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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奖惩制度(4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2-08 热度:35

保安员奖惩制度

第1篇 保安员奖惩制度

保安员奖惩制度

编制:

单位:

部门:

审核:

__ __ 年__ __ 月__ __ 日

1.目的

加强保安队伍建设,鼓励保安队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内容

2.1 嘉奖

2.1.1 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

2.1.2 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客户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

2.1.3 抢险救灾,保护客户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

2.1.4 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的保安队员给予表扬,并奖励每人50元;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奖励每人100元。

2.1.5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保安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

2.1.6 对在各类区以下级别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奖励每人50元;对在各类区以上

(包括区级)级别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奖励每人100元。

2.1.7 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奖励方案。

2.2 惩罚

2.2.1 第一次口头警告扣浮动工资的10%,一个月内连续二次口头警告作一次书面警告论处;一次书面警告,扣浮动工资20%,第二次书面警告扣浮动工资的50%,最后警告扣罚浮动工资全部。

2.2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

2.2 .

2.1 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2.2 .

2.2 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未请假者。

2.2 .

2.3 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2.2 .

2.4 在岗位看书、看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聊天等。

2.2 .

2.5 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2.2 .

2.6 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 .

2.7 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2.2 .

2.8 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2.2 .3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予书面警告,严重者处予最后警告

2.2 .

3.1 违反

2.2 .

2.1 条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2.2 .

3.2 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2.2 .

3.3 擅自离岗,情节严重。

2.2 .

3.4 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违反

2.2 .

2.4 条者。

2.2 .

3.5 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的。

2.2 .

3.6 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 .

3.7 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2.2 .

3.8 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业户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2.2 .

3.9 当值睡觉者。

2.2 .4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或已处予两次书面警告的,立即辞退。

2.2 .

4.1 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2 .

4.2 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2.2 .

4.3 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2 .

4.4 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2.2 .

4.5 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2.2 .

4.6 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

2.2 .

4.7 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2.2 .4..8当值睡觉,情节严惩重者。

3.记录

《违纪处分执行书》由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部门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4.附件

《违纪处分执行书》

第2篇 物业保安员培训-奖惩制度

物业保安员培训: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三节行政处分

一、对员工

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或撤职、停职停薪、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扣以(30-50元)的处罚。

3、记过: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记过处分,除扣以(50-100元)的处罚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位于10%末位范围及员工违规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停职停薪。员工违规除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6、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7、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由各部门经理书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8、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三、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四、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五、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六、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本册第二十一条第3点'丙类过失')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七、处罚的取消

第3篇 小区保安员培训-奖惩制度

小区保安员培训: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 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 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 不使用礼貌用语。

7、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三节行政处分

一、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或撤职、停职停薪、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扣以(30―50元)的处罚。

3、记过: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记过处分,除扣以(50―100元)的处罚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位于10%末位范围及员工违规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停职停薪。员工违规除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6、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7、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由各部门经理书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8、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三、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四、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五、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六、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本册第二十一条第3点“丙类过失”)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七、处罚的取消

第4篇 北江中学保安员奖惩制度

1、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责任制。凡在一年内出现下列违纪责任事故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扣工资100元)第三次立即解约辞退。

①白天值勤时,出现外来人员干扰校内教学或伤害师生事件未发现或制止。外来人员在校内推销产品,摆卖或游串未制止、赶走的情况。

②值班期间看书报杂志、烤火、打牌、下棋、打桌球、乒乓球等,校内值夜班人员聚集在校门值班室聊天、喝茶的情况。

③值班期间洗车、修理摩托(单)车、与家人及外面的朋友在值班室闲聊或睡觉等失职情况。

④值勤时未穿制服,迟到或早退的情况。

⑤下班期间在校门内外摆摩托搭客“炒更”的情况。

2、上班值班期间,学校范围内所包干的责任区出现破门入屋、盗窃财物或重大破坏公共设施事件,按损失的大小分别给予50-500元的处罚,一年内出现两次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有违法行为,学校研究解约辞退。

3、改变保安员节日慰问金发放方式。第一步按临工标准发放,另一半到年终要根据当年工作情况,是否违纪、失职和全勤等情况而补扣补发。

4、设立保卫工作登记本,根据登记本记录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保安员按小组为单位,每半年一次若无责任事故发生,给予一次性100元奖励,凡抓获偷盗者或制止重大事故发生者,视挽回损失的大小,经学校研究讨论,每次分别给予50-500元的奖励。

5、根据保安员一年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由学校研究是否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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