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办公室保密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保密信息定义:明确哪些信息属于保密范畴,如学生个人信息、教学计划、考试资料等。
2. 保密责任:规定教职工对保密信息的保管和使用义务,包括不得泄露、不得用于个人利益等。
3. 访客管理:对外来人员访问办公室的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保密信息。
4. 文件管理:对纸质和电子文档的存储、传输和销毁进行规范,确保信息安全。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教职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6. 违规处理:设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
1. 制度制定:由学校管理层主导,结合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制度。
2. 宣传普及: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保密制度内容。
3. 执行监控: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审计。
4. 反馈调整:收集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适时修订和完善保密制度。
中学学校办公室保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学校正常运作和师生权益至关重要:
1. 保护隐私:防止学生个人信息泄露,维护其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
2. 维护教学秩序:保密教学计划和考试资料,保证公平公正的教学环境。
3. 提升信誉:严格的保密管理能增强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信任度。
4.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信息泄露引发的法律纠纷。
5. 培养责任感:增强教职工的保密意识,提升其职业素养。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学校对信息安全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也是对学校核心价值——教育公平和尊重隐私的有力保障。
第1篇 中学学校办公室保密制度2
中学学校办公室保密制度(二)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公文、通信、涉外、科技工作、办公自动化以及会议的保密工作。
二、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
三、不在非保密记录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在非秘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和资料;不在公共场所和亲朋面前谈论秘密。
四、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函件传达秘密事项。
五、不得随意复印秘密材料和扩大涉密范围,如有确需复印的文件、材料,应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印。
六、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检查本室及校内有关单位保密工作,每学期末要对涉密文件及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后期的处理工作。
七、对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要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第2篇 中学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根据校管理规定,我校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未经登记批准擅自住校,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2、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并在10分钟内各自整理内务,预备铃前必须离开寝室,不得借故赖床不起,如患病需持医院或我校校医证明,经值班人员准许,方可留室。按时就寝,熄灯后严禁讲话,保持室内安静,熄灯后一小时内不得流动,出公寓。
3、住校生要严格按规定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寝室,不得私自挪动床位,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更不得借故在外留宿,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向值班人员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室,凡未经允许私自在外过夜,立即通报家长并给以处理。
4、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安排,职责张贴在门后。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室内洗衣服、洗头,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值日生实行一日三扫制,分别在早操,午自习前,晚自习前打扫卫生拖地倒垃圾,美化宿舍。
5、保持内务整洁,不得将饭菜带入公寓内,不得在公寓内外张贴,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床上垫褥展平,被毯折叠成方,枕头一律放在被毯上面,凡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南头,凡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北头,床上其余衣物一律放在被子里侧,毛巾,洗刷用具放在各自脸盆内,统一放置在一层床铺下方,检查发现内务杂乱,勒令整顿,经教育不改者给以处理。
6、保持公寓内外整洁,不得张贴,涂抹,不得将杂物从窗户仍出。
7、住校生严禁将非住校人员带入寝室,严禁擅留他(她)人住宿,违者处罚后取消住校资格。家长来校看望必须经值班人员协调处理,不得擅自进入寝室,除管理人员外,女性不得擅自进入男生寝室,男性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寝室,确保同学们的住校安全。
8、严禁私自接电和改换照明,严禁使用汽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严禁将非生活、学习用品带入寝室。违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严禁熄灯后点蜡烛,凡发现点蜡烛者,给予严重处罚。同室知情不报者给予相应处罚。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宿舍内外财物本舍承包,个人无意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处罚,否则本舍集体赔偿,爱护他(她)人钱物,各自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丢失。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拿用,否则被视为偷盗行为。
10、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寝室安静,关闭门窗轻拉慢放,按时午休、晚休,按时熄灯,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室内使用各类音响,不准看低级趣味的刊物。严禁抽烟、喝酒、玩牌等有碍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严肃处理。
11、住校生必须严格自觉遵守住校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杜绝违规行为,住校生管理与班级管理挂勾,公寓管理人员每天早读,午自习,晚自习,晚睡检查各宿舍做好记录,处理,政治处对各公寓加强检查,各年级对公寓做好检查,并记录,处理,为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而尽心尽责。
第3篇 第二中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二中校周边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入,治保副主任、政教主任为分管责任人,班主任、门卫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二、净化周边环境,定期组织校内有关人员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和相关 部门联系,采取联防联动的方式进行及时整治。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三室两厅’’和其它不宣进入的娱乐场所。
四、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先登记,严禁小商小贩和校内人员在学校进行经商活动。
五、学校校门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严禁摆摊设点。
六、在学校周边治理管理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4篇 某中学家长学校评比表彰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评比表彰制度
评比表彰制度
1、每期家长学校,学校将开展评比好家长或优秀家长以及家庭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2、达到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3、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表彰名额为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家庭教育优秀论文篇数不限。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7、将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装订成册,以备查询,该名册将作为每学期家长委员会候选人参考基数。
第5篇 一中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一中(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一、各教室的门窗、玻璃、电扇、灯具、黑板、桌凳等设备,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如有损坏,由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按照学校规定如数赔偿。
一、学生寝室设备,实行室长管理负责制。如有损坏,由室长落实到人,按照学校规定赔偿,否则由该室集体赔偿。
三、凡毁坏学校公共财物、公共设施者,应视其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无意损坏公物而又主动承认错误和自觉赔偿者,可酌情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2、虽无意损坏,但不主动承认错误和赔偿者,一经查出,应加价50%赔偿。
3、凡故意损坏公物,又不主动承认错误得,除加价一倍赔偿外,还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讨,甚至给予纪律处分。
4、对损坏公物的不良现象,知情不报、有意包庇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对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即使已毕业离校或参加工作,均要通过有关部门予以追究。
6、损坏公物的赔偿作价,可根据实物的购价以及实物的新旧程度和损坏程度由总务处决定。
7、故意损坏树木、花草者,恢复原貌或折价赔偿。
四、凡模范维护公物或积极检举揭发他人损坏公共财物者,可分别给予表扬、记功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6篇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及__市教委、物价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下列收费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学校的收费及管理。
1、按教育部、财政部(财综(2003)94号)文件规定;__市教委、市物价局、区教育局、区物价局等文件规定的,坚决执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不准以特色班、竞赛班等名义违反规定招生收费
3、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或强制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和其他各类物品等
4、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严格执行核定的学费、书簿费标准,一次性统一收取,不得乱收其他费用。
5、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校服、住院医疗互助金等)及素质教育需要的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学生自愿项目所需收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各部门开学前制定计划――报收费领导小组审核――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签字同意――区教育及有关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办理。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教育收费公示。在学校收费公示栏中按照要求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注明已审批、备案的学生家长自愿项目,并根据文件精神及时更新,开学收费前以告家长书形式告知学生家长。
7、严禁对学生进行大面积、收费补课和举办学科办班,不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第7篇 巩林中学校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巩林中学校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办公会的决定,部署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和要求,检查、总结任务完成的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而有序地按既定目标前进。
(二)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按校长办公会决议委托副校长主持召开。
(三)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出席对象为书记、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
(四)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一般每2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应排入学校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五)会议主要内容应事前通知与会人员必须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六)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要请假。
(七)各职能部门要通报的情况必须简明扼要、具体,职能部门应积极接受校长布置的任务,不推诿,按要求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八)校务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第8篇 中学学校安全信息汇报制度
中学(学校)安全信息汇报制度
为保证学校对各种安全信息的全面掌握,综合分析各种情况,以做出迅速准确的判断,确保安全工作有效、及时,特制定本安全汇报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关于和谐社会、平安校园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持政治敏感性和安全工作的敏感性,做到预防第一,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做到信息畅通,头绪清楚,指挥统一。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工作尽职,使安全工作落实、有效,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工作原则
1.分工负责、集中处理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具体负责本职工作,所获得的信息及时汇总到安全办,由安全办汇总报主管校长。
2.重要信息直接报告原则。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信息直接报安全办或校长。
3.日查日报原则。对各岗位获得的有关安全方面的信息实行无事报平安、有事及时汇报的原则。
三、岗位职责
1.出勤信息报告制。
(1)班主任每天上午和下午向年级报告学生出勤情况和缺勤学生的缺勤原因、处置情况,年级汇总后报安全办,安全办汇总后报校长。
(2)办公室将教师出勤情况直接报校长。
(3)午休出勤情况除向德育处报告外,必须报安全办备案。
2.加强值班管理,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制。
(1)年级楼层值班日报制。
(2)保安值班情况日报制。
(3)校园周边值日日报制。
(4)午休情况日报制。
(5)水、电、消防检查日报制。
3.加强食品、饮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食堂必须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试吃制、留样制,严格按操作规程实施操作。
(2)总务处严格按规定对饮水质量进行监控,加强班级饮水管理,所有桶装水必须放在班级教室内,并专人管理;尽量保持饮水不积压。
(3)医务室加强对食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班主任增强政治敏感性,强化责任意识。
(1)班主任守土有责,应加强对学生情况的关注,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预防工作和教育工作。
(2)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对子女教育工作的配合,同时增加获得安全信息的渠道。
(3)落实信息报告制,及时向年级或安全办反映发现的情况。
5.落实全员育人制度,关注校园安全。全体教职工都有义务有责任关注校园安全,关心学生成长,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年级长以及相关管理部门报告,保证学校对安全信息及时、全面掌握,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各种信息除向主管上级汇报外,也可以直接向安全办、德育处或主管校长直接报告,以增强信息处理的时效性。
总之,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岗位守土有责,发现情况,应做到及时报告,以利于对问题的及时处理,使安全工作能做到防范于未然。
第9篇 中学学校教导处工作制度
中学(学校)教导处工作制度
1、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做好本职工作。
2、本处工作人员,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敬业守岗,切实负起各自的岗位职责和领导安排的各种临时性任务。
4、每周开一次处室人员会议,总结上周处室工作,安排本周工作。
5、配合其它处室工作,做好学校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10篇 初中学校教育收费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教育收费制度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关于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规定,做好收费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特制定如下制度:
1.管副校长,组员:总务主任、财务人员。
2.建立健全学校收费制度,凭物价部门审批颁发的《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进行收费,学校必须张贴公布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时,必须向家长发出书面通知单,明确说明收费的项目及其标准。收费人员必须持有《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物价员证》收费。
3.根据现行“代收代管费”项目、标准,实行学生自愿选购。
4.坚决制止和纠正如下各种“乱收费”现象:(1)越权立项收费(2)擅自恢复已取消项目的收费;(3)擅自分解项目,重复收费;(4)擅自把职能任务转变为有偿服务;(5)擅自扩大收费范围;(6)擅自提高收费标准;(7)擅自提前收费。
5.学校收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第11篇 中学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学校小卖部是为师生提供日常生活用品,保障为师生生活服务不可缺少的服务设施。为了更好的服务师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小卖部实行公开竞标形式进行竞标,竞标成功者和学校签订合同,上缴承包费。
二、学校小卖部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学生的日常生活用品,严禁经销烟酒。
三、营业时间为早点、午晚饭时间,上课时间严禁学生在小卖部内逗留,发现学生逗留处罚该小卖部20元。
四、严禁采购没有厂址、厂名、过期、霉变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不准出售冷饮。
五、小卖部不准给学生叫电话。
六、水、电费按实际用量收取。
七、学校对各小卖部进行评比,期末根据评比结果优存劣汰。
第12篇 初中学校财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财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馆图书、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七类: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等物品。
3.消耗物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及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财产管理职责
1.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其依法管理的国有资产负全责,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
(2)财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应当任用德才兼备、细致认真、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总务部门负责人和财产管理人员。
(3)组织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识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权副校长或总务部门负责人代理行使该项管理职责,但校长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2.分管副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财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有关制度及规程。
(3)建议任用细心、认真、负责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4)经常检查学校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学校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5)校长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3.总务部门负责人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总务部门负责人对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登记和编制资产报表负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2)协助进行年终财产清查、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清查报废等工作,对学校拟定的有关财产管理制度初稿有参与修改、提出建议的责任。
(3)监督并检查会计(报账员)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等账务的报销、记账、结账等工作。
(4)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和监督职责。
4.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和登记,编制有关资产报表,做好财产的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
(2)妥善保管库存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3)提供物品采购计划,保证供应。执行分发制度,坚持原则。对部门和个人领用的财物,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定期清查盘点,定期与会计对账,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5.会计员(报账员)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的报账工作,对入账的财产验收、领用、调拨、盘点单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指导或要求政府财务管理(记账)中心,对固定资产要按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提供准确详细的财务账面资料,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3)在定期财产清查中负责与财产管理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
(4)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6.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财产管理责任:
(1)指定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领用、保管和维护本部门财产。
(2)领用财物时办理有关手续,保管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爱护公物,做好财物的保管和日常维护。
(3)协助清查盘点,损坏或报废时报告财产管理部门,调离岗位前通知财产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或交回手续。
三、财产管理工作规程
1.建账建制
(1)委任财产管理员,配备专用电脑,统一使用“深圳市学校财产管理软件”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管理。不得聘用校外临时人员担任财产管理员。
(2)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账,固定资产会计账和实物账应同时核算数量、单价和金额。
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账(卡)可以只登记数量不核算单价、金额,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管理。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调拨单、盘盈盘亏报告单、报废单、设备标签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2.购建和验收
(1)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根据有关部门提交的资料,作为无偿调入固定资产处理,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2)接收其他部门或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经有关部门验收并办妥交接手续后,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3)单位有偿调入、购入、无偿调入、自制、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由财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其中,技术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工程,除根据合同、发票进行实物数量验收外,还应会同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对照使用说明检验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如发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资料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设备验收后,必须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抓紧办理。
(4)财产管理员验收固定资产时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会计记账部门、管理员各留存一份。
> 自制完成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按照自制成本入账,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值或重置价值估价入账。
(5)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管理员应及时记实物账,制作“设备标签”粘贴于每件设备的醒目位置。
3.领用、调拨和移交
(1)领用一般、常用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审――学校财产管理员调查――总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程序由本部门财产管理员统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贵重固定资产还需经过校长审批。
领用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一式二份,会计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各留存一份。《固定资产领用单》必须按照内容填写完整,以便管理。
(2)固定资产发出后,管理员应将各个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领用的固定资产打印清单保管。设备在学校内部调剂使用时,管理员应填制调拨单,并相应更改使用部门记录,不更改实物分类记录和会计记录。
(3)教职工在学校内部改变工作岗位时,学校人事部门应通知管理员变更其使用记录。教职工离校时将个人使用的财产交管理员收回并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4)财产管理员离岗时应在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办理交接。财产管理员离校时需由总务部门出具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学校财产(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依时收回外借财物,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4.保管、清查和报废
(1)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保养和保管,执行技术操作和维护规程,确保所使用财产的安全完好。
(2)每年十一月学校应进行年终清查,根据各部门(个人)使用清单进行清点,清点结果必须与会计账和实物分类账核对。漏记、错记的项目应及时调整,无偿调出、报废、盘盈、盘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申报批准后及时调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学校不得处置和转让固定资产。
因基本建设需要经批准而拆除的原有房屋或建筑物,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拆建文件(批示)等资料办理核减校舍、建筑物面积以及固定资产的手续。
(3)学校各部门闲置的财产应及时通知校产管理员调剂使用,使用部门无权自行处置本部门的财产。
5.管理和监督
学校理财小组、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是否建立健全了财产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监督制度。
(2)校长、总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
(3)是否依财产管理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工作。
(4)会计资产账、财产实物账的建立与核算是否合规,原始单据的填制、保管是否合乎规定。
(5)财产的保管、维护和使用情况。
(6)财产是否定期清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7)财产管理人员的任用是否合乎规定。
学校总务负责人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账与财产实物账核算不合规,账账、账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财产管理人员任用不合规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6.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或者调换岗位,情节比较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因失职、管理不善造成财产丢失、短缺、损坏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举,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
校长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实行打击报复的,由学校或上级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3篇 中学学校考试制度-考生守则
中学(学校)考试制度--考生守则
一、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二、每科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试场;终考前五分钟方可交卷。
三、考生入场,只准带中性笔、2b铅笔、塑料橡皮、垫纸板及有关科目必备的直尺、三角板、圆规等文具,传呼机、无线通讯工具等影响考试的物品不得带入试场。
四、考生对号入座,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五、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涂黑信息点;第二卷用中性笔答题(作图除外)。只能在规定的地方填写或涂黑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科目、试卷类型等,不得在其他地方作任何标记。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
八、在试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考试结束之前不准在试场外逗留。
九、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十、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十一、考试期间,交卷之前不准离开座位,离开试场如确因身体不适必须去厕所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开考前主动向监考人员出示,去厕所时应经监考人员同意后,由监考人员陪同前往。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起立,将答卷分别整理,答题卡和第二卷放在桌子中央,第一卷和草稿纸放在桌子右上角,反扣于桌面,有秩序地到试场外等候,试卷验收完毕,再离开考点。
第14篇 中学学校会计交接制度
某中学(学校)会计交接制度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交接双方应负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二、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人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移交人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时,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委托他人移交,但应自行负责。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会计档案资料;
2、工作计划、预算资料及预算执行情况资料;
3、公章、现金、票证及银行预留印鉴;
4、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及定额资料;
5、经办未了事项及其他应交接的工作。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认真核对有关帐簿金额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实际余额,保证帐帐相符,并要按照应移交的事项编制移交清册,会同监交人员与接办人员当面逐项点交清楚。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鉴章,报送单位领导审查批准,一份由移交人留存,一份报主管机关备案,一份由接管人作为会计档案妥善保存。
五、记帐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将所经营的帐簿逐户结出余额并加盖印章,同时在帐簿扇页“经管人员一览表”中注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
六、出纳员办理交接时,除按记帐员办理交接程序外,还应清点核对库存,帐款相符后,移交人方能离职。
七、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时,除编制移交清册外,还应编制截止交接日期的资金平衡表一式三份,作为移交清册的附件存查。
八、在办理交接时,对于会计凭证和有关资料以及库存现金、票据等,移交人不得封包移交,接办人不得封包接收和保管,对于在办的未了事项应尽可能由移交人处理完了,如来不及处理,则必须将经办过程的始末缘由向接办人详细交待清楚,由接办人负责继续办理,接办人不得借故推诿。
九、财产物资保管人员离职时,参照会计人员移交办法,办理交接,会计主管人员认为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参加监交。
第15篇 南柳中学校教研制度怎么写
狮中学校教研制度
(二)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教研管理,加强教学教研监督机制,在教师中提倡以老带新,互相促进,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整合本校现有教学资源,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学校教研制度。教研组活动制度
一、教研组按学期制定本组的教研工作计划,按时召开教研组会议。每周至少应开展一次教研组会,开展一次教研活动,组织教 师学习《课程标准》,研究教材教法,解决教学教研中的实际问题。活动要有中心议题和活动记录。
二、 每位科任教师的要求。
1、 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下教师上好一节公开课(中学部、小学部教师必须使用多媒体教学);计15分
2、 每学期写5000字的学习笔记,计8分;写10000字的学习笔记计10分。
3、 每学期写一篇教学经验总结和教学反思。计5;写一篇教学教研论文和教学案例;计5分
4、 每周二没课的教师到微机室参加微机应用知识培训并签到(完小教师培训时间见通知);成绩达到县级规定计10分
5、 参与本组每两周一次的集体备课计10分,少一次扣2分;参与本组《课堂有效性》专题研讨计10分,少一次扣2分;参与理论学习计5分;少一次扣1分;
6、 参与教研中听评课活动不少于8次计10分,少一次扣2分;
7、 参与学校性的校本培训、业务学习及专题讲座计10分,少一次扣2分;(如果是上课期间包括上课教师)
三、 教学实践与总结
1、 教研组应组织本组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踏踏实实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 任课教师必须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尽快形成自己地教学个性。听课、评课制度
一、每位校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二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听全本组内所有任课地课,至少每个教师一节,教研组长要检查科任教师阶段听课情况,一个学期一般进行二次检查,即其中考前检查、期末检查。
二、 凡科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能少于15节,并要随时准备让别人听课。听课必学要有针对性,有几率,有评议。
三、 授课教师应准备好公开教学教案,虚心接受听课老师地反馈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听课教师应抱着取长补短,虚心学习地态度进行听课,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节课。计10分
四、 新教师在入校地第一年内,必须跟随一名学科或近学科地中老教师学习。
五、 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评价低地教师,教研组要制定其听同学科或近学科教师一门课地全过程,并限期改进提高。
六、 属于教学检查性质地听课,其范围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和体育课,每次听课1―2节,听课前事先通知,听课时做好听课记录,可获将记录统一交教研处保存。考勤制度科任教师必须参加本教研组统一组织地教研活动,教研组长负责考勤,对缺勤教师必须进行批评教育。考勤情况应报送教研处备案。教研活动考勤情况计入期末综合奖地会议津贴,并与年度考核、职称聘任、评选教学教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挂钩。课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教学科研的领导与管理,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参与教学科研的积极性,特制定《课题研究管理制度》,为全体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显才、施才、展才、成才搭起一个机会均等的平台。
1、 课题研究实行自愿、自主、自由的“三自原则”。即:自愿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自主选择课题,自由组建课题组。每个课题组要有一个负责人。
2、 教师确定研究课题时,可以根据教研处提供的课题自主选择,也可以根据自己教学的实际自主确定。
3、 教师选定研究课题后要向校教研处申报,并填写课题申报表。
4、 教研处收到教师课题申报表后,即对申报表进行审核,课题确认,建立课题档案,切实做好课题研究的管理工作。
5、 教师选定的研究课题在校、县、市、省、国家立项后,按申报表上的阶段安排展开课题研究与攻关。
6、 教研处根据各课题组的阶段安排,做好跟踪、检查、指导、信息提供等方面的课题研究支持。
7、 各课题研究小组的成员应认真学习有关的理论与经验,主动走访有关的科研部门,争取专家指导,发扬协作精神,紧扣课题、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展开课题研究工作。
8、 课题组在研究的过程中要确定两周一次的研讨、交流时间,并认真做好会议出席、发言内容和资料提供等方面的记录。
9、 课题的研究要持之以恒,有始有终。在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成果或终结成果时,课题组要组织课题成果展示或汇报;教研处要组织校级课题验收小组对课题成果进行评价或验收。
10、 课题成果通过验收后,教研处将给予成果确认,在年度考核或职称晋级时提供证明,并为课题组的论文发表、课题上报提供支持。课题研究结束,取得成果的将颁发课题成果证书;在教学中产生显着效益的将提请学校给予奖励。本校将以上教研组活动制度、听课评课制度、考勤制度、课题管理制度作为学校教研制度,并以此为保障来推进学校地日常教研组活动。
第16篇 某中学学校借物制度
中学学校借物制度
1、单位公物,原则上一律不借给私人和外单位。特殊情况,固定资产(工具除外)须经主管校长批准,低值易耗品须经主管总务主任批准,方可借用。其他人员无权自行外借或借与私人。
2、外单位借物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注明归还日期,并由总务主任签注意见,财管员保存借据并负责按期催还,过期不还者,由总务主任负责催还。
3、本校各处室或个人因公向学校借用物品、固定资产须经总务主任批准,低耗品须经财管员同意,物品只借给正式教职工,其他人员因公借物,须由正式教职工代办借还手续。
4、办理借物手续时,双方应检查物品新旧完整状况,并有书面记载;归还时如有损坏,应按赔偿制度执行;发现原物更换,以旧抵新,以次抵好,要追还原物,追不回原物的,或照价赔偿,或以更换物加合理赔偿。
5、要设置《借物登记簿》
(1)要求分户立卡,一户一页,户头写正式教职工姓名或部门姓名,户头排列要规律有序,登记簿首页要有目录。
(2)一人以上共用物品,可记入有关部门户头卡内,由主要借用人或部门负责人签领,离开该部门工作人员和部门撤销,要及时办理物品归还手续。
6、借物登记要求,借物者要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楚;除外单位介绍信借物外,不得使用借条借物。
7、教职工或部门所借之物,不得再转借给他人,否则造成公物损坏和流失,由原借人负责。
8、专职托管部门,如:图书馆、各仪器室、专用教室等,其托管物品记入托管账卡表内,参照上述规定,制定借物制度,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实施。
9、凡公物出校,必须事先履行借物手续,否则,传达室人员有权过问,并及时交主管部门处理。
10、工作调动、退休、离休、退职人员必须先归还公物,方办理其他离校手续。
第17篇 中学学校票据使用和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票据使用和管理制度
目前我校使用的票据有《天津市财政局统一收据》、《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和《天津市中小学学杂费专用收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票据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各种票据由会计部门统一购领、保管和使用,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购进、掌管及使用。
2.购进收据要及时在收据登记本上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收据名称、数量、起止号、领购人姓名。
3.开具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项全部联一次性复写如实开具。
4.使用收据必须按照收据号码顺序使用,一次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加盖本单位财务印章或票据专用章。
5.对已经使用但未使用完的票据转年不再使用,并把未用的所有联加盖“作废”章。
6.用完的收据存根,按年度、月份和收据号码由出纳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年终结账时移交会计归档。
7.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批准不得拆本儿使用票据。
8.《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的使用,其摘要必须按照《收费许可证》项目填写,一字不差。《收费许可证》上没有的项目不能开具此票据。
第18篇 初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
成员:
2、食品卫生管理员:
3、食堂岗位责任人:
4、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事故、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0)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2)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5)根据本岗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第19篇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变更人员交接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变更人员交接制度
1、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但会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防止漏交、错交等事故的发生。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从事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清楚接管的工作内容,并继续办理移交后的未了事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并写出书面交接材料。
4、交接过程中要有相关领导作为证明人,监督和证明交接过程及结果。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职务,要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一式三份。
5、交接过程中如遇违反财经纪律的账目,接收方可拒绝接受或报告相关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6、如账册清楚、合法,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本,不得重立新帐。
第20篇 二中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二中(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1.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核对银行帐及支票、收据、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等不相容职务分离;
2.货币资金业务都由领导审批授权;
3.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和财务处理经过严格审核;
4.收、付款业务在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足额入帐,作到日清月结;
5.会计与出纳定期核对日记帐与总帐,主管会计定期与银行对帐,稽核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监盘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6.出纳主管的现金和银行单据的收付保管限制他人接近,现金收付集中办理并及时解交银行;
7.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发货、装运、付款、盘存等职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8.存货的购入、发出经过授权和严格的审批手续;
9.存货的办理过程中经过采购计划、入库登记簿、发货单、领料单和帐簿记录等方面的审核;
11.设置独立的存货验收人员,所有采购的存货根据合同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核点数量,检测质量,出具验收单等;
12.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与稽核,保证财会部门与仓库的帐帐、帐实一致;
13.财会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对编制完毕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正确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章;
14.会计报表按月或年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各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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