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人员雇用制度是企业应对短期工作需求或项目性任务的有效策略。它包括了多种类型,如派遣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和项目合同工等。这些类型的雇员通常在特定的时间内为企业提供服务,一旦任务完成或期限结束,他们的雇佣关系也随之终止。
1. 派遣员工: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提供,企业在需要时进行借用,负责支付给派遣公司的费用。
2. 兼职员工:按照小时或项目工作,通常适用于短期或非全职需求。
3. 实习生:在校学生或刚毕业的新人,为获取工作经验而参与工作,可能带有学术目的。
4. 项目合同工:针对特定项目签订合同,项目结束后合同自动解除。
临时人员雇用制度的内容涵盖招聘流程、工作职责、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和解雇条款等。其中,企业应确保遵守劳动法规,明确双方权益,同时为临时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1. 合同制定:清晰定义雇佣期限、工作内容、报酬和福利。
2. 法律合规:遵守当地劳动法规,保障临时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培训与指导:为临时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其能迅速适应岗位。
4. 绩效管理:设立合理的绩效评估标准,公平对待所有员工。
5. 安全规定:确保临时员工了解并遵守企业安全规程。
临时人员雇用制度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能够帮助企业灵活调整人力配置,降低固定成本,特别是在市场需求波动或季节性业务高峰期。这种制度也为求职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尤其是对于那些寻求临时工作或希望积累经验的人。然而,企业必须谨慎平衡灵活性与公平性,确保临时员工的待遇和工作环境得到妥善处理,以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员工满意度。
第1篇 临时人员雇用制度范本
临时人员雇用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3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 雇用限制
1.年龄未满16周岁者不得雇用;
2.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3.雇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四条 雇用
1.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2.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 投保
在公司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公司工作。
第六条 管理
1.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2.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 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立)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 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 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2篇 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学区、家属院的安全管理,根据公安局对暂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凡来我校工作的、临时工、承包基建、总务各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安分守法。
2、临时工、外来人员,入院门卫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3、施工队、临时工、应由用工单位和带队负责人对其加强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个人的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家属情况,对来历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应坚持谁用工、谁教育、谁管理的原则。发现有违法乱经盗窃等不良行为,应立即妥善处理或辞退。
4、严禁在教学区、家属区、工地住区使用电炉,明火做饭要经学校领导同意。违者罚款30元。
第3篇 临时工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学区、家属院的安全管理,根据公安局对暂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凡来我校工作的、临时工、承包基建、总务各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安分守法。
2、临时工、外来人员,入院门卫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3、施工队、临时工、应由用工单位和带队负责人对其加强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个人的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家属情况,对来历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应坚持谁用工、谁教育、谁管理的原则。发现有违法乱经盗窃等不良行为,应立即妥善处理或辞退。
4、严禁在教学区、家属区、工地住区使用电炉,明火做饭要经学校领导同意。违者罚款30元。
第4篇 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制度
1、 外来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进场时身份证要压在门卫间,一般会客均在门卫处。
2、 探亲访友人员,在三小时内离场者,经门卫许可办好有关手续方可进入,三小时以上者,必须经保卫科批准。
3、 外来探亲访友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工地住宿过夜,特殊情况要求在本工地过夜住宿者,上交押金每人100元,并经保卫科批准。
4、 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内容填写登记表,签写后方可进入,蛮闯门卫,不听劝阻者,每人每次处罚款20-50元,无理取闹者报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移送派出所处理。
第5篇 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制度
(1)临时用电管理人员的职责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门的电气技术人员及电气施工员,电气技术人员负责临时用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现场临时用电资料的收集整理,当临时用电发生变化时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并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负责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施工员负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并对现场中的各种实际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带领其他电气施工人员保证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保证施工进度。此外,还应配备专业的电气施工人员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线路的敷设及设备的安装,保证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2)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保证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更好的为工程施工服务,制定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在工程开工前均应编制完善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有工程专业电气技术人员完成,由项目部总工进行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审批后实行。
2)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对现场不能实施的部分应及时反映给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进行修改。
3)所有进行临时用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电工,并由办公室定期组织电工进行专业及安全培训。
4)电工操作时应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范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5)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临时用电的检查可与工地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起进行。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第6篇 _附小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7篇 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8篇 一小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郭溪一小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及外来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溪郭一小
第9篇 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双方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
参加本厂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
3.制度规定
3.1必须对委外施工单位(乙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3.1.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3.1.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1.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确认程序
4.1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本公司的基建、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2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4.3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生产技术部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4.4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审查。
4.5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5.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4.5.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4.5.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公司管理规定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5.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4.5.5乙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后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5.其它规定
5.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5.1.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断路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5.1.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1.3负责现场施工的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按劳动部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5.1.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2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生产技术部,由甲方上报备案。
第10篇 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双方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
参加本厂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
3.制度规定
3.1必须对委外施工单位(乙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3.1.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3.1.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1.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确认程序
4.1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本公司的基建、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2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4.3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生产技术部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4.4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审查。
4.5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5.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4.5.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4.5.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公司管理规定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5.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4.5.5乙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后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5.其它规定
5.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5.1.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断路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5.1.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1.3负责现场施工的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按劳动部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5.1.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2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生产技术部,由甲方上报备案。
第11篇 l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化内部改革,提升工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省、市局关于清理临时聘用人员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当前,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作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民创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临时聘用人员队伍的作风与工商机关的作风建设相适应,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工商部门应有的良好形象。
二、压缩人员,控制人数。在现有人员数量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分类对待的原则,逐步减少临时聘用人员的数量,确保三年内达到省、市局规定的要求。
三、加强教育,严格管理。一是要与在职在编工商干部一样,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国家局、省局“六条禁令”的学习教育,加强对工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强化约束,抓好督查。对照各项规章制度,凡是在聘用期内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辞退。三是严格控制临时聘用人员人数,对确实需要使用临时人员的,各分局要做到计划在前,审批在先,不得擅自聘用,录用过程中,要严格把好准入关,切实把一些综合素质高、年龄轻、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技能的人员充实到工商行政管理辅助岗位。四是规范聘用手续,今后,各用人单位对临时用工人员一律实行一年一聘,严格按照县局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聘用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工资渠道。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新聘人员必需报局领导批准,到人教科备案,方可聘用。对一年一聘的协议也需报县局人教科存档备查。对临时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给工商部门廉政行风建设带来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用人单位责任,相应扣除考核得分。对擅自聘用临时人员,在以后辞退中造成不良后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时聘用责任人的责任,所有损失由聘用责任人自己承担。
以上管理制度,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重要意义,把临时聘用人员认认真真的管好、用好。
第12篇 实验中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13篇 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14篇 _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15篇 工地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制度
建筑工地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制度
1、外来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进场时身份证要压在门卫间,一般会客均在门卫处。
2、探亲访友人员,在三小时内离场者,经门卫许可办好有关手续方可进入,三小时以上者,必须经保卫科批准。
3、外来探亲访友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工地住宿过夜,特殊情况要求在本工地过夜住宿者,上交押金每人100元,并经保卫科批准。
4、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内容填写登记表,签写后方可进入,蛮闯门卫,不听劝阻者,每人每次处罚款20-50元,无理取闹者报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移送派出所处理。
第16篇 学校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二、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三、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四、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五、施工单位人员要服从学校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六、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17篇 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二、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三、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四、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五、施工单位人员要服从学校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六、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18篇 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临时用电管理人员的职责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门的电气技术人员及电气施工员,电气技术人员负责临时用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现场临时用电资料的收集整理,当临时用电发生变化时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并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负责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施工员负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并对现场中的各种实际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带领其他电气施工人员保证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保证施工进度。此外,还应配备专业的电气施工人员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线路的敷设及设备的安装,保证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2)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保证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更好的为工程施工服务,制定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在工程开工前均应编制完善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有工程专业电气技术人员完成,由项目部总工进行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审批后实行。
2)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对现场不能实施的部分应及时反映给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进行修改。
3)所有进行临时用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电工,并由办公室定期组织电工进行专业及安全培训。
4)电工操作时应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范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5)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临时用电的检查可与工地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起进行。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33位用户关注
79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
95位用户关注
40位用户关注
23位用户关注
37位用户关注
35位用户关注
16位用户关注
9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