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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安全制度汇编7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住宅小区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基石,其安全制度是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防线。它不仅体现了物业管理的专业性,更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关键。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犯罪行为,减少意外事故,提高居民的安全感,从而提升小区的整体居住质量。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出入口管理:设置门禁系统,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确保非小区人员进入需登记。

2. 监控覆盖:全面覆盖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确保无死角,便于异常情况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3. 紧急预案:制定火灾、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公共设施,如消防器材、电梯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过于复杂的专业术语,保证居民能理解并遵守。

2. 实施与监督:制度落实需配合严格的执行机制,包括定期评估和反馈机制。

3. 个性化调整: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如人口密度、设施状况等,灵活调整制度内容。

4. 法规遵从:确保所有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风险。

住宅小区安全制度是保障社区安宁的重要工具,其制定和实施需兼顾实用性和合规性,以实现真正的居民安全保障。

住宅小区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员证才准予上岗。操作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开启厅门进轿厢之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

三、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当司机需暂时离开轿厢,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四、定时使用的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安全管理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并关闭厅门。

五、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值班室,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六、应保持电梯警铃、电话、应急照明完好,保证轿内外有效地联络。

七、加强对电梯日常检查,当电梯运行有异响、振动、冲击等其它异常现象,应停用检查。

八、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严禁超载;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通过安全窗去搬运超长物件。

九、电梯在运行中,不允许做检修试验,不允许抹试、保养任何电梯部件。

十、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通过应急按钮使电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驶乘用;不允许以手动启闭轿门作为电梯的启动和停止;不允许用检修、急停按钮作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不允许随意拆除消防功能;不允许短接安全回路、厅门、轿门回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不允许乘用人员随意扳弄操纵箱上的开关、按钮等电器元件。

十二、禁止轿内吸烟;禁止将烟头、火种乱丢在梯上和轿厢内。

十三、应自觉接受安全监察的件查,对其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电梯应实行四级维修保养制(例行周保养、月保养、季保养、年保养),保证电梯随时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五、电梯应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维修保养,无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维修保养电梯。

十六、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各梯层厅门悬挂警示标牌。

十七、应自觉接受省安全检验机构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十八、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负责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2篇 住宅小区物业安全保卫制度

住宅小区物业安全保卫制度

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小区安全保卫制度。

二、小区设置安保机构,负责本小区安全、保卫工作。小区大门设保安 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陌生人员进入小区要盘查、登记。

三、小区要配备安防系统,即闭路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系统、自动消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自动呼救系统、道闸系统、煤气自动报警系统和巡更系统等。

四、为确保安防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安防人员要熟练掌握安防系统的技术性能,正确使用、减少误报、提高管理效率。

五、安防系统要定期检查、检测,定期维护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配合政府开展社区管理

(1)在社区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及时知会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相互协调,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小区内发生治安或意外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及善后处理作。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政策相关教育。

七、安保人员要注意礼貌、文明执勤。具体要求如下:

(1)执勤时整洁着装、佩载工牌号;

(2)精神饱满,站立、行走姿态规范;

(3)执勤中认真履行职责,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4)举止文明大方、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5)办事高效、坚持原则、礼貌待人。

八、建立治安巡逻制度,昼夜不间断巡逻,防止意外治安事故发生。对巡逻人员的具体要求是: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熟悉物业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基本情况。如业主家庭成员、楼宇结构、消防设备、各类技防设备、各类机电设备分布情况、消防中心应急反应等;

(3)按规定路线和方式巡逻、签到,未签到或不及时签到要记录原因;

(4)熟悉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流程,具备条件的,可对外来人员及外搬物品做好记录及控制;

(5)观察细致、反应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及突发事件;

(6)相互配合、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对于超出职权或无法处理的情况,应及时汇报。

九、做好治安防范值班记录。

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尤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遇到有人在公共区域聚众闹事,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协助公安机关迅速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

(2)遇有违法犯罪分子正在进行盗窃、抢劫、行凶和纵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应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抢救、排险,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已发生的案件,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以便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破案。

(3)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有疯、傻、醉等特殊人员进入或闹事时,应将其劝离小区,或通知其家属、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将其领走。

(4)小区内出现可疑人员,要留心观察,必要时可礼貌查问。

(5)小区内发生坠楼等意外事故,应立即通知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家属,并围护好现场,做好辖区客户的安抚工作,等待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前来处理。

十一、加强消防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检查并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3篇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员证才准予上岗。操作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开启厅门进轿厢之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

三、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当司机需暂时离开轿厢,应将轿厢电源开关 ,并 厅门。

四、定时使用的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安全管理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并 厅门。

五、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值班室,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六、应保持电梯警铃、电话、应急照明完好,保证轿内外有效地联络。

七、加强对电梯日常检查,当电梯运行有异响、振动、冲击等其它异常现象,应停用检查。

八、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严禁超载;

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用电梯;

不允许通过安全窗去搬运超长物件。

九、电梯在运行中,不允许做检修试验,不允许抹试、保养任何电梯部件。

十、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通过应急按钮使电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驶乘用;

不允许以手动启闭轿门作为电梯的启动和停止;

不允许用检修、急停按钮作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

不允许随意拆除消防功能;

不允许短接安全回路、厅门、轿门回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不允许乘用人员随意扳弄操纵箱上的开关、按钮等电器元件。

十二、禁止轿内吸烟;

禁止将烟头、火种乱丢在梯上和轿厢内。

十三、应自觉接受安全监察的件查,对其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电梯应实行四级维修保养制(例行周保养、月保养、季保养、年保养),保证电梯随时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五、电梯应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维修保养,无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维修保养电梯。

十六、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各梯层厅门悬挂警示标牌。

十七、应自觉接受省安全检验机构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

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十八、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负责保护现场。

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4篇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

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第5篇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制度

根据城西电业局、市自来水公司以及__市煤气公司关于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住宅小区作如下规定:

1、本小区住宅、商铺实行小区专变供电,每户安装电表10~40a,容量为容量为4kw,请业主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4kw,必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增容。

2、业主增容时,须验证电源导线是否满足要求,必要时请到物业服务处增大电源导线。

3、住宅内的某个回路负荷较大时,请业主验证开关、插座及导线是否满足用电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开关、插座和导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4、业主用电过程中,若发现有电线烧焦气味,盖板、开关、插座处冒烟等异常现象,请及时关闭电源,检查电线是否完好,用电是否超过容量,设备是否异常。

5、每过段时间,请业主按漏电开关检查是否可靠。

6、小区专变供电的电费由物业服务处按__市城西供电局基价,按各业主实际用电量分摊高低压变损、低压线损的综合价,各业主使用的是卡式电表,请先到物业服务处预购。

7、水费由物业公司按__市自来水公司基价代收。

8、小区电、气、水管线管道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请业主不要随意更改,如确须更改,请报服务处同意后并雇请专业人员完成。

9、业主若暗装给水管道,须先试水,不渗漏才能抹灰隐蔽。

10、请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切勿将可能引起堵塞的物体投入排水系统。

11、请业主根据《__市管道煤气(燃气)使用规定》安全使用天然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商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天然气管道管道、器具。

12、业主出门前应将天然气、水阀和不用的电器关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3、因业主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6篇 住宅小区给排水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住宅小区给排水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水泵房的政党安全运转,特制定好下操作规程,应认真遵守,严格执行。

1、当值员工必须熟悉本规程和运行管理规程,严禁盲目操作。

2、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各配电柜与各水泵之间的联络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3、消防泵、生活泵、喷淋泵、加压泵在一般情况下,选择控制开头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应标志简单、明确、清楚。

4、在调试、维修有关设备时,必须在分管工程有关领导的批示下有人监护才能进行,严禁盲目操作和擅自制度。

5、为防止错误操作,市电与备用电源的联络将采用电气、机械双重联锁,所有投入运行的联锁装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退出和解锁。,功能选择开关日常应放在自动位置。

6、水泵房全部设备的起动和停止应在控制屏上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并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启动前需将控制功能选择开关放在停机位置。

(2)将所需操作设备的主屏电源开关合上。

(3)把控制电源打开。

(4)完成上述工作后在控制屏上选择启动运行方式。

(5)停机时应与之相反。

7、要求当值员工必须全部掌握水泵房各管道的走向、阀门的作用和整个系统的联络运行及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第7篇 住宅小区车辆安全巡视制度-2

住宅小区车辆安全巡视制度(2)

一、目的:

加强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巡视,确保车辆安全

二、职责:

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对停车场管理的全面指导工作;

安全主办负责对停车场管理的具体操作及培训工作;

安全员负责停车场车辆管理的具体实施。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1、车辆出入口岗对进入本小区停车场的所有车辆必须仔细检查,若发现问题,需现场与车主核实,同时知会车场岗,并做好相关记录;

2、车辆出入口岗需与车场岗默契配合,对进入本小区停车场的所有车辆必须向车场岗通报,随时调整入口处的提醒标识;

3、对进入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场岗必须在第一时间跟踪到位,仔细检查,若发现问题,需现场与车主核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4、停车场内若有车辆报警,车场岗需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并处理;

5、车场岗需加大力度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其车窗是否关好,车门是否上锁,若有异常现象请及时通知车主;

6、检查车辆是否漏油,若有问题及时通知车主进行处理,避免存在安全隐患和确保车库卫生;

7、上下班高峰期,班长需配合加强对停车场车辆在进出过程中的行驶情况,正确指挥、引导,确保车辆安全;

8、车场岗在巡视时,注意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如私家车位牌是否稳固、停车场的其它设施或物品等,对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9、引导车辆按位规范停放,若发现乱停乱放或占位现象,及时联系车主进行处理;

10、发现车主有违章驾驶现象,需及时制止,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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