、放煤口、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工作面运(回)顺各横川、工作面回顺各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和该工作面系统内的高冒、背风、死角以及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
5、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局扇及开关地点附近10米、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工作面掌子头、工作面回风流内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和该掘进头内的高冒、背风、及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
6、其它瓦斯检查地点:矿井(或采区)总回风道、总回风道内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其它回风道和回风道内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
7、各地点检查内容为:瓦斯、co2浓度及温度(特殊区域co)。
8、所有瓦斯检查地点必须悬挂瓦斯记录牌,其中采煤工作面瓦斯记录牌悬挂距回风巷上隅角50米内,掘进工作面瓦斯记录牌板悬挂在距工作面正头70米内,矿井(采区)总回风道的瓦斯记录牌板悬挂在测风站。其它辅助点牌板悬挂在需检查地点处,每缺少一块瓦斯记录牌板罚通维区50元。
9、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管两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及时汇报。
10、所有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违章蛮干。
第2篇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捡员必须在地面先检查,校对瓦检器。
二、必须提前30分钟检查各处的瓦斯。
三、认真填写好当班的瓦斯牌扳和记录本。
四、对于工作面瓦斯检查每班至少3~5 次,对于其它地点至少检查2~3 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必须专人随时检查瓦斯。
五、不准提前下班,必须在井下交接班,若发现在外面交接斑,进行惩罚。
六、对于工作面的上下易漏工作面,要仔细检查两次,按最高的一次作为记录。
七、瓦检员必须巡回检查井下各地点,每班对工作面、密闭、水仓进行瓦斯检查。不准空班、漏检,并认真填瓦斯检查班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长和技术员汇报。
第3篇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捡员必须在地面先检查,校对瓦检器。
二、必须提前30分钟检查各处的瓦斯。
三、认真填写好当班的瓦斯牌扳和记录本。
四、对于工作面瓦斯检查每班至少3~5 次,对于其它地点至少检查2~3 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必须专人随时检查瓦斯。
五、不准提前下班,必须在井下交接班,若发现在外面交接斑,进行惩罚。
六、对于工作面的上下易漏工作面,要仔细检查两次,按最高的一次作为记录。
七、瓦检员必须巡回检查井下各地点,每班对工作面、密闭、水仓进行瓦斯检查。不准空班、漏检,并认真填瓦斯检查班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长和技术员汇报。
第4篇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规定
1、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月由通维区对瓦斯巡回检查点修订一次,经通防科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综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两名专职瓦检员,其中一名跟机跟放瓦检员,随时检查机组和放煤口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的瓦斯浓度;一名巡回检查工作面及进回风巷、落山角风流气体(ch4、co2、co、温度)浓度,每班至少检查、汇报四次。跟机跟放瓦检员不在现场,严禁开机割煤、开窗放煤。
3、矿井在岩巷见煤段或煤巷掘进工作面遇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或瓦斯异常涌出带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增设专职瓦检员,随时掌握气体变化情况。
4、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工作面进风流、移变、工作面下隅角、煤墙、工作面风流、放煤口、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工作面运(回)顺各横川、工作面回顺各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和该工作面系统内的高冒、背风、死角以及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
5、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局扇及开关地点附近10米、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工作面掌子头、工作面回风流内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和该掘进头内的高冒、背风、及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
6、其它瓦斯检查地点:矿井(或采区)总回风道、总回风道内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其它回风道和回风道内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
7、各地点检查内容为:瓦斯、co2浓度及温度(特殊区域co)。
8、所有瓦斯检查地点必须悬挂瓦斯记录牌,其中采煤工作面瓦斯记录牌悬挂距回风巷上隅角50米内,掘进工作面瓦斯记录牌板悬挂在距工作面正头70米内,矿井(采区)总回风道的瓦斯记录牌板悬挂在测风站。其它辅助点牌板悬挂在需检查地点处,每缺少一块瓦斯记录牌板罚通维区50元。
9、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管两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及时汇报。
10、所有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违章蛮干。
11、瓦检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次数、项目和巡回路线进行检查,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版和记录本上,并记录该区域监测断电传感器显示数值,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每次罚瓦检员50元。
12、凡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积聚、瓦检员未查出或查出未及时停电撤人,未汇报未停电撤人者,罚通维区长、瓦斯班长各50元,罚瓦检员100元,严重者开除矿籍。
13、凡瓦斯超限或瓦斯局部积聚、瓦检员、通风部门等有关人员通知撤人、停电措施时,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或行动迟缓者,罚其单位1000元,罚跟班干部、班长各100元,在场其他人员各50元,严重者直至开除。
14、凡在停风区域瓦斯超限区域进行回收、检修电器设备等工作,每次罚施工单位3000元、指挥者500元,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
15、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否则罚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各50元。
16、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各自范围内的瓦斯,严禁空班漏检、谎报,否则,发现一次罚通风班长、瓦斯班长及责任者各100元。
17、瓦斯检查必须执行“三对口”制度,否则每处罚瓦检员、通风调度员、瓦检班长各50元。
18、瓦检员在井下携带的瓦检器必须完好,开关、防护套齐全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辅助管和检查杖,否则罚瓦检员50元,仪器修理工50元。
19、每次检查完毕,及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
20、跟班区队长、放炮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监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检查瓦斯,一次不带罚责任者50元。
21、必须建立瓦检员查岗制度,每班必须有“一通三防”部门的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查岗,防止出现空班漏检。
22、回采工作面前后落山不允许有遗漏的金属网,顶部锚杆或锚索必须回收或卸载,运回顺金属网必须每50米断开或绝缘。
39位用户关注
3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