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道无形的防护网,保障着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潜在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安全制度的存在,不仅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的体现,它塑造了一个尊重生命、重视安全的工作环境。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风险评估机制,用于识别和控制工作场所的潜在危害;应急响应计划,以应对突发事件;员工安全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并遵守安全规程;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隐患;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过于复杂的专业术语,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不应流于形式,而应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制度的更新和维护同样重要,要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严格执行和公平公正的监督机制是制度有效性的保证。
安全制度的构建与实施是一项细致且关键的任务,它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关乎每一个员工的福祉。只有当安全制度深入人心,成为日常工作的习惯,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1篇 安全监督科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烧结厂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三)组织制订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四)组织并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厂领导及公司领导。
(五)策划并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组织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八)组织制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九)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
(十二)协助厂领导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十三)组织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人员,督促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处理。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部机械管理员
一、 负责机械设备进场的检验工作,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允许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在使用前要填写验收单。
二、 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凡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有固定地点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三、 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凡新进机械设备或自造机具设备,在使用前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四、 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高效地运行。
五、 负责监督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六、 负责目标: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报废率100%,确保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设备进场检验、试车、使用、维修、保养及时有效。并保存记录文件。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3日
第3篇 机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负责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组织制订、修订、审查有关动力生产和使用动力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三)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压力容器、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和考核,确保其持证上岗。并对所管理和操作各种动力设备的员工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
(四)负责机械、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和定期安全检验工作。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五)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设备始终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六)按计划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组织施工时执行烧结厂《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七)按“四不放过”原则,负责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查处重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一般设备事故,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八)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档、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九)负责全厂手持电动工具、电风扇、电焊机的安全检修,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
(十)负责对全厂避雷装置及电网接地系统的年检,以确保烧结厂建筑设施、危险场所的安全及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1公司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例会由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或由其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各经理、总工程师、有关部长及技术人员参加。
1.2 安全工作例会,公司每个月召开一次,有关部门每两周召开一次,生产车间每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1.3 例会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指示;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等。
1.4 每次例会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提出,例会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1.5 做好会议记录,对解决重要问题的会议不能议而不决,要明确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必要时可作会议记要下发。
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制度
2.1 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2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年初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提出,经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列入年度资金开支预算。
2.3 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2)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
2.4 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和报消,按财务规定要求执行。
2.5 财务每季度列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交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财务负责人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资金投入与使用的台账、报表;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购买物品是否符合要求;
(3)报消手续是否齐全,报消凭证是否符合要求;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账是否符合要求。
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 对预算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提出追加,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若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累积到下年度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1 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2 每年度将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分管领导每年初根据国家要求编制劳保用品购买的种类、数量,报负责人审批,在专项经费中支出。
3.3 采购。
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到省定点经营单位或省定点生产厂购买,不得采购三无(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和过期产品。
3.4 验收。
安监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严把质量关,发现“三无”产品或有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3.5 保管。
仓库保管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检查合格后方得入库,并妥善保管。
3.6 发放。
(1)安监部门负责制定发放标准清单,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保管员发放,领取人员在领取清单上签名。
(2)对从事多工种员工按主要作业工种和危险程度较高的工种配发。
3.7 使用。
(1)从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2)在使用特种作业防护用品前,必须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不得使用。
(3)安全员负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各管理人员及员工均有权监督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3.8 更换。
(1)发现质量问题,由安监部门确认,及时给予更换。
(2)丢失或有意损坏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需按用品价格的半额赔偿后更换;是特种劳保用品的,先更换后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9 报废。
对过期、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管员统一收集保管,经分管领导审查集中报废。
3.10 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劳保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台帐的建挡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1范围
4.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4.2特种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高处作业;(6)爆破作业;(7)矿山作业;(8)危险化学品作业;(9)烟花爆竹作业;(10)民用爆破器材作业;(11)起重机械作业;(12)电梯作业;(13)锅炉作业;(14)压力容器作业;(15)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1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无损检测作业;(17)客运索道作业;(18)大型游乐设施作业;(19)经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4.3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4.3.1年龄男性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
4.3.2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3.3初中及以上学历;
4.3.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4.4培训
4.4.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4.2安排职工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部提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计划,提出培训需求申请,由安全部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培训。
4.4.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
4.5考核和发证
4.5.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4.5.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4.5.3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发证资格的单位进行。
4.6.复审
4.6.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
复审时间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的复审时间或有效期到达时间为准。
4.6.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在证件复审时间前一个月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由安全部联系发证单位进行复审工作。
4.6.3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内容包括:
⑴健康检查;
⑵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⑶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⑷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4.6.4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
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
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4.7管理和监督
4.7.1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
4.7.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无证上岗操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7.3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⑴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⑵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⑶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⑷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4.7.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满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如需重新上岗,各用人单位要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联系发证单位对其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7.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4.7.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
若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挂失并申请补办新证。
4.7.8安全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
5、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5.1 安全档案由专人负责收集管理。
5.2 安全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 有关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2)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行政执法文书;
(3)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书、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台账、会议记录等:
(4)特种设备和危险源资料,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
5.3 本单位或所属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因需不能交出统一保管的,应及时复印送交专管人员保管。
5.4 档案专管人员应注意收集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资料,及时提供有关领导审阅。
5.5 档案专管人员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无损,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
6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6.1 举报范围:
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
6.2 举报内容:
(1) 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即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3)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管理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违法违规行为。
(4)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已发生的事故不报或推迟上报。
6.3 本单位所有人员针对以上内容均有权向任何领导及管理人员举报。
6.4 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
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员适当奖励。
6.5 任何接受举报的信息的主管人员应将信息及时归分管领导,属紧急情况的应先指挥处理整改,解除紧急状态后,再通报信息。
任何人接受举报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推托。
第5篇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坚持严要求、严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有条不紊的进行,经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各科室安全职责
1.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1.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1.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健全安全设施;
1.1.3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1.1.4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1.5 组织公司有关科室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改善劳动条件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科室报告;
1.1.6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1.1.7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1.8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1.9安委会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
1.1.10安委会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评审结果记入《文件评审记录》中。当发生各项变更须进行修订时,可根据《文件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进予以及时修订。
1.2 工会安全职责
1.2.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卫生工作;
1.2.2监督公司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协助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1.2.3定期研究公司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1.2.4参加安全检查活动,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1.2.5督促有关科室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2.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2.7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1.2.8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9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1.2.10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积极倡导公司安全文化;
1.2.11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聘(包括临时工录用)工作。负责公司员工的人事变更管理工作;
1.2.12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1.3 办公室安全职责
1.3.1负责及时下发、传达和督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1.3.2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提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检查有关决议执行情况,作好办公会议和公司生产会议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
1.3.3在拟定总经理方针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时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
1.3.4负责对小车司机的安全出车教育,确保行车安全。检查办公楼用电安全、烟火安全和其它安全;
1.3.5协助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1.3.6对新入司员工(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及时与安委会联系,协助做好公司级安全教育。未经公司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到车间;
1.3.7新员工(包括调入人员)进司前,应进行必要的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1.3.8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配合安委会做好禁忌病员工的工作调整;
1.3.9检查、监督车间执行“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能代替技术工;学徒工没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安排独立操作”的规定。在组织对员工的转正考核工作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基本知识考核;
1.3.10负责检查审批重要工种和要害部位人员的安排,注意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动时,应先听取安委会及有关科室意见,调配工人时应考虑该岗位对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1.3.11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部门的鉴定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1.4 财务安全职责
1.4.1对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负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留,做到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户,并优先安排;
1.4.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1.4.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资金,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安全隐患;
1.4.4审查各项安全奖惩的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4.5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5 技术质检安全职责
1.5.1在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1.5.2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公司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1.5.3负责及时掌握在化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情况,并制定应急措施;
1.5.4负责对实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各种试剂的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1.5.5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
1.5.6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保证所提供各项数据的可靠性;
1.5.7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做到物品排列有序,负责做好各种器具洗刷、消毒工作;
1.5.8负责全厂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各项设备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1.5.9负责制订、修订全厂设备安全操作维护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5.10负责设施的配置、标识、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符合环保、安全技术要求;
1.5.11负责编制设备大、中修计划并实施。做好设备改造、检修中的环境、安全保护措施;
1.5.12负责编制设备购置需求计划,参加设备的选型、安装等工作;
1.5.13负责全厂供电管理;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分配单位的用电及安全;
1.5.14负责全厂设备管理及机电维修人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1.5.15负责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1.5.16负责相关内部质量、环境和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传递。
1.6 生产科安全职责
1.6.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6.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1.6.3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优先考虑,并同生产计划一并安排;
1.6.4在检查生产计划进度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进度,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1.6.5参与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或修订;
1.6.6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1.6.7遇到生产中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1.6.8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1.6.9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副)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1.6.10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1.6.11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人员按期执行;
1.6.12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人事课定期组织安全考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公司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进行防火检查;
1.6.13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1.6.14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1.6.15负责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1.6.16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6.17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报有关方面;
1.6.1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具体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7 仓库安全职责
1.7.1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严格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7.2加强对危化品贮存的管理,根据物料特点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1.7.3加强对各库区、贮罐区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
1.7.4加强危化品在本公司的运输、装卸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7.5要经常对仓库、灌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1.8 经营科安全职责
1.8.1负责制订或修订并实施化学危险品,易制毒物品、车辆安全运输、仓库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1.8.2负责对客户及采购、保管、搬运、驾驶等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加强物资的安全管理。
1.8.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各种防护器材料采购、供应工作。
1.8.4在经营活动中,要仔细考察对方资信,并如实向领导汇报结果。订合同时,服从领导安排,认真、细致审核合同条款,做到无漏洞;
1.8.5 出差人员,应牢记领导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举止文明大方,处处树立我公司形象,时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1.8.6 经常走访客户,重点客户每月联系不小于一次;
1.8.7在经营活动中,要及时催收货款,加速资金周转,减少拖欠或其他不应有的损失;
1.8.8 经营活动中,坚持原则,严守商业秘密,不谋私利;
1.8.9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协助安委会组织安全培训。
1.9 车间安全职责
1.9.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和冒险蛮干,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9.2 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的进行生产,保证生产安全;
1.9.3遇到生产中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操作;
1.9.4 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人身安全;
1.9.5 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
1.9.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9.7 认真填写各种生产记录,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尽快解决,保证生产安全进行。
2、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1 总经理安全职责
2.1.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参加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1.2 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审核、批准;
2.1.3 建立公司安全工作组织网络,确定并不断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1.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公司的情况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足额到位;
2.1.5 主持参加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有关科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决策整改或召集有关专门会议研究解决;
2.1.6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1.7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2.1.8 组织和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2.1.9 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2.1.10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按规定要求及时、如实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2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2.2.1 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2.2.2 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优先考虑,并同生产计划一并安排;
2.2.3 在检查生产计划进度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进度,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2.4 参与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或修订;
2.2.5 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2.2.6 遇到生产中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
2.2.7 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2.2.8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副)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2.9 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2.2.10 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科室按期执行;
2.2.11 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人事课定期组织安全考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公司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进行防火检查;
2.2.13 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2.2.14 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2.2.15 负责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2.2.16 协助有关人员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2.2.17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报有关方面;
2.2.18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具体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3 主管经营领导安全职责
2.3.1 对分管的职能科室负直接安全领导责任。
2.3.2 组织制定化学危险品、易制毒物品的采购、供应、运输、仓储、保管等安全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
2.3.3 参加公司综合性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及仓库物资储存保管变质质量管理事故的调查处理。
2.4 主管行政领导安全职责
2.4.1 对分管的职能科室负直接安全领导责任。
2.4.2 督促有关人员抓好职工体检、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事故抢救,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
2.4.3 检查、监督食堂食品的清洁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
2.4.4 组织对重大医疗事故和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
2.5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2.5.1 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传达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程、总结。
2.5.2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记录、台账。
2.5.3 组织、领导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活动,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车间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有临时防范和监护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直到解决为止。
2.5.4 组织制定和修订班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车间安全技术措施。
2.5.5 负责组织对进入车间工作的新工人、临时用工人员、培训和实习人员等进行二级安全教育(车间教育)、人员岗位调转教育、停工安全教育、工伤人员复工教育,以及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的日常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
2.5.6 组织定期(每周一次)、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安全隐患,使车间设备、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2.5.7 对本车间发生的各类事故,应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2.6 员工安全职责
2.6.1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6.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2.6.3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精心操作。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2.6.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中的异常情况;
2.6.5 维护保养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上报;
2.6.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2.6.7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6.9 做好5s工作,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2.7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2.7.1 专职安全员在安委会经理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7.2 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7.3 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2.7.4 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负责新入厂员工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2.7.5 负责安排并检查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2.7.6 负责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和台帐记录。
2.7.7 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7.8 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2.7.9 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2.7.10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6篇 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单位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3.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和第三方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赔偿。
四、 机构与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4.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和保险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5.2 企业应为每一位在职员工(包括实事用工关系的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办公室应保存好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5.4 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受伤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保留认定证书和伤残鉴定证书,进行相应赔偿和妥善的后续处理。
5.5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5.6 事故后财务应及时到保险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保存其相关记录。
5.7 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盒记录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7篇 计算机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计算机中心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安全负责。
(2) 对公司计算机的网络服务器、内网服务器等的安全负责,确保网络安全。
(3) 指导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安全信息的获取要做到及时、准确、可靠。
(4) 指导下属进行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及维护,促进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5) 保证服务器机房的消防安全,防止机房发生电气火灾。
第8篇 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负责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管理和安全运行,保证烧结厂科研生产的需要和正常运行,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管理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电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努力做好水、电、气、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检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
(四)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水、电、气、暖图样和电力装置等有关资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电、气、暖系统的质量关,参加工程验收。
(五)经常深入生产科研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空压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气系统和电力设备的事故隐患及时编制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和验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及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七)编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做好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工作。
第9篇 a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00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00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00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00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00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00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客运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
第11篇 s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在本单位安全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职代会上,总经理与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和业务保安科室科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各区队行政正职及各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安排部署安全标准化工作。
3、严细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从细微着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惯”作风。质量标准化工作要从文明生产,全员的自发行为和源头治理入手,克服脏乱差,粗枝大叶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行政正职每月下井班数必须达到12班以上,其中0点、4点班均不少于3班。
5、强化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和水患等重大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6、发生事故和“三违”,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分析举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训,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业务保安科室科长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业务保安,带头履行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本系统安全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堵漏补缺,确保防患于未然。
8、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的安全管理目标,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完不成规划的专业系统月度、年度标准工作,对区队行政正职按照矿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责任,并对单位按公司有关文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按照公司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长的失职失管责任。
9、安全责任书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由队长、科长持有,另一份由安检科备案。
第12篇 水泵看水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听从调度及值班人员的指挥,交接班时检查有关机电设备及供水系统是否正常。
2、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不得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如有违犯,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监督供水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人员及队值班人员汇报,并要做到:
1)、听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2)、看机油是否充足,电机温度是否正常;
3)、观察水库水位情况;
4)、检查阀门、水泵,做好本班统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
4、认真填写生产记录,做好本班统计工作,在备注栏中填写:
1)、调度及队值班人员有何安排;
2)、本班供水情况;
3)、外单位来人有何公干、时间、人数、所带何物;
4)、详细填写泵房所发生的情况及处理结果;
5)、搞好室内外环境美化及卫生工作;
6)、做好工具的保管工作;
7)、交接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必须人交人,手交手,把各项工作交代清楚;
8)、加强“三防”工作的落实。
第13篇 某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贯彻区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社区结合全辖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社区主任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副职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社区设专职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
二、宣传及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综合管理本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综合协调管理本街道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工作,承担社区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办公室日常业务。负责本街道各类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信息。参与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协助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类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检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中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督促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卫生道路车辆等安全条件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第1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部技术员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二、 负责编制项目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施工安全,如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及垂直运输设备等等,都要按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三、 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四、 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五、 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六、 责任目标:确保技术资料的完备、有效,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技术难题解决率100%,各项操作规程、施工方案等落实和适用率100%。
重庆市力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6月23日
网点制度
第1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车技部经理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人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五条 车技部经理的职责:
1、车技部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车技部安全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七条片区责任人的职责:
1、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情况全面掌握责任片区车辆的数、质量情况和驾驶员情况。
3、每月至少到责任片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第九条押运员的职责:
1、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规章。
2、熟悉所押危险货物的性质、特性以及预防措施和急救手段。
3、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交接、承运、托运、单证、单据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4、掌握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包装要求,对不符合拒绝起运。
5、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设施、装卸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系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
6、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过程、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7、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消防知识和预防措施。
8、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劳动保护、现场急救等医疗常识。
9、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零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不得隐情不报或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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