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是一项旨在强化党内监督、提高组织效率的重要举措。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汇报频率:党员应按照季度或半年为周期进行工作汇报。
2. 汇报对象:直接上级或党组织负责人。
3. 汇报内容:个人思想动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改进计划。
党员在汇报时,需详实反映以下几点:
1. 思想状况:包括对党的理论学习、政策理解及个人信仰的思考。
2. 工作情况:完成的任务、遇到的困难、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解决的问题。
3. 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
4. 学习提升:自我提升的举措,如参加的培训、阅读的书籍等。
5. 对党组织的建议: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改进建议。
执行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时,应注意以下规范:
1. 真实性:汇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隐瞒或夸大事实。
2. 及时性: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汇报,不得延误。
3. 规范性:格式统一,语言清晰,避免错别字和语法错误。
4. 保密性:涉及敏感信息的,须遵守保密原则。
党员定期汇报制度对于党组织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 提升沟通:增进上级对下级工作的了解,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改正。
2. 强化纪律:促使党员增强自我约束,遵守党纪,保持廉洁。
3. 促进成长:通过反馈机制,党员能不断反思、学习,提升自身能力。
4. 增强凝聚力:共同探讨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加强团队协作。
此制度的实施,旨在打造一个高效、透明、团结的党组织,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1篇 党员定期汇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党员定期汇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于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组织分配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畅通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根据《中国___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白银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党组织分配的重点工作,是指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党员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或主要负责人定期汇报在一段时间内、一个重大事件或一些重点工作中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表现。
第三条坚持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制度,有利于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指导和帮助端正政治方向,解决学习、工作和思想方面的实际问题。每名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汇报思想状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主动汇报。
第二章汇报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为:①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党章党纪、宪法法律及#和谐#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的体会和思考;②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体会与收获,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的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③对党内一些重大决策或某一重要事件的认识过程;④对上级或同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⑤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群众的要求和呼声;⑥自身或他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⑦本人日常学习、工作表现及廉洁自律情况;⑧本人思想状况及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⑨本人或家庭发生的重大事项;⑩本人认为应向组织说明和反映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汇报的主要形式
第五条集中汇报。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集中汇报,主要采取召集专门会议或相应会议列入议题的方式进行。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集中汇报,主要采取召开班子全体会议的方式进行,一般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开展。党员向所在党支部集中汇报,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
第六条个别汇报。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个别汇报,主要采取定期约谈的方式进行。党员遇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主要负责人汇报;情况紧急或相对重要的,要及时向本地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汇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可采取约谈的方式,就某一事项单独听取党员汇报。
第七条书面汇报。在客观上不具备口头汇报的条件,或者党组织及党员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采用书面方式汇报。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党员向所在党支部定期汇报,也可采取提交书面材料、专题报告、工作简报等方式进行。党员外出时间较长时,至少每季度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或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思想情况。预备党员转正前,每季度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材料。
第四章汇报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两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党员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或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也可以每半年安排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向党小组汇报。
第九条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报喜藏忧,不得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党员讲真话心里话,对提出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思想疏导工作。
第十条根据党员反映和汇报的有关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核实、归纳分析,对于一般性问题采取思想帮扶、指导帮助等办法,予以答复或解决;对于重大问题,及时报请上级党组织解决处理;对于涉及到不宜公开或者个人隐私的问题,按照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一条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听取汇报,不得以工作忙而拖延推脱。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以便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对于制度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要采取提醒、约谈、问责、通报等方式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党组织要把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年终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和党员向党组书记定期汇报思想和重点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中学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2篇 党员定期汇报制度范文
(1)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2)汇报的内容可以是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也可以是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3)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4)党员汇报可以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上,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负责人汇报。
(5)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6)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并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7)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第3篇 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2)汇报的内容可以是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也可以是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3)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4)党员汇报可以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上,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负责人汇报。
(5)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6)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并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7)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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