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林中学的校务公开制度旨在提升学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公示:及时公布国家及地方的教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师生和家长了解教育环境的变化。
2. 学校管理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教学计划、财务预算等重大决策的公开,使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能够参与决策过程。
3. 教师信息:公开教师的资质、教学计划、教学评价,以便家长和学生了解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质量。
4. 学生事务:公开学生入学、考试、评优等事务的规则和流程,保证公平公正。
5. 财务信息:定期公布学校的收支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1. 制定信息公开清单:由学校管理层确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并形成明确的信息公开清单。
2. 定期更新: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如每月、每学期)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
3. 公开平台发布:通过学校官网、公告栏、家长会议等方式,及时发布公开信息。
4. 反馈与调整:收集师生和家长的反馈,对公开内容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5. 监督与审计: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校务公开制度对于巩林中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增强信任:公开透明的信息有助于建立学校与家长、师生之间的信任,促进家校合作。
2. 提升教学质量:通过公开教师信息和教学计划,可以推动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便于家长监督。
3. 防止腐败:公开财务信息,能有效防止学校内部可能出现的财务不透明和滥用职权现象。
4. 促进民主决策:让师生和家长参与决策过程,有利于形成共识,提升学校管理效率。
5. 培养公民意识:对学生来说,了解校务公开的过程,是培养他们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
巩林中学的校务公开制度,不仅是一项管理举措,更是构建和谐校园、推动教育公平的重要步骤。
第1篇 巩林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巩林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_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精神,根据中纪委和市、区纪委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本单位推行校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管理。特实施并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校务公开是教育单位制度管理、改革发展、有关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等重大问题向职工公开。让职工知情、参与和监督。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党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扩大职工民主参与,加强基层单位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加强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行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职工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二、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要充分体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2、合法性原则。坚持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推行校务公开和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
3、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不弄虚作假,以保证公开的真实性。
4、层次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进行。
5、可操作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讲究实效性。
三、公开的内容
l、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招生方案、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案、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中层干部任免、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结果等。
2、优秀学生评选情况:包括学生各类评选、保送、选送、推荐3、财务收支使用情况:包括学校经费收入和支出情况(含预决算报告)、学校捐款资助学款收支情况、各类学生代办费收支情况、大件物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4、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包括教职工评优、评职称、3%工资晋级、各类补贴、“四金"拨款以及其它涉及叫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6、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
l、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向教代会报告。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向教代会报告的应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教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报告,有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下发教代会报告。
2、教工座谈会、教工代表巡查,也可根据公开内容的需要,设置“公开栏",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校园网等形式,及时或定期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向教代会公开的内容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按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提前一周发至教职工代表及有关方面。
2、教代会专门小组对报告的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情况经教代会联审会议通过后向职代会报告。
3、教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行使审议,通过或做出决定的权限。
4、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的意见和作出的决定,针对存在问题向
教代会表明改进意见和措施。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应作为民主评议干部的重要内容。
6、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上级纪委、工会报告。
六、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建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织、纪委、行政有关领导、工会组成。工会负责对面上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我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就校务公开的项目、内容、程序和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2篇 巩林中学校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巩林中学校行政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办公会的决定,部署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完成任务的方法和要求,检查、总结任务完成的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而有序地按既定目标前进。
(二)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按校长办公会决议委托副校长主持召开。
(三)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出席对象为书记、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
(四)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一般每2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应排入学校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五)会议主要内容应事前通知与会人员必须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六)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要请假。
(七)各职能部门要通报的情况必须简明扼要、具体,职能部门应积极接受校长布置的任务,不推诿,按要求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八)校务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第3篇 巩林中学校中心组学习制度
巩林中学校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人员组成
为了更好了解学校全体师生的思想和心理动态、民心和民意的具体反映,分析和解决学校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和难题。中心组成员分别由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校级干部、支部宣传委员、学生团委书记等人员组成。
二、学习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z"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和教工团、民主党派在创建和谐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学校新三年发展规划的落实结合起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与学校精神文明和创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结合起来,与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创新人才结合起来,与师生的生涯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要注意分析和解决学校发展中所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善于面临新的形势、新的目标、新的任务,不断探索出新的举措、新的思路、新的方法、努力把学习所得化为学校发展的工作成果。
三、时间安排
每月一次集中学习,一次自学。坚持个人自学与组织学习相结合,个人主讲与集体研讨相结合,坚持有考勤记录,保证学习人员、时间、内容的具体落实。(请主讲人早做准备,如有相关资料,早点发放给学员)重要的学习内容,每人都要做好学习笔记。
第4篇 巩林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巩林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采购制度
1、学校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外勤同志办理.
2、采购物品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5、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6、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验收入库制度
1、外勤同志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验收入库后应开二联单,三联单通知有关个人或部门前来领取,以利于教学急需。
5、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6、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执行情况。
7、财产保管员和相关领导及相关组室必须每一年度对全校财产作一次盘点清查。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有仓库保管员负责。
2、仓库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校产的帐册或组室、个人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半年及时结帐。
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校产统计表格。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学校校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四、领用制度
1、物品仓库存放,有仓库保管员统一管理。
2、个人在征得保管员同志同意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教学的物品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5、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需归还仓库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校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有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及时销帐,累计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上报计财科仪器设备办公室备案,在统一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5、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请购基金帐。
六、出借赔偿制度
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是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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