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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巡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防火巡查制度

有哪些

防火巡查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疏散指示标志等处于良好状态。

2. 安全通道:保证疏散通道无杂物堆积,紧急出口畅通无阻。

3. 电气安全:检查电线电缆是否老化、破损,电器设备是否过载运行。

4.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对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进行严格监控。

5.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

内容是什么

防火巡查的内容要深入到每个角落,不仅限于上述基本点,还包括:

- 检查消防水源是否正常,消防泵房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 确保消防控制系统功能完备,报警信号能及时传达。 - 对厨房、仓库等火灾高风险区域加强巡查。 - 对新进设备或改造后的设施进行消防评估。 - 记录并跟踪已发现的问题,确保及时修复。

规范

执行防火巡查制度需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和路线,定期进行。

2. 巡查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了解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理程序。

3. 巡查记录应详细、准确,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跟进处理。

4. 对巡查结果进行定期分析,以改进防火措施。

5. 落实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在防火工作中的职责。

重要性

防火巡查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及早发现隐患:巡查能及时发现潜在的火源,防止小火变大火。

2.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预防,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3. 法规遵从:符合国家消防法规要求,避免因疏忽导致的法律责任。

4.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提升公众信任度。

防火巡查制度是企业安全防护的第一道防线,只有严格执行,才能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运营。

防火巡查制度范文

第1篇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存档备查,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2篇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领导要亲自抓,凡是法人代表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全面落实消防抓法人,法人抓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

二、按规定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到活动常常化,全年活动不少于四次。

三、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值班人员会操作固定消防系统,消防器材按规定面积配备,做到随时可用。

四、力量要落实,不准睡觉值班,并做到常检查,勤巡逻。

五、特别工种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电器设备要完好,禁止乱拉乱接,定期维护保养,电加热器要专人严管。

七、凡经营场所,重要通道,均需按规定设置应急事故照明。

八、装修要符合有关消防建设规范,严禁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九、落实“三清三关”,做到:垃圾清、烟蒂清、场地清;关煤气、关门窗、关电源。天天做到有专人检查。

十、各种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或楼梯口堆物、上门等。

第3篇 学校防火巡查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二、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其它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部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二十五条的第六项规定内容进行。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重点部位的巡查记录必须每月上报安全处,其它部门也应做好防火巡查记录,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六、安全处应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工作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并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档案,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

七、安全处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安全处的防火检查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防火检查工作,对阻碍检查者,依法由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4篇 办公楼防火巡查制度

一、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5篇 __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 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 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并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货场内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当日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担任,一并在现场干部管理人员巡视检查记录中登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管内出租房屋、场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

第七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防火检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还包括:防火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台帐。

第九条 分公司防火检查分为内部检查和站区联合检查两种,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内部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可与每月的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进行。检查记录可与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记录,但属于火灾隐患的,必须向责任班组(人)下发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间,分公司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检查并填写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

3、车站、货运、公安、装卸的联合防火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车站、货运、公安的要求不执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时参加就可。

4、当月所有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均可记录在“消防安全台帐”内,但是要注明属于何时、何种检查、有何种情况(这样可省去另建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本)。

第十条 公司防火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与公司其他安全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记录、一并整改,记录和整改情况复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台帐。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6篇 z_学校防火防电巡查制度

中心学校防火、防电巡查制度

一、每日防火巡查,要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标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立即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巡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第7篇 化工气体有限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发现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消防烟火、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六、消防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5、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第8篇 安全环保部部门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成员(小班当班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1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办公室下班时应当对办公室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六、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七、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对各办公室下发,并督促整改。

安全环保部

第9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10篇 加油加气站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当日班(组)长和当班员工实施。

二、当日班(组)长和当班员工按既定路线、时间、频次和内容进行巡查。

1、巡查路线:加油区、卸油区、油罐区、气罐区、卸气区、加气区、配电室、便利店

2、巡查时间、频次:每班巡查不少于2次(午夜必须巡查一次)。

3、巡查内容:

场地与道路是否畅通、清洁,消防设施器材外观是否完好,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可燃气体报警设施是否完好灵敏。防爆电器是否完好、有效,照明设施有无损坏。人员是否在岗,排水沟与隔井中有无油花。

加(卸)油(气)员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有渗漏现象,卸油(气)员服装是否防静电,防雷设施、静电接地是否有效,禁烟火标志是否明显。

加油(气)时车辆是否熄火,乘载人员是否下车,是否用塑料桶加油,吸油管有无空气吸入现象,加油(气)机连接处有无渗漏,加油机试油器,加油(气)机胶管、加油(气)枪部件有无渗漏。员工是否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有无违章违纪现象。

三、巡查工作应认真开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发现的火情,同时认真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登记表》。班(组)长、当班员工负责签字上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同时,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执行处理。

第11篇 加油气站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12篇 休闲会所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制度

休闲会所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为保护职工生命和职工财产安全,确保本休闲会所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本休闲会所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本休闲会所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休闲会所、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休闲会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休闲会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休闲会所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6、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7、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周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8、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13篇 __单位防火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保证本单位消防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一、防火巡查由本单位消防巡查队和各部门消防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组织进行;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部门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

三、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防火巡查应填写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存档备查。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六、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5、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等情况。

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员工上班前、下班后防火检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14篇 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

一、本队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二、本队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矿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区队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8、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15篇 娱乐场所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16篇 学校消防安全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为李树成、张欢欢、周玉彬、冯丞丞、陈建文、彭勇、李先勇、李华军、杨小灵。

二、防火巡查的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上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天一次或不定期的巡查,并作好台帐记录;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17篇 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

1. 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 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18篇 某饭店消防安全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安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六、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七、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第19篇 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及巡查制度

1、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商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20篇 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由站长主要负责,副站长组织实施,每日由消防员进行巡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对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安排夜间值守,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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