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涵盖了多个关键领域,主要包括药物采购与供应管理、药品质量控制、临床用药指导、药物安全监测以及药物经济评价。此外,还包括对新药引进的评估、药物相互作用的预防、患者用药教育以及药学科研活动的组织。
1. 药物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药品质量控制需定期进行,包括对药品储存条件的检查、有效期的管理,以及对过期药品的处理。
3. 临床用药指导强调个体化,需结合患者病情、过敏史及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制定用药方案。
4. 药物安全监测要求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药品安全问题。
5. 药物经济评价旨在优化药品使用,通过比较疗效和成本,选择性价比最高的药物。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它规范了药品管理流程,降低了用药风险,保障了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对药物经济性的评估,有助于控制医疗成本,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1.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相关事项,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2. 成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及药品采购、使用等敏感信息。
3. 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应依规进行处理,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4. 制度应适时更新,以适应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政策变化。
这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经济的药物管理体系,为医院提供坚实的药事保障,同时也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第1篇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主任委员负责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遇特殊情况可由4名以上委员提议,经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会议应在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实行。
5、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决议。
6、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7、药剂科主任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药剂科主任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各种资料,整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按《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医院档案室移交会议档案。
8、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
第2篇 医院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开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二.原则上会议每季度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和新制剂的报批材料。遇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三.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在有一半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药事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一半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六.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常设机关。在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七.药事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秘书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档案》,整理、保存药事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
八.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3篇 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z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院临床工作需要并按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内容,设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药事委员会为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的院级组织;为了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1、真贯彻执行药事管理政策法规:药事管理委员会应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指导相关部门制定有关药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期修改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医学发展,结合医院用药情况和市场药品供应,一般应二年修改一次基本院药物目录,并努力保证供应。
3、制定“新药采购申请制度”:末经在本院使用过的药品必须经过书面申请,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讨论、批准等程序通过,才能采购入院;另特需药品采购须填写特需药品申购单,经业务院长审批同意后,采购部门方可办理。严禁科室,个人私自采购医院临床用药。
4、药品临床验证考察,评议,淘汰制度: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根据临床专家新提药物使用反馈意见表评价本院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做好新药疗效与质量跟踪,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5、特殊药品管理:监督和检查药剂及各临床科室对麻、毒、精神及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对院内各科室存放药品质量,期效做全面检查(每半年一次)。
6、抗生素合理使用管理:监控抗感染药物使用趋势,降低院内感染率,根据感染科提供药敏情况对高耐药比例抗生素提出处理意见。
7、开展临床药学,药学继续教育:组织院内药学教育、培训,不定期举办药学新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事管理讲座,药事查房等工作,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8、药品采购信息反馈制度:药品市场变化大,为了能及时适应市场变化,采购部门必须经常及时向药事委员会反馈药品信息,以作出宏观决策。
9、临床科室药品管理:加强对临床科室的贮备药品管理,保证药品合格、有效。
10、救药品贮存制度:为了保证危急病人的救死扶伤,贮备常规的急救药品,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保障供应。
11、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组织建立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网”,监督指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汇总、分析、评价、反馈、上报等工作。
12、负责监督销毁过期失效的药品和超过保存期的处方。
1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药事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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