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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有哪些

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查制度,通常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方案提交:施工单位需提交详尽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

2. 专家选取: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负责选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评审组。

3. 论证会议:专家们对方案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4. 审查报告:专家们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包括对方案的评价和改进意见。

5. 方案修订:根据审查意见,施工单位需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6. 批准与执行:最终方案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内容是什么

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可行性和经济性。专家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项目实际情况,对方案的工艺流程、技术参数、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细致审查。此外,他们还会关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工期控制等因素,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规范

该制度遵循的主要规范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各地可能还有针对性的地方性规定。专家论证过程必须公正、公开,保证审查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此外,施工方案的修订也需符合相关变更管理的规定,确保所有修改都经过严格的审批。

重要性

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查制度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预防和减少施工事故,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还能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通过专家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可以提前识别潜在问题,优化施工策略,从而提升整个项目的成功率。这也是对法规遵守和行业责任的重要体现,有助于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健康发展。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范文

第1篇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

(4) 起重吊装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7)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对于“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的具体要求,如对专家的要求、对论证结果的要求及相应的责任问题等,暂时还没有更详细的制度去约束。

第2篇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查,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论证审查后,再向监理报审。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性。

(3)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确定。

(4)凡因施工工艺和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等变更,需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第3篇 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编制要求

1、及时性。工程施工前要编好施工组织设计与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制完整的,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施工要求;

2、针对性。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等,从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3、具体化。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二)、编制与审批

1、各级正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分别按照企业关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分工规定,分级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4篇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为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7.1 项目施工中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土方施工);

3)人工挖孔桩施工;

3)各类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各类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预应力结构张拉;

8)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9)冬、雨季施工。

7.2 项目部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基坑开挖超过5米(含5米)或基坑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1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5)土石爆破工程。

7.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写,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7.4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详细地制订施工程序、方法及防护措施,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

7.5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及标准,并附具安全验收结果。

7.6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者,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并补充其不足之处,使之更加完善,达到预防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的目的。

7.7 专项施工方案须由专职安全员备案,以便随时检查。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行业标准要求,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包括:打桩、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

3、以下几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1)  深基础(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

(3)  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  30m及以上的高空作业工程;

(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工程;

(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的大爆破。

4、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组织编制,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参与编制。

5、所有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5.1 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审核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2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督促分包单位对分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审核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送公司总工办备案。

5.3 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挡)、临时用房(工棚)的搭拆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章认可后实施。

6、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要能有效的指导施工。内容要求:①全面、②重点突出、③有针对性、④技术可靠。

7、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必须在具体施工活动开始前完成。

二、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一)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现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要就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如何实施提出具体方案。计划要从总体上满足公司体系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方法和具体控制措施上符合现场实际,突出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要求:

3.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概况表;本工程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清单;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清单;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配备清单。

3.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包括适用的安全支持性文件清单;安保计划的适用范围;安保计划的管理要求。

3.3 实施。包括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组织、人员安全责任制;资源配备(各类人员、安全设施、安全物资及具体费用清单等);教育与培训;文件控制;安全物资采购和进场检验;分包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3.4 检查与改进。包括安全检查;纠正与预防措施;内部审核;安全评估。

3.5 安全记录。包括明确安全记录负责人及其职责与权限;安全记录来源;填写和保管要求;安全记录清单。

(二)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要求

1、专项工程的特点与概况。

2、专项工程安全设施、物资材料的规划与配置。

3、根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编写设计计算书。

4、制订专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5、设计专项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必要的详图。

第6篇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1、作业队总工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责任人。

2、作业队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内容应包括:防止人身伤亡、行车、设备、交通以及触电事故;防止职业中毒、降温等技术措施;作业场所设备的安全措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从事深基坑、吊装、水中、有毒有害、高空、交叉多层、高温、冬季、防洪等作业时,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措施制定,应考虑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和对女职工的保护。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应向所有的施工参与者进行层层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7篇 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项目部应当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8篇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特种设备施工;

4、6m以上的边坡施工;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五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且经过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及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审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报工程部备案。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变更

1、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适用时变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确实需要修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这(方案)的落实、验收、检查

1、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经理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落实。

2、工程部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

3、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随落实随验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员、工长、安全员、相关班组长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项目部应经常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条九条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管理

1、安全资料由安全员收集和整理,并妥善保管。

2、安全资料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进行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档案室进行存档。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  总则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部门编制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审批过程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

经过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3  重大事故隐患方案审批

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关重大方案应按政府和行业有关规定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如大型边坡等。

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4  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项目

1、基础工程:高边坡开方、基础坑爆破开挖、掏挖基础施工

2、杆塔工程:索道运输塔材、铁塔整体组立

3、特殊跨越施工:高等级公路、铁路、超高压电力线路、跨越通航河流。

5  参与审批的相关人员:

批准:项目部相关领导、项目经理等

审核:项目总工等

会签:安全监察部戴剑伟、工程管理部谈伟

办公室莫堂文、物资供应部刘辉等

第10篇 安全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部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企业投标和施工管理的重要文件,是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技术依据。为使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部门)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在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以提高编制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本编制审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是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和验收的依据.工程施工中应根据特点、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作业环境、使用的机电设备、架设、施工工具等情况,为保障安全,在防护、技术、管理上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二、编审技术措施计划的依据

1、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工程设计图纸;

3、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

4、施工安全检查中发现而尚需解决问题.

三、编制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1)综合:建设单位(业主)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层数、檐高等。

(2)地质情况:地质条件、土层构造,主要突出桩基所穿过的土层层顶、层底标高、层厚及必要的力学性能指标。

2、施工条件及准备

(1)施工条件:简要叙述三通一平:交通运输、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临建设施等情况,并应附有必要的计算过程和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的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文明安全要求。

(2)施工准备工作:从生产、技术、安全、质量四方面准备,包括人、财、物的调配。即①劳动力计划,各工种人员配备,进出场时间;②机具计划,土方机械,塔吊、井架、水泵、搅拌机等机械型号、数量和脚手架、模板的规格、数量,进出场时间;③构配件、半成品进货计划等。

3、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测量定位:根据建设单位给定的定位基点,画出施工侧量定位图。

(2)土方工程:①土方开挖方法,机械选用,分段分层挖土顺序,深坑围护等;②降水、排水措施;③土方运输、围填。要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坡度和采用支撑、支护和护地桩等,以防坍塌。

(3)基础工程:基础工程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点内容之一,若为桩基,应编写桩基施工方案;若为其它基础形式,则应编写其相应的施工安全方案。

(4)钢筋工程:①钢筋加工成型组织方式;②钢筋接头形式与要求,焊接的工艺要求、设备、组织的简述;③钢筋保护层保证措施;④特殊钢筋的施工方案,如超高、超长、预应力等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5)模板工程:①模板形式的选择,支撑系统的确定;②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验收,并应画出主要节点的拼装图。

(6)混凝土工程:①砼来源的确定,现场搅拌或商品砼;②砼的运输方式;③施工缝的布置及处理;④砼浇注顺序,分层厚度;⑤砼的振捣要求、保养方法;⑥大体积砼,特殊要求砼的施工措施。

(7)砌筑工程:①确定砌筑材料的品种、标号;②确定组织方法和工艺标准;③解决工艺安装与砌体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方法和工序配合问题,如附着件、预留洞、后砌墙等。

(8)起重吊装工程:①选择吊装机械的型号与数量;②确定构件的制作、堆放、运输、拼装、校正、焊接等各施工环节的方法,吊装顺序和要求;③如有必要应绘制吊装施工平面和吊装工艺图;④编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作为一个章节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9)垂直和水平运输:①确定垂直和水平运输方式、数量、平面布置;②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应设计基础及附着构造。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10)架子工程:①结构施工架子的架设材料选择和搭设方法;②高层或高耸构筑物架子要进行设计计算,并附有计算书和设计图,建筑物拉结点,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及基础做法;③装修工程架子的架子形式的选择确定,桥架或吊架的设计、组装、悬挑、平面布置,升降机具等安全措施等。各种架体搭设方案都应符合安全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密目式网)布置合理、有效,并做到分段验收。

(11)装饰工程:①确定装修工程的合理施工顺序,重要和特殊装饰分项工程的材料品种、数量、规格、工艺要求、质量标准以及成品保护措施,并提出装饰工程中的机具计划;②高级复杂的装饰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单独上报审批。

(12)防水工程(地下室、施工缝、预留洞、屋面防水):①防水材料及做法;②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③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室内楼层防水:①防水材料及做法;②防水地面的各道工序与安装工序的交叉施工安排;③节点细部的防水处理方案;④防水层的保护措施;⑤试漏的实施办法。

(13)安装工程:①电、卫、水、暖、通风及设备安装工程如由分包单位施工,应由分包单位编制施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作为一个章节编入施工组织设计;②说明各专业工程与土建工程的关系及配合要求,如施工协调、技术措施、成品保护等;③各专业应按分部工程编制施工方案。

(14)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编制方案。

4、安全技术措施其它要求:

凡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的特殊工程,都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等。这些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细的文字说明。

(1)施工阶段防护重点:①基础施工:防止塌方、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的措施及对坑边大型机械的限位要求等。②结构及装饰施工:制定关键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吊装临时支撑的安全保障措施。

(2)架子、通道、井架、塔吊等的搭拆、防护符合安全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深、高、窄、小场地,繁华地区,易燃易爆物,多台塔吊等应有重点安全防护措施。

(4)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满足各种安全要求,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按三相五线制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等。

(5)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6)文明施工,减少噪音,控制烟尘,临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5、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①防坍塌,搞好排水,坑、沟、槽边坡放足,薄弱部位设支撑,有人监护,发现

危险应立即停止施工。②防台,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加固,危险部位人员撤离危险区域。③防触电,电源线不得用裸导线和塑料线,所有线路埋地深60cm敷设,导线截面符合要求,电箱及电气应用防雨措施,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不得混用,电机设备外壳应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使用移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④防雷击,凡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架、脚手架应有防雷装置,设置可靠防雷接地。

(2)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中午阳光直射对人体危害,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②在容器、坑道等作业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③搭置凉棚,安排好休息室,供应清凉饮料,发放防暑降温的防护用品,配备急救药品,发现中暑应立即抢救。

(3)冬季施工,重点防冻保暖、防滑、防火、防中毒等。①恶劣天气、刮风下雨、霜冻天气,尤其是高处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及时清除斜道、通道、爬梯上霜冻积雪,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②教育职工提高冬防意识。③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配备足够消防用具,训练职工正确使用。④不得用木料、干柴在施工现场烧火取暖,室内煤炉应注意通风换气。⑤严禁线路乱拉乱接,禁止在工棚里烧炊,使用电炉等。

四、专项方案范围

除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以外,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起重吊装等均应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其方案应有具体文字阐述,计算书和详图说明。

第11篇 不中断交通等专项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编制和管理制度

项目部牵头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措施。

专项施工措施编制后,项目部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能实施。

防台、防汛、防暑、防冻和夜间、不中断交通等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项目部编制专项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报集团公司论证审查,报监理公司审批后实施。

专项施工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结合实际,从施工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从防护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对使用的机械设备,从安全保险的有效设置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专项施工措施方案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合,并应有必要的图示说明。

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参与措施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现场安全维护人员对其所管辖的路段要不断的巡查,对撞坏的标志、标牌要及时上报专业单位更换,对撞离的要及时归位,并经常进行清洗,保证线形美观、色彩醒目,以便达到警示、诱导的最佳效果。

工作区设有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承担材料运输的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和驾驶技术,运输车辆应覆盖严密,不得抛撒滴漏。

增加反光服,确保在交通组织施工区域作业人员人人穿反光服。增加交通指挥维护人员,指挥过往车辆顺利有序地通过双向交通路段。

施工中严格按上报的交通维护方案设置安全标志,始终要保持各种标志的齐全、规范,不得缺漏、遗失,损坏的要及时补上。

安全人员要听从经理部、交警及路政大队等的指挥。必要时,项目经理部请交警、路政大队的同志为安全维护小组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关键岗位骨干开设安全讲座.增强安全维护人员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对能力。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第12篇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审查具体安全验算结果;审查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同时必须经驻地高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①桩基础、挡墙基础;

②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③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

④临时用电;

⑤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施工方案必须体现及时性、针对性、可行性、具体性、符合法律法规性的特点。

3、特种作业人员:司机、起重工、信号工、指挥、电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第13篇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第14篇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有限实施规范其编制、审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当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有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工期及有关的规定进行编制,并且要广泛征求各协作施工单位的意见。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施工项目要进行专业性的研究,必要时组织专门会议,邀请有经验电器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集中智慧,为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实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过程中,要充分的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吸收他们参加编制和审定,充分利用建筑业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素质,统筹安排、扬长避短,发挥建筑业企业的优势,合理地进行工序交叉配合的程序设计。

当比较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之后,要组织参加编制的人员及单位进行讨论,逐项逐条地研究,修改确定,最终形成正式文件,送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下部门和个人审批。 (1)技术质量部门;(2)安全生产部门;(3)设备机械部; (4)公司技术负责人;(5)工程部;(6)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许修改时,应按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重大复杂的安全技术应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不经会签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律不得执行。

专项技术方案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审查办法》大的施工项目,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公司将根据现场的具体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针对不同的工程特点从施工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针对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从安全保险的有效设置方面采取保证安全。(2)安全方案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应按公司规定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审批程序,具体程序应参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3)安 全方案的内容专项安全技术方面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为了利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4)专项安全方案交底、验收和检查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5)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监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行为必须列入危险作业管理范围,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申请,明确安全监控人,实施监控,并有监控记录。

第15篇 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总 则

1、根据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本制度适用八冶一公司各施工单位。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桥梁高墩施工、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铁路既有线作业、桥涵顶进、桥梁悬灌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危险性一般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3m(含3m)

5m

h>10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

a>300m2

起重吊装工程 吊装重量g

g≤80t 吊装重量g

80t

g>170t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面积a

a≤200㎡ 脚手架面积a

200㎡

a>500㎡

拆除与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

q>20000m3

桥梁高墩工程 桥梁墩身高h

h≤25m 桥梁墩身高h

25m

h>50m

5、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6、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公司安环部进行协助。

二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1、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安环部、项目管理部、资产部、项目队长、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工程管理口备案。

2、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师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包括公司工程管理口、及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必要时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4、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工程管理口、资产管理部、各专业带头人,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安环部和项目管理部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公司安环部和公司项目管理部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总工程师择时参加并随时检查验证。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16篇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以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备案

1、开挖深度4 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2、梁跨度9 米以上,或者梁的截面积0.3 平方米以上,或者板厚0.15 米以上,或者支撑高度6 米以上的模板支撑施工方案;

3、打桩、起重吊装和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4、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方案;

5、高度24 米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

6、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接料平台搭设方案;

7、建筑面积超过1 万平方米的施工用电方案,以及工地所用机械设备;

8、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方面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的外电防护方案;

9、建筑面积3 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房屋拆除工程,5 层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0、高架路和桥梁工程,投资额超过500 万元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施工方案;

11、其他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

第17篇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制定制度如下:

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2、 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充分掌握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

4、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是否能执行并保证施工安全,是否切实可行。

5、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及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6、 应根据工程情况进行安全性分析,从管理、技术、防护设施等方面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8、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9、 劳动保护、环保、消防、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符合有关规定。

第18篇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3.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①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②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③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体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④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刀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布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⑥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桅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要求(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⑦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连墙件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连墙件、基础、分层卸荷示意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网、四步一隔离、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⑧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方案中应有现场作业场地资料、所选择机械的名称和规格及型号、基础设置要求(按厂方提供的资料)、附墙架设置(按厂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动必须经厂方提供正式图样)要求、进场机械的检查验收要求、机械的安装和拆除安全技术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外电线路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的确定(包括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禁区看护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种作业工具的配备和检查要求、安装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⑨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挑架抗弯、吊索和拉环强度验算)、结构示意图、安装位置要求、跑道板铺设、临边围护要求、安装安全操作要求、检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内容;

四、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公司总工负责签字,盖公章;

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3.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第19篇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安全事故,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转向施工反感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施工方案分为一般危险行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一)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单独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 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涉及既有线、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监控、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 专项施工方案是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性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并有转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提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第六条 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各级建设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各级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单位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二章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一般危险性工程包括以下分部分项工程。

(一) 基坑支护和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质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 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 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 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五) 脚手架工程

1、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管脚手架;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 悬挑式脚手架;

4、 门型脚手架;

5、 挂脚手架;

6、 吊篮脚手架;

7、 卸料平台。

(六)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 高空、水上、潜水作业;

(八) 铺轨架梁工程;

(九) 既有运营铁路施工不直接影响行车,但作业不当可能影响行车的工程。

(十)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 隧道工程施工;

4、 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5、 特种设备施工;

6、 网架和索模结构施工;

7、 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 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八条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挥部、安质部备查。

第三章 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重大危险性工程包括以下分部分项工程。

(一)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3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 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到有溶洞、暗河瓦斯、炎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 30m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 影响行车的既有运营铁路施工工程

(六) 跨越铁路、公路和重要管线的架梁工程。

第十条 施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后,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报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安质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二) 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第四章 监理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第十二条 对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办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施工方案。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基数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灯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六) 是否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七) 是否具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要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第十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挥部、工程部和安质部。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呼准鄂公司实行季度检查、半年考核、年度综合评价的检查考核形式,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信用评价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呼准鄂公司工程部附则解释。

第十八条 本发发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20篇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审批制度

1、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依据项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方法和相关安全。

2、 安全措施必须包括: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坍塌、防雷击、防环境污染以及防火、防尘、防毒、防暴、防暑、防寒、防疫等方面。

3、 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合理划分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并按相关规范及地方主管部门规定,对大门、围墙及临时办公、生活设施、材料堆放、供电、排水系统绘制总平面图及建造方案。

4、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由项目经理主持,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共同参加编制,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审查。

5、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送审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如审查意见认为需要修改完善时,应由原编制人员修改后重新报审。

6、 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查确认可行时,报公司总工复审,审核通过由总工签字批准,项目部方能将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交监理或业主审核,待审查方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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