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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档案保密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中学档案保密制度

有哪些

中学档案保密制度

中学档案保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档案分类与权限管理:根据档案内容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将其分为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查阅权限。

2. 信息保护措施:实施物理安全措施,如档案室的门禁系统,以及电子文档的加密技术。

3. 访问控制:设定严格的访问流程,包括身份验证、申请审批等环节。

4. 员工培训: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

5. 泄密处理: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能够迅速应对并追责。

内容是什么

中学档案保密制度的内容

这些制度详细规定了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借阅、复制、销毁等环节的操作规程。例如:

1. 档案收集时,需确保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并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

2. 整理过程中,应按照时间线和重要性有序排列,便于管理和查找。

3. 存储环节,纸质档案应在安全环境中妥善保管,电子档案则需备份并定期检查其完整性。

4. 借阅时,须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查阅,且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5. 复制档案需经过许可,且复印件同样受到保密约束。

6. 对于过期或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信息不外流。

规范

中学档案保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制度的规范执行依赖于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定期的自查、互查以及上级部门的抽查。学校应设立专门的保密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和违规行为的查处。此外,保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也应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适时进行。

重要性

中学档案保密的重要性

中学档案保密不仅关乎学生的隐私权,也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公共安全。一方面,保密制度能防止学生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它保障了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引发的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健全的中学档案保密制度,对于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护学生权益、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中学档案保密制度范文

第1篇 中学档案保密制度

邺建中学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有关保密规定,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熟悉掌握保密级别具体范围;

二、借阅机密档案时,应按照保密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根据工作需要,凡经批准摘录、复制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方可交接;

四、任何人不得泄露机密,对泄密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销毁档案,要严格按制度执行,必须有两人监销,以防泄密;

五、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阅档室。

第2篇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邺建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应全面、科学地做好档案鉴定工作;

二、应在本校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档案的鉴定、销毁全部工作应在该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每次鉴定应填写《档案鉴定册》,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字生效;

三、鉴定档案要严格执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并填写档案保管期限表;

四、对已经满保管期限的档案,经过鉴定,确定已经失去保存价值的,可以剔除销毁,保管期限需要调整的,应及时调整;

五、销毁档案必须严格审批手续,销毁前应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审批,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

六、会计档案销毁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档案管理机关备案,销毁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档案销毁过程必须两人监销。

第3篇 实验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保管学校档案的机要重地,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室技术保护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保护工作。

2、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3、档案室内应配备空调设备、去湿设备和灭火器材,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其效果。

4、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种闲杂物品以及易燃物品,室内严禁吸烟,不许使用电热器。

5、档案室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应随手关门,以确保安全。

6、调阅或出借档案,应严格执行本校制订的档案查(借)阅制度。

7、适时做好档案室的通风、除湿工作,并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8、对档案室的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上架、入框,框架要符合标准。

9、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破损或字迹变化及时修补复制。

10、对档案室的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并做好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追查。

11、档案管理人员,临时或下班离开档案室,应关好门窗,关掉电灯。

第4篇 附属中学档案统计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室指定专人兼管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构成(含人事档案)、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构成、档案室基本概况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抓好档案统计的原始记录工作。档案的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应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1.卷内目录;

2.案卷目录;

3.档案收进、移出登记(可按类别,分别设置登记薄);

4.档案利用与利用效果登记等等。

三、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到年末各类档案的递增数据应做到类别清楚,数字准确无误。

四、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类报表,要按时间要求,准确无误地报出,所报各类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五、统计人员要将统计工作穿插在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移出、销毁、利用等各项日常的工作中进行,随时保持实物(案卷)与帐目相符;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数字要进行综合统计,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

六、统计人员要依据统计的数字及报表中的各项统计指标,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对比,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5篇 中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保管档案室门、柜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室门、柜。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柜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橱柜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三、档案管理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学校文书、教学、教育、后勤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上级文件及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在工作结束后立卷归档。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三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五、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六、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七、档案室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z

组员:z

管理员:z

第6篇 中学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某中学(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单位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是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决策所需的主要资料,也是检查各种责任事故的重要依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普通教育事业单位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另如与会计工作有关的会计法令、会计制度、会计检查报告和工作总结等,不包括在会计档案范围之内,可按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保管。

二、属于会计档案范围的一切档案,都要妥善保管,不得毁损和散失。查阅会计档案,再办理监批登记手续,非经批准,不能持出档案室。已经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要编号、加封皮不通用随意拆分,以防错乱丢失。

三、为了业务工作的需要和查阅的方便,当年的会计档案一律由单位的财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年度决算终了,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保管,或者仍由财会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要采取防虫蛀鼠咬措施,装箱入柜,按照规定保管期间,分别保管。

四、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所属年度终了后的第二年一月一日起,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保管年限计算。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就可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销毁。报批前,应先由财务部门会同档案管理部门进行鉴定,严格审查,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时间的处理意见。然后编造“销毁会计档案清册”,报请本单位领导审查批准后,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领导指定专人,会同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指派的人员按批准文件清点核对,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在“销毁会计档案清册”上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同时应将监销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销毁会计档案清册”及其批准文件,作为会计档案,保存二十五年。

第7篇 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要重视档案工作,学校将档案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项目之一。

二、每学年结束,各部门的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材料目录,及时交档案室保管。

三、每学年的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按照规范要求,装订成册。

四、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五、规范档案的存放、保管,保持档案室的整洁,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第8篇 苏州中学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规章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四条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五条 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六条 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八条 擅自销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涂改、伪造档案的;

(二)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

第十条 携运、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的;

(二)擅自公布未开放档案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设备的;

(二)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

(三)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二)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的;

(三)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干扰阻挠有关部门调查的。

第十四条 在档案利用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十六条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十七条 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第十八条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应当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不属于国家所有但保存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9篇 中学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中学(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10篇 初级中学学校档案鉴定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清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第11篇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徒司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一、学校各处(室)所形成的档案材料要定期准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案卷移交时,组卷处(室)要填写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处(室)保存一份,另一份随同档案材料交档案室保管。

三、学校档案室工作人员负责检查和办理签收手续,对归档案卷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责令其按要求重新完成归档移交手续。

四、案卷要求卷内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字迹清楚,案卷页数与卷内目录记录相符。

五、档案人员对所接收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编目、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12篇 中学校本研训档案管理制度

里集中学校本研训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建设在校本研训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是管理部门对学校校本研训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建档的过程也是对校本研训工作的梳理过程通过对获得的资源进行整理、加工,使知识进行重组、资源再开发,推动校本研训工作得以进一步完善。为此特加强学校档案资料管理,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学校校本研训档案(总档案)和个人专门档案(分档案)。学校档案反映学校校本研训的规划,研训活动的材料等;个人档案反映个人考勤、成果、笔记、学时学分等认定材料。

2.每次研训活动要收集活动的原始资料,研训活动的过程记录(包括研训时间、研训地点、主讲人、活动负责人、研训内容、研训效果等),及相关照片等。并按时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工作,尽力做到痕迹管理,保证资料不遗失或缺漏。

1.学校校本研训档案(总档案)

(1)校本研训制度和计划。

(2)校本研训课程资源(年度校本研训使用的教材或校本研训自编讲义)。

(3)校本研训实施情况记载。(校本研训的具体设计;每次研训活动的情况记载;每次考试考核试卷及成绩汇总;研训活动案例)

(4)教育科研成果(分学年度的教师教育论文)。

4.校本研训教师个人档案(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

(1)教师个人的自修计划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专业发展计划;

(2)参训的过程记录(包括教师参加研训的内容、教研组研训活动记录、读书笔记、执教研究课等)

(3)参训成效(包括发表论文、承担课题、教学课件、典型案例等)

第13篇 南沙中学档案保密制度

沙南中学档案保密制度

1.保密范围

(1)学校会议记录。

(2)学校各类档案。

(3)干部的考察、审查材料、揭发干部、党员违法乱纪的信访材料,重点调查材料,干部调动事项。

(4)记有秘密事项的电话记录和工作手册。

(5)学校公章、介绍信。

2.密级划分。

绝密:考试前的试卷

机密:

(1)干部档案

(2)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

(3)党总支会议记录

(4)人事档案

(5)党籍处理材料。

(6)揭发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信访督检材料。

(7)教师调动事项

(8)学校领导民主生活会的记录

秘密:(1)文书、会计、科技、照片档案。(2)行政会议记录。(3)党员干部统计年报。(4)重点调查材料。(5)本校印章、介绍信及存根。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按十项保密守则办事: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档案材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14篇 附属中学档案保密安全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保密安全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学校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查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内部事项”等重要材料的借阅,必须认真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

四、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按《档案法》要求严肃处理。

五、档案管理人员向借阅档案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向外提供的某些档案原始材料,一定要向分管校长请示后再作决定,严防泄密。

六、档案库房明显处要有安全防火设备,禁止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七、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档案库房。

八、档案室的门窗、卷柜必须牢固,下班时门窗、密集架必须锁好,经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15篇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室保管的档案,经认真鉴定后,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或已经保管期满(长期保管为16~30年左右,短期保管为15年以下)的档案就应进行销毁。档案的销毁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为此,特制定如下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1.保管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30年保管的档案, 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室对所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的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剔除销毁案卷的登记薄。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3.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分管校长审核、批准。

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要有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销毁档案的组织领导

1.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的清册,必须经分管校长签字,方为生效;并加以妥善保管。

3.销毁清册及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必须经校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第16篇 附属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全校七大类档案(文书类、教育教学类、基本建设类、财会类、学生类、声像类、实物类)。

二、档案要按七大类分年度有秩序地排列存放,要认真清点、核对。架、柜应分类编号,库内应有档案存放排列示意图。

三、档案都应保存在密集架内。在非常情况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可能,将档案安全转移。

四、加强库房安全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库房。

五、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库房内吸烟,库房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库房周围的明显处要配置防火设备。

六、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安全设备、温湿度情况、档案完好程度,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七、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库房内达到三无(无鼠、无虫、无尘)、四防(防盗、防水、防潮、防阳光),保证档案安全,延长档案的寿命。

八、档案库房的门、窗要紧固,库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并上锁,每天上、下班要对库房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发现可疑迹象要及时报告并作好相应处理。

九、要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帐目、库存数量要一致,各库房内存放的档案的类别、数量应按年代作好统计,为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作好基础工作。

第17篇 实验中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 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2、会计凭证每月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一次按规定整理装订 、立卷、归档。

3、各种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 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 封签处签名或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该记账凭证日期、 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 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 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会计档案必须专人专室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 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交档案室保管。

5、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要拆封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 参加。

6、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 限期归还。

7、本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科科长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的名称、日期、调 阅人姓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

8、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主管校长同意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 同签名。

9、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 。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包括传票和汇总表)、总账、明细账、会计移交清册应保存15年,现金 、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决算作永久保存 ,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单位的会计月、季度报表保存5年。

10、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鉴定,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室批 准后,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未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 永久保存的资料,在销毁时应当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强会计档案科学管理。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 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泄密。同时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 霉、防烂。

第18篇 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非档案人未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查阅档案资料一律在阅档室进行。

二、档案库房必做到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应保持库房内整齐、清洁、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三、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内外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档案人员应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记录,对超规定温湿度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做好温湿度记录分析。

五、档案库房存放的档案资料要定期检查、清点,对案卷每半年抽查一次,并作出详细记录,发现有虫蛀霉变及老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六、对查(借)阅后返回的档案,应仔细检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或领导汇报。

七、为便于查找和利用,应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设置在库房明显地方;档案柜(橱)上须有指引卡,标明档案年度和起止号码。

八、档案人员认真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及卡片、索引、资料等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利用。

九、档案人员离开库房前,必须切电源、关好门窗,因失职使档案遭到丢失或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按照规定,对到期的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和处理工作。

第19篇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深圳市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岗区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电脑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

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教导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

四、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

五、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则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六、各类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应按类合理放置,做到整齐、易查找。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回。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虫等安全工作。

八、做好重要文件的保密工作。

第20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_党员,必须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二、《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有查阅人签名。

四、查阅人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划圈、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档案材料,不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仔细核对,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六、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须按查阅干部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借出登记。借出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复制,用后按期归还,借阅时间不得超过15天。

七、“调查证明介绍信”、“函调证明材料信”及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等,不得用于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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