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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小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小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危险品清单的制定与更新,明确哪些物品属于危险品。

2. 专门的存储区域设定,确保危险品远离学生活动区域。

3. 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包括领取、归还和报废流程。

4. 培训教育,提升教职员工对危险品安全知识的理解和应对能力。

5. 定期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

6. 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流程

1. 制定危险品清单,并进行定期审核,确保清单的准确性。

2. 设立专用危险品储藏室,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设备、报警系统等。

3. 执行严格的领用审批制度,每次领取和归还危险品需登记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4. 定期组织危险品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 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模拟应急响应,检验预案的有效性。

重要性和意义

小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于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秩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意义。它能够规范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减少因误操作或疏忽导致的潜在危险,同时也是学校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通过这套制度,我们可以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让每一个孩子能够在无忧无虑的氛围中健康成长。

小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

小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2、化学危险品室、柜,必须专人管理,管理人要有较高的责任感,懂得各种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要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账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9、保管和使用人员对室内财物、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2篇 雅成小学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雅成小学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为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学校安全。

一、职工安全教育。

学校坚持结合学校各种会议,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结合季节特点,进行学生安全保护的知识教育和相关安全技能培训。同时结合新闻媒体相关报道进行警示教育。

二、学生安全知识教育

采取开办“红领巾广播电视”,学校板墙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开设讲座进行安全知识、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针对季节特点进行防病自救的教育,提高自护能力,每逢节假日,都要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三、食堂从事人员学习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是全校师生的有力保障,在严格按《食品卫生法》,及蒲江县学校食堂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我校食堂人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周召开一次从业人员例会,增强安全工作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3篇 中小学校安全保卫制度-4

中小学校安全保卫制度(4)

一、每天晚上7:00准时到校值班。

二、休息前要对学校各室进行巡逻,值班教师必须履行职责,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因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值班人员对之日当日具有安全保卫责任,在值班期间若出现学校财产损失的,值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四、保持值班室内卫生,早上起床后叠好被褥,打扫地面卫生。值班室内被褥及时洗洁,被罩床单枕巾每两周洗洁一次,轮流洗洁。

五、值班教师值班任务完成后应主动把值班室钥匙传交下一位值班教师,不得随意私配钥匙。

六、教师值班情况纳入学期工作考核。

第4篇 南乐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南乐小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二. 安全保护

第五条 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 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 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 未经校园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 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三.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南乐小学

第5篇 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理财,勤俭节约,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二、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筹集业

资金;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三、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包括报账会计和财产保管员,在校长领导下和财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学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枝术职称、任职资格、交接手续、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执行。学校的财务管理活动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实施。 l

四、学校预算管理

1、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校执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预算包干数)、定额

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3、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包括正常经费的编制、项目支出

的编制。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均要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的编制要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此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编赤字预算。

五、学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

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不得随便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3、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账外账。

4、根据物价和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支出管理

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专款支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

(一)、具体要求

1、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不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2、对所有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3、对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支出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标条例执行。

七、结余及其分配

1、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一般收支结余和专项资金结存。其中:专项资金结存是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及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2、结余分配。年终结转时,学校的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外,按规定的比例在结余中的一般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学校应力争做到收支平,略有结余。

八、学校资产管理

1、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债权等。货币资金包括:备用金和银行存款。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纪律。(www.)债权包括预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等。

3、固定资产管理按《罗湖区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学校财产管理由学校分管财产的领导、财务、保管、使用等部门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财产管理软件进行电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盘点:每年十一月份学校财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和盘点核对。

4、报废和转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负债管理

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项、应缴财政专户、应缴税金、代管款项等要加强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学校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即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2、事业基金是指无特定用途的净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经费超支。3、固定基金是指学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等学校要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一)每年根据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写出学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固定资产分类表、基数表、专用基金表、结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1、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结构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问题的主要改进措施等。

2、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有关生均收支指标等。

十二、财务监督

对学校的财务情况要定期实行校务公开。坚持学校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学校每月在校务公开栏里对学校叫财务收支状况要进行公开。张贴学校整套的会计月报表,会计报表中应附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6篇 _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培训组教研组活动制度

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培训组(教研组)活动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以课改为导向,改进和加强学校培训工作,建立以教师研究为主体,课堂为主阵地,课改中面临各种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以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和教师专业的成长,并使学校逐渐成为勇立潮头,与时俱进的学习型学校。

二、教学研究理念

围绕“学生发展”这一中心,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培训机制。

三、遵循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校本培训活动的开展要针对课改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实施“面对面”的研讨。有的放矢地解决教师课改中的疑虑和困惑。

2.实效性原则。以“问题”为中心,采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注重实效,力求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现实的教学效益。

3.实践性原则。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原则,注重给教师反复实践的机会,使理念学习与培训活动紧密结合,产生1+1>2的效能。

四、分组形式

1.全校分成语文、数学、综合三个培训组,每个组设正副组长各一人。

2.以年级组为单位成立备课组,各组设组长一人。

五、培训活动时间

每周二下午语文教研组、每周三下午数学教研组、每周四上午综合教研组。

1.统筹时间

单周培训大组进行培训活动

双周备课组进行培训活动

2.分散时间

以备课组为单位,在教学闲余时间进行教学研究探讨。

六、培训活动任务

深入了解并及时探讨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和困难,交流教学心得、经验,探索教学规律,不断促进教师的教学专业化成长,提高教师校本课程开发建设与管理的能力。

七、培训形式

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主要活动形式,运用案例分析、问题解决、调查研究、实践探索、区域交流等多种培训活动方式,开展互动式培训活动、学科整合式培训活动。

1.自我反思

是指教师自我对话,是教师对自己行为的思考、省视、分析。教师根据学校校本培训计划内容和校本培训活动计划自行学习和对自己教学行为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制定政策。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上1―2节能给人带来思考和问题的培训课,撰写教学行为叙事案例2篇,研究性论文(或课题)1篇。

2.同伴互助

以培训组和备课组为互动载体,促进教师与同伴的对话。注重“以老带新”、“以强带弱”。营造培训活动中民主轻松的氛围,使活动中有不同的呼声,群体有不同思想,鼓励老师坚持已见、百家争鸣。以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为研究内容,将问题带到活动中,以促使老师们不断学习,共同提高。

3.专业引领

一方面学校组织教师加强对课程理念的学习,另一方面要求教师从专业教育报刊和互联网上学习和引进名家的教育思想。另外,学校还将利用校内的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和聘请省内外培训专家到学校讲学,引进他们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思想,促进本校教师专业成长。

八、培训活动的要求

(一)培训活动管理要求

1.落实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并对语文、数学、综合三大培训组设立以培训组正、副组长为负责人的责任机制。

2.各组长要作好培训活动计划,做到培训活动记录和总结反思。

3.班子成员要按要求每月下年级参加培训活动两次。

4.培训活动要有主题,要精心组织开展、提高培训活动质量。

5.参加活动情况与期末评估直接挂钩

(二)培训活动设计要求

1.营造严谨、务实、民主、宽松的培训氛围,改变教师教学研究各自为战和孤立无助的状态,有效地开展教师间交流与合作研究。

2.加强自我研究意识,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的习惯,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课程开发和建设的能力,形成研究状态下工作的职业生活状态。

3.积极主动争取专业人员的支持和指导。

4.加强学科的沟通整合,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

九、校本培训培训组的奖励制度

1.每学期开展优秀培训组和备课组评比。

2.对参与培训活动积极的教师,多提供外学习和培训的机会,把学习和培训作为福利进行奖励。

3.与奖惩细则的有关条款挂钩,在精神奖励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与教师期终的考核评估及各类评优评先挂钩。

第7篇 南门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校务公开实行民主集中制,层层责任制,即:党委书记负总责,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职能部门配合,各专项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承办,党办、工会,广大教职工监督。

二、凡是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校务要公开,一律实行公开。

三、凡是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向教代会报告,审议通过。

四、校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执行。

五、校务公开必须真实、合法、完备、准确、时效、要做到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不许“假公开,半公开、不及时公开。”

六、校务公开必须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要抓重点问题即:权力部门和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要抓热点问题即:涉及教育改革发展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难点问题。

七、坚持作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公开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发现差错一定及时纠正。

八、坚持学习例会制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和不集中相结合,进行学习、研究公开工作,各专项公开小组每年二次例会、学习日。

九、坚持校务公开工作半年一自查,全年一综合评估制度。

十、坚持校务公开工作奖惩制度,对于群众满意的工作人员和专项工作小组学校给予奖励,对于不负责任或不执行校务公开的当事人要严肃查处。

第8篇 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岗位制度-5

小学校本课程管理岗位制度(5)

一、校本课程开发管理制度

1、校本课程开发应该按照校本课程开发的原则、途径和程序进行。

2、在开发前要进行前期调研工作,调查学校师生的课程开发趋向,调查主要采用问卷、采访等方式进行。

3、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审定委员会拟订校本课程总体开发方案。

4、教师编写校本课程文本应该向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审定委员会提交新的校本课程门类申报方案,并制定校本课程纲要,再进行课程文本的编写。

5、校本课程各门类任课教师应该具备与该课程相关的专业素质,在自主推荐与学校统筹安排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分工到人,责任到位。力求课程实施顺利进行,确保校本课程的质量与数量。

二、校本课程备课管理制度

1、每学期第一周进行学校校本课教学例会,由担任校本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并上交教导处。

2、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完成编写活动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课后作业的检查。

(1)、活动设计中要确立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式,突出学生活动。

(2)、课堂教学以学生活动为主。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发展动手、动脑及合作能力。

3、担任校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月集中进行一次集体备课。

三、校本课程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1、教导处负责学校校本课程课堂教学管理和评价工作。

2、教学中要积极动用现代教育技术,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有效利用学校课程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3、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上课。

4、教师在校本课程课堂教学中要遵照校本课程评价方案实施教学。

5、分年级段成立校本课程开发教研小组,确定组长,由组长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四、校本课程的评价制度

1、校本课程课堂评价参照《周集小学校本课课堂评价表》实施。

2、任校本课的教师要认真做好校本课的评价工作,对学生参与校本课的学习情况做出适当的并能体现课程特点的评价(学生评价表)结合学生自评、师评一同进行,并定期将评价情况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3、校本课程实施小组成员每月要对任教校本课的教师活动设计方案,校本课等进行综合评价,与月教学常规工作评比挂钩。

4、校本课程实施小组定期对评价方案进行研究、探讨,结合教学实际、学生实际不断修定完善评价方案。

5、学校对校本课程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价,每学期期末进行“校本课程开发优秀工作者评比”。

第9篇 百合小学校本培训学习制度

百合小学校本培训学习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教师教学综合素质技能的训练。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校必须把教师的综合素质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要有长远规划。

二、综合素质培训学习要由校长专人负责,确定有针对性的学习内容。

三、按时参加学习,每次学习要点名。

四、学习时间一般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要请示校长或培训组长。

五、学习时不许说话,不许批改作业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六、学习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记录,讨论时积极发言。

七、按时完成作业,要把学习与教学实际相结合。

第10篇 某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11篇 车辆进出小学校园管理制度

车辆进出小学校园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特制定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一、外来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下同),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二、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和施工车辆确需入校的,由机动车辆所服务的部门派相关人员到门卫室填写《外来机动车辆入校申请》经安全管理员批准,由保安人员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校。

三、车辆入校后,机动车辆所服务的部门必须派本部门人员进行管理,保证车辆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学校门岗工作人员指定的λ置停泊。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_小时_公里),禁止鸣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课间和学生在校园集合、列队时,不允许任何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放学时任何车辆不得进出。

五、机动车出校门时必须将所服务部门填写的《外来机动车出校回执》交给保安人员并停车接受检查。

六、不得在校内学习开车或试刹车,禁止无证或酒后驾驶车辆。校园道路上严禁停泊车辆,不得阻塞交通。

七、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及学校公车进入校门后,将车辆按规定停放。本校教职工若在校园内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客运出租车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安全管理员,经安全管理员批准,填写《外来机动车辆入校申请》后方可进校。

九、校门通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十、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十一、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者情况特殊,学校组织部门应事前做好预案,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安全管理员,并协助安全管理员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十二、全校师生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口必须下车推行,进入校园后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十三、如有υ反学校《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或相关人员要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十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第12篇 小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坝北小学学校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的信息。

三、学校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在行政和技术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四、学校及时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自觉遵守入网条例的所有款项。

五、学校网站由学校副校长为主管,设多名网站管理员。网站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好网络关,切实维护好学校网站的安全。

1、查阅、复制或传播有悖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思想、 违反国家的民族政策和统战政策、涉嫌泄漏国家机密、宣扬___迷信赌博、涉及色情暴力、欺诈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诽谤他人;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第13篇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手册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背景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向管理要质量。根据《南京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要八不准》、《义务教育法》、《高淳县研训中心备课改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总的要求全体教师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修养,言行举止要树立教育形象,堪为师生表率。要不断增强法纪观念,政策观念、全局观念、服务观念和工作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勤、廉、硬、优”上下功夫,发扬团结战斗、创先争优、勇于负责、乐于奉献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齐心协力创一流管理水平。实行领导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分工责任到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强调顾全大局,工作相互支持,提倡自动补位、候课,领导成员要自觉维护团结,自觉做到目标一致,步调一致,表里一致,言行一致,形成合力。领导成员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咬定目标,拼搏前进,做到“腿脚勤、眼睛明、耳朵尖,头脑清”,人人肩上挑担子,个个奋勇做贡献。领导成员要转变工作作风,“人要蹲下去,工作要搞上来”,既要严于律已,禁止教工做的,领导保证不做,要求教工做的,领导首先去做;又要严于律自、律他(她),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领导成员要转变思想观念,要不断实现由重视评价、督促向加强管理、服务的转变,多订措施,多在过程上下功夫,多做实在事,少搞花架子。领导班子建设,要达到“配置合理,岗位明确,职责清晰,诚信和谐,团结协调,凝聚力高,战斗力强,廉洁高效”的要求。

一、职责、权利

1、全体教职工应维护学校利益支持学校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领导管理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培养能力,开发智力,使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应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课程计划标准,推行素质教育,研究教育科学,创新教学方法,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谩骂、讽刺学生。

4、教职工的人格必须受到尊重,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学校应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和工作条件。

教职工工资各项按政策规定由中心校发放。

5、教职工有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学校的重大改革等须经教职工补充讨论。教职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育工会和其他正当的途径。

6、学校教职工对学校或领导如有疑虑或不满,应通过正当途径向学校领导提出,领导及时作好过细工作,保持一方稳定,问题严重的可向中心校反映,不要盲目越级上告、_。

7、小班教师严格按照《__小学小班管理方案》工作。

二、教师调配

1、调配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本镇范围内的教师调配由桠溪中心小学校办理。教师周课时由中心校统一核定。

2、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校长有权选聘学校教职工,实行教职工队伍的优化组合,未被聘用的教师由中心校统一调配或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代课教师由中心校统一聘用。

3、所有教职工均应服从中心的校分配和学校分工,对拒不服从分配和分工的教职工,学校可申报中心校实行双停或由中心校报请县教育局处理。

4、教师申请调动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调出乡镇和学校接调动

通知后在所在校办理所有财、科移交手续(财产遗失按校规处理),并按调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到调入单位报到,由中心校转出组织、行政、工资关系。教职工本人无故不上班超过三个月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凡未经批准无故旷课的报中心校处理,超过一个月不返校任教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报中心校和教育局办理辞退手续。

三、教职工考勤

1、请假的规定

计划生育假:女教师产假,男方照料假;婚假;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的,不扣出勤。

2、每周从周一到周五下午为周工作时间,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旷课,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课计。

3、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病事假一天由学校校长或教导主任审批;病事假一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长审批;凡请假教师考勤按规定处理。

4、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请长假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疹断书,书面申请,学校校长签署意见,须报中心校审批。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任何教职工都不能假借任何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课由中心校处理;同时,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分工,对拒不服从分工的,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奖励、处分

1、教职工在工作和教学中取得显著成绩,由中心校按规定给予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和物质奖。

2、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其他错误行为的应给予处罚或处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开除公职。

3、严禁学校乱收费和变相乱收费,严禁教职工个人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资料费、班费等费用,违者除全额退款并上报中心校,严重的上报县处理。

4、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律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5、在工作期间,校园内严禁打牌、赌博或上网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6、建立学校责任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人人有责,学校安全出现事故及时如实地上报,对所有的责任事故,追究行政责任和当事人责任,人为事故追究学校领导和个人责任,严重的依法办理。

7、中心学校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档案,本校建立教职工师资质量档案,作为教职工聘用、评模、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一)德育管理

1、总的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学校各项工作德育为首的原则,各学科要将德育教育贯穿于教学中。

(2)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德育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议事日程。

(3)学校少先队组织机构健全,德育工作有计划,有活动安排,各班主任有活动记载,学校有工作总结。

(4)聘请校外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班主任每期对学生应进行家访、电话访、接待家长来访,召开学生家长会。

(5)创设德育氛围和创造德育基本条件,做到有国旗、有校训、有名人画像、有队活动室、有广播台、有文化长廊、有宣传柜窗,坚持升国旗、唱国歌、队歌、在国旗下讲话,坚持办板报。做到每4周更新一次。

(6)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寓德育于活动之中。做到活动有记载,有总结。

(7)抓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做好留守生的帮扶工作,做到有措施,有有记载,班主任工作细致,教师无体罚学生现象。

(8)树立德育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教育作用,有计划地开展评“七星”学榜样活动。期中、期末、“六一”,要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

(9)德育有效果,学校无违纪违法和安全事故,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达100﹪,社会反映良好,每期班主任要写好学生评语,学校要评出文明班、模范班主任,每学期进行一次表彰。

2、关于升国旗、奏国歌的制度

国旗和国歌都是国家的象征。升国旗、奏唱国歌是对学生进行生动具体的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严格按《国旗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具体应做到:

(1)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晨广播操前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

(2)重大节日(_)或纪念日(庆祝活动)举行升旗仪式。

(3)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师生全体参加,整齐队伍(学生穿校服),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4)出旗由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护旗班随后列队,随乐声齐步走向旗杆。在场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5)升旗,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6)唱国歌,严肃认真,节奏准确,声音响亮。

(7)每周一的升旗仪式要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国旗下讲话。

(8)每日晚静校前,由升旗手降旗,护旗手致礼,降旗时旗帜不能落地。

(9)不举行仪式的升降旗时,在场师生肃立、行礼。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10)升旗手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有升旗手事迹简介。

(二)培训、进修

1、教师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历未达到要求的在岗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在职在岗函授或自学,取得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

2、教师函授、自学以业余为主,各类短期培训由中心校或学校统筹安排。

3、脱产进修教师必须经中心学校审批同意。

4、教职工参加函授、自学和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安排,生活和费用自理。

(三)备课

1、学科计划制定

(2)计划项目齐全,填写完整,书写认真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2)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分析教材内容,准确把握教学目的,教学重难点。

(3)对学生的情况分析要客观,实事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得力,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计划时间分配恰当,内容具体,安排合理。

2、备课

(1)备齐所任学科教案,不抄袭,不用老教案,超周备课,备课及时、规范,书写认真,字迹工整、符合县研训中心备课要求。每月“五认真”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2)备课要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课后有反思,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

(3)环节齐全,内容具体,教学目的明确,重难点把握准确。

(4)精心设计板书,做到简明扼要,布局合理。

(5)作业布置,语文要写明具体内容,数学要写清练习几第几题。

(6)语文要备好作文课和阅读指导课,要有针对性,计划性;数学要备好复习课、练习课,注重分层指导,练习要有坡度。

(7)从网上下载的电子备课必须经修改后才能使用且必须有二次备课(自己备课的除外),新教师和教龄10年以下的教师必须手写备课。

(四)上课

1、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坚决抵制无案上课,不准私自调课,确需调课,由教导处安排后方可实行。

2、在课堂上不准抽烟,不准擅自离开教室,不接打电话,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许在课中令学生出教室为教师提取教学用品。

3、教师应在第一遍铃声后提前进课堂——候课,下课不准拖堂。

4、上课时,教师仪表要端庄,举止要文明,使用普通话教学,严禁说粗俗语言。

5、课前准备要充分,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精心组织教学,确保教学任务高效完成。

6、教师要认真学习多媒体操作,利用课件、投影、视频等先进教学手段辅助教学,课后要有记载。

7、上课体育、美术、信息、音乐、科学的教师应跟班到位。特别是体育课教师不准“散课”,要科学组织进行锻炼,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8、按要求上好综合课,不得擅自调换或处理作业。

9、语文学科教师认真上好阅读课、写字课,加强学生阅读和书写的指导。

10、遇恶劣天气或停电,体育及电脑任课教师在学生本班教室内授课。确保每节课有教师。

11、以说服教育为主,杜绝侮辱学生人格的事情发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五)作业

1、课堂作业符合学科课程内容,质量高,次数达到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每学期

作业次数:

(1)1~6年级语文:每课一次作业;2~6年级生字不少于32次;3~6大作文不少于8次,小作文不少于6次;1-2写话不少于8次

(1年级第一学期除外)。

(2)1-6年级数学:每课1次作业。

(3)3-6年级英语:设口语、听力和书面作业,书面作业每课1次。

(4)1-6年级美术:每周1次作业。

(5)3-6年级思品、科学:每周1次作业。

(6)1~2年级不布置课外作业。

(7)3~4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1小时。

(8)5~6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1.5小时。

2、一、二年级用铅笔;三、四、五、六年级用钢笔,不准用圆珠笔、中性笔,全班统一墨水。教师批阅用红色笔,批改要及时,实行面批。评定等级为优、良、中三个等级,杜绝差生。低年级应适用符合低年级学生心理的批阅符号。

3、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准确,批阅符号规范,提倡等级与鼓励性的评价语相结合的批阅方式。

4、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课本作业本的保护,强化书写指导。

5、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家庭作业的布置要科学合理,注重实效,有布置,有检查。一至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六)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

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严重危害性,查清造成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为搞好教改,提高质量扫清道路。

2、严格执行“三表”,即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做到不随意调课,不随意更改作息时间,不挤掉课外活动时间。

3、按教学计划办事,不加快教学进度,不提前结束新课,严格控制检测次数,除规定的期末质量检测外,其余的单元质量检测一般均坚持少而精,在60分钟内结束,并作为平时成绩,反对以考代教。

4、努力做到:课前“三落实”即教学方案落实,教具落实,作业练习落实;上课“三个性”即教师讲授有效性,学生练习层次性,教学效果反馈性;课后“四个心”即精心布置作业,耐心辅导差生,匠心批改作业,精心写教后体会。

5、全班补差不能有,个别辅导不能无。中午休息时间不能搞全班统一的作业,补差在课堂和平时。

6、发展有特长学生。

7、抓好学生的大课间活动,有组织、有纪律,保证活动时间、质量。8、作业80%以上要在课内完成,每节课要安排好5—10分钟作业时间。

9、课外作业按国家规定办。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1小时;五、六年级不超过1.5小时。

10、严禁简单化,用罚抄写来教育学生,同时注意不布置重复机械的抄写作业。

(七)班级管理

1、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要求,每学期科学制定班、队工作计划、读书活动计划,做好法制、安全、国防教育,组织好读书活动。

2、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完善班级公约、班级学生情况、班级安全制度及措施、读书活动记载、家访及家长会记载,每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3次。

3、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不断完善成长记录袋资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组织好学校活动。及时上交各项资料。

5、指导卫生工作。

6、组织好大课间活动。

(八)教、研活动

1、强化教研交流活动,实行教师互听互评制度,校长、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过程要有记录,听课后及时反馈听课情况。评课在教导处,评课记载教导处存阅。

2、听课教师提前一天与授课教师预约,听提前进入教室,听课期间应尊重授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3、每学期按照教学计划有针对性的安排课题组教师上示范课、研究课,将课题研究与教研活动相结合。

4、听课后,应认真进行反思,结合教学研讨活动,进行有目的研讨交流,按时上交材料。

5、教师论文发表,由学校缴费;获奖论文按中心校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6、优岗考核和学生竞赛指导奖,按中心校规定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7、积极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及时交流、总结,开课,注意资料积累。

(九)读书活动和小班化工作另见小班化管理方案和读书活动方案。

(十)文明班级条件

1、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学习目的明确,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活动中成绩突出。

2、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有刻苦学习,认真钻研的精神。

3、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学校、班级活动。

4、班风好:尊师爱生,团结互助,遵守纪律。

5、清洁卫生好,经常保持室内外及包干区环境卫生,讲究个人卫生。

6、经常开展内容丰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大课间活动。

7、爱护公共财物,班级中无重大事故发生。

8、班级布置精心,优美,班级事务分工明确,且有条不紊。

9、活动开展好。活动经常,形式多样,为队员所喜爱。队员在活动中能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精神,并能从中受到教育。

(十一)“七星”评选条件

1、学生诚实、虚心、勇敢活泼,团结友爱,相互帮助,能帮家长、班级做力所能及的事。

2、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同情心。

3、学习成绩突出、发展突出、学习有进步。

4、班干部工作好,能发扬民主,有事同大家商量,能积极主动地工作,独立开展活动。

5、班集体中无重大事故发生。

(十二)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积极参加文明礼貌活动,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道德、纪律。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能在学生中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认真、刻苦,努力掌握各门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秀。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优”,其它成绩为“良”以上。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良好级。

(十三)学生课堂常规

1、上课前应将用品准备好,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2、上课预备铃响后,应尽快进入教室,在座位上静候老师来上课。上课铃响老师进教室,班长应发出“起立”口令,师生问好后,老师示意后,学生方可坐下。

3、上课时,学生须坐端正,自然地挺胸,两手平放在桌面上,两脚平放在课桌下面,不做小动作。上课的过程中,不随便说话,要发言先举手,老师指名后,应站好发言,发言完毕可坐下,上课讲话一定要说普通话,要说完整话,并在说话时注意文明礼貌。小组讨论或合作时,声音要适当。

4、迟到学生应站在教室前门口,(门关时,轻轻敲门三下),老师同意后,立即进入教学,不要妨碍别人上课。

5、上课时思想要集中,积极思考问题,要听清老师和同学讲的每句话的意思,并根据老师的要求、或看书、或思考、或动笔、或读书、或演算、或作图、或实验。

6、上课时要做到默记不出声,朗读、发言声音要响亮,齐读时声音要和谐、有感情,速度要适中。

7、作业要认真,做到字迹端正,独立完成,按时交卷。读书写字姿势要端正。要求做到“三个一”(眼睛与书本的距离保持一尺;身体与书桌距离一拳;握笔的地方与笔尖距离一寸)。做作业时确有困难的,可举手请老师辅导,作业完成后,应仔细检查,确认无错误后,将本子放在课桌右上角,待组长汇集后交给课代表,点查后交给老师。

8、值日生应注意教室的整洁和通风,经常保持教室内空气新鲜、无纸屑果壳、课桌安放整齐。

9、上体育课,预备铃后,应先由体育委员(或班长)在场上整队。分组活动时,要严格服从小组长的指导,注意安全,运动器具在课后如数交体育室。上音乐、信息、美术、科学课,预备铃后,立即到教室外排队,有序的进教室。

10、少先队活动一定要坚持举行规定的仪式。

11、做广播操、集体操时,动作要正确、整齐、有力,眼保健操应坚持动作、姿势正确。

12、上课时,老师要爱护学生,学生要尊重老师,不能有不文明的行为、言语发生,不能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生,如有发生班长应在当天向校领导报告。

13、课堂上收发簿册,要从前往后发,从后往前收,不能发出声音,不能站起来或离开座位。

14、小班学生发言后要及时将标志拿出。

(十四)学生良好作业习惯要求

1、学生书面作业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书写。

2、爱护作业本,经常保持作业本的整洁。

3、作业前要准备好有关学生用具,低年级学生课前要削好铅笔。

4、老师在课堂上出示的作业,要抓紧时间抄写,不抄错题目。

5、作业时,先要认真读题(审题),理解题目要求,想好后再动笔。

6、作业时要积极思考,不懂要问,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

7、认真书写,作业整洁。汉字要写得正确、端正;英语字母书写要的直,写得流畅。

8、作业时要思想高度集中,要保证质量,讲究速度,不边做边玩,按时完成不拖拉。

9、作业后要认真检查,养成检查习惯,及时改正错误。

10、认真阅读老师批改后的作业、并自觉订正。

(十五)书面作业的格式及批改要求

1、书面作业的格式按簿册格式书写。如:数学,算术簿,先做左竖行,再右竖行。大练习簿,每页对折画竖线,先左后右,每半页在左边离开一横格宽度画一竖线,竖线内写题号。语文,大练习簿每页左边离开1cm宽度画一竖线,竖线内写题号。

2、数学每次作业要写上练习几或补充题等。语文在横格中间写明课题。每次作业,要在作业末尾空1行画等级格,等级格距作业本右边1cm,宽占二行,长3cm,以2cm为边长分成左正方形和右长方形。

3、数学上的直线、符号等一律用直尺划,上下线相等,符号点一到二个字的位置,符号前后与数字间距占半个字左右位置,分数线划在等号中间位置,一格一题(分数题可例外),做到做一题空一行。

4、每次作业结束,学生做错的作业要进行订正。在每次作业左下写上订正两字,进行订正。

5、下次作业要与上次作业(包括订正)空二行。

7、书写作业,低年级一律使用HB铅笔,中高年级要用钢笔书写,全班统一墨水颜色。

8、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书写要正确、规范、端正、清楚。

9、教师要逐词逐句逐题批改作业,批改要用统一的批改符号。

(十六)现代化教学设备使用和管理

1、积极宣传、充分认识实施现代化教学的重要意义。自觉推广和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2、备课要冲破传统教学模式,要备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上课要善于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课后要研究现代教学手段的改进,并在教后体会中有所反映。

3、努力提高现代教学设施的利用率。无论是学科课程还是活动课程,只要有现代化教学设施和资料,就必须充分利用,发挥作用,优化教学、教育。

4、在认真使用好现代教学设施和资料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教具、音像资料的制作。做到适时适宜,并作好资料的积累工作,做到资源共享。

5、信息教师要及时向教师推荐使用新设施新资料,介绍使用方法和经验,了解使用情况,帮助教师排忧解难。

6、分配到各班的机幕要用好管好。

7、计算机教室、科学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等专用室,要认真执行相关的制度和守则。

8、鼓励教师在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中有所作为。使用好自制教具或课件。

(十七)电脑室管理教师职责

1、电脑室以服务教学为宗旨,机房全天开放,一切为教学服务,但电脑室不许外人随意进入。

2、电脑室所有设备和资料均须有专人保管,登记造册,账目清楚,存放整齐。

3、凡涉及设备出室或单位用机,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以教务处开具的教室借用单为依据),方可提供务服。

4、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设备,不得擅自将任何硬件搬出电脑台使用;教师机的所有设备,教师在上课使用后应按原样放好。违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5、电脑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电路,测试电脑的运行情况、定期升级计算机程序,清杀病毒等维护工作,全力保证所有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6、教学安排以教务处的课程表为依据;在教学前,认真检查电脑设备的数量和完好程度,如有缺失或故障,应立即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前来处理,否则,一切责任由当节班级负责。使用中要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一旦出现使用故障自己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计算机中心,并详细说明情况,不要私自拆卸或强制运行。若当时不报告,待事后发现,一切由当节教师负责。

7、使用电脑室要服从电脑管理员的管理。

8、教师使用电脑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学生座位要定人定位,并按一定的顺序进入电脑室,在进入教室时要填好“学生座次表”(具体座位坐法由各班计算机老师设计)。学生按位就坐,不得随意换位(责任到人),如有人为的财产损坏(包括在设备上面乱涂乱刻画)。

9、教学前先打开总电源(严禁学生开、关总电源)。所有电脑都已安装有OFFICE2003等常用软件,不得私自安装任何软件。

10、保持教室环境卫生,每周教室打扫一次(周一中午);进入电脑室操作的学生和老师要保持安静,走路要轻,严禁大声喧哗、在室内跑动、打闹;严禁吸烟、吐痰、乱写乱划、扔纸屑等。

11、上课后及时进入电脑室,中途不得出电脑室,下课后不准推迟离开电脑室。学生进入电脑室后直到学生离开电脑室前授课教师不得离开电脑室。下课后要将凳子摆放整齐,教师要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12、上课班级下课时要按操作程序关机(不得在程序未关闭时切断电源)、关灯,节约用电,任课教师并填写好《电脑使用登记表》。

13、要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网络道德,学生上课、上网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联系。

14、.进入电脑房,必须换拖鞋,并自觉维护机房的环境卫生。

15、使用设备必须认真填写《电脑使用登记表》。

16、未经许可,不得运行与学习内容无关的程序,严禁私自携带各类游戏软件上机运行。

17、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得随意玩弄电脑室的教学设备,自觉抵制污损、毁坏教学设备的行为。对恶意污损、毁坏教学设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十八)办公室管理

1、值日教师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各教师做到办公桌整洁工作。

2、及时上交各项资料。

3、上班时间,教师使用电脑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4、不再校内玩牌。

5、办公室主任及时传达学校工作精神。

6、各办公室创建团结、协作、和谐、文明、积极向上的工作风貌。

7、积极做好小班化工作。

8、积极做好读书活动工作。

第14篇 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15篇 z小学校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小学校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

(一)、卫生检查要求

1、室内

(1)地面:无纸屑、无果皮、无瓜壳及其它脏物,地面清洁。

(2)门窗:无灰尘、无蛛网、无纸屑、无字迹、玻璃透明。

(3)桌凳:整洁、横竖一条线、抽屉无纸。

(4)墙壁:无画(划)迹、无字迹、无灰尘、无蛛网、墙壁要保持本色。

(5)用具:清洁用具要整齐摆放在卫生角内,学习用具要整齐放在桌面左上角。

(6)瓷砖面无灰尘。

(7)教室内不摆放垃圾。

(8)卫生角打扫干净、工具摆放有序。

2、室外

(1)教室外过道干净。

(2)楼道保持干净、整洁。

(3)公地无砖头瓦块、无纸屑、无果皮、无瓜果及其它脏物,公地上的阴、阳沟、垃圾桶要加强管理,防止蚊蝇滋生。

(4)花台:无杂草、无枯枝烂叶、无砖头瓦块、无纸屑、无果皮、无瓜壳及其它杂物。

(5)各班建立卫生岗,设立卫生小卫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厕所:每天打扫干净、无尿垢、房顶无蛛网,瓷砖表面洁净,手纸篓应及时倒,水池保持干净,清洁用具摆放整齐,半学期后经检查合格方能移交下班。

4、其它

(1)每天下午应在第二节课后二十分钟内打扫完本班清洁区,否则按不清洁处理。

(2)各班清洁区域应落实到人。

二、打扫时间及检查时间

1、打扫时间:每天早晨8:00至8:20进行晨除,中午12:40至1:00进行卫生清理;每天各班安排小卫士课后做好保洁工作,下午上完课后打扫卫生,星期五下午第二节课后进行全校的清洁卫生大扫除。

2、检查时间:早晨8:20至8:40督促检查,中午12:50至1:10检查保持清洁,下午4:20进行清洁卫生全面检查;不定时检查卫生保持情况。

三、评分标准:(总分70分)

1、地面有一张纸扣0.5分(包括保持清洁,以检查记录为准),有其它脏物或不符合卫生要求酌情处理。

2、到检查时间未清扫完毕者,按当时检查情况予以扣分,未打扫者不得分,并责成其马上打扫干净。

3、纸屑箱未倒扣1分(纸屑箱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能随意改变其位置)。

4、乱倒垃圾扣3分。

5、卫生小卫士未参加检查扣2分,迟到扣1分,不认真扣1分。

6、各班未设流动或固定岗扣1分。

7、门窗有灰扣1分。

8、桌凳不整齐或抽屉有纸扣1分。

9、楼梯脏扣1分。

10、花台有纸扣1分。

11、瓷砖面有灰扣1分。

12、卫生角不整洁、工具乱放扣1分。

四、教师办公室卫生要求

1、应按表格的形式安排好清洁值日。

2、卫生要求与学生卫生要求同等。

3、每周星期五大检查,平时不定期抽查。

4、检查不合格,扣发清洁值日教师的津贴。

注:(1)学生在打扫时要求班主任到场,指导学生打扫,并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2)请全校师生支持、协助搞好此项工作。

五、个人卫生

1、每天由班卫生委员做好晨检工作,每周由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全校进行一次大检查。

2、学校个人卫生检查由该周的值周教师调本班学生协助。

3、个人卫生要求:(总分10分)

(1)头发梳理好、服装整洁。

(2)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裤、勤剪指甲。(四勤)

(3)红领巾整洁,佩戴符合规定要求。

(4)手脸保持干净。

六、评分标准(总分10分)

凡违反第三条中的其中任意一条者扣0.5分。

七、眼保健操(总分20分)

1、每天必须做好两次眼保健操。

2、要求:按照眼保健操的规定执行。(如手法正确、穴位准确、用力适当等)

3、评分标准:凡违反第二条中任意一次扣0.5分,不做者扣1分。

4、未做眼保健操的班级扣发该班任课教师(指眼保健操前一节课)津贴。

5、眼保健操的组织由任课教师(指眼保健操前一节课)负责,由校医进行眼保健操的指导和检查。

第16篇 百灵小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家长学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普及家庭知识,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为全面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围绕家长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家长学校的工作实际,制订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

2.建立德育副校长负责制度,由德育副校长对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进行统筹管理,定期召开会议,为家长学校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提供保证。

3.合理配备家长学校教师队伍,选取有责任心、对家庭教育工作热心的教师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并定期进行教学培训,按时完成家长学校教学工作。

4.聘请校外、社区中懂教育、爱教育、乐于奉献的人士定期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督促家长学校工作上水平,并邀请他们加入到学校的办学行列中,发挥好指导、协调、引领作用。

5.严格按家长学校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确定培训方式、授课内容、教学方法等,并组织实施;学期末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应对、改进措施,以便工作的进一步开。

6.定期开展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各类座谈会、教子经验交流会、温馨课堂名师义诊、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不断转变家长教育理念,树立现代的科学观、家庭教育观、教子观,从而提高家长教育素质。

7. 学校每学年进行家长学校的评优工作,鼓励学员对学习内容全面交流、认真反思,及时反馈,对好的经验与典型做好总结与推广。

8.学校设专职负责人将家长学校工作的各类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保存。

第17篇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财政部 教育部

_年12月21日

附件: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 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四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五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九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其他中小学校,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四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五十条 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第五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第五十三条 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四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五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五十八条 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中小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管理,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第五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六十一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十二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中小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六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分析指标、绩效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以及资产负债率等。

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十九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 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七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自_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中小学校财务分析指标

中小学校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中小学校预算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收入预算完成率=年终收入执行数÷(年初收入预算数±年中收入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收入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支出预算完成率=年终支出执行数÷(年初支出预算数±年中支出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支出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中小学校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衡量中小学校按照实际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事业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中小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第18篇 小学校长、书记接待日制度

阳朝小学校长、书记接待日制度

为了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促使学校工作积极正常地开展,特制定阳朝学校校长书记接待日制度。

1、每周星期四为校长书记接待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如遇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周,地点安排在二楼会议室。

2、学校每次安排校长室一位成员(校长、书记、副校长)负责接待,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纪录。

3、校长接待日接待对象为:学校教师、退休教师、教师家属、学生、学生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的社会各界人士。

4、负责接待的校长室成员应当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宣传国家制定的方针和政策,解释学校的各项工作。对提出的问题,当时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必须记录在案,尽快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问题,必须做好解释工作;对提出的有利于学校发展和促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校务会研究后立即实行。

5、每次接待日后,工作人员必须将记录整理归类,并附处理意见呈校长审阅。

6、对因故不能到校的人员,学校应设立热线电话:z或z和公布电子邮箱地址:z,方便其咨询。

7、每学期结束时,必须对本学期校长书记接待日工作做出总结,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宣读。

8、学校电子邮箱作为校长书记接待日制度有效补充,做到天天接待,因此要求每天打开邮箱,检查有无邮件。

第19篇 小学校车管理制度

营莫小学校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随车照管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队长。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第20篇 学校管理-小学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严格上机操作程序,确保微机室设备和师生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微机室要安装防盗门、防盗铁栅栏,钥匙由专人负责,并确保应急时,人员能安全撤离。

2、室内电源线路布置要科学规范,要定期检查,保证通风性能良好,要有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设备。

3、严格执行上机操作程序,严禁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或插接各种电源,严禁将书包及危险品带入机房,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每堂棵都要定人定机,并有记录。杜绝室内无教室指导,学生自行操作的现象,任课教师与微机室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签字交接工作。

5、微机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防盗、防雷击等设施,作好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安全用电工作。下班时要检查报警电源是否插好,关闭电源,门窗落锁,方可离去。

6、严禁在微机室内会客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7、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课堂由教师实施管理,其余时间由管理员负责。发生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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