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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档案接收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有哪些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籍档案: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成绩记录、出勤情况、奖惩记录等。

2. 成绩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期中期末考试、模拟考试成绩,以及各类竞赛获奖情况。

3. 行为档案:涵盖学生的行为表现、品德评价、社会实践活动等。

4. 健康档案:记录学生的健康状况,包括体检报告和特殊疾病情况。

5. 家庭背景档案:包括家长联系方式、家庭经济状况等。

内容是什么

这些档案在接收时需遵循一定的流程:

1. 转学手续:学生转学时,原学校需将完整档案转交至新学校,不得擅自留存或遗漏。

2. 录取审核:新生入学时,学校应核对档案完整性,并存档备案。

3. 更新维护:档案内容需及时更新,如新成绩、奖惩等信息应及时录入。

4. 保密原则:档案资料必须严格保密,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阅。

5. 存档期限:中学档案一般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以便后续升学或就业需要。

规范

执行中学档案接收制度时,应注意以下规范:

1. 档案完整性:确保所有档案资料齐全,无缺失或损坏。

2. 数据准确性:核实档案信息的真实性,避免错误或虚假信息。

3. 法规遵守:遵循《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学生隐私权。

4. 记录流程:建立详细的档案接收记录,便于追踪查询。

5. 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和有效性。

重要性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学生权益:准确的档案记录能保障学生的学业权益,为升学、评优提供依据。

2. 教育管理:有助于学校了解学生全貌,进行个性化教育和辅导。

3. 社会责任:体现学校对教育责任的承担,有利于构建公正公平的教育环境。

4. 未来规划:为学生未来升学、就业提供历史参考,影响其人生规划。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严谨性和规范性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其有效实施。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范文

第1篇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徒司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一、学校各处(室)所形成的档案材料要定期准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案卷移交时,组卷处(室)要填写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处(室)保存一份,另一份随同档案材料交档案室保管。

三、学校档案室工作人员负责检查和办理签收手续,对归档案卷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责令其按要求重新完成归档移交手续。

四、案卷要求卷内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字迹清楚,案卷页数与卷内目录记录相符。

五、档案人员对所接收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编目、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2篇 ds中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中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第3篇 附属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全校七大类档案(文书类、教育教学类、基本建设类、财会类、学生类、声像类、实物类)。

二、档案要按七大类分年度有秩序地排列存放,要认真清点、核对。架、柜应分类编号,库内应有档案存放排列示意图。

三、档案都应保存在密集架内。在非常情况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可能,将档案安全转移。

四、加强库房安全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库房。

五、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库房内吸烟,库房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库房周围的明显处要配置防火设备。

六、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安全设备、温湿度情况、档案完好程度,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七、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库房内达到三无(无鼠、无虫、无尘)、四防(防盗、防水、防潮、防阳光),保证档案安全,延长档案的寿命。

八、档案库房的门、窗要紧固,库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并上锁,每天上、下班要对库房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发现可疑迹象要及时报告并作好相应处理。

九、要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帐目、库存数量要一致,各库房内存放的档案的类别、数量应按年代作好统计,为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作好基础工作。

第4篇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室保管的档案,经认真鉴定后,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或已经保管期满(长期保管为16~30年左右,短期保管为15年以下)的档案就应进行销毁。档案的销毁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为此,特制定如下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1.保管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30年保管的档案, 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室对所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的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剔除销毁案卷的登记薄。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3.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分管校长审核、批准。

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要有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销毁档案的组织领导

1.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的清册,必须经分管校长签字,方为生效;并加以妥善保管。

3.销毁清册及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必须经校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第5篇 中学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邺建中学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一、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及时、准确、安全。

二、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由材料形成单位派专人送交,不能交干部本人自交。

三、送交材料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四、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的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至管理部门归档。

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发现有关部门送交的归档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六、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第6篇 周南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学籍档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学籍栏目必须按要求填写,书写工整,无墨迹。

二、学校操行评语要全面、具体、明确,富有教育和鼓励性。

三、学生操行的评定由班主任在期末进行,用书面形式写出评语,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操行评定要依照《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文体、社会等方面的表现概括地反映实际表现及特点,不可千篇一律没有特色。

五、评语要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创造精神,不得单纯以分数的高低、听话的程度来论优劣,决不能在评价学生时掺杂个人的私念。

六、评定要中肯,宽严恰当,实事求是,以肯定成绩为主,缺点中指出主要的,并指出努力方向。

七、学籍档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如实填写,按时上交,不得拖拉。

第7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依据。

二、对内容不实、字迹不清,不能反映甚至歪曲干部历史面貌、德才情况和现实表现的材料,不能归档。

三、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确或书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均不能归档。

四、对需要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单位党委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第8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检查核对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检查核对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必须统一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保管范围原则上应与干部管理权限相一致。

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

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四、各级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都应配备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制铁制档案箱,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五、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七、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保安设施,确保绝对安全。

八、非保管人员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室。

九、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十一、每半年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发现编错号或放错位置的及时纠正,按干部人事档案名册检查一次档案,发现缺少的,应及时查找。

十二、每年对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清点,按人头核对一次,做到有人有档有册。

第9篇 苏州中学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规章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四条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五条 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六条 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八条 擅自销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涂改、伪造档案的;

(二)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

第十条 携运、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的;

(二)擅自公布未开放档案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设备的;

(二)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

(三)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二)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的;

(三)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干扰阻挠有关部门调查的。

第十四条 在档案利用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十六条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十七条 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第十八条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应当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不属于国家所有但保存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10篇 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非档案人未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查阅档案资料一律在阅档室进行。

二、档案库房必做到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应保持库房内整齐、清洁、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三、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内外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档案人员应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记录,对超规定温湿度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做好温湿度记录分析。

五、档案库房存放的档案资料要定期检查、清点,对案卷每半年抽查一次,并作出详细记录,发现有虫蛀霉变及老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六、对查(借)阅后返回的档案,应仔细检查,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或领导汇报。

七、为便于查找和利用,应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设置在库房明显地方;档案柜(橱)上须有指引卡,标明档案年度和起止号码。

八、档案人员认真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及卡片、索引、资料等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利用。

九、档案人员离开库房前,必须切电源、关好门窗,因失职使档案遭到丢失或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按照规定,对到期的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和处理工作。

第11篇 南沙中学档案保密制度

沙南中学档案保密制度

1.保密范围

(1)学校会议记录。

(2)学校各类档案。

(3)干部的考察、审查材料、揭发干部、党员违法乱纪的信访材料,重点调查材料,干部调动事项。

(4)记有秘密事项的电话记录和工作手册。

(5)学校公章、介绍信。

2.密级划分。

绝密:考试前的试卷

机密:

(1)干部档案

(2)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

(3)党总支会议记录

(4)人事档案

(5)党籍处理材料。

(6)揭发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信访督检材料。

(7)教师调动事项

(8)学校领导民主生活会的记录

秘密:(1)文书、会计、科技、照片档案。(2)行政会议记录。(3)党员干部统计年报。(4)重点调查材料。(5)本校印章、介绍信及存根。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按十项保密守则办事: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档案材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12篇 实验中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海星实验中学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各级教育科研课题,教科室教研教改资料均要立卷归档。课题结题两个月后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结题证书,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

按教育科研或上级所发文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的地方。

四、保管期限

国家级、省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县级立项课题和教研教改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由学校档案室保管。日常的教育科研资料由教科室暂为保管。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损坏或在档案上涂改、乱画。若需复印,要请示领导同意。

六、数字档案

各类教科研档案的电子版课题组和教科室要及时上传至学校档案室和学校教科研数字化平台。

第13篇 h中学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深圳市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岗区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电脑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

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教导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

四、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

五、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则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六、各类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应按类合理放置,做到整齐、易查找。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回。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虫等安全工作。

八、做好重要文件的保密工作。

第14篇 附属中学档案统计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室指定专人兼管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构成(含人事档案)、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构成、档案室基本概况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抓好档案统计的原始记录工作。档案的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应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1.卷内目录;

2.案卷目录;

3.档案收进、移出登记(可按类别,分别设置登记薄);

4.档案利用与利用效果登记等等。

三、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到年末各类档案的递增数据应做到类别清楚,数字准确无误。

四、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类报表,要按时间要求,准确无误地报出,所报各类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五、统计人员要将统计工作穿插在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移出、销毁、利用等各项日常的工作中进行,随时保持实物(案卷)与帐目相符;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数字要进行综合统计,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

六、统计人员要依据统计的数字及报表中的各项统计指标,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对比,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15篇 实验中学档案员工作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档案员工作制度

1、热爱档案事业,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2、严格执行《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熟悉业务,了解本单位历史和现状;认真编制检索工具,编写参考资料,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 作。

4、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定期对档案库房、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忠于职守;认真履行档案业务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推进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

6、认真做好档案管理日常工作;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档案保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确 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16篇 实验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保管学校档案的机要重地,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室技术保护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保护工作。

2、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3、档案室内应配备空调设备、去湿设备和灭火器材,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其效果。

4、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种闲杂物品以及易燃物品,室内严禁吸烟,不许使用电热器。

5、档案室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应随手关门,以确保安全。

6、调阅或出借档案,应严格执行本校制订的档案查(借)阅制度。

7、适时做好档案室的通风、除湿工作,并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8、对档案室的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上架、入框,框架要符合标准。

9、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破损或字迹变化及时修补复制。

10、对档案室的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并做好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追查。

11、档案管理人员,临时或下班离开档案室,应关好门窗,关掉电灯。

第17篇 某中学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会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第18篇 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邺建中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应全面、科学地做好档案鉴定工作;

二、应在本校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档案的鉴定、销毁全部工作应在该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每次鉴定应填写《档案鉴定册》,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字生效;

三、鉴定档案要严格执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并填写档案保管期限表;

四、对已经满保管期限的档案,经过鉴定,确定已经失去保存价值的,可以剔除销毁,保管期限需要调整的,应及时调整;

五、销毁档案必须严格审批手续,销毁前应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审批,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

六、会计档案销毁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档案管理机关备案,销毁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档案销毁过程必须两人监销。

第19篇 中学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某中学(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单位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是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决策所需的主要资料,也是检查各种责任事故的重要依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普通教育事业单位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另如与会计工作有关的会计法令、会计制度、会计检查报告和工作总结等,不包括在会计档案范围之内,可按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保管。

二、属于会计档案范围的一切档案,都要妥善保管,不得毁损和散失。查阅会计档案,再办理监批登记手续,非经批准,不能持出档案室。已经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要编号、加封皮不通用随意拆分,以防错乱丢失。

三、为了业务工作的需要和查阅的方便,当年的会计档案一律由单位的财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年度决算终了,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保管,或者仍由财会部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要采取防虫蛀鼠咬措施,装箱入柜,按照规定保管期间,分别保管。

四、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所属年度终了后的第二年一月一日起,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保管年限计算。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就可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销毁。报批前,应先由财务部门会同档案管理部门进行鉴定,严格审查,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时间的处理意见。然后编造“销毁会计档案清册”,报请本单位领导审查批准后,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领导指定专人,会同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指派的人员按批准文件清点核对,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在“销毁会计档案清册”上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同时应将监销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销毁会计档案清册”及其批准文件,作为会计档案,保存二十五年。

第20篇 附属中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的阅档单。

二、本校学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生科的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室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分管校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室主任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档案室主任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九、查(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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