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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有哪些

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从设备购置到安装完毕后的检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清单核对:确保收到的设备与采购订单一致,包括型号、数量、规格等。

2. 安装过程监督:跟踪设备的安装过程,确保符合制造商的安装指南和安全标准。

3. 功能测试:检查设备能否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的功能和性能指标。

4. 环境适应性评估:确认设备在实际工作环境中是否能稳定运行,无异常噪音、振动等问题。

5. 安全性检查:评估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接地、防护罩、警告标志等。

内容是什么

设备安装验收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详细的步骤和标准,例如:

- 设备验收团队的组建,包括技术专家、安全专员和项目负责人。 - 验收流程的详细说明,从接收设备到出具验收报告的每个步骤。 - 验收标准的设定,依据行业规定、设备手册及企业内部规定。 - 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流程,包括记录、反馈、整改和复验。 - 对验收结果的审批机制,确保只有通过验收的设备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规范

执行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 所有验收活动都应有书面记录,以便日后追溯。 - 验收团队需公正客观,不受外部影响。 - 遵循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行业最佳实践。 - 对于重大问题,应暂停安装,直至问题解决。 - 定期培训验收团队,保持其专业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重要性

设备安装验收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设备质量:通过严格的验收,确保设备满足企业生产和安全需求。

2. 防止资源浪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和维修成本。

3. 提升工作效率:合格的设备能顺畅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故障停机时间。

4. 保证员工安全:通过安全性检查,预防潜在的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5. 维护企业声誉:严格执行验收制度,体现企业的专业性和责任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务必一丝不苟地执行,确保设备的高效、安全运行。

设备安装验收制度范文

第1篇 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巷道工程施工结束后,必须经机电科、生产科、调度室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巷道的高度、宽度、平整度及机头硐室满足安装要求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2、带式输送机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安装,设备安装完工并调试合格后,三天之内安装单位必须提交自检报告和验收申请。

3、相关科室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4、设备验收时,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安装标准、完好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5、设备验收时存在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严禁运行设备。

6、设备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人员要填写设备验收单并发至使用单位,设备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第2篇 工地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由项目部自检,由公司安全科验收,验收时项目经理、安全员、搭设负责人、机工必须参加。

2、验收时要根据规定的验收程序、内容进行,在验收表中填写内容要量化,每次验收时要在验收表中写明验收部位、时间,参加验收的人员要在验收表中履行签字手续。

3、脚手架可分段验收(以二步架为准),物料提升机一次性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时,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由提出问题的验收人员复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物料提升机及各种施工机具经验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5、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灰浆搅拌机等施工机具每月定期检查一次,由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次验收都做好记录。

6、未尽事项按现行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第3篇 工程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进场前,由项目部自检,由公司安全科验收,验收时项目经理、安全员、搭设负责人、机工必须参加。

二、验收时要根据规定的验收程序、内容进行,在验收表中填写内容要量化,每次验收时要在验收表中写明验收部位、时间,参加验收的人员要在验收表中履行签字手续。

三、脚手架可分段验收(以三步架为准),物料提升机一次性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时,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由提出问题的验收人员复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物料提升机及各种施工机具经验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灰浆搅拌机等施工机具每月定期检查一次,由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次验收都做好记录。

六、未尽事项按现行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第4篇 某矿防爆设备检查入井安装验收使用制度

1、凡是从机电科领取的防爆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在入井之前,必须由设备管理员、井区机电段进行检查试验。凡是未经检查试验的防爆设备任何人不得强制下井,确保入井三关。

2、检查驸验收合格,交接手续办清后,方可入井。

3、设备凡是缺件、少件、失爆、接线工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井。

4、下井安装使用前,必须由专职的管理人员进行验收,进行空载和重载试验,各种自动保护灵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5、安装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缺件或有接触和重载试验,各种自动保护灵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6、防爆设备从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使用单位要认真对设备运转作好记录,并按验收交接情况进行维护。

第5篇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工作制度

一、本矿装机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地面固定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由矿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设计、设备安装及使用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采暖设备验收,按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二、井下工作面安装工程完工后,由矿凋度室;峒室主要巷道机电安装工程完工后,由机电科;组织由第一条所述人员参加验收,对机械、电气设备、电缆管线等进行全面的验收,严格按标准要求,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处理。

三、验收依据原始资料:

1、工程设计说明书、设计图、安装规程。

2、安装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数据清楚、可靠)。

3、现场实测数据

参加验收各方应依据《安装质量标准》,逐项测试、检验。对照标准要求,严格检查验收。

四、验收完毕,将全部图纸、资料整理好并编写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各方签字后方为验收完毕,不合格部位经处理后仍需报告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试运转,验收资料分别由档案室及机电科设备组整理归档。

五、煤矿专用设备按《煤炭工业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通用工业设备按照有关相应标准进行,电缆管线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型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安装单位技术人员认真研究设备说明书及图纸后,编制设备安装规程,制定符合有关标准的质量技术要求,经审批后,方可开工安装。施工过程中,确有必要进行修改原设计时,必须报有关部门及矿机电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七、外委安装工程,必须由持有专项安装合格证的施工单位承揽,并办理安装合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对无证安装,质量低劣造成经济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者,由责任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安装工程验收后,必须有一段时间的考核运行时间。此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安装单位进行处理。使用单位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第6篇 工程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进场前,由项目部自检,由公司安全科验收,验收时项目经理、安全员、搭设负责人、机工必须参加。

二、验收时要根据规定的验收程序、内容进行,在验收表中填写内容要量化,每次验收时要在验收表中写明验收部位、时间,参加验收的人员要在验收表中履行签字手续。

三、脚手架可分段验收(以三步架为准),物料提升机一次性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时,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由提出问题的验收人员复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物料提升机及各种施工机具经验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灰浆搅拌机等施工机具每月定期检查一次,由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次验收都做好记录。

六、未尽事项按现行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第7篇 安全设施、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 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与用电梯)在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 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的安装与拆除必须由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

三、 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经有关部门或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五、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等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为员不得擅自离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第8篇 安全设施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 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与用电梯)在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 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的安装与拆除必须由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

三、 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经有关部门或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五、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等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为员不得擅自离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第9篇 施工现场架体和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的架体、设备验收,确保其安全可靠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范围:

1、脚手架,包括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和龙门架、井字架等;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塔吊和其它起重设备。

二、验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省建设厅实施意见(试行)相关内容;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3、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gbt9462-1999);

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

5、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部分第二章)。

三、验收主要内容:

1、架体:

落地式脚手架:(1)立杆基础;(2)架体与建筑物拉结;(3)立杆间距与剪刀撑;(4)脚手板与防护栏杆;(5)杆件搭接;(6)架体内封闭;(7)脚手架材质;(8)通道;(9)卸料平台。

悬挑式脚手架:(1)挑梁及架体稳定性;(2)脚手板;(3)荷载;(4)杆件间距;(5)架体防护;(6)层间防护;(7)脚手架材质。

井架、龙门架(1)基础及制作;(2)架体稳定;(3)卸料平台防护;(4)架体防护;(5)操作棚。

2、设备:

塔吊:(1)力矩限制器;(2)限位器;(3)保险装置;(4)架体稳定;(5)钢丝绳;(6)电器安全;(7)多塔作业。

外用电梯:(1)安全装置;(2)安全防护;(3)司机;(4)荷载;(5)架体稳定;(6)联络信号;(7)电气安全。

四、验收程序:

1、验收前应对架体、设备出厂资料(合格证、准用证)等查验。装拆单位许可证,作业人员上岗复印件验证。

2、查阅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安装调配试记录等。

3、按验收内容逐项进行检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待整改完再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检测验收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检测人员在检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4、施工项目对架体和设备安全检修应设专人负责,明确操作者和维修人员,严格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5、检测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检验合格挂牌在现场备查。

第10篇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施工现场架体和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的架体、设备验收,确保其安全可靠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范围:

1、脚手架,包括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和龙门架、井字架等;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塔吊和其它起重设备。

二、验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省建设厅实施意见(试行)相关内容;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3、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gbt9462-1999);

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

5、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部分第二章)。

三、验收主要内容:

1、架体:

落地式脚手架:(1)立杆基础;(2)架体与建筑物拉结;(3)立杆间距与剪刀撑;(4)脚手板与防护栏杆;(5)杆件搭接;(6)架体内封闭;(7)脚手架材质;(8)通道;(9)卸料平台。

悬挑式脚手架:(1)挑梁及架体稳定性;(2)脚手板;(3)荷载;(4)杆件间距;(5)架体防护;(6)层间防护;(7)脚手架材质。

井架、龙门架(1)基础及制作;(2)架体稳定;(3)卸料平台防护;(4)架体防护;(5)操作棚。

2、设备:

塔吊:(1)力矩限制器;(2)限位器;(3)保险装置;(4)架体稳定;(5)钢丝绳;(6)电器安全;(7)多塔作业。

外用电梯:(1)安全装置;(2)安全防护;(3)司机;(4)荷载;(5)架体稳定;(6)联络信号;(7)电气安全。

四、验收程序:

1、验收前应对架体、设备出厂资料(合格证、准用证)等查验。装拆单位许可证,作业人员上岗复印件验证。

2、查阅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安装调配试记录等。

3、按验收内容逐项进行检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待整改完再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检测验收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检测人员在检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4、施工项目对架体和设备安全检修应设专人负责,明确操作者和维修人员,严格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5、检测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检验合格挂牌在现场备查。

第11篇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为使架体、施工机具真正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保证架体稳定,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架体、主要设备验收前要先验证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大型设备必须有装拆许可证,参加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技术检验:一般机械设备可由基层单位安全员、机管员及操作工人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对价格较高、技术和结构复杂的大型机械设备、架体的验收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部门(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由工程当地安监站备案登记)、技术负责人、操作人员及专业管理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

3、外部检验:主要检查机械外部各个部件、各种仪表及整个外观有无损坏或短缺,架体的刚性拉结点是否满足、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

4、空运转检验:外部检验完毕,即进行空载试验,检查各操作系统的质量,检查时,应按动力传递次序检查各个总、分部件的工作情况。

5、带负载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试验、超载试验、主要测定该架体、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性能是否与说明书的规定相符。

6、架体、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由验收小组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存放在机械技术档案中。

7、验收不合格,不允许使用,验收中存在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再由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12篇 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

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

2、安装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

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 机电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

5、安装单位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6、奖罚规定:

(1)安装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超期一天罚100—500元。

(2)安装单位未按整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超期一天加罚50-100元。

(3)安装完工工程, 机电(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4)安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13篇 设备采购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1、全厂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动力设备的采购,一般情况下权限分别属于生产部、设备动力部、行政部。有相关业务的部门根据需求提交申请报告,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后,把综合意见反馈给具体部门;具体部门根据综合意见进行调研,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质量上、价位上、性能上、服务上进行综合比较,然后设备动力部提交具体的采购报告,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示或经评审后,方可进行采购。

2、设备订购到厂后,具体实施部门应组织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室、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缺损,附机、附件、备件、工具、技术资料与有关文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如有缺件,应立即向原制造厂索取),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将文件存档,并根据情况复制材料供安装、调试及生产维修之用。

3、设备需安装调试后验收时,具体实施部门组织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室、使用部门、安装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列入厂控的设备,厂主管领导应参加安装验收。

4、设备验收内容:

4.1按国标或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出厂检验的主要精度标准和项目进行检验。

4.2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时,操作传动部分的灵活性。

4.3电气控制设备的状况。

4.4液压装置及渗漏情况。

4.5安全防护装置。

4.6设备外观。

4.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随机备件及技术文件。

4.8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件及验收项目。

5、设备经验收无误后,由具体实施部门(采购单位)申请,报企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厂主管领导批准后,设备方可投产使用,财务部方可付款。

6、设备在验收过程中,质量管理室负责记录全部试验数据,发现问题要报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未达到验收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内部协调工作,具体实施部门(采购单位)负责对外联系,解决各种事宜。

7、设备的安装,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小型与易安装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负责安装。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的生产设备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满足过程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设备采购负责单位。公司成立生产设备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设备部、技术部、采购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条 生产设备采购的原则。

1.生产设备的采购必须满足生产能力的要求,做到先进、高效、安全、耐用、可靠。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因素,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2.生产设备的采购必须根据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和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生产状况、生产能力平衡实际,有计划地进行。

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提出

第四条 大宗生产设备新购,由技术部根据本公司生产和发展的需要,提出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报技术副总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总经理召集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设备采购小组购置。

第五条 生产设备的部分更新与零星购置,由使用部门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以及设备选型的原则要求,填写《新增设备申请单》,提交生产部经理,由生产部经理组织技术部、设备部、生产车间论证通过后,经技术副总批准,然后由生产设备采购小组负责购置。

第三章 设备的选择与评价

第六条 选择设备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实用的原则,综合考虑下列6项因素:设备型号、规格;设备效率;能源消耗情况;设备安全性能;设备环保性能;设备维修状况。

第七条 选择设备时,要做好设备的技术经济评价,通过对比确定最佳方案。

第四章 生产设备采购

第八条 设备采购价格的确定。

由生产设备采购小组会同财务部、法务部根据设备选型批准的方案,进行经济性比较、价格谈判及付款方式的确定工作。

第九条 请购审批权限。

1.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由常务副总审批。

3.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 生产设备验收

第十条 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档案接收。

(1)新设备到货后,采购部会同生产部、技术部设备动力部共同做好开箱检查工作。

(2)设备的原始技术资料由设备动力部档案室负责保管,采购部、使用单位、安装施工单位需要的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室负责提供。

2.开箱检查的步骤及内容。

(1)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他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3)检查设备有无锈蚀。

(4)核对实物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5)开箱检查过程中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设备入库:开箱检查合格后,采购部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入库、保管。

第六章 设备的安装与试运行

第十二条 对公司内施工的措施项目由设备动力部或生产部承包,对外委托施工单位施工的基建、技措项目由生产部或采购部负责对外承包。

第十三条 设备供应单位负责设备的安装,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监督;对于在安装和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

第十四条 采购部应要求设备供应商经常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将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

第14篇 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第15篇 施工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范本

施工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5、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7、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第16篇 防爆电气电器设备选型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为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要严把“三关”,即:进货验收关;入井验收发放关;安装使用维护关。

1)、进货验收关:机运部经营管理部在调进、租赁、购进电气设备、电工仪器仪表、小型电器、电缆及缆线时,必须从严掌握其使用范围及条件。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相应的《防爆产品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并要求建立相应台帐,台帐上注明产品名称和主要技术参数、各主要证件号,合格证件必须要分类长期妥善保存。各队领用时,产品允许使用条件和场所由该队技术人员对照说明书及技术资料进行把关。

2)入井验收发放关: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防爆检查员应持证检查每台(件)防爆电气设备或小型电器的隔爆性能,符合标准的经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方能发放使用,并在同类设备相同部位粘贴《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防爆合格证》填写内容及粘贴部位具体执行窑街煤电公司《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建立健全相应台帐,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和电器在入井前,必须要进行登记建账,对检修、检验的人员及有关性能参数进行详细记录,此项工作由各队队长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各队领用电气设备、缆线时,电工必须对照《电工手册》选用合适的容量允许数值,由各队技术人员把关,严禁超允许值运行或使用。机电一队电检车间质量验收员或防爆检查员对新进电气设备和车间检修后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负责,防爆设备检查员必须持有经煤电公司或上级单位在职培训和考核合格所发的《防爆设备检查员证》。

3)安装使用维护关:防爆设备安装时,领用安装人员应首先检查设备是否有《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和《检修合格证》,无证设备不得领用和安装,否则产生后果由安装人员负责。

按设计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前,须经机运部主管技术人员、防爆检查组成员及使用单位负责人、电工共同验收,确认质量完好无失爆后,安装、使用、检查组三方签字交接,然后方能投入使用。零星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或小型电器应由交接双方电工负责验收交接后方可使用。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各单位使用的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供电线路等必须负责保持完好及隔爆性能。

防爆设备定期检查、失爆检查及对电气设备失爆责任人的处理执行窑街煤电公司《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及矿上的各有关规定。

第17篇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本矿装机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地面固定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由矿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设计、设备安装及使用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采暖设备验收,按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二、井下工作面安装工程完工后,由矿凋度室;峒室主要巷道机电安装工程完工后,由机电科;组织由第一条所述人员参加验收,对机械、电气设备、电缆管线等进行全面的验收,严格按标准要求,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处理。

三、验收依据原始资料:

1、工程设计说明书、设计图、安装规程。

2、安装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数据清楚、可靠)。

3、现场实测数据

参加验收各方应依据《安装质量标准》,逐项测试、检验。对照标准要求,严格检查验收。

四、验收完毕,将全部图纸、资料整理好并编写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各方签字后方为验收完毕,不合格部位经处理后仍需报告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试运转,验收资料分别由档案室及机电科设备组整理归档。

五、煤矿专用设备按《煤炭工业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通用工业设备按照有关相应标准进行,电缆管线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型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安装单位技术人员认真研究设备说明书及图纸后,编制设备安装规程,制定符合有关标准的质量技术要求,经审批后,方可开工安装。施工过程中,确有必要进行修改原设计时,必须报有关部门及矿机电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七、外委安装工程,必须由持有专项安装合格证的施工单位承揽,并办理安装合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对无证安装,质量低劣造成经济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者,由责任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安装工程验收后,必须有一段时间的考核运行时间。此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安装单位进行处理。使用单位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第18篇 煤矿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范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

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时,必须经过机电管理部门检查和登记。(三)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登记、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 由机电队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和检修后的验收,入井前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铭牌及标志是否齐全。安全标志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产品上的“ma”标识应清晰完整,铭牌中应有安全标志编号。铭牌上所载信息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上所载信息一致,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全标志编号等。值班电工负责井下在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 接地。设备上接地部位有清晰的接地标识、接线柱和引入装置。

3. 重要部位和外观。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应使用相匹配的封堵件进行封堵,密封圈和压紧元件之间应有一个金属垫圈,密封圈不应有老化、破损等现象,隔爆面可打开的门或盖以及易磨损的隔爆面应完好、进行过防锈处理,无损伤或者锈蚀;隔爆间隙应符合标准。

4. 紧固件。紧固件应完整,不得缺失、松动。

5. 机械连锁。设备门或盖采用快开门结构时机械连锁应正常、可靠,门或盖打开后隔离开关不能合闸。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存在《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认定为失爆的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

(五)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经过防爆检查,确保防爆性能未被破坏,按新入井设备程序入井。

(六)机电管理部门应制定专门的井下防爆设备安装细则。

(七)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应由机电副矿长或经机电副矿长授权的专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9篇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防爆设备入井、安装管理

1、防爆设备的使用场合:采区进风巷、总回风工程亿、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掘进头。

2、各使用防爆设备的单位,根据自己工作面的情况提出使用计划。报机电科审批后方可发放。

3、防爆设备统一由设备组管理,无防爆合格证的设备严禁入井。

4、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按该种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

5、在安装防爆设备时除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安装外,还必须按《》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执行)》(即山西五十条)中有关条文规定进行安装,否则为失爆。

7、防爆面经磷化处理的防爆设备原则上不准入井安装。

二、防爆设备的验收

1、所有防爆电器设备在搬运过程中,要做到轻拿轻放,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和报废者要严肃处理。

2、工作面安装完毕后,剩余的防爆电器设备及零部件必须全部出井交库,否则按丢失论处。

3、防爆开关要上架,三台及以上的电器设备及临时配电点要装设局部接地极,检漏继电器及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需装设合格的辅助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两台件以上的五小电器要上牌板悬挂,缆线每3米设置一电缆钩,缆线弧度不大于10%,否则不予验收。

4、任何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都必须按设计或有关通常规定执行,无机电科验收签字的机电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否则后果自负。

5、设备库应严格把关,严禁失爆设备入库、入井。

第20篇 机械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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