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美国超级基金制度,全称为《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法》(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 and liability act,cercla),是一项旨在清理污染场地的法规。该制度涉及的【内容】包括:
1. 确定责任方:法律明确了污染场地的责任归属,包括当前和过去的场地所有者、运营商以及危险废物的产生者。
2. 建立资金池:设立超级基金,由政府和相关企业共同出资,用于处理无主或破产企业的污染场地。
3. 强制清理:授权环保署进行紧急响应和强制执行,确保污染场地得到及时清理。
4. 法律追责:赋予环保署追溯历史责任的能力,即使责任人已不存在,也能向其继承者或关联方追责。
实施超级基金制度的【规范】程序包括:
1. 场地评估:确定场地是否属于超级基金名录,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2. 责任人通知:识别并通知可能的责任方,要求他们参与清理工作。
3. 清理计划:制定详细的清理方案,包括技术、时间和成本估算。
4. 监督与执行:环保署监督清理过程,确保符合环保标准,并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确保执行。
环保美国超级基金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公共安全:通过清理污染场地,保护了公众健康,防止有毒物质对环境和人体的长期危害。
2. 经济复苏:清理后的场地可以重新利用,推动经济发展,同时避免了清理成本的社会化。
3. 法律威慑:确立了环境污染责任的严肃性,警示企业必须遵守环保法规,促进绿色经营。
4. 国际示范:该制度为全球环境保护提供了借鉴,推动国际间关于环境责任和治理的合作。
尽管超级基金制度在实践中面临资金短缺、责任分配争议等问题,但其对环境保护和公共健康的贡献不容忽视。未来,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这一制度,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环境挑战。
第1篇 环保美国超级基金制度的实施及问题——引言1
对美国环保超级基金制度作了简要的介绍,指出了其实施过程中的成功与不足,以期为我国环境法制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危险废物生产大国,也是危险废物泄漏较多的国家,迄今已有一千多个危险废物处理场所发生过严重泄漏。大量有害废物泄漏对许多地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使得这些污染地点的土壤和水体的有害物质含量大大升高,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1978年,居住在纽约州尼亚加拉瀑布市(niagara falls)爱之运河(the love canal)地区的居民掀起了由当地居民反对有害产业废弃物污染的美国最早环境保护运行。它的起因是1940年以后,佛卡化工塑料公司在受之运河就地填埋了大量有害的化学物质。1976年左右开始,填埋地周围地区发生了严重的土地污染和饮用水污染,800多户居民不得不迁居他乡,这一地区被指定为国家紧急灾害区。以此为契机,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cercla),该法案因其中的环保超级基金而闻名,因此,通常又被称为超级基金法。
第2篇 环保美国超级基金制度的实施及问题——超级基金实施的成功与问题3
作者:蒋莉
超级基金实施迄今已逾20多年,在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自实施超级基金计划以来,共清理有害土壤、废弃物和沉淀物1亿多立方米,清理有害液体、地下水、地表水15.5亿立方米,同时该项目还为数万人提供了饮用水源。但在以上成绩取得的同时,也暴露了很多问题,受到了美国公众的批评。其中,来自美国经济学界的批评尤为激烈,该政策甚至被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斯教授等经济学家斥为“愚蠢的超级基金”。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资金严重缺乏且投入使用的资金回收状况差
迄今,epa已判定了1 245处需要进行紧急净化的地区,美国技术评价局推定有1万处必须净化的地区,会计检查院则推定有40多万处需要净化的有害废物堆积地。一般认为净化一个地区需要花15年时间和3 000~5 000万美元的投入,假设一个地区的平均净化费用需要4 000万美元,那么epa已判定了1 245处需要进行紧急净化的地区就需要498亿美元,1万处则需4 000亿美元。可见,超级基金的缺口很大,远不能满足清理的需求。另外,已投入治理的超级资金回收状况还很不尽如人意。自超级基金实施以来到1998年,epa已投入160亿美元用于超级基金项目(上述费用不包括行政管理费用),其中50亿美元资金epa已确认不可能收回,在剩余的110亿美元中,有责任各方仅同意支付24亿美元。
2超级基金给企业造成了额外的负担
首先,从基金的来源看,基金的征收方式对大企业不公平。化学和石化企业还有其他产业中某些大企业不得不支付支持超级基金的税收,而不论他们是否曾经污染过某个地方。生产者,而不是污染者,被收税支付超级基金,意味着这些税收对以清洁方式经营的企业没有激励性,它挫伤了大企业的积极性。其次,超级基金实行溯及既往的责任,确立了长达20年的诉讼时效,给中小企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使有关的企业常常处于疲于应付诉讼的状态,反而在实际上延缓了清理污染区的建设。
3 超级基金运作中epa的权力过大,浪费严重
在超级基金运作中,epa有权命令企业清除超级基金点,且不必说明被命令清除的企业违反了什么法律,而且被命令的企业不一定是导致该地点化学物质污染的企业。epa只要宣布该公司是“潜在的责任方”——例如,因为该企业曾经拥有一块被污染的地产,这就足够了。在命令清除中,由于epa在超级基金上的支出由特定的专项税收资助,而非来自政府的普通收入,因此开支不必通过常规的议会拨款程度,不必经历事实上所有其他联邦支出都必须经历的详细预算审查,epa不需要说明清除是必须的或合理的,也不需要说明这样做的成本是合理的,也没有必要考虑成本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因此,epa在使超级基金过程中浪费十分严重。据统计,每年联邦政府投入超级基金的资金为15亿美元,其中,只有不到一半的资金真正用于清理污染地,其他资金则被大量用于支持项目和行政管理,根据epa自己的解释,该机构用于签约人在清除垃圾处理场工作的一般管理费用高达每小时450美元,而且这一数字还不包括工资和由清理公司收取的一般管理费用。
第3篇 环保美国超级基金制度的实施及问题——超级基金的内容2
超级基金主要用于治理闲置不用或被抛弃的危险废物处理场,并对危险物品泄漏做出紧急反应。该法案授权美国环保局(epa)敦促有责任各方予以清理,法案第102条授权环保局局长可以颁布规章,指定只要渗漏环境中去就可能对公众健康、福利和环境造成“实质性危害”的物质为“危险性物质”。当事人不管有无过错,任何一方均有承担全部清理费用的义务。法案也允许epa先行支付清理费用,然后再通过诉讼等方式向责任方索回。epa选出需要长期治理的地区,列入“国家优先名单”,然后由epa或委托私人机构分析该地区的危险程度,选择、设计清理方案,以进一步采取相应的清理行动。清理行动可以分为:清理措施和补救措施。清理措施是指对立即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污染地的治理,通常为短期行动;补救措施通常是长期、耗资巨大的项目,旨在永久清理。
1 超级基金的资金来源
超级基金的初始基金为16亿美元,来源有两个:13.8亿美元来自对生产石油和某些无机化学制品行业征收的专门税;2.2亿美元来自联邦财政。1996年国会修改超级基金法时,将基金总数扩大到85亿美元。其中25亿来自年收入在200万美元以上企业的附加税,27.5亿来自联邦普通税,3亿来自基金利息,3亿来自费用承担者追回的款项等。
2超级基金支付的对象
超级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以下费用:①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实施的,针对那些不符合《全国应急计划》的废物处置进行的迁移和补救行为的全部费用;②任何个人实施的,针对那些不符合《全国应急计划》的废物处置进行的其他“必须”的责任费用;③因泄漏危险物质而造成的对“天然资源”的破坏,等等。
3 超级基金的承担主体
根据超级基金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当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无力或不愿承担治理费用时,超级基金才可被用来支付治理费用。之后,超级基金将提起诉讼,向能找到的责任主体追索其所支付的治理费用。超级基金法第107(a)条规定了治理费用的承担主体:①泄漏危险废物或有泄漏危险的设施的所有人或营运人;②危险废物处理时,处理设施的所有人或营运人;③危险物品的生产者以及对危险废物的处置、处理和运输做出安排的人;④选择危险废物处理场或设施的运输者。另外,最近的判例还确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承继人,贷款人亦需承担治理费用。以上责任主体对治理费用承担严格责任和连带责任,并且责任溯及既往。其严格责任又称结果责任,指上述主体即使对危险废物的泄漏没有过错,也得承担治理费用。连带责任指超级基金或联邦政府可向任何一个能够找到的上述责任人追索全部治理费用。而溯及既往,就是即使当初的丢弃是完全合法的,现在也可以认为丢弃的企业应负治理责任。在确定责任主体的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在发生不可抗力、战争或行动、第三方的作为或还不作为以及这以上三种原因混合作用下,上述责任主体不承担治理费用,治理费用由超级基金支付。
第4篇 环保美国超级基金制度的实施及问题——超级基金制度对我国的启示4
作者:蒋莉
目前,我国对危险物泄漏事件尚缺乏一套很好的应急措施和保障制度,在这方面,美国先行一步,其环保超级基金制度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是,我们还应充分认识超级基金在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种种缺陷。在借鉴美国环保超级基金时,一定要充分研究其在美国实施过程中已经出现的各种问题,听取各方面尤其是来自美国国内经济学界和企业界的意见,以便扬长避短,科学地借鉴其先进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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