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巡查制度是确保校园安全与秩序的重要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校园环境检查:巡查人员需关注校园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操场设备、教室设施、消防设施等,确保无安全隐患。
2. 教学活动监督:检查课堂教学秩序,确保教师按时授课,学生积极参与,无扰乱教学的行为。
3. 学生活动管理:对课间活动、课外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伤害。
4. 安全防范措施:检查门卫制度执行情况,确保陌生人无法随意进入校园。
5. 卫生与健康:关注校园卫生状况,包括食堂卫生、学生个人卫生等,预防疾病传播。
1. 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学校日程和安全需求,制定详细的巡查路线和时间表。
2. 实施巡查:巡查人员按照计划进行实地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
3. 问题反馈: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如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处理。
4. 整改跟踪:跟进问题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 记录归档:整理巡查记录,定期归档,以便日后查阅和分析。
小学学校巡查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校园正常运行、保障师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 预防风险:通过定期巡查,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2. 提升教学质量:巡查有助于监督教学过程,确保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 培养规则意识:巡查制度让学生明白校园行为规范,有助于培养他们的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 增强安全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信任度会因巡查制度的落实而提高,增强大家对校园安全的信心。
小学学校巡查制度是校园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通过系统的检查和反馈机制,确保了学校的有序运行,为师生提供了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1篇 小学学校巡查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校巡查制度
1、校园巡查人员:值日教师和值勤队员
2、巡查制度:
3、由值日教师负责校园巡查。(每天至少有2―3人参加巡查)
4、值日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
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
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
5、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
场上活动的学生。特殊情况做好安排,并作记录。
6、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
7、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8、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
第2篇 西团中心小学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巡查制度
团西中心小学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巡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控制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生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值班人员要履行以下职责。
1、值周人员提前半小时到校;
2、值周人员负责学校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3、值周人员到校后在学校大门口值班,组织早到校学生在门岗读书学习等待到校时间进入教学区,组织学生三人成队有序进入校园,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处理突发事件;
4、领班人员在值周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代伙生午餐组织工作;
5、值班教师负责指定餐桌学生的就餐管理,每天清点就餐人数,检查缺席学生原因,监督学生文明用餐,教育学生爱惜粮食,防止有学生吃不饱饭;
6、值班教师负责指定代伙学生的午间管理,每天学生午餐后可以组织少先队值日岗的值日生协助点名,上午放学后25分钟到指定教室点名,对学生的午间休息、学习进行监督,严防学生外出,午间管理至下午上课前十分钟结束;
7、在值班过程中,所有值班人员佩证上岗、着装整齐、姿势端正,禁止在值班期间会客、闲谈、离岗;
8、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周带领相关人员执行一次巡查任务;
9、值周人员每天对值班教师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0、值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教师的到岗、履职情况,对工作期间乱窜办公室或谈笑喧哗的教师或履职不认真的教师要及时批评,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及时汇报学校主要领导;
11、值周人员配合后勤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食堂卫生情况,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12、所有值周、领班、值班人员要时刻关注校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若有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或寻衅滋事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校长室;
13、大课间活动、放学、紧急疏散演练等集体活动时间段,由班主任组织护送队伍,相关科任教师在指定楼梯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监督看护学生上下楼梯,防止学生拥挤踩踏;
14、值周人员放学后到校门口值班,监督检查班主任护送学生放学情况,监督检查保安安全护卫情况;
15、晚间值班老师负责住宿生的晚间管理,组织住宿生晚餐和晚自习,做好各时段的点名工作,维护好各个时段的学生秩序;
16、值周人员负责晚间住宿生管理的组织检查监督工作。
第3篇 小学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步骤,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必要手段,是强化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组织领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任课教师及班主任为组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及班主任。
三、目的要求
巡查督查目的:及时发现学校的安全隐患,指导和帮助尽快消除隐患,及时纠正具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
巡查督查要求:巡查督查成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熟练的业务知识,督促和指导改进安全工作的能力。要深入基层,坚持原则,着眼细节,跟踪隐患及其整个整改过程。要认真做好巡查督查情况记载,建立完备的安全工作资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主要内容及督查责任人
序号
督查主要内容
督查责任人
五、方式方法
1、“月查制”。结合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巡查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自查督查、开展全校教职工参与的隐患排查活动。
2、“现场制”。检查中发现有较大问题的,由巡查督查组在现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现场整改、限时整改。
3、“复查制”。巡查督查组对安全隐患在规定整改时限内进行督促和指导。整改期满,巡查督查组对其进行复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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