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是备品、备件、配件的管理,主要包括入库、领用和审批三个步骤。这些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 备品:指的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替换部件,如电机、轴承、泵等。
2. 备件:通常指备用零件,用于设备维修或预防性更换,如螺丝、垫片、密封圈等。
3. 配件:涵盖设备升级或扩展所需的辅助组件,如接口模块、电缆、显示器等。
1. 入库:所有备品、备件、配件在采购后需经过质量检验,确保无损、合格,然后登记入库,记录详细信息,如型号、数量、供应商等。
2. 领用:员工需填写领用申请单,明确设备名称、所需部件、用途及预计更换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提交。
3. 审批:由财务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联合审核,考虑库存状况、预算限制及生产需求,决定是否批准领用。
1. 系统化管理:建立完善的erp系统,跟踪每个部件的生命周期,从入库到领用全程记录,确保透明度。
2. 定期盘点: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对比账面与实物,防止资产流失,及时调整采购策略。
3. 应急机制:为紧急情况设定快速审批流程,保证设备故障时能迅速恢复运行。
4.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设备管理和领用审批制度的培训,提高其规范操作意识。
设备备品、备件、配件的有序管理直接影响企业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规范的出入库领用审批制度能够:
1. 减少设备停机时间,保障生产连续性,提高生产效率。
2. 控制维修成本,避免因过度领用或浪费导致的财务损失。
3. 提升设备使用寿命,通过预防性维护减少大修频率。
4. 优化库存,避免资金占用过大,提高资金周转率。
设备管理的规范化运作是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础,有效的备品、备件、配件管理是其中的关键一环,需要全体人员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1篇 设备备品、备件、配件出入库领用审批制度
为了使备品、备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有效、合理使用设备设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全年设备配件费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达指标,并结合公司09年经营指标,按计划使用,由公司机电部集中控制。
2、备品备件数量及金额必须根据合同、技术协议及设备总金额的百分数进行清点验收,并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台帐(备品备件台帐必须有型号、单价、数量、到货时间及金额等),随机赠送的备品备件如果合同未标明价格的,按照验收日市场价格进行验收,并由机电部控制。
3、各基层单位使用配件,必须在每月1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进行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4、备品备件或配件到货验收,验收人员必须职责明确,严格把关,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且台帐清晰,存放地点必须做到卫生洁净,严禁露天存放。价值较大的备品备件或配件必须有专库、专柜存放,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沙、防雨、防腐、防火等措施。
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备品备件及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存放地点,出入库必须手续齐全且有记录。还必须做到备品备件及配件入库多少,出库多少,还剩多少等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遇到设备损坏等紧急情况时,保证第一时间将备品备件或配件送到使用现场。
6、各单位在领用备品备件或配件时,必须使用领料单,领料单必须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标明用途和使用地点,数量一律大写,不得涂改。备品备件领料单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无签字审核的一律无效,配件配件管理人员杜绝发放。发现有不正当涂改领料单或无签字发放备品配件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7、备品、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8、备品、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和备品备件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备品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上报集团废旧物资处置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9、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部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全部归集到废品库。
10、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部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11、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公司校定价格出库。
12、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备件、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公司机电部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备品、配件领用计划,报机电部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3、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备品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备品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部出大修理费。
1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部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第2篇 设备备品备件配件出入库领用审批制度
为了使备品、备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有效、合理使用设备设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全年设备配件费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达指标,并结合公司09年经营指标,按计划使用,由公司机电部集中控制。
2、备品备件数量及金额必须根据合同、技术协议及设备总金额的百分数进行清点验收,并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台帐(备品备件台帐必须有型号、单价、数量、到货时间及金额等),随机赠送的备品备件如果合同未标明价格的,按照验收日市场价格进行验收,并由机电部控制。
3、各基层单位使用配件,必须在每月1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进行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4、备品备件或配件到货验收,验收人员必须职责明确,严格把关,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且台帐清晰,存放地点必须做到卫生洁净,严禁露天存放。价值较大的备品备件或配件必须有专库、专柜存放,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沙、防雨、防腐、防火等措施。
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备品备件及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存放地点,出入库必须手续齐全且有记录。还必须做到备品备件及配件入库多少,出库多少,还剩多少等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遇到设备损坏等紧急情况时,保证第一时间将备品备件或配件送到使用现场。
6、各单位在领用备品备件或配件时,必须使用领料单,领料单必须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标明用途和使用地点,数量一律大写,不得涂改。备品备件领料单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无签字审核的一律无效,配件配件管理人员杜绝发放。发现有不正当涂改领料单或无签字发放备品配件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7、备品、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8、备品、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和备品备件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备品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上报集团废旧物资处置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9、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部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全部归集到废品库。
10、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部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11、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公司校定价格出库。
12、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备件、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公司机电部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备品、配件领用计划,报机电部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3、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备品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备品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部出大修理费。
1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部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第3篇 设备备品备件审批领取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厂设备正常运行,所申报的设备备件型号和数量准确,并保证到厂的备品、备件能及时出库投入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各车间在申报备件计划之前,必须同厂内备件库或物资库房核实,确定无储备,才能填写计划表,如经核实确有此备件,而车间盲目上报计划者,该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各200~500元。
2、各车间报计划时,必须确保所报备件与原型号一致,如因误报错买,造成物资费用浪费,车间第一责任人按该设备费用的1%~3%给予考核,严重者对领导给予降级或免职。
3、各车间所报急需备件入库后,要及时开票出库,如在两天之内不予领取,每推迟一天,考核该车间第一责任人100~300元。
4、各库管员要保持库房内备品备件的清洁、完好,如备件在库存期间发生备件损坏或锈蚀,给予该车间第一责任人50~200元罚款。
5、各车间必须设立备品备件台帐,备件使用和领取要有详细登记,如发现台帐不完善或登记有误,考核该车间第一责任人50~100元。
6、各车间在申报备品备件计划时,要按设备的一定比例进行申报,不准多报,如发现瞒报、多报者将给予车间第一责任人50~200元考核。
7、各车间计划员填写设备备件计划表,应上交设备科计划员,由设备科计划员与物资公司核实,再由分管设备厂长审核后,经厂部第一责任人批准上报。
8、厂内急需备件领回后,要及时更换或安装,如需生产停机才能施工的,在停机两次以后仍不施工,或在设备领回15~20天后仍不施工者,按设备费用的1%~3%考核责任人,考核维护人员50~300元,项目负责人100~200元。
9、设备备件的验收程序
9.1、备件验收人员除应熟悉机械设备零件、部件及整机检验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熟悉设备维修技术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能严格把好质量关,能协调维修工人预防发生检修施工不合格,以及有一定组织能力,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具备一定技术水平及业务素质。
9.2、备件到货后,由供货单位、合同处、物资部或本厂材料员根据备件类别,通知相关验收负责人或其它相关人员到现场验收。
9.3、人员应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到货的备件、材料先从外表和外露零件的整齐、防锈、涂漆、美观的技术要求以及标牌规格型号、到各部件与原配设备的外形尺寸,进行初步验收。
9.4、重要备件除从外观质量考核外,同时还须进行必要的计量检测,进一步细致验收。
9.5、有必要进行分解验收的,根据情况领回后检查验收。
9.6、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中,确认无误的方可签字认定,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不能解决的有权拒绝验收签字,并报设备科处理。
9.7、严禁验收人员马虎从事,或与供货单位串通徇私舞弊。
9.8、各车间在备件使用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二次检验,保证备件零缺陷。
10、在备件购进时,如因采购人员不负责任,所购买的备件、材料不合格,造成设备事故,给厂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罚款。
11、在备件验收时如因验收人员不负责任,验收了不合格备件,使用时设备发生事故或虽未造成设备事故却使我厂造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罚款,后果特别严重的厂部,另行研究裁定。
12、各车间每月上报设备科该月备件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由设备科统计核实,于28日上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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