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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财务财务报告与分析专项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物业财务财务报告与分析专项制度

有哪些内容

物业财务报告与分析专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财务报表编制规范:详细规定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和标准,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 财务数据分析流程:定义了从数据收集、整理到分析的具体步骤,以及如何运用财务比率和其他指标进行深度解析。

3. 内部控制机制:强调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财务监控的重要性,以防止错误和欺诈行为。

4. 报告提交与审议程序:明确了报告的周期、格式、审批流程,以及对管理层的汇报方式。

5. 信息沟通与透明度:规定了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规则,保证业主、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

重要性和意义

物业财务报告与分析专项制度对于企业管理至关重要:

1. 提升决策效率:准确的财务信息有助于管理层做出明智的业务决策,优化资源配置。

2. 增强透明度:公开透明的财务报告能提升企业信誉,增强投资者信心。

3. 风险防控: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能够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财务风险。

4. 法规合规:遵守财务报告的法定要求,避免法律纠纷,维护企业声誉。

注意事项

1. 实施过程中需灵活适应变化:财务环境和企业需求会不断变化,制度应适时调整更新。

2. 培训与教育: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掌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3. 监督与评估:定期审查制度执行效果,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4. 保持沟通:与各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传递和理解。

5. 小心处理敏感信息:遵守保密原则,防止财务数据泄露,保护企业利益。

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旨在促进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化,提高运营效率,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物业财务财务报告与分析专项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财务财务报告与分析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

1、财务部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各管理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财务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帐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3、财务部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4、财务部应当根据规定的结帐日进行结帐,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帐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每月结帐日为每月的31日。

5、财务部在编报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5.1、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5.2、库存材料的实际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

5.3、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一致;

5.4、需要核实、清查的其他内容。

6、财务部会计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6.1、核对各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帐方向是否相符;

6.2、结帐日进行结帐时,结出有关会计帐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帐簿之间的余额;

6.3、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6.4、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帐务处理是否合理;

6.5、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7、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8、财务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9、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10、财务部每月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10.1、资产负债表

10.2、损益表

10.3、现金日记帐

10.4、现金盘点表

10.5、银行存款日记帐

10.6、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7、银行存款对帐单

10.8、物业管理费收支汇总表及明细表

10.9、待摊费用明细表

10.10、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明细表

10.11、预提费用明细表

10.12、应交税金明细表

10.13、应收、实收、预收、欠收管理费明细表

10.14、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10.15、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10.16、应收帐款明细表

10.17、应付帐款明细表

10.18、代收款项明细表

10.19、存货盘点表

10.20、固定资产盘点表

10.21、代收款项汇总表

10.22、欠费追款计划表

第2篇 z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个物业管理公司,为规范其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等,都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是物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营业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条营业收人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

第十四条主营业务收人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人和物业大修收人。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人和特约服务收人。

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人,如房屋出租收人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人。

物业大修收人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人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人。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3篇 物业财务发票及收据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发票及收据管理制度

1、发票及收据管理制度总则:

1.1、财务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保管和使用发票及收据。

1.2、公司所有发票、收据(指有价值的收据)及相关票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1.3、财务部统一负责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

1.4、各种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由公司总部财务部规定。

2、各种票据的购买、领用

2.1、属国家统一规定的发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指定专人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2.2、各管理处应按照公司总部有关规定设专人负责领取发票。管理处财务人员在领用发票时,应详细清点数量、检查有无印刷错误。数量有误或印刷有错误的应请求更换。

2.3、各种票据在领用的同时,请求公司总部财务部人员加盖公司财务章后方可使用。

3、各种票据的使用规定:

3.1、财务部应设专人负责发票、收据的领用、登记、保管、开启工作。

3.2、管理处人员在验收领用的发票后,应按不同的票据登记验收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设专人专柜保管。

3.3、财务部应设置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凡发放票据,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3.4、各种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3.5、各种票据只能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票据。

3.6、在开具票据时,必须按真实用途填写,如为代收款项必须予以注明代收。

3.7、各种票据需交接使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写明交接时票据的号码。接收人在接收各种票据时,如发现所交接的票据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并立即报告财务经理。

4、各种票据的检查和核销:

4.1、公司总部财务部有权对各种票据的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4.2、使用完的票据必须立即进行核销。申请核销时,应将各种票据装订整齐、加具封皮、写明管理处名称、票据起止号码及张数、已开票据的明细金额及总金额,装订人签字。

4.3、总部财务部在审核管理处票据的使用情况后,应定期核查管理处的收款情况是否与票据金额相符。

4.4、各种票据用毕后,存根应由财务部专人按照国家票据管理规定期限保管(必须不低于5年),不得擅自销毁。

第4篇 物业财务现金银行管理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现金、银行管理

1现金管理

a.根据帐款分开的原则,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和稽核工作。

b.严禁私设小金库,违者一旦查出按贪污论处。

c.现金管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支付和收取现金,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对外币的管理须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大额支用现金每笔3000元以上须经公司财务副总裁审批。

d.库存现金中的港币只限于在香港和深圳特区内使用。

e.库存现金限额:港币3000元;人民币10000元,超出部分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

f.出纳员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现金、支票、发票、原始凭证和传票等的安全。

g.出纳员在收取业主管理费等现金收入时应明确告知业主尽量采用银行托收,收取现金时应注意防范识别伪钞。

h.支付现金时出纳员凭经办人填制的借款单或报销单,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审批人、经办人、财务稽核人员签章后方可支付现金。

i.出纳员、财务稽核人员应分别审核现金原始单据,保证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以白条抵库。

j.现金报销应做到及时。市内办事借款报销,事毕不超过三天,外埠办事借款报销事毕不超过五天,严禁拖欠占用公款。

k.出纳员依据现金支付凭证,分币种按时间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l.财务经理或财务主管应不定期地核查出纳员库存现金与现金帐结余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应查明原因。

m.收款员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在当日下班前交给出纳员。

2备用金管理

a.为方便工作,简化手续,对因工作需要周转资金的部门和个人经公司总裁批准(公司)、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支取。

b.周转金主要用于零星费用支出。

c.市内办事周转金限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住外埠机构和个人按实际需要由公司总裁批准的限额使用。

d.备用金年末由财务部门收回,需要继续使用的年初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e.备用金由借款人负责保管,安全自负。

g.办理储蓄户的备用金利息,凭银行计息清单上缴财务部门。

3支票管理

a.支票由出纳员专职管理。

b.购入支票要建立登记簿,做好登记,填写购入日期、行名、支票类别、起止号码、经办人签字等。

c.领用支票应凭领导签批、经办人签名的借款单办理领用手续。

d.出纳员在签发支票时应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用途、收款单位名称等。对事前难以确定收款单位和金额的须填写限额,领用人要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e.出纳员对逾期(超过五天)未报的支票要督促经办人结帐,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结的有权停发支票,并向上级反映其情况。

f.未经财务副总裁同意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g.支票印鉴管理:公司财务部在银行预留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由财务主管领导和财务经理分别保管;分公司(管理处)银行预留印鉴除上述公司财务部印鉴外,增加一枚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章,到公司财务部加盖空白支票每次不得超过10张。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印鉴由经理(主任)本人保管,支票使用时方可加盖经理(主任)印鉴。严禁将经理(主任)印鉴交给出纳员或收款员保管。

h.支票书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发票或收据所盖印鉴名称相符。委托付款必须由原收款单位出具委托付款书。

i.现金支票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代提现金。

j.各种原因作废的支票应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

4银行帐户管理

a.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在公司财务副总裁直接领导下,由财务部经理全面负责,承担日常运作和监管的直接责任,各运作环节由经办人承担具体责任。

b.银行帐户的开设

(1)任何以公司名义、私人名义开设银行帐户,均实行申报制度;

(2)公司开设银行帐户,由财务部提出申请,报公司总裁批准。

(3)分公司(管理处)开设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公司财务副总裁批准,财务部备案。

(4)公司开设的银行帐户,银行预留印鉴办法,由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公司负责人私章共同组成;取得非法人分支机构资格的分公司(管理处)经公司财务副总裁批准,可以分公司(管理处)名义开设银行帐户,预留银行印鉴为分公司(管理处)财务专用章和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私章;未取得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管理处)一律以公司名义开设银行帐户,预留印鉴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分公司(管理处)负责人私章。

(5)由申请人办理有关银行开户手续。

c.银行帐户的运作

(1)银行支票、汇票、储蓄存折、财务印鉴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严格支票的签字程序。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报销付款凭证或借款单)签发支票;

(3)一般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如因实际需要(如招待费和材料采购)领用空

白支票,须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只可领用限额空白支票,并要加强控制,明确规定领用人责任,及时补记支票内容和金额;

(4)发出支票必须核实支用金额,并及时取得收据正本,保证实支款项与收据相符。

(5)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章必须分开保管。重要凭证、财务专用章及负责人私章保管人发生工作变动、离开公司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6)帐户有效签字人如因工作变动,离开公司或变换工作环境时,由开户申请单位及时办理更换签字人手续。

d.银行帐户撤消

(1)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办理银行帐户撤消手续:银行帐户长期不使用,且以后也不再使用的;专门为某一单项业务开设的帐户,该业务已完结的;分公司管理处因某种原因撤消的。

(2)银行帐户撤消手续由原申请开户单位负责办理。

d.银行帐户监控

(1)银行帐户资料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汇总。财务部定期汇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帐户资料,报财务部经理及时分析变化情况,提出有效签字人、销户意见。

(2)定期汇总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财务部每周编制资金周报,报公司财务总裁。

(3)汇入单位要求汇款时要填写汇款通知,以传真告诉汇出单位。汇款通知内容要详尽、字迹要工整,并由有关领导

签字。汇出单位接到汇款通知,进行电话确认,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汇款。

(4)要认真核对每笔款项收支是否正确,每月按帐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各分公司(管理处)出纳员发生变动时应事前通知公司财务部,离职、辞职的未经财务部经理批准不得办理结算。

d.银行帐户档案资料保管

(1)银行帐户档案资料包括开设银行帐户申请表、银行开户资料、银行帐号、有效签字资料或银行印鉴及银行销户资料。

(2)所有银行帐户资料要及时存档、妥善保管。

第5篇 信雅物业财务工作质量评估制度

雅信物业财务工作质量评估制度

为实施有效监督,确保公司货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特建立本评估制度,从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日记账、库存现金和票证印章的保管、应收款项的催收、收支情况、资产管理、财务文档管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等八个方面对物业管理处财务岗位工作实行检查评估,为保证检查评估工作的有效性,该项工作以不定期、不预先通知的方式进行,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所有现金收款均开具正式收据或电脑打印收据(加盖公章),有收、付款人签名确认(注明时间)。

当日收款当日送存银行,银行停止收款后收进的现金做到妥善保管,于次日送存银行,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送存夜间银行,不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事先征得财务部负责人同意。

办理现金收付坚持当面点清,及时开具收据,每笔收付均加盖现金收、付讫印章,并即时入帐。

每周定期与公司出纳结算收款,遇有较大金额(超过1万元)收款当日结算。

不办理未经规定审批程序的付款申请,并检查付款凭单是否完整、真实、合法,对口头承诺,便条,非法票据等不具备付款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并视情况上报财务管理部。

不挪用现金,不以白条抵库和保留帐外现金,确保库存现金与帐上余额一致。

收到支票即刻签署支票送达回执,并及时将支票送银行入帐。

登记日记帐

每笔现金收付款业务均需按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收到支票登记备查帐。

每个工作日完结,均结出帐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好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所有现金收入均须入帐,不将收入作帐外记录,不设置小金库。

库存现金和票证、印章保管

按照公司核定的库存备用金和公安部门的有关现金限额规定,保管好库存现金,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建立收据、发票的领用、发放、缴销记录,缴销前详细标明每本票据的开出份数,作废份数,起讫时间,收款总金额(分现金、支票),与上缴公司的金额是否相符,确保钱、单相符。

不随便将印章交予他人保管,保障公司利益免受侵害。

应收款项的催收

物业服务中心应建立清晰、准确的欠收款明细帐项,即时反应住户拖欠款情况,并据以积极催收,每月有拖欠款清缴情况说明。

按政府的规定收取拖欠款滞纳金,特殊情况须由部门经理书面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豁免。

对连续拖欠三个月以上或累计拖欠一万元以上的住户,须有专门催款情况说明,并有协同催款人签字证明。

费用收缴率:户数比大于90%,余额比大于85%。

收支情况

为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管理报告的公布,各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部规定的内容设置帐本,并根据收、付款及时登帐。

每季度末财务人员应以本部门帐本为依据,以财务管理部提供的部门经营情况表作为参考向业主公布(包干制可不公布)。

对本部门经营情况财务人员每季应向公司写出书面分析,有较大变动情况时,应书面通知公司财务管理部。

资产日常管理

根据财产情况审核单的内容建立资产明细帐,并落实资产日常管理责任人,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

根据资产责任人提供的资产使用状况,负责办理资产处理审批的有关手续。

负责对本部门资产的核对工作(至少半年核对一次),年底配合公司资产大清查工作。

财务档案管理

各部门必须保管好本部门历任财务人员交接清单。

负责本部门的收据、维修服务及回访记录表等存根的保管。

对本部门各年度的收费明细单要按年度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对政府、公司各种收费标准的文本、公司财务管理部的通知及时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对本部门合同、收付款报告的批文及时上交财务管理部并进行归档整理。

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

通过办理收付款业务,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监督各业务部门经济活动的开展,杜绝乱收费,擅自免费,隐瞒截留收入等违纪行为。

通过评估检查,以上各项均合格的财务工作为良好,3项以内不合格,但在限期内纠正的为基本合格,4项以上不合格或限期内不纠正的,视为不合格将受到警告、停职、辞退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附:评估表及库存现金盘点表

第6篇 某物业财务管理运作制度

一、管理方案

财务系统的设置按深圳花园具体情况划分核算单元,每个核算单元为一个成本中心,由各成本中心,由各成本中心及共同成本中心构成物业管理核算体系。

二、管理原则

严格监管各管理单元,主要侧重于现金收支情况的监督及费用的控制、出包合同及物资采购的监督控制,确保各项费用能控制在预算之内。

三、财务会计制度

总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国家有关的税收规定,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具体按财政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及《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执行。

四、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管理包括财产的保管、保养、使用、维修及支付保养、维修的各种支出。

(2)财产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财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其中工程、机电、设备类物资由工程部管理,及各使用部门保管;其他物资由办公室管理,[[及各使用部门保管。

(3)财产物资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消耗性物品及其它消耗性物品。

(4)所有固定资产和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部门设卡登记;属个人使用、保管的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人设卡登记。

(5)各种物资应设仓库保管,各仓库应分品种、规格和型号设账记录各种物品的收、发、存情况,并按月向管理处主任、主管部门和财务部报送月报表。

(6)各种物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由使用部门提出检修计划,经批准后,由对口部门安排维修。

(7)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管理处主任。属责任事故者,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8)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性物资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交旧领新。属人为损坏者(包括需维修的)。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9)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表,经仓管主管部门鉴定并经总物业经理批准后废发。由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所有物品进行检修、报废时均需报财务部备案。

(10)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国家的规定每一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10%,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11)各种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原则上一次性摊销。但数额较大的,按使用时间摊销。

(12)购置各种物品必须办理进仓验收手续;领用各种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办理领用。库存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或变质,应立即查清原因,报告主管领导。情况严重的,应报告总物业经理。

(13)各部门所有的收支结算一律通过财务部办理。

(14)库存现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当日发生的收入一律送入银行,一般不得坐支。每日结出余额,每周填制现金收支报表,做到账款相符。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立即向财务经理报告,并查明原因。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物业经理。

(15)银行存款的收支应每天结出余额并每周填制银行存款报表。月结时,应取得银行对账单,填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16)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均应送财务部,由财务部监督和配合合同的执行。

(17)银行的结算凭证、发票、有价证券等统一由财务部管理。

五、物资管理制度

(1) 物资分类:

i)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

ii) 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使用时间不足1年或超过1年的物品。

iii)办公用品:办公用消耗性物品。

iv)物料用品:管理所需的消耗性物品。

(2) 物资采购(工程)申请审批程序

a 所有采购须先由各所在物业管理处填写采购单/工程承包确认单,由物业管理处主任签批后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a) 总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采购部门须提供1-2份报价单,由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b) 总额在1000元至10000元以下者,采购部门须提供不少于2份的报价单;由所在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c) 总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2万元以下者,采购部门提供3份报价单,由所在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d) 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至5万元以下者,采购部门提供4份以上报价单,由所在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e) 总额在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及以上者,采购部门须提供5份以上的报价单,由所在物业管理处主任初审,报物业公司审批。

b.采购单/工程承包确认单一式五联,分别为:-

第一联(白色)- - - - - - - - - - - - 承包商/供应商留存

第二联(红色)- - - - - - - - - - - - 所在物业管理处经理留存

第三联(绿色)- - - - - - - - - - - - 物业管理部会计处留存

第四联(黄色)- - - - - - - - - - - - 采购人员在申请付款时作附件给会计部

第五联(蓝色)- - - - - - - - - - - - 存档于物业管理公司

c.所有采购及工程项目对外须签定正式合同,备合同原件或复印伯睛份给会计存档;

d.所有采购及工程项目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会计部门才能予以付款。

e.对办公用品及其它低值易耗的物品及维修材料等的收、发各物业管理处须指定专人进行登记。

(3) 物资的领用、使用、保管制度

a) 专人使用之固定资产及及低值易耗品,由使用人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并负有保管责任;公司及部门共用物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履行领用手续并负有保管责任。员工离职或调离必须办理物品交接手续。

b) 日常物品的出入库须填写出入库单。仓库管理人员在物品领用时必须凭有关人员的签名的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

c) 各部门领用物品须填写领料单,由部门主管及有关部门人员签名后方可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d) 各部门领用之物品,须建立部门领用物品使用登记薄,包括领用时间、领用人、领用数量及用途。

e) 仓管人员应及时将出入库单送至财务以便入账。财务应定期汇同仓管员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对物资的采购、消耗、使用情况汇总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六、成本控制

(1) 严格按预算对各单元进行控制;

(2) 严格按规定审查各种财产物资的申购程序及合同报价等;

(3)员工借款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借款人先填写

借款申请单,经部门主管、财务主管及管理处主任审批后,由财务部办理借款。所有借款除零星采购可使用现金外,均采用支票或汇票结算。现金借款不得超过rmb1000元,申请人必须还清旧款方可申请新的借款。

(4) 有关部门费用报销规定

a)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审批程序,凡需购买之物品,要先填写采购/工程承包确认单,由管理处管理处主任签名,呈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履行采购。所有采购/工程承包确认单由各部门填写所购物品清单交管理处出纳,由出纳统一填写并编号。要求所填内容、金额必须齐全。

b)所有报销须取得正式的发票、单据,并有经办人的签名(全名);

-市内交通费:外出办事非紧急情况不得搭乘的士,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先须征得管理处管理处主任同意。报销时,报销人必须在的士车票背面注明__年__月__日,由__地方到__地方办理__事情,并签名(全名)。

-办公用品:各部门若需购买办公用品,每月初须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交由行政文员汇总后统一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填写采购/工程承包确认单经管理处主任签名呈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履行购买。临时急需要的零星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零星物品申购单(附后)向管理处主任申请,经同意后由行政文员临时购买。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购买办公用品,否则不予报销。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任何收据,如有需要应到物业管理部会计处领取。

-工程部使用的工具用具及维修用品必须按月预算,统一申请并按本规定之一项的要求操作。临时急用之维修用品须填写零星物品申购单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并及时将该笔报销单据传真至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程序审批。

-通讯费用:

① 管理处管理处主任之手机费用按500元/月标准报销,超过部分自理,如实际费用不足报销标准,按实际发生数据实报销。但不再报销call机台费。

② 管理处主管及以上级员工按规定每月凭据报销call机台费(数字机)。

③ 其余员工call机台费一律不得报销,特殊情况需报销call机台费者须由管理处管理处主任单独书面申请,须详细说明被申请报销人员报销该费用之必要性,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后从审批当月开始按审批标准执行。

④ 报销人取得通讯费报销单据后应及时按月报销,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所取得之原始凭据之客户名称与报销人不相符者,不予报销;

●用其他月份之原始凭据代替当月凭证报销者,或擅自修改原始凭证者,不予报销;

⑤ 所有购买之办公用品及维修用品报销时须附清单于发票后,否则不予报销。

(5) 报销程序:

●经办人员在报销单据背后签名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报销人处签名,并将发票单据整齐粘贴于费用报销单之后;出纳审核费用报销单所填数据与其附件发票单据的数据是否相符;所填单据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管理处主任签名。

●出纳须将费用报销单及有关附件传真至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支付现金;

●出纳取得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完毕之费用报销单后履行支付程序,收款人签名,出

纳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印章;

七、会计报表规定

(1) 每月财务报告须按统一的格式上报,具体报送报表如下:

a) 资产负债表;

b) 收支表;

c) 固定资产明细表;

d) 各科目余额明细表(往来账明细须单独列表反映);

e) 应收、已收、实收管理费明细表

f) 库存现金盘点表;

g) 银行存款余额调剂表;

h) 银行存款余额调剂表;

i) 财务报告说明

(2)每月5日为报表的上报日(节假日顺延),为了保证报表的准时上报,各管理处每月结帐日期统一为月末最后一日。

(3) 所有报表须先报送至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后之财务报表方报送给有关部门人员

第7篇 物业财务财务信息管理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财务信息管理

1、出纳信息

a.各现金网点的现金出纳在周末和月末要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帐面现金结存额与库存现金盘点额要一致。库存额按现金、借据、未入帐单据等分列,严禁白条抵库。月末《库存现金盘点表》报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和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

b.财务部、分公司(管理处)出纳每月末编制《银行帐户存款明细表》,并随会计报表一同上报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按月编制各帐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经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审核签字。

2、财务信息

按月编制《物业管理收入统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物业管理成本表》。按季编报《会计报表补充资料表》、《物业管理成本明细表》、《管理费用表》和《固定资产明细表》。

第8篇 物业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a.固定资产的标准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器具工具等。

b.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自然属性和经济用途分为以下七大类:

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家用电器;电脑设备;办公设备;机械设备;其他。

c.说明

房屋及建筑物是指用于公司办公及员工生活的永久性房屋及建筑物,不包括发展商无偿提供的管理用房,管理处利用架空层、地下室改造等管理用房。运输设备是指汽车和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机和音响设备等。电脑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包括照相机、通讯设备、复印机、保险柜和仪器仪表、电话机、传真机、传呼机和对讲机等。机械设备包括清洁、绿化机具、维修机具等。

2、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a.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

(1)公司机关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主管部门为公司办公室;专业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主管部门为各专业公司办公室;各分公司(管理处)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主管部门为分公司(管理处)办公室。

(2)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对公司范围内专业设备实行专业管理,包括审批、选型、采购等环节的管理。

b.主管部门的主要责任

(1)审核固定资产的购置申请书;

(2)电脑、对讲机、大型机具等固定资产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子公司集中采购,其他小型低值固定资产经公司有关部门和专业公司同意,可由使用部门、管理处自行采购。

(3)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

(4)固定资产的修理。

(5)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及转移登记。

(6)固定资产报废的申报。

(7)固定资产的清查。

c.固定资产的保管

(1)在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负责保管,使用单位应向主管部门负责,其中职工宿舍由入住者负责保管。

(2)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负责保管。

d.固定资产的配置原则

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功能,在无法实现内部调剂的情况下,方可购置固定资产。

c.固定资产配置的程序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固定资产配置申请表》(见附表二),报主管部门审批。

(2)主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内部配置情况,作出处理意见,或进行内部调配或批准购买,并将《固定资产配置申请表》送交财务部门。

(3)内部调剂时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配置申请表》及有关固定资产转移凭证,办理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手续。如需采购,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权限呈报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会审批。

(4)财务部门将批复后的《固定资产配置申请表》转主管部门。

(5)主管部门按批文执行,申请未获批准时,主管部门将结果通知使用部门。申请获准后,主管部门负责购买,或委托公司专业管理部门购买(其中:房屋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购买)。

(6)固定资产购入后,主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并将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7)办理报销手续。主管部门填写报销凭证,经分公司(管理处主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领导签字后,附带发票、申请表等到财务部编号、登记后方予报销。

3、固定资产购置、报废的审批权限

a.办公及生产用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低于50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单位价值超过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b.生活康乐用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低于10000元以下的由公司总裁审批,单位价值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c..自用房屋、轿车、大屏幕电视机必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d.固定资产的编码方法: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统一编码。

e.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使用部门不得自行转移。

f.固定资产的调入: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将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部门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1)登记《固定资产分布情况登记簿》,使用部门盖章签;

(2)登记《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簿》主管部门盖章签字;

(3)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随同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部门;

(4)主管部门持《固定资产分布情况登记簿》到财务部门登记,以便财务部门作帐务调整。

4、固定资产的调出

固定资产因不需用或报废而调出使用部门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a.登记《固定资产分布情况登记簿》,使用部门盖章签字;

b.登记《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簿》,主管部门盖章签字;

c.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随同固定资产移交主管部门;

d.主管部门持《固定资产分布情况登记簿》到财务部门登记,以便财务部门作帐务调整。

5、固定资产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使用部门应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并妥善保管,应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固定资产因使用或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毁损或损失,有关责任人应负担赔偿责任,按情节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原价的10%-50%。违章驾驶车辆造成的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6、固定资产的保险

固定资产的保险、续保工作一律由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被盗或丢失,或遭受不可抗力的原因毁坏,主管部门应及时报案追查并负责索赔,同时办理固定资产的清理手续,财务部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此项工作。

7、固定资产的修理

固定资产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在经济合理情况下,应尽可能修复使用。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不得擅自修理,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查明原因,指定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修理。固定资产修理发生的费用,由负责修理的部门填写报销单。

8、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

固定资产因出售、转让或因正常和非正常原因不能继续使用时,主管部门应查明原因,并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手续。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手续: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两份,详细说明报废原因及处理意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审批权限,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的《固定资产

报废申请表》返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将已作批复的申请表一份转发主管部门,另一份留作固定资产报废帐务处理的

凭证。

9、固定资产清查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主管部门日常应不定期地对所管固定资产进行抽查,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固定资产年终全面清查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裁负责,具体工作由财务部牵头,会同各主管部门和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清查盘点后,主管部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报财务部门进行帐实核对。

对帐实不符、有帐无物、有物无帐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主管部门、单位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废)表〉,交由财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的审批权限,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有关手续。

10、固定资产的核算

a.固定资产核算的内容:正确及时地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以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结存以及清理报废情况,并定期进行清查,,协助主管部门合理调配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正确计算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及时作出帐务处理;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分配固定资产折旧。

b.固定资产的计价应当以原价为准。固定资产的原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安装成本等记帐;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3)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加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保险费和安装成本等记帐;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成本、保险费等记帐;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原有固定资产帐面原价,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实际支出记帐;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方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c.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交

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实际价值尚未确定前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已投入使用但尚无法确定实际价值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各项税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e.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调整: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e.固定资产折旧

(1)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及建筑物;在用以及季节性停用和大修停用的其他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2)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帐面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律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价的10%,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_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_月折旧率。

f.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详见附表一,不得随意变更。

g.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补提折旧。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应根据不同的使用部门,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

h.固定资产的修理: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取待摊的办法,分期计入有关费用。

i.固定资产的清理:固定资产的清理,应设固定资产清理专户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以及保险公司或者责任人的赔偿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第9篇 物业财务存货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存货管理制度

1、管理处各项存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

2、管理处的存货按照先进先出法管理。

3、管理处各项存货的日常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

4、管理处应设专人负责存货的日常管理。

5、管理处应严格执行收、发、领、退制度,月末编制存货盘点表。

6、管理处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应及时分析原因,上报总部领导进行处理,经总部领导批准后计入当期损益。在扣除过失或保险赔偿款及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经营费用或管理费用。

7、对于自然灾害和其他非常损失,扣除保险赔偿款和可收回的残值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8、由于陈旧或处理的存货,必须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总部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有关处理。

9、管理处的低值易耗品应按类别设置明细帐并设专人建立实物台帐负责管理。管理处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进行核算。

10、管理处所有存货应当于年末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第10篇 某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wi/cw-04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每年_月、_月向商户公开本步行街管理费的财务收支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张贴于本步行街管理处的告示板上。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9.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第11篇 物业财务支票管理专项制度之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支票管理制度

2.1、支票受理管理规定:

2.1.1出纳员必须先检查支票右上方是否有交换号,支票下方印鉴是否清楚、齐全。没有交换号和印鉴不齐全的支票不能受理。

2.1.2本市支票的有效期为十日,自签发之日起至到期日。如遇节假日(指国务院规定的统一节假日)顺延一日,支票过期的不予受理。

2.1.3支票字迹涂改、印鉴模糊不清、填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2.1.4支票日期延期的不予受理。

2.1.5借用的支票(支票印鉴与发票抬头人不一致的视为借用)不予受理。

2.1.6破损的支票不予受理。

2.1.7支票金额填写应正确规范,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2.1.8支票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人民币100元以下必须使用现金。

2.2、支票领用管理规定:

2.2.1、用款人领用支票时,需持批准后的采购申请单或请款单,到物业公司财务部填写支票领用单。

2.2.2、财务经理再次核对资金、有否重复付款,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将支票的日期、用途、金额填写齐全、准确后交用款人,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用款人分别在支票存根和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并承担支票使用责任。

2.2.3、用款人在使用支票时,必须当在发票上填写支票号,以便财务人员核对。发票内容应填写完整,发票抬头应为单位名称,发票中购物内容应填写物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大小写金额相符。如使用一张支票,发票为若干张时,必须将金额加总,写在第一张发票的右上角。

2.2.4、用款人必须在领用支票__日内办理报帐手续。

2.2.5、财务人员必须在发票后加盖报销印章,并审核采购物品内容是否与采购申请内容相符,金额是否相符、物品验收入库手续是否齐全后办理支票核销手续。

2.3、取消支票的规定:

2.3.1、用款人的用款申请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付款金额或收款单位发生变化、需变更的,必须及时通知总部财务人员办理原支票请款的作废,并报总部财务经理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2.3.2、管理处用款人的用款申请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事情发生变化不需付款的,必须报告物业公司财务经理办理原请款单的作废,并办理相应的取消支票手续。

2.4、支票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2.1、财务部必须设专人(如出纳)签发、保管支票。如遇财务出纳休假期间,必须由总部财务经理负责签发、保管支票,双方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2、出纳员必须分户保管、登记支票的领用、结存状况。

2.3、出纳不得开具空白支票、空头支票、远期支票。支票上必须填写收款单位、支付日期、用途、限额等。付款完毕,必须及时将支票存根连同发票或有效原始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2.4、出纳必须保管好已作废的支票及空白支票。

2.5、出纳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结算制度,按月与银行核对往来帐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未达款项,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2.6、财务部会计必须复核出纳收取的支票,并督促出纳员及时送银行。

第12篇 z_蓝湾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蓝湾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在财务主管领导下,根据现行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立帐户,并按规定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形式处理各项经济业务,各项业务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每月终要编制总账目余额平衡表,与有关明细帐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三、及时对内部往来科目业务挂帐,做到及时核对,适时核对,适时结清。对外部往来单位和个人的各项预收,预付,应收,应付款项,要严格按时设置二级科目,准确、及时给予结算,对长期挂帐应查明原因,认真清理后向财务主管反映汇报。

四、按照会计报表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做好年度、季度、月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它报表的编制工作。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要集中分类妥善保管,分别排列,以利查阅。

六、每月应将相关收支情况,费用收缴情况及时向主经理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对费用收支情况核对列明。

七、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企业的财经纪律,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八、做好电脑硬件和软件的管理工作,各类数据妥善保存。

九、妥善管理各类印鉴,对每日库存现金不得超出规定限额。

十、严守保险柜密码秘密,严格管理各类空白支票,认真办理领用登记和销帐手续。

第13篇 智盛物业财务盘点制度

盛智物业财务盘点制度

目的

为求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燃料、物料、商品、零件保养材料。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集团公司稽核与财务部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各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部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部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各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责任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该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帐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帐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 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

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帐载错误处理

(一)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帐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14篇 信雅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雅信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涉及金额和审批权供参考依据,具体实施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第一章 总 则

1.1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公司资产的

安全、完整与增值,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国家《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各部门的运营实际,合理组织并规范、优化企业的财务活动,正确计算和反映各部门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切实提高各部门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1.3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责是:认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充分发挥核算、监督、控制职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和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4公司内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别核算、利润留成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下,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主管,财务管理部具体负责,并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

(一)分类与界定:

2.1公司内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 房屋建筑物(厂房、写字楼、宿舍、住宅等)

2) 电子设备(空调、电脑、打字机、程控设备等)

3) 运输设备(各种机动车辆)

4) 机械设备(机加工设备、工程机械、发电机组等)

5) 其他(办公柜、台等)

2.2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对一些单价不足1000元,但数量众多,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发挥较大作用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购置与验收:

2.3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由实物管理部门负责购买,使用部门验收,验收后同时填写《物资/服务申请报告》和《资产情况审核单》,并由实物管理部门根据《资产情况审核单》的内容登记且明确实物责任人后方可投入使用。

2.4固定资产购置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物资/服务申请报告》和《资产情况审核单》及有效发票到财务管理部办理报账手续,财务部须查验上述手续是否完备并核对购入资产的内容、附(备)件、价格等与合同、发票、单据一致后方能入账。

2.5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定购、办理产权登记、注册等。

(三)审批权限:

2.6购置固定资产(不含厂房、车辆)单价1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单价1万元以上由地产公司董事长审批。

2.7购置办公楼宇、厂房、住宅、车辆需附专题报告,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地产公司董事长审批。

2.8报废、转让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和计划外购置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不含办公楼宇、厂房、车辆)单价5千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单价1万元以上逐级上报后,由地产公司董事长审批。

(四)日常管理:

2.9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调拨、结存情况,并设立辅助台账;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单位责任人、投入使用日期、原始金额、维修记录等情况;使用部门应指定责任人,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财务部、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应至少半年核对一次,做到账、卡、物相一致。

2.10坚持年度盘点制度,由实物管理部门组织,财务部配合,每年至少盘点清理一次,检查其使用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明细表,并写出书面报告,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找出原因和责任人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后处理。

2.11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积极变现,不能正常使用,无修复价值的,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均需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后方能办理。

2.12对因使用、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由有关责任人员按重置价值或账面净值赔偿损失。

2.13应按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对已提足折旧、仍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不得办理报废手续;已无使用和修复价值,但尚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报废。

2.14公司内固定资产调拨,由调出单位填写《资产情况审核单》并随资产一起走,调入方凭《资产情况审核单》登记资产台账,调出方要及时注销资产。

第三章 流动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3.1各部门现金(指存放于出纳处的人民币和外币以下同)的使用范围须按国家《现金管理办法》进行,范围之外的现金使用应通过银行或公司内转账结算,不得由出差、采购人员携带大量现金外出,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3.2各部门必须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报财务管理部批准并备案,限额的核定以本部门3-5天的现金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3.3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当天送存银行,在银行停止收款后收进的现金,应当采取妥善保管措施,于第二天送存银行,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送存夜间银行。

3.4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款时,必须检查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审批,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收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内部凭证,并视情况报告财务部负责人。

3.5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款时,应坚持当面点清制度,每笔现金收付后,须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并即时入账。

3.6 现金日记账应使用订本式账簿,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仍要设置现金管理系统,逐笔登记。

3.7出纳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日记账与库存现金应于每日终了后核对,如出现长短款,应报告财务管理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8不准用白条抵现;不准因私借现金;不准保存账外现金。

3.9财务管理部应对库存现金进行经常性和突然性检查。

3.10财务管理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严禁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3.11出纳员每月终了后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银行对账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账,查明未达账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说明,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

3.12银行存款的支付需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核程序,做到单据齐全、审批

手续完备、合符规章。

3.13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公出差、接待客户或购买小额物品等,可申请借支备用金;财务部可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借取大额备用金。

3.14借支备用金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并注明借款用途、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并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

3.15借支的备用金应在业务完成后十天内报销或清还,对未按规定及时清还者,公司财务管理部应通知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当期或下月工资中予以扣还;并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过三个月仍未清还,且欠款超过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门或有关部门严处,并视同占用本单位资金,按银行利率计收利息。

3.16管理人员调离公司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还清各种借款,未清者,人事等有关部门不得予以办理调离手续。

3.17财务管理部应逐月清理并将备用金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个人。

(二)存货管理:

3.18各部门存货管理应遵循采购、验收、付款、保管、使用相分离,会计全面监督的原则。涉及各个环节的业务不能由一个人承担,会计员、出纳员不得兼办采购或保管业务,采购员、保管员不得兼任或代办会计业务。

3.19各部门必须建立严格出入库手续,办理出入库手续时必须使用规范的凭证,设立实物账(卡),定期登记物资出入库的动态,做到存货进出有据。

3.20仓库应设立反映数量的明细账,按类别、品种、型号、规格,逐笔登记库存动态。财务人员应至少每月对仓库的账目进行审查、核对并签章。

3.21各部门要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工作,切实保证账、卡、物三者相符。每年至少在年终全面清查盘点一次,该项工作必须要有财务人员参加。

3.22盘点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地填制《仓库物资盘点表》,除盘点数量外,也要检查存货的质量状态和积压状况等,如发现盘盈、盘亏或毁损、积压等,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3.23对存货短少、毁损实行索赔制度。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短少、毁损,应照价赔偿;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短少、毁损,应采取措施索赔;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短少、毁损,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后处理。

3.24对已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应设置备查账簿进行登记,并视同存货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章 收入及费用管理

4.1各部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会计核算制度》有关规定,正确确认收入的实现,严禁收入不入账或收入挂账而不结转销售等隐瞒、截留收入,切实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结算当期利润。

4.2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结合经营目标和行业特点,挖掘潜力,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并正确处理成本与质量、市场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关系,争取最大经济效益。

4.3各部门的成本工作须遵从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成本核算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成本管理的要求,围绕责任成本中心进行核算,建立以责任成本中心为对象的成本经济责任制。

4.4公司应于年初编制当年的生产(开发)成本计划及期间费用计划,确定当年的成本耗费水平及可比费用的降低任务和降低措施,并将成本费用计划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年度成本计划须报上级单位存查。

4.5各部门应严格控制成本计划执行中的超支因素,财务管理部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拒付、要求重新申报计划及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等处理意见。

4.6各部门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工作,将实际成本和实际消耗定额与计划成本、计划定额、目标成本等进行对比,总结经验,找出偏差,解剖原因,明确责任,并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4.7稽核人员应定期对银行结算票据的使用情况予以查核。

第五章 财务印鉴及票据管理

5.1财务印鉴须由两人(或以上)分工保管;出纳员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银行结算票据、财务收款收据等统一由出纳员保管,财务印鉴不得预留在空白财务票据上。

5.2财务部应设置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的领用登记本,实行登记领用制度,详细登记金额、用途、期限、号码、收款单位等内容,并由领用人签字。

5.3特殊情况签发不填写金额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等,并由领用人在登记本签字确认。

5.4收到外单位开出的结算票据时,应立即向银行申请兑付,并坚持收妥确认原则,未经确认,不得做出付款等行为。

5.5严禁签发空头支票、无能力按期付款的汇票和有效期超出的支票。

5.6如遇银行结算票据遗失,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通知出纳员,并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逾期未用的银行结算票据,领用人应及时交回出纳员,办理注销手续,对填写错误、过期失效的银行结算票据,出纳员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

第六章 附 则

6.1本制度由__市雅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施行,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6.2各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或作一定的修改补充,报公司财务管理部批准。财务管理部未批准修订前,按本制度执行。

第15篇 物业财务内部监控及审计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内部监控及审计制度

1、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制定财务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组织好各财务岗位的分工。

1.1、财务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2、财务出纳不能保管所有银行印鉴。

1.3、财务出纳对大额现金的提取、送存业务不能一人前往办理。

1.4、如采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应设置核算权限,每人设置密码以分清责任进行会计核算。

2、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稽核制度:

2.1、财务会计定期核对财务出纳的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稽核现金实存数,银行存款实存数;

2.2、财务会计定期检查由出纳负责保管的各种票据的使用、结存情况;

2.3、财务经理必须随时对财务会计、出纳编制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审核,要求会计、出纳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登记各种会计帐簿。

2.4、财务经理月末对财务会计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5、每月末编制的各管理项目的财务报告,上报会计主管审核;会计主管将审核无误的各项财务报告汇总后上报财务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将审核无误的汇总财务报告及各管理项目的财务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审阅;物业公司财务部将总经理审阅无误后的汇总财务报告上报世贸中心集团总部,请世贸中心领导审阅。

3、内部审计制度:

3.1、集团总部财务部对认为有必要进行审计事项可定期或随时进行审计工作,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内部审计。

3.2、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3.2.1、各项收入的审计;

3.2.2、各项代收、代付款项的审计;

3.2.3、各项支出的审计;

3.2.4、各租户、小业主押金的管理审计;

3.2.5、各种财务票据的管理审计;

3.2.6、财务档案的管理审计;

3.2.7、各项税金的审计;

3.2.8、收缴率的统计审计;

3.2.9、日常备用金的管理审计;

3.2.10、各项财产盘点制度的审计等。

4、物业公司除接受集团总部的内部审计外,还必须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以及国家财税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16篇 物业财务合同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合同管理制度

1、物业公司应当设专人负责有关合同的审批、登记、保管。

2、外判合同应当执行公司总部颁布的各种合同的标准版本。合同中必备之基本条款及注意事项规定如下:

2.1合同(协议)中的我方均为山东世贸中心物业公司,并需加盖我司公章,而不得以管理处名义签署。

2.2合同(协议)中应详细写明服务地点。

2.3应注明合同(协议)的有效期限。

2.4在合同(协议)的变更、解除条款中,应备以下两个条款:

2.1、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如遇甲方(即山东世贸中心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本合同(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2、在本合同(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唯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不负赔偿责任。

2.5合同(协议)中应具备以下条款:

2.5.1如乙方(即外判商)的工作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或国家有关标准),甲方应书面通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能达到标准,甲方有权扣除月服务费的%,直至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2.5.2乙方(即外判商)应购买第三者保险万,劳动保险万(保险金额要根据合同总价款来决定:合同总价款在10万元以下的,保险金额应为20万;合同总价款在10万-50万,保险金额应为50万;合同金额在50万-100万,保险金额应为100万。)如因乙方失误而造成甲方、第三者或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及所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6签约双方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须在合同正本的右侧页边处加盖骑缝章。

3、所有合同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4、所有合同必须经审批后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

5、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正本统一由公司总部财务部保管,各管理处保管合同复印件。

6、各管理处的外判合同均应由财务人员计算印花税金额、办理有关请款手续、贴花完税,并纳税申报。

第17篇 物业财务财务档案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财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1.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1.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1.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管理处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必须由财务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财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4、各管理处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公司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管理处的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期限保管。

7、会计档案的销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必须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必须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9、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必须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第18篇 信雅物业财务报销制度

雅信物业财务报销制度

(本制度涉及金额和审批权供参考依据,具体实施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费用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审批效率,适应管理需要。

2.职责

2.1费用经办人:应在费用发生过程中自觉控制、压缩费用,提供记载费用真实发生的合法、有效单据,按本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提供审批记录,对单据的真实性、审批程序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2.2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工作安排中主动控制、压缩费用,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对本部门总体费用水平的合理性负责。

2.3财务管理部会计:负责审核对所有报销凭证合法性、金额数字的准确性、费用标准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齐全。

2.4财务管理部出纳:负责审查付款手续的完备性,并正确付款,对审批手续不全、金额和收款人不明确的单据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2.5财务管理部负责人:维护本规定的正常执行,对重大开支发表意见,审批付款,组织好费用报销工作和信息通报工作。

2.6分管经理:审批非例常性费用和重大开支,确认这些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

2.7总经理:审定高额非例常性费用和资产购置开支,具有立项权与否决权。

2.8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

3.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市雅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 公司费用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管理:

4.1.1.1从严控制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在合理前提下争取费用最低。

4.1.1.2责任明确原则。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是部门费用的决策者和责任人,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总体费用水平负责,部门第一负责人在年度述职报告时应将本部门年度费用水平作为重要事项予以说明。

4.1.1.3受益者承担费用原则。如果费用申请人同时是费用的受益者,但经办人并非受益人,则此项费用归属于受益人名下。此项原则适用于公司与各业务部门之间、公司职能部门之间。

4.2费用管理方式

4.2.1分项核算、总体考核

4.2.1.1公司按年度考核每个部门的职能运行总费用。

4.2.1.2各部门的直接行政费用包括:薪酬及补贴、社会保险费、交际应酬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车辆费、办公费、培训费、报刊资料费、其他。公司财务管理部在该等费用发生时,即直接归属在受益部门名下。

4.2.3费用控制方法

4.2.3.1限额控制:确定明确的单项费用报销标准,如差旅费、通讯费,单项费用的发生不得超出规定的标准。

4.2.3.2程序控制:根据费用项目和费用发生额,确定相应的审批程序。

4.2.3.3非例常控制:非例常费用应具专题报告,按审批程序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4.3费用报销标准和程序

4.3.1交际应酬费

4.3.1.1一次报销500元以下的由分管经理审批、财务管理部审核后据实报销;一次报销500元以上的(含)由分管经理签字、财务管理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据实报销。

4.3.1.2分管经理本人的交际费用报公司总经理领导审批;总经理交际费用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4.3.1.3财务管理部分别设置各部门、单位及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交际应酬费台帐,逐笔记录交际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

4.3.2差旅费

4.3.2.1差旅费按以下程序审批确认,并经财务管理部复核无误后据实报销:

职员的差旅费由分管经理审批;

分管经理本人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的差旅费用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4.3.2.3外埠差旅费

a.往返交通费:公司职员公务出差可乘坐除飞机头等舱、公务舱以外的任何交通工具,凭票实报实销。公司副总级以上(含)人员可按实报销。

b.住宿费在下列规定的标准内或规定星级酒店标准房内实报实销:

职 别最高住宿标准

总经理按实报销

公司副总级以上(含)500元/晚/人或四星级宾馆

部门经理级以上(含)400元/晚/人或三星级宾馆

其他职员300元/晚/人或三星级宾馆

两人以上同行出差,可与职级最高者住同一酒店。对于出差地统一安排住宿或为了工作便利就近住宿的,按实报销。超出规定金额的,应提供酒店星级证明。

c.对于自行安排住宿而不报销住宿费者,每晚补贴100元;由对方单位提供住宿的,不计发补贴。

d.出差补助费不分职级,在同一地逗留十日内,按100元/天的标准计付,自十一天起减半计付。

e.出差地市内交通车费包干到出差补助费中,不另再报销;机场、车站、码头至住宿地或工作地的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如特殊情况确需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的,请列专项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批、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f.因公行李费、票务费等实报实销。

g.事前经人事部门批准, 出差期间就近返家探亲的,个人承担其绕道交通费,不发绕道及在家期间的出差补助费。

4.3.2.4 市内交通费

a.职员需要自行乘车上下班的,在月定额150元内凭交通费票据据实报销。有效的交通费票据为大巴票、小巴票、ic卡发票。

b.确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须于下一个工作日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批准、财务管理部审核后于当月报销。

c.乘坐公司班车的职员可按公司规定交通费一半的标准报销上下班交通费。

d.市内上下班交通费用每月报销一次,报销时间为每月的25日。

4.3.2.5职员休假

a. 职员根据公司人事管理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的。

b. 职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

4.3.3机动车费

4.3.3.1油料费、停车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日常费用,由经手人填制付款申请书,经行政后勤主管确认、综合办公室审批、财务管理部审核后实报实销。

4.3.3.2司机违犯交通规则或工作失职而发生的修理费扣除应由保险

公司赔偿的部分后由司机本人承担;因司机个人工作失职造成的违章停车、违章驾驶、未及时年审等罚款费用由司机个人承担。

4.3.3.3司机长途行车,视同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内实报实销,行车补助按出差补助费的标准计付。

4.3.3.6公司各部门、单位使用公司车辆的,费用归属于各用车部门、单位,非公司内单位使用公司车辆,应即时进行款项结算。

4.3.4职员培训费用

4.3.4.1职员脱产培训(含到专门机构作短期培训)、业余进修、出国考察所发生的有关费用按公司和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4.3.4.2培训费用按受益者承担费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费用归属在申请部门、单位项下。

4.3.5书报资料费用

4.3.5.1书报资料费按部门发生额进行核算。由于工作需要购置的专业用书,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购买,凭发票到公司资料室办理验收登记、借阅手续,并经资料管理员在发票后签字确认后据实报销。但一次购置在1000元以上(含)的须报总经理审批。

4.3.5.2年度报刊杂志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订阅,费用按部门核算。

4.3.6通讯费用

4.3.6.1享受通讯费用报销的为部门经理级以上(含)人员及经批准的客服人员和外勤人员,通讯费用报销标准及报销范围见下表:

职 级报销标准(月)范 围

公司总经理按实报销手机

副总级以上(含)300元手机

部门经理级以上(含)100元手机

客服人员50元手机

外勤人员50元手机

4.3.6.2通讯费用每月凭发票报销一次,超过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低于标准按实际发生额报销;通讯费用标准额度当月有效,不能累积。

4.3.6.3享受通讯费用报销的人员,因其出差期间手机长途漫游费用超出通讯费用定额标准,应作专项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确认。

公司有关人员的通讯费用报销标准,由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综合办公室审批确定。各项通讯费用具体报销时,应报综合办公室审批、财务管理部审核后支付。

4.3.7加班餐费

经部门经理批准需要加班的职员,加班餐费按10元/餐的标准,凭据经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报销。加班餐费并入交际应酬费作为直接费用考核。

4.3.8医药费

4.3.8.1公司已为职员购买综合医疗保险的,可凭医疗卡到医院就医,不再报销医药费用。

4.3.8.2未购买医疗保险的职员,其门诊就医费用凭区一级以上医院发票每月限额报销100元,限额不得跨年度使用。单项报销金额超过300元(含)须另附就诊记录复印件

4.3.8.3独生子女医疗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3.9其他福利补贴

4.3.9.1职员子女入学、升学,公司一次性发放贺礼。小学、初中、高中、中专为100元;高等院校为300元。

4.3.9.2职员晚婚,公司赠新婚贺礼200元。

4.3.9.3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员,公司致贺礼100元。

4.3.9.4各种贺礼均凭综合办公室的证明领取。

4.3.10行政后勤费用

4.3.10.1行政后勤费用归口综合办公室管理。1000元以下的小额维修、环境美化与保护、通讯、文具、物料等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等,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经财务管理部审核后凭据报销。

4.3.10.2 1000元以上(含)的维修、改造、环保性质的费用均需提交专题报告, 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超出5,000元(含)另报总经理审批。

4.3.11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如公司活动费等,分别由归口部门管理。由公司负担费用的每次公司活动,承办者均应事先列示预算,报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每次能明确服务对象的公司活动费用等应由受益对象承担。

4.4资产及物料用品购置

4.4.1各部门如需购置行政办公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的资产),应具专题报告由部门经理、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同意,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4.4.2各部门如需购置物业管理用固定资产,应具专题报告由部门经理、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同意,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如购置车辆、办公楼宇、住宅类固定资产,还须按地产的规定上报地产审批。

4.4.3能明确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费用归属在该部门名下。

4.5日常经营费用及采购支出

4.5.1日常经营支出审批权限(金额均不含上限)

最高限额(元)日常经营费用工程物资办公/水电/管理费

公司总经理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下

公司副总经理3000元以下5000元以下3000元以下

职能部门经理2000元以下3000元以下2000元以下

管理处经理1000元以下2000元以下1000元以下

4.5.2采购物资之前必须经过申请及审批程序,采购物资完毕,采购人员要将物资及申请单、购货清单(购货小票)报库房入库,凭完整的入库手续及发票到财务部门核算,报帐。

4.5 .3定期按合同付款,指已经评估过的且周期性按月按季付款的合同,包括电梯分包费用、房租费、水电费、管理费、清洁外包费、消杀费用等。

4.6非例常费用

各部门对于在正常费用项目之外、非经常性发生、或虽经常发生但个性差异很大的非例常费用,不论该项费用是否已经列入年度预算,均应事先具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4.7借款

4.7.1备用金借支:借支金额在5,000元(含)以内的,部门经理批准后,经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批后办理付款手续;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以内的需报分管副总审批;如超出10,000元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学习及培训借款须先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批。

4.7.2差旅费借款:填写差旅费借款单,金额可包括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办理其它事项需要借支的应说明事由。审批程序和备用金借支相同。

4.7.3任务完成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对借款未还清者,不得再借支备用金;对报销后超过一个月不归还的借款,通知综合办公室从该职员下月工资中扣还。

4.8费用报销付款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公司现金流通量,以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提倡使用支票付款方式(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付款)。另每一项付款必须提前2-3天知会财务人员,以便财务部门准备资金。

4.9每月报销时间。每月28日前,各部门应将已发生费用报送财务部。

第19篇 物业财务债权债务的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债权、债务的管理

3.1、各管理处的各项债权、债务应按照应收、应付单位设置明细帐,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明细核算。

3.2、财务部应定期(按月)编制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等科目的余额表,及时与各往来单位对帐。

3.3、财务部应定期(按月)编制各项应收款帐龄分析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3.4、财务部应协助其他部门严格按照《处理欠缴管理费程序》及时催收各项欠费,以减少坏帐损失。

3.5、财务部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各项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方可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3.6、财务部尤其应加强对应收各项费用的管理,应每月按时准确计算应收物业管理费、代收水费、天然气费等各项费用,并发放帐单,催收各项费用;对租户的各项欠费,应严格按照《催缴管理费流程》及时催收,避免造成长期欠费。

3.7、财务部在收费工作中,应搜集、整理以下资料:

3.7.1、所有租户的编号及实测面积;

3.7.2、每个租户的管理费起计日期;

3.7.3、各单元每月应付各项费用的金额;

3.7.4、各租户的资料,如姓名、联络地址、电话、所拥有单元号;

3.7.6、各租户的各月缴费情况及欠费金额;

3.7.7对各欠费租户的滞纳金的起计日期,应收取的滞纳金金额;3.7.8、各租户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

第20篇 景华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华景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制度和纪律,用新型的财务管理对本公司的经济管理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反映、监督和控制,为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发挥以财务管理为龙头的作用。

二、加强财务管理核算,按期编报会计报表,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和资金变化情况,为公司领导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使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有可靠的数字依据。

三、加强财务管理,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按时收缴小区业主的水、电、暖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管好财产、管好财务资料,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和支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精打细算、增收节支,提高管理经济效益。

四、搞好会计监督,严格履行公司赋予的工作职权,尊重宣传和维护国家有关财经制度、法令和纪律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

五、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求每位财务人员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按财务制度办事,杜绝业务差错。

六、小区内有关重大经济协议或有关经济文件拟定要以财务参与和核算为依据,进行准确分析和管理。

七、所有财务现金支出必须有经理签字后,报总公司主管理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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