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是确保组织廉洁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石,它涵盖了多方面的规定和准则,主要包括:
1. 廉洁从政:要求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2. 诚信守法:强调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3. 公私分明:倡导公款公用,严禁挪用公款或公共资源用于私人目的。
4. 廉洁修身:鼓励党员干部加强自我修养,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5. 接受监督:党员干部应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自身行为负责。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建立申报财产制度,定期公开个人及家庭财产,增强透明度。 - 实施廉政谈话,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教育和提醒。 - 设立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保证举报人的权益。 - 对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一旦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 加强党内监督,通过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方式,确保党员干部始终处于监督之下。
为了确保这些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规范流程:
- 制定明确的操作指南,细化各项制度的实施步骤。 - 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 -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 -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问责。 - 建立公正公平的奖惩机制,激励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维护了党的形象,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更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能够有效地预防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第1篇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范例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社领导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社领导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要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不向基层要礼品、物品,违者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给予扣发工资,同时分区别性质,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不准经商办企业,凡信用社工作人员,都不准经商或入股经商。
5、严格车辆使用制度。严禁出私车,全对因病,因急事需用车者,必须经常务主任批准。
6、不准借公出、疗养、看病、考察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回来后,要按规定时间,路线活动范围核销款项,超过部分由个人负责。
7、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8、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9、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对送礼行贿,大吃大喝等的需要款项有权拒付,不予核销,如领导指令核销,财务人员必须和执纪执法部门反映。对弄虚作假变相核销的要严肃处理,对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从重惩处。
10、不准借公出、疗养、看病、考察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外出回来后,要按规定时间、路线、活动范围核销款项,超额部分由个人负责。
11、不准干部经商办企业;不准入股经商;不准为亲友担保贷款。
12、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强化群众的监督。
13、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要不得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第2篇 贵阳一中干部、党员、教职工谈话制度
根据市教育局党筑教党通字(2007)19号文件《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办法〉和〈阳贵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党员、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制度。
一、谈话的目的
实行干部、党员、教职工谈话制度,是关心、爱护、帮助、教育、提醒干部、党员、教职工提高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方法,是把组织监督,增强自省、自警、自励,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把握思想动向的重要措施。
二、谈话的对象
与干部、党员、教职工谈话,要按照干部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分级分工负责。学校的校级正职干部由上级领导负责谈话;学校的校级干部副职由书记和校长负责谈话;学校的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由分管的校级领导负责谈话;党员由各党支部书记或党委书记负责谈话。必要时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谈话。
三、谈话内容
1、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2、提醒(警示)谈话。对需要谈话人在廉洁、团结、作风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群众有反映的;在工作中出现消极情绪、不思进取,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不高的;工作方法简单,影响团结,群众有反映的;予以提醒(警示)谈话。
3、反馈谈话。定期不定期的对需要谈话的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对其作出的综合评价,酌情适时反馈给本人,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正要求。予以反馈谈话。
4、诫勉谈话。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群众反映的问题比较严重,经核实问题确实存在,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予以诫勉谈话。
5、慰问谈话。干部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较大伤害或损失时,予以慰问谈话。
7、其他谈话。学校决定需要进行的谈话。
四、谈话方式
1、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
集体谈话的方式。
2、坚持原则,按照党性原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谈话,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问题与不足,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诚心相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第3篇 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
1、考核对象。党组织下属所有基层党组织。
2、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组织检查考核与自查自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考核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抓好落实。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面考核。
4、考核内容。
(l)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且能够发挥职能作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需要配齐党务干部。
(2)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种记录齐全规范。
(4)努力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放眼时代做先锋”等各种树立党员形象,展示机关党组织风采的主题实践活动。
(5)继续巩固保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6)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和操作标准,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参与各项考评的重要依据。
(7)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符合程序,材料齐全,保证质量。按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进行培训。
(8)按要求完成党刊征订、发行和党员电教教材的发放、复制工作,并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和收看。
(9)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花名册以支部为单位单独建立,手续规范,账目清楚。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上缴党费。
(10)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运作规范。按要求认真做好年终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11)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
(1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名党外同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13)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建活动,并谋划组织本级党组织开展各种积极健康的活动。
(14)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5)认真搞好党纪条规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5、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党建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党组织要注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切实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第4篇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社领导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社领导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要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不向基层要礼品、物品,违者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给予扣发工资,同时分区别性质,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不准经商办企业,凡信用社工作人员,都不准经商或入股经商。
5、严格车辆使用制度。严禁出私车,全对因病,因急事需用车者,必须经常务主任批准。
6、不准借公出、疗养、看病、考察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回来后,要按规定时间,路线活动范围核销款项,超过部分由个人负责。
7、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8、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9、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对送礼行贿,大吃大喝等的需要款项有权拒付,不予核销,如领导指令核销,财务人员必须和执纪执法部门反映。对弄虚作假变相核销的要严肃处理,对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从重惩处。
10、不准借公出、疗养、看病、考察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外出回来后,要按规定时间、路线、活动范围核销款项,超额部分由个人负责。
11、不准干部经商办企业;不准入股经商;不准为亲友担保贷款。
12、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强化群众的监督。
13、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要不得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第5篇 嘉善中学领导干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师员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从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出发,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干部工作热情;通过谈心谈话,引导和帮助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谈话内容及重点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群众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2)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之间或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对教师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谈话方法及要求
1.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月不少于二次。
2.学校领导必要时应随时与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
3.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教师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5.党员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第6篇 一小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州郴一小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一、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对象、内容及考核措施,实行分类培训,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教育培训可采取上党课、听辅导报告、阅读材料、座谈讨论、知识竞赛、收看电视、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等方式进行,不断增强学习效果。
三、每年对支部委员进行一次培训,主要内容有:学习党建工作理论,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党建工作能力等,使支部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1-2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内容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岗位特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党风党纪、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政策法规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
五、按要求选派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并认真做好记载。
第7篇 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或党员冬训期间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加评议。
三、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内容按德、能、勤、绩进行细化,即: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决策协调执行能力;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工作实绩等。
四、民主评议党员采取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应给予表彰;对评为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五、对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应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先由班子成员作述职报告,然后由评议人员评出优秀、称职或不称职,并将考评情况镇党委备案。
第8篇 中学党组织与党员干部定期谈话制度
本谈话制度,是我校根据工作需要,对谈话对象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对党员干部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
1、实行谈话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党员和党员干部中发生的一些情况和问题作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分析,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反腐败关口前移。
2、谈话对象的确定,采取分级谈话,各负其责的制度。
3、谈话的内容
(一)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落实执行上一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情况;
(二)本单位、部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对纪律检查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
(五)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六)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4、 根据谈话内容,谈话形式区分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和诫勉类谈话两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侧重了解和掌握党组织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加强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诫勉类谈话,侧重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个人的思想、作风、纪律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监督。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围绕第3条所列(一)、(二)、(三)款内容有计划进行。通过谈话,监督各级党组织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6、诫勉类谈话,围绕第3条所列(四)、(五)、(六)款内容,根据举报反映出来的问题开展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于确有问题需要纠正的,提出纠正意见;构成错误的开展批评,帮助改正错误。从而化解矛盾,保护教职工举报反映问题的积极性,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7、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必要时,书面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8、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出谈话记录,或由谈话对象写出说明材料并签字或盖章。谈话记录或说明材料经领导审阅后,由校长办公室立卷归档、党党支部负责妥善保管。
9、 通过谈话认定的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错误,由谈话人跟踪督促。谈话了解到的谈话对象的思想、作风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必要时向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第9篇 !!市__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__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支部:___
第二支部:___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在联系点支部参加理论学习,参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6次。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误会、促进和谐。对在谈心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及时、妥善加以解决,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要服从支部书记的安排,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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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为促进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必须有坚定的群众观念,积极致力于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疾苦,有事同群众商量,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二、支部在发展党员时,在个人自愿提交申请的前提下,坚持群众推荐、组织考察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其表现不良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群联谊会,听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增进党群联系。
四、每个党员都要联系一名非党员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建立党群联系汇报制度,把联系群众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的必要内容。
第11篇 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监督制度
(一)、党员学习活动制度
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乡村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活动内容: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党的知识和上级党委布置的学习内容,贯彻落实镇党委安排的工作。
(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镇党委学习。每月一次,参加对象为党委成员和全镇中层干部。学习内容、时间及组织工作由党委书记安排。
2、党员干部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为主,根据需要由乡党委副书记安排。
3、每年年初由镇党委制定学习计划,其形式以授课、讲座为主,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位干部职工要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刻苦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中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交流。
第12篇 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开展谈心活动是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并规范谈心谈话活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疏通党员思想沟通的渠道,结合卫生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谈心目的:
1、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及时予以解决,真正取信于民。
3、接受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保持___员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二、谈心对象: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各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
三、谈心内容:
1、征求群众对党委、各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意见,听取党员、群众反映情况;
2、党员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党员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助或支持的;
4、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
四、谈心方式:采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谈心活动。并做好谈心记录。
五、谈心要求:谈话谈心突出针对性、及时性,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受到表彰或处罚、遇到困难或挫折、出台重要规章制度、提拔任用或岗位调整、家庭出现重大问题、与他人产生矛盾等情况必谈。
坚持在谈话谈心中解决问题,重点查找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敞开思想,坦诚相见,互相提醒,增进团结,共同提高。要体贴关心谈话对象,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通过谈话谈心了解的重要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做好有关工作。
第13篇 c中医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中医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和党员干部要带头为政清廉,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不以权谋私、立党为公。
二、党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反对弄虚作假,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自觉地抵制不良倾向和不良行为。
三、党员和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组织,不得牟取非法利益,要始终不渝地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四、党员和党员干部要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觉同***保持一致。
五、党员和党员干部要服从管理,严格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监督和约束。
六、党员和党员干部要模范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七、党员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坚持患者第八、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第14篇 j质监局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质监局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强化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范和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的目的
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风,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信访举报和其他渠道掌握的轻微的,一般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通过开展诫勉教育,促使他们警醒、自律、正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防范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达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的目的。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
1、违反《_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情节轻微,未受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2、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对职责范围内发现的违纪行为未及时制止,而应负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
3、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但必须及时整改纠正的党员、干部;
4、重点股室、重点岗位以及存在违纪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
5、群众反映的意见相对集中,需要对群众反映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纠正的党员、干部;
6、存在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问题导致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
7、其他情形组织上需要谈话的党员、干部。
三、诫勉谈话的形式
诫勉谈话采取指定诫勉谈话人与被诫勉谈话对象面对面谈话教育的方式进行,一般按照被诫勉谈话对象的职级,指定高于被诫勉谈话对象职级的领导干部为谈话人,并做好谈话记录。
四、诫勉谈话的内容
1、谈话人向被谈话对象通报群众举报或其他渠道掌握的被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并讲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被谈话对象可以就谈话人所通报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检讨,并负责对需要澄清的问题提供有关材料;
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解释,结合所掌握的问题,对被谈话人提出有关要求或给予批评教育;
4、被谈话人对谈话人所提出的要求表示明确的态度和纠正的决心。
五、诫勉谈话应注意事项
1、诫勉谈话应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原则,谈话人应注意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诫勉谈话应保持保密性原则,注意为举报人和反映问题的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反映人的姓名、单位等,切实保护好举报人、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3、对可能涉及构成违法违纪线索的问题,不得采用诫勉谈话的形式向当事人泄露。
4、谈话人要允许被谈话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或澄清。
5、对需要进行诫勉教育的对象,谈话人应事先通知时间、约定地点。被诫勉谈话对象无故不得拒绝参加谈话,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谈话的应事先说明原因,由谈话人另行约定时间。
6、诫勉谈话应做好谈话记录,作为被诫勉教育对象今后整改纠正的对照依据,并存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吉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15篇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__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党组织建设及组织关系接转
1、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由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管理。原单位设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或虽没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但具备管理条件的,也可继续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委员会2至3年换届选举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确保支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3、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中组织能力强、作风民主,有奉献精神,身体较好,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
4、企业改制、租赁、倒闭、破产、兼并过程中,应及时将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并认真负责地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
5、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转入居住地社区管理的,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及时把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保证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化、规范化。离退休干部职工原单位党组织要继续与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保持联系,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6、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被外单位聘用六个月以上,或到异地居住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聘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聘用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入聘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7、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的,其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组部和某某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
8、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9、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花名册、交纳党费登记簿、参加组织生活记录等簿册。
10、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11、要针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请专家授课、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12、社区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组、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13、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或组织集体_、_、_等活动;不参与__及封建迷信活动;不从事违反政策规定的经商活动。对于违_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1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15、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___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以及某某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三、制度建设
16、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定期上党课。根据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状况,不断研究和改进活动的形式,以保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17、学习制度。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定期组织学习。要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身体因素,方式要多样,主题要突出,地点要灵活,次数要适当。
1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9、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小组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党员应定期向党小组或支部委员会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情况。
四、其它
20、本办法适用于不具备退休条件而正式办理了离职或内退手续的党员。
21、本办法由某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2、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16篇 z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领导班子除参加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_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 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第17篇 党支部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第18篇 工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领导班子除参加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_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 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第19篇 市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支部:
第二支部: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在联系点支部参加理论学习,参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6次。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误会、促进和谐。
对在谈心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及时、妥善加以解决,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要服从支部书记的安排,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第20篇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范例
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支部:
第二支部:
第三支部:
第四支部: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在联系点支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联系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工作落实,促进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每年指导支部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谈心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妥善加以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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