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判定标准:确定哪些档案可以销毁,通常基于档案的保存期限、其历史价值、法律要求等因素。
2. 审批流程:销毁档案前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校领导的签字确认。
3. 销毁方式:选择安全可靠的销毁方法,如物理粉碎、焚烧等,确保信息无法恢复。
4. 记录管理:记录销毁档案的详细信息,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销毁日期等,以便追溯。
5. 监督机制:设立监督机制,确保销毁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的内容涵盖档案的评估、审批、执行和后期管理。档案评估阶段,由档案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政策,对过期或无保留价值的档案进行筛选。审批环节,需提交销毁申请,明确销毁原因,并经过相关责任人审核。执行阶段,选择合适的销毁手段,如专业文件销毁公司的服务,确保隐私和信息安全。后期管理则涉及销毁记录的存档,作为日后审计或查询的依据。
该制度应遵循以下规范:
- 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不得擅自销毁具有法定保存价值的档案。 - 定期进行档案清理,避免积压过多无用档案占用资源。 - 销毁过程中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 销毁记录要真实、完整,不得篡改或丢失。 - 对于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档案,需特别谨慎处理,遵守相关隐私保护规定。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维护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避免无序的档案堆积影响工作效率。
2. 保障了信息的安全,防止敏感数据泄露,维护学校声誉。
3. 确保了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释放存储空间,降低管理成本。
4. 遵循法规,避免因不当处理档案引发的法律责任。
5. 保护学生隐私,体现学校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是学校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既是管理规范的体现,也是信息安全和学生权益的保障。
第1篇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室保管的档案,经认真鉴定后,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或已经保管期满(长期保管为16~30年左右,短期保管为15年以下)的档案就应进行销毁。档案的销毁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为此,特制定如下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1.保管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30年保管的档案, 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室对所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的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剔除销毁案卷的登记薄。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3.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分管校长审核、批准。
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要有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销毁档案的组织领导
1.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的清册,必须经分管校长签字,方为生效;并加以妥善保管。
3.销毁清册及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必须经校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第2篇 附属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全校七大类档案(文书类、教育教学类、基本建设类、财会类、学生类、声像类、实物类)。
二、档案要按七大类分年度有秩序地排列存放,要认真清点、核对。架、柜应分类编号,库内应有档案存放排列示意图。
三、档案都应保存在密集架内。在非常情况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可能,将档案安全转移。
四、加强库房安全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库房。
五、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库房内吸烟,库房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库房周围的明显处要配置防火设备。
六、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安全设备、温湿度情况、档案完好程度,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七、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库房内达到三无(无鼠、无虫、无尘)、四防(防盗、防水、防潮、防阳光),保证档案安全,延长档案的寿命。
八、档案库房的门、窗要紧固,库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并上锁,每天上、下班要对库房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发现可疑迹象要及时报告并作好相应处理。
九、要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帐目、库存数量要一致,各库房内存放的档案的类别、数量应按年代作好统计,为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作好基础工作。
第3篇 附属中学涉密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附属中学涉密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上级有关涉密档案查、借阅规定,并认真实施。
二、原则上凡属机密和秘密文件不允许借出档案室,如特殊情况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
三、凡是借阅秘密和机密文件时,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批签字,填写借阅登记表,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借阅。
四、凡借出的涉密档案要限三日内必须返还。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五、涉密文件严禁复印。
第4篇 附属中学档案统计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室指定专人兼管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构成(含人事档案)、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构成、档案室基本概况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抓好档案统计的原始记录工作。档案的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应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1.卷内目录;
2.案卷目录;
3.档案收进、移出登记(可按类别,分别设置登记薄);
4.档案利用与利用效果登记等等。
三、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到年末各类档案的递增数据应做到类别清楚,数字准确无误。
四、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类报表,要按时间要求,准确无误地报出,所报各类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五、统计人员要将统计工作穿插在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移出、销毁、利用等各项日常的工作中进行,随时保持实物(案卷)与帐目相符;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数字要进行综合统计,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
六、统计人员要依据统计的数字及报表中的各项统计指标,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对比,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5篇 附属中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的阅档单。
二、本校学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生科的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室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分管校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室主任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档案室主任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九、查(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第6篇 附属中学档案保密安全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保密安全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学校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查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内部事项”等重要材料的借阅,必须认真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
四、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按《档案法》要求严肃处理。
五、档案管理人员向借阅档案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向外提供的某些档案原始材料,一定要向分管校长请示后再作决定,严防泄密。
六、档案库房明显处要有安全防火设备,禁止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七、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档案库房。
八、档案室的门窗、卷柜必须牢固,下班时门窗、密集架必须锁好,经检查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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