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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定制度汇编9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安全规定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企业运营的核心是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不受损失。安全制度如同企业的守护神,它为日常操作设定清晰的行为准则,预防事故的发生,维护生产秩序,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不仅减少了意外风险,也提升了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评估工作场所的风险,识别潜在危害,制定防范措施。

2. 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如火灾、泄漏等,应有详尽的应对计划和演练。

3. 安全培训制度:新员工入职及定期的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设备维护制度:确保生产设备定期保养,降低故障率,防止因设备问题引发事故。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规定:明确何时何地需要佩戴何种防护装备,保障员工安全。

注意事项

1. 制度必须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的措辞,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执行。

2. 制度应与时俱进: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更新,安全制度需定期审查和修订。

3. 实施与监督并重:制度出台后,需严格执行,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形成有效威慑。

4.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使制度更加完善,提高员工的归属感。

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它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关乎每一个员工的福祉。只有将安全制度真正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实现企业的长久稳定和繁荣。

安全规定制度范文

第1篇 焊接、切割作业中的安全规定和制度

在焊、割作业中,已经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成千上万,总结了这些事故的教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主要是:

· 由公安消防、劳动等部门为各行业、各地区培训出一批兼职的师资,经考试合格后担任兼职教员(这批教员都是从各行业、各地区的焊工队伍中选拔出来的,他们具有丰富的焊接专业技术和一定的文化水平及演讲能力)。依靠这支师资队伍在全市由区、县公安消防和劳动部门组织焊工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

· 确定比较合适的教育内容,重点围绕焊接工艺的防火防爆知识,其中包括消防专业基本知识,如物质燃烧基本知识,灭火方法和各种灭火器的使用;化学危险品基础知识,如化学危险品的分类,各种可燃液体、气体的爆炸预防;焊、割设备的防火防爆和焊、割作业中的防火技术等。每期脱产学习不少于一星期,经应知应会考试,合格者发给特殊工程操作证,每隔三年进行一次复核。

· 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持证上岗操作。各单位都应把对焊工必须进行消防知识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从事作业等管理的规定,作为一项严肃的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但是,目前仍有不少单位的焊工在进行无证操作,这除了要加强监督检查外,还必须追查有关人员,特别要追查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 同时要坚持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第2篇 h中学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一、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何老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四、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六、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龙城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第3篇 高炉抓斗使用安全规定制度

l. 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抓斗设备操作方法和一般结构性能及常识。

2. 操作前,应对抓斗的机械活动部件进行检查,部件是否牢固,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钢绳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 抓斗在运行、抓取、放置操作过程中,必须首先鸣铃。

4. 抓斗在运行期间,不准从作业人员上方通过。

5. 使用过程中和使用完毕,按指定位置摆正停放,防止倾斜伤人。

第4篇 教职工治安安全规定制度

为了把创建安全学校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全体教职工中,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创造安全、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努力实现全年无治安安全事故的目标,特制定以下治安安全规定。

一、把创安工作要求贯彻于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中,既抓工作任务的完成,又抓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教学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三位一体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贪污盗窃,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通工具或场所,不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

三、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制度,不擅离职守,不在上班期间聊天或从事娱乐活动,不在限制外人进出的场所会客,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机密事宜。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确保单位的内部安全。

1、下班前应关好办公室、档案室、专用室等工作活动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抽屉应上锁;

2、总务处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应及时收放入保险柜,保险柜隔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到银行、营业所提送现金途中不得转往其他地方办理公私事;

3、机密、绝密文件、档案、卷宗资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让无关的人员阅看,签阅、处理后应即时放入指定的安全保管地点;

4、单位或个人价值较大的物资要有安全可靠的放置地点,人员不在场时应关好门窗,落实好安全保护措施,机动车辆应全部装上防盗报警器;

5、教职工外出时应关好个人宿舍门窗。

6、严格执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管理规定,不得在指定地点以外任意存放,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使用;

7、遵守外来人口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在本单位留宿外人;

8、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不强行超车、超重运载。

五、认真履行值日教师职责,搞好治安安全保护工作。

1、准时交接班,未经批准不得代班、替班,不得缺勤,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

2、门卫对进出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应询问来意,必要时应登记来去时间,交接班应交代当班的重要情况及待处理的问题;

3、下班后应对办公室、资料档案室、重要物品存放部位、专用室门窗是否安全关闭的情况进行检查;夜间应对办公室、重要物品存放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防护;

4、发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发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立即报告并保护好发案现场,并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准确提供线索。

六、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热情主动为学生、家长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好事,树立良好的行风形象。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02年1月

第5篇 初中教学安全规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1、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2、任何教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3、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5、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6、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zz县第二初级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7、任课教师上课(含自习和晚修)时必须落实点名制度,发现有旷课学生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第6篇 初级中学教学安全规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初级中学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1、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2、任何教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3、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5、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6、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zz县第二初级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7、任课教师上课(含自习和晚修)时必须落实点名制度,发现有旷课学生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zz县第二初级中学教务处

第7篇 修补燃烧室安全规定制度

1. 修补燃烧室之前安全员负责煤气的监测工作,煤气负责人负责各阀的确认工作。

2. 热风炉换炉,高炉休风、拉风、低压时要先通知工作人员全部撒出。

3. 各阀确认后,关上各阀,挂好检修牌。

4. 煤气阀水封,热风炉操作人员负责水封是否封住。

5. 清扫热风炉平台时,严禁杂物掉下伤人。

6. 热风炉操作人员要检查周围煤气放水阀、燃烧器上的点火孔是否关好,防煤气泄漏进入热风炉内。

第8篇 初级中学教学安全规定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1、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2、任何教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3、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4、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5、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6、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zz县第二初级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7、任课教师上课(含自习和晚修)时必须落实点名制度,发现有旷课学生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第9篇 液化气瓶使用安全规定制度

液化石油气以其清洁卫生和方便的特点而被广泛使用,但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容易发生安全检查事故。为保证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民用气瓶,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三年。使用期超过15年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依法予以销毁。

3.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7.夏季应防止曝晒。

8.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9.严禁在气瓶上电焊引弧。

10.严禁用温度高于40℃的热源给气瓶加热。

11.液化石油气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次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严禁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3.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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