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班干部按时参加班前会现场交接班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1. 准时出席:班前会的时间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确保所有干部都能准时到场。
2. 信息传递: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详细交接工作进度、待解决问题以及潜在风险。
3. 现场确认:干部需亲自到工作现场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环境安全。
4. 记录详实:会议记录要完整,便于后续查阅和追踪。
班前会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 上一班的工作总结,包括完成的任务、未完成的工作以及遇到的困难。 - 下一班的工作安排,明确任务分配,提出时间表和预期目标。 - 设备状态报告,确保所有工具和设备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 安全提示,强调作业安全规程,预防可能出现的事故。 - 问题讨论,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集体研讨,寻找解决方案。
实施此制度的规范包括:
1. 制度透明:所有规定公开,让每个干部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期望。
2. 反馈机制:鼓励干部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交接班流程。
3. 监督与考核:定期评估班前会的效果,对不遵守规定的干部进行指导和纠正。
4. 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会议内容,使之更符合实际需求。
跟班干部按时参加班前会现场交接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提升效率:明确的工作交接有助于新班次迅速投入工作,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延误。
2. 保障安全:通过安全提示和问题讨论,可以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3. 增强团队协作:共同参与的班前会增强了团队凝聚力,促进信息共享与协同工作。
4. 促进成长:干部在交接过程中学习和解决问题,有利于其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这项制度是确保企业运营顺畅、安全和高效的重要工具,每位干部都应认真对待,严格执行。
第1篇 跟班干部按时参加班前会现场交接班制度
1、跟班工长必须参加班前会,并在班前30分钟配合值班干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跟班干部不参加班前会不得下井跟班。
3、跟班干部下井跟班做到第一进班,最后一个出班。
4、跟班人员进班后必须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隐患,达到安全条件时方可组织正常生产。
5、跟班干部及时向本队值班汇报当班安全问题,当班遗留问题必须向下班交待清楚,认真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
6、跟班人员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抓好安全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7、以上制度将严格按照“双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2篇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一、值班、跟班人员必须执行矿上对值班、跟班人员的有关规定制度。
二、值班人员24小时不准离矿,因生产和工作原因确实需向矿调度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脱岗者按细则执行处罚。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对全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平衡全队生产工作,并负责组织追查分析值班期间的各类事故,并落实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和矿、队的各类罚款。
四、跟班人员必须按矿规定跟班,跟班人员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排工作必须按规程和措施要求安排,落实各类检修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修项目,认真签收各类报表,及时处理各类事故,对没有检修和没完成检修任务者,要提出处理意见,对各工种岗位人员每班都要根据情况安排查岗,落实脱岗人员的处理。
六、值班、跟班人员均为当值和当班期间的第一责任人,不准许只顾本职责分工范围工作,对其他范围不重视,生产上出现事故要积极组织抢修,缩短事故时间,确实保证安全生产。
七、根据公司、矿有关要求,及时检查和查岗,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是公司、矿级隐患及时排查。
八、及时完成矿交办的各项任务,配合完成矿上的各类生产和安全活动。
第3篇 p矿跟班干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强化现场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跟班干部现场排查隐患及落实整改的作用,确保井下现场存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实行跟班干部上岗填写隐患排查制度,具体如下:
一、要求:
1、跟班干部必须将当班采面的隐患内容认真填写,并做到一班“三排查、三填写、三汇报”,同时要将排查出的已安排处理的隐患填写入井隐患排查台帐。
2、每班作业结束后,当班跟班干部要将遗留的隐患安排处置情况填入隐患排查台帐。需矿、井解决的隐患,每日汇总整理,报矿、井平�解决。
3、对当时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必须有保证安全的临时处理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日期。
4、战线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对基层单位已经排查并制定出整改日期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不执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填写或做假的罚款一次100元。
二、考核与奖惩:
1、现场排查必须覆盖采煤工作面所有地点,跟班干部当班没有查出的隐患,而被战线管理人员查出的,每条对当班跟班干部罚款50元。
2、对整改期内没有采取可靠临时处理措施或因此发生事故的,追究隐患排查跟班干部的管理责任。
3、井下隐患记录薄与区队隐患记录不对照的,对跟班干部执行100元的罚款。
4、超过整改期经复查仍未处理的,对当班隐患排查干部给予罚款200元,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罚款100元/人。
第4篇 领导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制度
1、严格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要求,全厂坚决执行,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厂长跟班制度。
2、领导带班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工作计划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它带班领导协商调换,确保每月跟班作业的次数。
3、每个厂领导每月跟班两次,跟班领导现场时间:当日下午16:00—次日16:00,分别在各厂区巡查、监督作业情况。
4、带班领导在每天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在作业现场,同时处理现场问题;“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6、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厂安委会汇报。
第5篇 跟班干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强化现场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跟班干部现场排查隐患及落实整改的作用,确保井下现场存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实行跟班干部上岗填写隐患排查制度,具体如下:
一、要求:
1、跟班干部必须将当班采面的隐患内容认真填写,并做到一班“三排查、三填写、三汇报”,同时要将排查出的已安排处理的隐患填写入井隐患排查台帐。
2、每班作业结束后,当班跟班干部要将遗留的隐患安排处置情况填入隐患排查台帐。需矿、井解决的隐患,每日汇总整理,报矿、井平衡解决。
3、对当时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必须有保证安全的临时处理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日期。
4、战线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对基层单位已经排查并制定出整改日期的隐患,在整改日期内不执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填写或做假的罚款一次100元。
二、考核与奖惩:
1、现场排查必须覆盖采煤工作面所有地点,跟班干部当班没有查出的隐患,而被战线管理人员查出的,每条对当班跟班干部罚款50元。
2、对整改期内没有采取可靠临时处理措施或因此发生事故的,追究隐患排查跟班干部的管理责任。
3、井下隐患记录薄与区队隐患记录不对照的,对跟班干部执行100元的罚款。
4、超过整改期经复查仍未处理的,对当班隐患排查干部给予罚款200元,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罚款100元/人。
第6篇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一、值班、跟班人员必须执行矿上对值班、跟班人员的有关规定制度。
二、值班人员24小时不准离矿,因生产和工作原因确实需向矿调度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脱岗者按细则执行处罚。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对全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平�全队生产工作,并负责组织追查分析值班期间的各类事故,并落实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和矿、队的各类罚款。
四、跟班人员必须按矿规定跟班,跟班人员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排工作必须按规程和措施要求安排,落实各类检修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修项目,认真签收各类报表,及时处理各类事故,对没有检修和没完成检修任务者,要提出处理意见,对各工种岗位人员每班都要根据情况安排查岗,落实脱岗人员的处理。
六、值班、跟班人员均为当值和当班期间的第一责任人,不准许只顾本职责分工范围工作,对其他范围不重视,生产上出现事故要积极组织抢修,缩短事故时间,确实保证安全生产。
七、根据公司、矿有关要求,及时检查和查岗,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是公司、矿级隐患及时排查。
八、及时完成矿交办的各项任务,配合完成矿上的各类生产和安全活动。
第7篇 跟班干部按时参加班前会、现场交接班制度
1、跟班工长必须参加班前会,并在班前30分钟配合值班干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跟班干部不参加班前会不得下井跟班。
3、跟班干部下井跟班做到第一进班,最后一个出班。
4、跟班人员进班后必须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隐患,达到安全条件时方可组织正常生产。
5、跟班干部及时向本队值班汇报当班安全问题,当班遗留问题必须向下班交待清楚,认真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
6、跟班人员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抓好安全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7、以上制度将严格按照“双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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