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控制程序制度涵盖了多种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
1. 环境识别:确定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影响,如能源消耗、废物排放和噪音污染。
2. 目标设定:设立明确、可衡量的环保目标,以减少负面影响。
3. 控制措施: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确保环境因素在可控范围内。
4. 监测与评估:定期检查环境绩效,以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 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潜在的环境风险,并制定预防策略。
6. 培训与意识:提高员工对环保的认识和技能,确保其遵守规定。
7. 持续改进:根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优化控制程序。
这些内容需要详细记录在书面文件中,包括环境政策声明、操作手册、培训材料和应急预案。例如,环境政策应阐明组织对环境保护的承诺;操作手册则需详细说明如何执行控制措施,包括废弃物处理、能源节约和污染预防等;培训材料则用于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能力;应急预案则为应对环境事故提供指导。
这些程序制度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以及国际标准如iso 14001。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透明,接受内外部审计,确保合规性。此外,制度的更新应与技术进步、业务变化和社区期望保持同步。
环境因素控制程序制度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系统,赢得公众信任。它还能提升资源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良好的环境管理能够预防法律纠纷,维护企业的声誉,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因此,建立并有效执行环境因素控制程序制度对于任何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第1篇 环境因素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识别、评价公司能够控制的、以及可以期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确定、评价和更新重要环境因素,以对其进行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活动、过程和服务中能够控制的、以及可以期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确定、更新与管理;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更新与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批准重要环境因素,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初始环境评审,审核重要环境因素。
3.2部门负责识别本部门的环境因素,确认环境影响。
3.3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环境因素的评审活动,汇总更新环境因素。
4、引用文件
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 4.3.1 环境因素
5、控制程序
5.1初始环境评审
5.1.1公司进行初始环境评审,以了解公司的环境管理现状。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a、明确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b、评价环境现状与上述要求的符合程度,包括污染物排放、化学品使用、资源消耗情况等;
c、对以往不符合要求事件调查所取得反馈意见的评价,包括环境事故、环境处罚等的调查;
d、公司所辖物业现场所在区域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用地使用历史沿革,污染物排放管网位置分布、功能区域划分等;
e、相关方提供的报告、记录等背景资料,包括环境评价报告、三同时验收报告等。
初始环境评审的过程和结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整理提交管理者代表。
5.1.2环境因素确定涉及的区域
公司全体部门,重点为涉及下列因素活动的部门,包括公司用地、建筑物、用地边界、物业服务工作现场及其范围内的公用环境设施设备。
a、向大气的排放;
b、向水体的排放;
c、废物管理;
d、土地污染;
e、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f、其他的环境和社区性问题。
5.2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时机:
a、以公司的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在设定目标、指标前进行;
b、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之初进行初始环境评审时;
c、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过程和服务,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等情况下,可适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d、突发事件处理完之后两周内;
e、当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有特殊环境要求。
5.3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步骤
5.3.1各部门确定(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活动、过程和服务,其中活动的选择可涉及包括采购、储存、运输、动力、设备维修、秩序维护、绿化、保洁、废弃物处理、后勤等方面。
5.3.2在识别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由于公司的活动、过程和服务所排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以及资源能源的消耗给公司及周围居民和地区等造成的影响。
b、所管辖的小区业主/住户、物料供应商、废弃物处理者、服务提供者等相关方的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对上述相关方的评价及施加影响执行《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c、正常运行条件、异常运行条件(如启动)、关闭与检修等情况,以及可合理预见的情况或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等)所伴随的潜在重大环境影响。
d、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以及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和将来潜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的要求。
5.3.3评价环境影响应考虑的方面:
5.3.3.1从环境方面考虑:
a、 环境影响的规模(当地、区域、全球);
b、 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
c、 发生的概率(或可能性);
d、 环境影响的持续时间;
e、 发生的频率。
5.3.3.2从经营方面考虑:
a、 有关的法规和法律要求;
b、 改变环境影响的难度;
c、 改变环境影响的费用;
d、 改变对其他活动和过程有何影响;
e、 相关方的关注;
f、 对本公司公众形象的影响。
5.3.4 综合管理部确认各部门的“环境因素清单”,并汇总整理,确定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环境影响。
5.4环境因素的更新
5.4.1在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过程和服务,以及相关方要求等情况下,要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重新识别、评价环境因素。
5.4.2环境因素更新方法
环境因素发生变更的相关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确认是否需要更新后,通知需更新环境因素的部门,按照上述有关条款重新确定环境因素,确定后应及时更新汇总“环境因素清单”。
5.5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和管理
5.5.1重要环境因素评价依据:
a、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直接判断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b、对公司确定的潜在环境事故和紧急事件直接判断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c、国家重点控制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废弃物处置直接判断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d、污染物排放指标接近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e、能源消耗依据公司的经营要求的重要性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5.2综合管理部将确定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登录于“重要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至各职能部门。
5.5.3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对登录在“重要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中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主要体现在环境目标、指标以及环境管理方案中,或通过制订管理程序对其进行控制,对因经济、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要尽可能对其施加影响。对于已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当环境因素更新时要及时进行环境影响再评价,并更新“重要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5.6记录的保管
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记录,由综合管理部保管。
6、相关文件
6.1《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7、记录
7.1“环境因素清单” yc/jl-431-03
7.2“重要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 yc/jl-431-04
附记录格式
第2篇 环境因素辨识控制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环境因素的辨识、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环保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制定。
2.环境因素辨识的依据
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
⑵行业颁布的规章制度;
⑶公司制定的环保管理制度。
3.环境因素辨识的组织和管理
公司成立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管理者代表任组长,公司各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环境因素辨识具体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组织。
4.环境因素辨识的实施
4.1每年年初由安全环保部制定《环境因素辨识计划》,具体内容包括:本年度环境因素辨识的时间、范围和内容,《环境因素辨识计划》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4.2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由公司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按《环境因素辨识计划》的内容具体实施环境因素辨识工作。
4.3由安全环保部确定环境因素辨识方法和环境因素评价准则,制定《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
4.4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召开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会议,明确工作要求,由各单位分别对本单位环境因素展开辨识工作。
4.5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全员参与,首先由车间基层员工开始,逐级向上,最后由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
4.6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对各单位环境因素辨识及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必要时召开会议集中讨论,依据环境因素评价准则确定出公司重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
4.7评价小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8《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内容包括:
①评价对象概况简述;
②评价目的、方法、范围和程序;
③评价过程;
④评价结论及建议。
4.9由安全环保部将管理者代表批准的《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分发至各相关部室、车间。
5.环境因素辨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⑴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异常指装置的检修、装置开车或停车时。紧急状态指发生意外事故事件时。
⑵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下的作业活动。“过去”指本企业或同行业曾经发生过相同或类似的活动。
6.环境因素辨识识别范围包括:
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采用的新工艺;
⑵所有运行中的系统设备、设施;
⑶退役报废设备、设施或有害废弃物;
⑷危险化学品;
⑸所有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含相关方)的各种活动及环境。
7.环境影响分类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固体废弃物、其他。
8.环境因素辨识的时间和频次
每年年底开展一次。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随时追加开展环境因素辨识工作:
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
⑵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
⑶增加投产新的产品品种、类别前;
⑷改造、更新、添置生产、监测设备及生产配套设施前;
⑸工艺流程更新前;
⑹相关方就环境问题抱怨、投诉时;
⑺相关方之环境因素对本公司环境产生影响时;
⑻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增加时,环境保护知识和技术发生变化时。
9.重要环境因素
9.1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环境因素均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
9.2对于确认的重要环境因素,安全环保部应组织制定管理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以确保本公司污染预防的控制和合规性、符合性。
10.环境因素辨识评价采用多因子环境因素评价法
10.1评价公式
_=a×m
式中:_——为环境因素得分;
a——为发生的频率:
b——为排放值与法规标准值之比(或管理受控情况);
c——为影响范围及程度;
d——为环境影响的可恢复性或持续性;
e——为公众和媒体的关注程度(敏感性):
m——为b、c、d、e中最大值。
10.2多因子评价法评分标准
评价因子
评分说明
评分
a发生频率
连续发生——每日一次
5
每日一次——每周一次
4
每周一次——每月一次
3
每月一次——每年一次
2
一年以上时间一次(偶然发生)
1
b排放值与法规标准值之比(或管理受控情况)
≥100%(或不受控)
5
80%——100%
4
50%~80%(或有受控,但不彻底)
3
30%~50%
2
30%以下(或完全受到控制)
1
c影响范围及程度
国家乃至全球性严重破坏
5
省或市严重破坏
4
镇区附近较严重破坏
3
厂区附近轻微的影响
1
厂内影响
1
d环境影响的可恢复性或持续性
不可恢复或—年以上可恢复
5
半年至一年内可恢复
4
一周至半年内可恢复
3
一天至一周内可恢复
2
一天内可恢复
1
e公众和媒介的关注程度
国际高度关注
5
国家高度关注
4
地区性关注
3
厂区附近一般性关注
2
不为关注
1
10.3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及重要环境因素优先项级别
环境因素得分_值求出之后,就要根据得分进行环境因素评价:
①一般_≥9(此值自定)或m=3为重要环境因素。
②_<9为一般环境因素。
11.记录
tdi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计划
tdi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
tdi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
tdi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第3篇 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控制制度
1.0 目的
为全面有效指导核电事业部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项目部)对所在施工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环境因素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制定,最终达到降低hse风险,持续改进hse管理绩效,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及各项目部在工程建造期间的危险源和环境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
3.0 参考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核电工程事业部《hse管理手册》(h_npd-gm-hse-999,b版)
4.0 责任
4.1本部安全部
负责对本程序编制、修订和解释,并指导各项目部开展风险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管理;
负责建立事业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辨识清单;
负责对各项目部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控制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2本部其他部门
负责组织对本职能部门工作中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风险控制。
4.3各项目部
负责对本项目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各类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落实控制措施;特别是针对重大风险的分项工程/活动制定高风险专项安全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
提供必要的人员、设施和其它资源以有效执行该程序。
5.0 程序
5.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
5.1.1危险源识别
(1)危险源识别评价单元及辨识小组
项目部应根据组织规模划分危险评价单元。划分危险评价单元时,如有固定工作场所的按工作场所划分,无固定工作场所的按施工工序划分;
项目在施工阶段,项目部成立“三级”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小组:项目部级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小组、施工队级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小组以及工段级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小组。各级危险源辨识小组由工程、技术、安全等专业人员组成,根据所管辖区域和施工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
对危险/危害辨识小组成员要进行系统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原理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的能力;
对危险性高、辨识专业性较强的特殊评价区域,要对辨识小组成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2)危险源识别的范围
项目部各级危险辨识小组在识别作业风险和危害因素时要求应全面、系统、多角度、不漏项,重点放在能量主体、危险物质及其控制和影响因素上。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常规活动(如正常的生产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临时抢修等);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含雇员、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
生产作业设施,如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含单位所有或租赁使用的);
存在重大风险的分项工程/活动;
从事高风险作业活动的人员;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符合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的有关规定。
(3)危险源识别的方法
危险源辨识方法可采用询问与交流、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评价、事件树、故障树等方法。
5.1.2危险源评价方法
项目部各级风险辨识小组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评价,评价要联系生产实际,参照已往的经验和控制效果进行,既要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更要实事求是地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还要考虑与需要采取措施的能力相适应,风险级别是综合分析评价的结果。通常所采用的危险源评价方法有:直接判断法、查表法(经验法)、lec法、矩阵评估法。项目部范围内的风险评价可采用矩阵法与lec评价法相结合的原则实施,风险级别划分可按照“矩阵法”(附录1)分级执行。
5.1.3危险源分级与控制
根据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评价潜在风险等级,通常按照标准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根据评价的结果应通过以下方法逐级控制或削减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hse作业指导书→组织员工开展班前会活动(填写活动记录)。
任何作业活动都要进行风险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将作业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项目部采取“四级”控制(项目级、施工队级、工段级、班组级)方式,对a和b、c、d、e级风险实施分级控制;
对于影响较大,涉及人员较多的重大风险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如台风,核事故应急等),同时现场保持储备足够的应急资源,以便及时使用;对存在严重风险的作业项目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作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即时培训。让操作人员掌握方案中的控制要求,并在执行过程中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中度风险要编制hse作业指导书。将每项作业活动从准备到结束,按作业流程的步骤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落实专人监管控制;
低风险由作业班组通过班前会的形式告知所有成员,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后,方可从事作业活动;
风险控制措施要落实跟踪人员,包括技术、施工、安全三类人员;
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全体员工要进行与之岗位相符的安全知识培训,其中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效证件上岗,高风险作业人员须经培训上岗作业;
所有机电设备、工具在使用前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并标识,以确保使用安全。
5.1.4危险源再评价
项目部在工艺、设备、法规等发生变化时要进行相应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hse职能部门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的应用效果进行检查和评审;
危险控制措施实施后要对其进行再次危险评价,看评价结果和上次危险控制的期望值是否一致;再次评价的结果和危险控制的期望值一致,则仍按该控制措施执行;再次评价的结果证明危险没有得到控制和削减,则应对危险控制计划的完善程度、危险评价的有效性以及危害辨识的完整性进行分析;
再重新进行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制定危险控制计划,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后再次进行实施并进行跟踪。
5.1.5记录管理
项目部各级风险辨识小组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的结果可按照《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附录3)的样版填入,并实行工段级—施工队级—项目部级的顺序逐级汇报,项目部应明确各级辨识小组在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表中录入的风险等级范围。项目部级由项目部hse部门汇总,组织核实、修改和确认,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5.2环境因素识别与管理
5.2.1环境因素识别
(1)成立环境因素评价小组
项目部成立环境因素评价小组,针对辨识出的环境因素,评价小组制定专项控制措施,小组由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部hse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小组成员由各部门及各施工队/专业公司负责人组成,成员应接受过相关知识的培训。
(2)环境因素识别方法
项目部环境因素识别方法很多,如:过程分析法、生命周期评价、生产流程分析、物料衡算、问卷调查法、专家咨询法等。
(3)环境因素识别范围
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个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个状态”以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向大气、水体、土地的排放;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获取;
能源的使用和能量释放(如热、辐射、振动等);
废弃物管理、物理属性;
对社区影响及其它地方性环境问题等方面。
5.2.2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环境因素评价要根据生产特点,参照以往经验和控制效果进行,既要分析可能发生的环境影响后果,更要事实求是地分析环境影响发生的可能性,还要考虑与需要采取措施的能力相适应,环境因素级别是综合分析评价的结果。环境因素评价方法有:是非判断法、专家评议法、对比法、跟踪法、排放量对比、频率对比法、多因子环境因素“打分法”(附录2)等。
5.2.3环境因素分级与控制
项目部hse部门组织环境因素辨识小组根据环境因素评价方法(打分法)判定环境因素级别,并形成《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附录4),对于一般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采用分级监控管理。
(1)一般环境因素监控管理
针对《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评定的一般环境因素,由项目部hse部门组织环境因素评价小组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并落实责任单位,由hse部门负责措施的跟踪落实。
(2)重大环境因素监控管理
针对《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评定的重大环境因素,由项目部hse部门组织环境因素评价小组制定和实施《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附录5),对重要环境因素涉及的有关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定的措施或方法、责任部门、协调部门、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起止时间、投入的资金等。
制定管理方案应考虑所选择的技术方案、公司的财务或项目经济承受能力、运行和经营要求、相关方的意见等。
(3)内部运行控制与相关方的信息交流
通过对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相关方人员进行交底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加强各层级的环境监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执行本项目的环境管理规则制度,规范所有人员的环境安全行为;
将已识别和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信息与各方相关人员沟通,同时在本项目环境安全管理的有关程序文件中予以规定,并予以保证;
环境因素有关信息在项目部内部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保证全员均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有害环境因素;
对外部投诉或通报处罚的信息,项目部相关单位应加以记录并采取措施,将处理的结果通告投诉或通报方。
(4)环境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对重要环境因素可能引起的潜在的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预案,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发生后对环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5.2.4环境因素的更新
(1)为保持环境因素信息的有效性,项目部hse部门应定期组织环境因素评价小组对环境因素再次进行评价,并针对重新评定的不同等级的环境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当承接新的建设项目或施工过程中的活动、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补充识别,由环境因素评价小组重新评价。
5.2.5环境因素的发布
经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后的《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以及针对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由项目部hse部门确定发放范围后,发放到相应的各单位。各责任单位根据评价表中提出的措施及管理方案中的相关要求予以落实。
第4篇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环境因素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辩识、评价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在施工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评价其危险程度,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因素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所有施工活动中的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4职责
4.1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范围内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的组织、管理工作。
4.2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为工程项目管理部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管理部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对各bt承包商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其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4.3各bt承包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部发布的《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负责本单位作业范围内的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工程项目管理部结合项目生产活动的具体情况,组建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评价小组,组织制定《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
5.2 各bt承包商按《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的要求,对本年度所有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的活动,以及机械设备进行危险源辩识、环境因素和风险评价。
5.3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的重点:
a) 工作场地特点:如高空、井下、洞口、容器内、带电作业、交叉作业,作业场地狭小,安全装备无法使用等可能给作业带来危险的因素。
b) 工作环境的情况: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缺氧等可能给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
c) 工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d) 操作程序以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错误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e) 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与所从事工作的身体要求不适应,或者作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技术素质、熟练程度、安全意识)的局限给作业人员带来的隐患。
f) 管理上包括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给作业人员或机械设备带来的危害。
g) 其他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危害或容易造成设备异常的不安全因素。
5.4各bt承包商按照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作业进行危险源辩识及环境因素和风险评价,填写附录a《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表》附录b《重要危险源清单》、附录c《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附录d《 重要环境环境因素清单》。
5.5bt承包商将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辨识及风险评价的结果汇总,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进行审核。
5.6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部对bt承包商上报的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审核评价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
5.7各bt承包商根据评价结果,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制订应对措施及应急响应预案,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进行审核、备案。
5.8bt承包商依据发布的风险评价结果对本单位标段范围内的作业进行管理。
5.9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5.10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每年按相关程序,依据当年的施工项目内外条件,每年进行一次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工作,以有效指导危险因素控制。
5.11bt承包商每项工作开工前,均应针对该项工程特点,依据当时的内、外条件,进行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工作,以验证风险控制计划的符合性,指导有效的风险控制。
5.12工程项目管理部及bt承包商应建立并维持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危险控制活动的记录,并随时保持记录的更新。
第5篇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辩识、评价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在施工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评价其危险程度,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因素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所有施工活动中的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
4 职责
4.1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范围内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的组织、管理工作。
4.2 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为工程项目管理部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管理部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对各bt承包商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其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4.3 各bt承包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部发布的《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负责本单位作业范围内的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工作。
5 内容及要求
5.1 工程项目管理部结合项目生产活动的具体情况,组建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控制评价小组,组织制定《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
5.2 各bt承包商按《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的要求,对本年度所有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的活动,以及机械设备进行危险源辩识、环境因素和风险评价。
5.3 危害辩识、风险评价的重点:
a) 工作场地特点:如高空、井下、洞口、容器内、带电作业、交叉作业,作业场地狭小,安全装备无法使用等可能给作业带来危险的因素。
b) 工作环境的情况: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缺氧等可能给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
c) 工作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d) 操作程序以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错误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e) 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与所从事工作的身体要求不适应,或者作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技术素质、熟练程度、安全意识)的局限给作业人员带来的隐患。
f) 管理上包括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给作业人员或机械设备带来的危害。
g) 其他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危害或容易造成设备异常的不安全因素。
5.4 各bt承包商按照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作业进行危险源辩识及环境因素和风险评价,填写附录a《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表》附录b《重要危险源清单》、附录c《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附录d《 重要环境环境因素清单》。
5.5 bt承包商将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辨识及风险评价的结果汇总,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进行审核。
5.6 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部对bt承包商上报的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审核评价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
5.7 各bt承包商根据评价结果,对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制订应对措施及应急响应预案,报项目监理部、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进行审核、备案。
5.8 bt承包商依据发布的风险评价结果对本单位标段范围内的作业进行管理。
5.9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5.10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每年按相关程序,依据当年的施工项目内外条件,每年进行一次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工作,以有效指导危险因素控制。
5.11 bt承包商每项工作开工前,均应针对该项工程特点,依据当时的内、外条件,进行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工作,以验证风险控制计划的符合性,指导有效的风险控制。
5.12 工程项目管理部及bt承包商应建立并维持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危险控制活动的记录,并随时保持记录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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