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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联席会议制度

有哪些

联席会议制度,顾名思义,是一种多个部门或组织共同参与的会议形式,旨在促进信息共享、决策协调和资源优化。这种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参会单位:涉及问题相关的各个部门或机构,它们可能来自同一组织内部,也可能跨越不同的企业或政府部门。

2. 会议议题:预先确定的讨论主题,通常涵盖需要多部门协作解决的问题或决策。

3. 责任分工:明确每个参会单位在会议中的角色和责任,确保会议的有效进行。

4. 决策机制:设定如何达成共识或决定行动方案的规则,可能是投票、协商或多数同意等方式。

内容是什么

联席会议的内容通常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1. 工作汇报:各参会单位分享各自的工作进展、面临的挑战及需求,增进了解,寻找合作机会。

2. 问题讨论:针对共同关注的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解决方案,并寻求共识。

3. 决策制定:基于讨论结果,确定下一步行动计划,分配任务,并设定完成期限。

4. 协调沟通:建立联络机制,确保会后信息畅通,推进合作项目的实施。

规范

联席会议制度的规范运行要求:

1. 准备充分:参会单位需提前准备材料,确保讨论内容充实有效。

2. 时间管理:设定合理的会议时间,避免冗长无效的讨论。

3. 记录纪要:会议记录应详细准确,以便后续跟踪和执行。

4. 透明公正:决策过程需公开透明,尊重每个参会单位的意见。

重要性

联席会议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1. 提高效率:通过集中讨论和决策,减少部门间的沟通障碍,提高工作效率。

2. 加强协作:促进跨部门或跨组织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3. 防止冲突:提前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维护组织的和谐稳定。

4. 激发创新:多元视角的碰撞可以激发新的思维和创新点,推动企业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它能提升组织的整体效能,推动问题的高效解决,对于现代企业管理而言,其价值不容忽视。

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第1篇 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及时掌握我厂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安全生产方面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实现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  每月召开一次由厂长、党委书记主持的党政联席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各生产区区长、车间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第二章  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划、规定、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听取与会人员及安监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对上次会议布置的工作进行落实,对没有完成的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尽快完成。

第五条  对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剖析,吸收教训,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项目、资金、解决时间和相应负责部门及责任人。

第六条        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安排布署近期安全工作。

第三章  安全会议的要求

第七条  参会人员要根据会议要求提前准备汇报内容,需厂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充分酝酿、斟酌,所附图纸、资料要全面、翔实。

第八条 联席会议必须做到主题鲜明、有议有决、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会议形成的重大安全决定、领导重要讲话、重大安全事项等由安监科整理会议纪要上报下发。

第九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通知和签到工作。

第四章  会议的考核

第十条  凡会议决定、安排的工作,必须按规定认真落实,按期完成,未能按时完成,有一项从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本月的安全结构工资中扣除100元。

第十一条  参会人员需在开会前两天将汇报材料交给厂总工程师,未及时交回从本人本月安全结构工资中扣除50元。

第十一条  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会议纪律,准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从本人本月安全结构工资中扣除50元,无故不到的扣除1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派遣公司。

第2篇 科室协调关系联席会议制度-医院

科室协调关系及联席会议制度(医院)

一、为保证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护理部要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定期组织联席会议。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需与相关科室共同完成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涉及重大事项或部门之间协调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按程序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不能延误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协调要讲成效,本着及早协调与连续协调相结合的原则,协调过程中按照科学的标准进行。

五、护理部与相关科室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分歧要主动沟通协商解决。保证有条不紊地完成各项工作,实现医院的整体目标。

第3篇 食品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党政之间的工作协调,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不断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会议的召开

1、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党群工作时,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研究行政工作时,由总经理主持。

2、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级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党政联席会必须有2/3以上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议记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4、党政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变更议题。

二、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决定和集团公司会议精神;

2、安排部署需要公司党政工团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

3、通报公司党政工团的主要工作情况;

4、协调公司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沟通情况,解决问题;

5、讨论公司党委书记或总经理提出的有关议题;

6、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解聘;

7、公司两级后备干部的确定;

8、应当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的其它事情。

三、议题的提出

1、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分别提出,经党政主要领导认真磋商,形成统一意见后确定;

2、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党委组织部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四、会议准备

已确定的党政联席会会议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各项工作,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应责成分管公司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

五、会议的进行

1、党政联席会议应按规定的议程进行,不得搞临时动议。

2、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要表明赞成或者反对的态度。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一般情况下不先做带有表态性的发言。

3、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因工作需要必须尽快做出决定时,实行表决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的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六、会议的落实

1、对于会议形成的意见、决定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反馈。党政主要领导应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其他班子成员要增强配合意识,通力协作,各负其责,保证决策的有效实施。

2、对集体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贯彻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3、在决策实施中,对已决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向党政主要领导反映或提出复议意见,但不得有任何和集体决定相悖的言论和行为。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复议。

第4篇 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

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各类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城市小区作为城市最小的细胞,如果管理不到位,不仅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而且会成为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目前物业管理发展总体呈现出“起步晚、膨胀快、问题多、欠规范”的特点。随着物业管理规模的扩大和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加之农村人口到县城购买商品房的比例不断上升,涉及商品住房开发销售、使用管理和物业服务方面的投诉及诉讼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建立覆盖社区、房管、住建、城管、规划、公安等多个部门的小区综合管理机制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和物业中容易出现的矛盾纠纷的特点,需要建立一个社区联动、齐抓共管、能够及时弥补法律缺陷的新机制。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由分管县长负责召集,由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和城管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研究部署全区住宅物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协调部门之间关系,及时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交由相关单位具体落实:

(一)县文明办: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会同县房管局、属地政府对全县物业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并督促检查,开展创建工作。

(二)县法制办:做好全县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修订完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县政府督查室:协助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及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法院:负责物业费纠纷等物业案件的处理,对判决后仍不履行物业费缴纳义务的业主实施相应惩戒机制。

(五)县物价局: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协助、配合县房管局、开发区、镇(街)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

(六)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单位履行房屋及附属工程质量、燃气等监督检查;处置建设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七)县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设施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八)县规划局:负责新建物业项目的统一规划,按规定配置各类公建配套设施;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住宅加装电梯的备案;协调解决涉及规划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配合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物业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九)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治安管理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划分停车位及行车路线;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严重阻塞交通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负责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影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对监控、安防、养犬等开展监督检查;对恶意堵塞进出通道的车辆实施强制拖离。

(十)县司法局:负责加强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开发区、各镇(街)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选聘、培训调解人员;对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十一)县财政局:配合制定有关物业管理的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资金,扶持县物业服务业发展。

(十二)县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及因经营行为引发的噪声、油烟污染等违法行为,负责调处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建设项目涉及环保的投诉和矛盾纠纷。

(十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广告行为和规定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等行为;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督检查。

(十四)县综合执法局局:负责违法建设、破墙开店、无照经营、乱设摊点、占用和损坏绿地,擅自伐、移、修剪树木,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监督检查。

(十五)县房管局:负责全县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区域备案、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负责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征集、核查和监管工作,并接受查询;组织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调查,建立相关物业管理档案;指导、服务和监督辖区内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违法决定;负责房屋安全监督检查。

(十六)开发区、各镇(街):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建立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小区时的临时管理;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业主组织开展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等自治活动,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违法决定,配合做好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考评等。

(十七)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依法处理占用消防通道、破坏消防设施等行为,对物业企业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八)供电公司、供暖公司、自来水公司、通讯公司:建立各项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暖、通讯等公共服务的正常开展。

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有利于切实提高我县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

第5篇 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总则

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_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原则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_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_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_,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

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

第四条会议组织和时间

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

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

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

第五条会议程序

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

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

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会议要求

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

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

第七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6篇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根据《__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__省高级人民法院、__省人民检察院、__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

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__”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

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

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

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

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

4、对执行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反映。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与反馈

第7篇 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督〔2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报请区局领导同意,决定建立z中心小学“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中央〔2007〕7号、〔2008〕3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中的存在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年级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校长室、教研处、教科室、政教处、少先队大队部、体卫教研组等单位组成,校长室为牵头单位。分管校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职能科室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学校应及时提出调整人员。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切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

2.研究解决体育卫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少先队大队部主要负责营造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舆论环境。

4.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形成学生、家庭和社区的合力。

四、联席会议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

1.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2.听取职能科室对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4.督促、检查、指导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同时上报区教育局。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8篇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 文 号】国函〔2007〕86号

【颁布日期】2007-09-14

【实施日期】2007-09-14

【标 题】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正 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监察部:

你部《关于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监呈字〔2007〕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监察部牵头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经国务院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掌握全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协调解决责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决策部署的措施,向国务院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对各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决定和建议;承办国务院交办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监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和高法院、高检院组成,监察部为牵头单位。由监察部一位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成 员: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郝赤勇 司法部副部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张 军 高法院副院长

王振川 高检院副检察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监察部,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司局一位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监察部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同时抄报国务院。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中的重大问题,经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后报国务院。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通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研究分析责任追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具体事项。重要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处理责任追究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9篇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完善组织部门与非公企业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单位的联系机制,有效整合全市党建资源,更好地形成非公党建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委有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对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宣传推广好经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加强措施。

3、督促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听取成员单位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对非公企业出资人或党组织书记的政治安排和非公党建工作的评先评优提出意见和建议。

5、研究其他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领导指导全市非公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完成非公党建相关工作;负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和通报工作。

市纪委: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党的纪检组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市委宣传部:指导非公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协调新闻单位加强非公经济和党建工作的宣传,营造亲商爱商护商氛围。

市委统战部:加强非公企业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教育、引导工作。

市委政法委:指导非公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排除隐患,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市经信局:负责全市部分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向市委组织部提供非公企业基础数据;督促指导改制企业有关党建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非公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帮助行业协会做好党建工作。

市人社局:帮助非公企业协调劳资关系,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优先培训、使用党务干部和聘用党员员工。

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非公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好非公企业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市工商局:负责非公企业有关党建工作数据的收集工作,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非公企业的变更情况。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落实非公企业党建经费税前列支制度。

市工商联:加强对商会会员单位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商会会员单位开展党建工作。

市总工会: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工会做好“推优”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团市委: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团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在非公企业中发挥作用;加强对非公企业青年业主的政治引导。

市妇联: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妇女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妇女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加强对非公企业妇女业主的政治引导。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非公企业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注重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形成渠道畅通、资源共享的工作信息网络。

三、工作方式

市委组织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部长为召集人,分管副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及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经济社会党建科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问题,经商议可临时举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在下次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10篇 亚华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亚华股份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

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

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

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

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

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

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

第五条会议程序

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

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

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 会议要求

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

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第11篇 中学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经搬中学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使党支部更好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使学校更加全面的开展民主管理,校务公开。使校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校制定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民族团结及稳定工作。

二、在学校重大事件决策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与。

三、工会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教职工意见、或思想倾向。

四、在召开教代会前,必须先召开党政工联系会议。

五、每年召开联系会议不少于2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教代会会议所提交的提议,要经过党政工联系会议研究落实。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八、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的精神,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22〕6号)要求,加强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收入分配政策与规划、产业、价格等政策的协调联动,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二)整体推进改革总体方案与部门专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加强部门沟通和信息共享,会商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改革。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做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国务院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统计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扶贫办、全国总工会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徐宪平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王 峰 中央编办副主任

鲁 昕 教育部副部长

李 萌 科技部副部长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窦玉沛 民政部副部长

王保安 财政部副部长

邱小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世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齐 骥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陈晓华 农业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潘功胜 人民银行副行长

徐福顺 国资委副主任

解学智 税务总局副局长

张为民 统计局副局长

甘藏春 法制办副主任

周慕冰 银监会副主席

刘新华 证监会副主席

王国良 扶贫办副主任

焦开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第13篇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机构三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创建居民良好居住环境,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居委会、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进入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制度。第二条 联席会议成员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组成,联席会议可由业委会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主持。一般半年一次,若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业委会主任担任,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到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同时抄报居民群众。

第四条 居委会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使业主委员会充分代表和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对进入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应与业委会审核评价,并对其管理手法进行督查,维护社区居民的有效权利。

第五条 居民区党组织应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居民区党组织要有专人联系,及时协调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努力维护小区“三位一体”合力的形成。业主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机构在三方联席会议中起到管理作用,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生活安全。进入物业管理的机构由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讨批准,不能擅自进入。进入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受居委会和业委会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在三方联席会议上不同意,则会剥夺管理权利,另选合适机构进行管理。

第七条 三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学习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沟通各方情况;2.研究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研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4.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规范动作制度;5.对涉及居民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磋商;6.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第八条 三方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方在社区管理和小区管理中的职责,发挥联席会议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安全、整洁、方便、舒适的文明小区。联席会议有关组成单位职责是:

(一)居委会应积极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应建立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网络,主动参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业主监督。

(三)居委会党委负责业委员会委员和业主代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教育党员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居民区整体利益;对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报请上党组织作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

(四)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为居民营造一个方便、文明、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高水平、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业委会则代表着业主利益,是小区物业管理监管的主体。站在构建和谐社区的高度,一定要理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三者之间需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而形成合力,使所辖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相处和睦、生活便利”。

第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第14篇 z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第五条会议程序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第六条 会议要求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第七条 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2005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5篇 医院联席会议制度西飞医院各类会议制度

西飞医院各类会议制度

西安一四一医院医院各类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原则上每两周一次,也可由主持人提议临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院领导、职能科室领导;列席人员:相关议题科室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及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医院近期工作重点;研究讨论各部门提出的重要议题。

(四)办公室负责会议管理相关工作。

二、党委会议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需要党委讨论决定的事,也可临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党委委员,有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三)党委会议主要讨论党的组织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院长对干部任免的提名。

(四)会议各项事宜由组织员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及归档。

三、院务会

院务会由院长主持,根据主持人和班子成员提议,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医院领导、办公室主任。

(三)会议内容:商讨医疗、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后勤工作等重大问题。

(四)办公室负责会议管理工作。

四、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或受院长委托的班子成员主持召开,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周一下午进行。

(二)参加人员:医院室主任以上干部。

(三)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范文top100传达院长办公会会议决定;结合医院实际,进行专题讲评。

(四)办公室负责会议管理相关工作。

五、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由分管院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

六、护士长例会

护士长例会定期召开,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召开1-2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主要内容: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做好近期护理工作和重点护理工作部署。进行护理工作阶段总结,讨论护理工作的难点,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重大事项讨论及决策等。通报护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行经验交流,学习管理知识及了解护理发展新动态等。

七、科晨会

在早上上班30分钟内召开,由科主任主持,护士长及全科医护人员参加。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的工作汇报;解决医疗、护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科主任传达院周会精神。

八、工休座谈会

工休座谈会由科室护士长主持,每月一次,病员及家属代表参加。主要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加强沟通。护士长要及时向科主任或主管部门反馈信息,妥善处理。

九、职代会

职代会由工会主席主持,每年举行两次。

(二)参加人员:职工代表及受表彰人员。

(三)主要内容是听取院长报告医院上半年或年度工作,审议下半年或下年度工作计划,讨论通过有关重要的议案,表彰各类先进。

(四)医院工会负责会议各项事宜,办公室协助筹备。

(转 载于: 在 点 网)

十、院外监督员会议

院外监督员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每年召开一次。

第16篇 z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负责组织召集。镇包社区领导协助召集。

(3)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本社区党支部委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镇包社区领导、某委组织部联络员等。也可邀请包社区某级领导参加。

(4)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协商解决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重要事项。

(5)会议有关议题由社区党支部负责,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会上讨论和发表意见。

(6)驻区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如不能参加,须向镇包社区领导请假。

(7)各驻区单位要坚决落实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积极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全面加强社区建设。

(8)社区党支部负责监督检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把落实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第17篇 新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预防群体的事件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基本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例会,就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定期沟通、协调。区总工会每月定期与各部门联系一次,收集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信息,各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要予以配合。

2、遇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向总工会予以通报,重要活动须通知总工会一并参加。

3、对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进行专题单独沟通或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办公室制作会办纪要,提供给部门决策参考。

根据议题内容,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对六方会办形成的意见,各方均有责任督促本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

5、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有关工作。更多制度

第18篇 k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统筹全县科技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科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县委、县政府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工作总体发展规划、计划,研究确定加强科技工作的重大政策,确定需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的重大议题,督促规划、计划和有关重大工作的落实,统筹协调部门间的重大科技活动,促进各部门、各乡镇及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

召集人:县委常委周毅、县政府副县长黄勇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科委、县科协、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农委、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电视台等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为成员单位。科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并确定1名联络员为联系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联席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出席。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机构

科技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委,由曾林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对我县科技工作中的政策性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科技工作规划、计划并提交科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承担联系会议会务和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编发有关工作信息和简报;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科技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召集。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各成员单位可自行开展工作检查。

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科委、县科协:牵头负责实施全县的科技工作。组织制订规划、计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组织研究制定科技管理的有关政策。组织承办科技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

县委组织部:制定政策措施,考核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抓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县人力社保局:制定人才引进、发展规划,落实人才引进、发展的相关政策。

县财政局、县科委:根据有关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逐步增加对科技事业发展的投入。监督管理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使用,保障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有效实施。

县委宣传部:把科技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宣传。

县科协:调动各级科协和学会组织及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充分利用科协系统的科普网络和组织优势,开展日常性、群众性的科普活动。协助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为科技工作决策提供建议。

县发改委: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将科技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经信委:制定并落实工业科技发展的相关政策,开展工业领域科技培训、科技示范活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县农委:实施政策引导,落实科技兴农政策,推进农村和农业科技进步,开展科技培训、科技示范活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县林业局:制定并落实林业科技发展的相关政策,开展科技培训、科技示范活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县畜牧兽医局:制定并落实畜牧科技发展的相关政策,开展科技培训、科技示范活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全县科技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县电视台:采取措施扶植科技影视、声像作品的制作与发行,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现代传播手段在传播科学技术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工作领域内的科技成果引进、推广和试验示范工作。

第19篇 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协调解决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和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为推进全县“金色教育”战略保驾护航,县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切实加强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设置

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是县综治委;召集人是县综治委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团县委、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文体影视局、住建局、卫生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公路段、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会议安排任务的落实和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2、定期不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联席会议安排、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安排部署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分解阶段性工作任务;

5、研究整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

6、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专项活动。

三、联席会议有关规定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次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单位确定的分管领导不得无故缺席,确有急事要向县委分管领导请假,并指派联络员参加;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对于联席会议分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及时报县综治委;

5、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20篇 医院护理部有关科室协调关系联席会议制度

医院护理部与有关科室协调关系及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保证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护理部要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定期组织联席会议。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需与相关科室共同完成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涉及重大事项或部门之间协调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按程序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不能延误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协调要讲成效,本着及早协调与连续协调相结合的原则,协调过程中按照科学的标准进行。

五、护理部与相关科室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分歧要主动沟通协商解决。保证有条不紊地完成各项工作,实现医院的整体目标。

《联席会议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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