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安全制度是我们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保障货物从起点到终点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安全制度如同一座桥梁,连接着我们的业务效率与客户满意度。有效的安全措施可以降低风险,防止损失,确保准时交付,从而维护公司的声誉和财务健康。此外,遵守相关法规也是我们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体现,它有助于构建一个稳定、有序的运输环境。
1. 货物分类与包装标准:确保各类货物依据其特性进行适当的包装,减少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可能性。
2. 运输车辆检查: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查,保证车辆性能良好,降低途中故障风险。
3. 驾驶员培训:提供专业的驾驶培训,强调安全驾驶习惯和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理方法。
4. 路线规划: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免危险区域,提高运输效率。
5.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交通事故、天气变化等情况的应对策略。
1. 制度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需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挑战。
2.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制定和改进,确保制度的实施得到全员支持。
3. 监控与反馈: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收集执行效果的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4. 法规遵从:密切关注相关法规变动,确保制度始终符合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细致构建,我们的货物运输安全制度将形成一个坚固的防护网,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每个环节的严谨性和执行力度,都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服务的质量和企业的长期成功。让我们共同致力于完善和执行这些制度,确保每一次运输都安全无虞。
第1篇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安全制度
第一节 安全管理程序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完善,真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 范围:本程序的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专项安全管理。
第二节 车辆营运规定
第一条 车辆管理
一、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四、车辆未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营运。
五、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尾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车辆驾驶室两边车门必须喷印公司统一的门徽。
七、从事普通的车辆应该是一级、二级车、超过三级的车辆不能营运。
八、公司要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所有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保险。
九、车辆经营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二条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加强和规范车辆保险管理工作,使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后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降低经营者风险,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投保和索赔工作准确及时的办理,现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如下:
一、投(续)保车辆险种及范围。
1、公司所属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强制保险,选择合法的保险公司,由公司统一办理投保。
2、投保险种:车辆必须办理车辆损失险、货物责任险、司机意外险、无过错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不计免赔险(其余险种投保人可自愿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不得低于30至50万,货物险的险额不得低于5万元。
3、新车入户的投保费必须一次性交清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入户。
二、险案处理程序
1、报案:险案发生后,车主必须及时向公司、交警、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出险车辆牌照号、车型、驾驶员姓名、运行线路装载情况、出险地点、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等,安全部门接到报案后,作好登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派员赶赴现场,勘察处理。
2、索赔:险案结出后,必须将准确、齐全、有效的证明材料送保险公司索赔,材料如下:
(1)车辆险案索赔表(一式两份)。
(2)车辆出险通知书。
(3)机动车辆保险单(复印件)附表。
(4)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经济损失赔偿调解书。
(6)车辆损失照片(较完整反映损失情况及车辆牌照号)。
(7)死亡通知书及验尸报告。
(8)伤残评定书。
(9)住院证明及医疗诊断证明。
(10)医药发票及死伤者家属领条,死伤者被抚养人、护理人员的职业和户籍证明。
(11)车辆维修工料单。
(12)车辆维修发票(修理厂)。
(13)青苗物品赔偿费用领条或收据(属单位者用收据)。
(14)车辆定损单及施救收据。
三、基础管理
1、公司安全部门必须建立健全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保险业务的基础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投保、退保、索赔、安全返还奖、未结案等台帐和报表,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2、必须认真做好续保工作,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续保手续,严禁脱保。
四、保险注意事项
1、车辆经营者必须自觉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未按书面约定时间按时交纳保险费,致使保险责任终止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年检审,超过期限未参加年检审或是检验不合格者,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超过时间不报案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4、自然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事故,未投保自然损失险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5、其它拒赔情况
1)、车辆经营者及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所造成损失。
3)、没有驾驶证的人驾车造成的损失。
4)、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持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所造成的事故损失。
6)、持学习、实习驾驶证驾车,无正式驾驶员并座监督指导,或在高速公路上驾车造成的事故损失。
7)、发生事故后,不保护现场,肇事逃避的。
6、违章违规处罚
①、因公司保险员工作粗心,未通知到位造成车辆脱保、漏保的,每发生一车次,扣公司保险员工资50元,如因此失误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济责任。发生两次此类工作粗心情况的,将调离保险员工作岗位,公司安全部门对脱保的车辆必须实施扣车停运,完善保险责任后,视情节处罚放车,如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追究经济责任。
②、车辆经营者拒不服从公司管理,不按时到公司办理车辆投保手续、交纳保险费的,公司采取扣车暂停运行,直至保险责任生效为止,并处罚50元至500元。
③、车辆经营者不按公司规定投保,私自保险的,公司将扣留车牌、营运证,责令补齐、补足保额保费,并处罚20元至200元。
④、车辆经营者不按时督促车辆,驾驶员参加年检审,致使行驶证、驾驶证失效的,处罚经营者200元,如因在失效期间内发生事故,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车辆经营者自行承担。
⑤、车辆经营者将车交给无证驾驶员或准驾不符的驾驶员驾驶,罚款200元,如发生事故,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的,由车辆经营者自行承担。
7、安全风险抵押金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营运车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调度管理,使公司货运车辆肇事后伤员能得到及时救治,事故能得到妥善处理,特针对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管理制定本规定。
①资金收取。凡在公司参营的客运车辆都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3000元,新增车入户时,须先缴纳后营运。
②资金保管。该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公司财务科统一收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③资金使用。该款专用于公司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的费垫付,不得挪作他用。若公司车辆发生重特事故后,为了使事故得到及时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由车主写出书面申请,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到财务科借支。事故处理完毕,保险公司赔偿后,须先将借支款金额扣回后,再将余款返还给车主,扣回的借支款必须立即存入专户。
④借支标准。根据事故责任所承担的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事故,方能借支该资金。借支金额以不超过所承担经济损失的70%为限。
⑤若车辆转让他人,金额返还原车主所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计息。新车主必须重新向公司缴纳。
①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节 车辆基础管理
1、车辆在特殊运行条件下使用时,应根据需要配备保温、预热、防滑、牵
引等临时性装备。
2、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①、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技术管理,应统一记入车辆技术档案,公司安全部门必须逐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②、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
3、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
4、车辆使用
①、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行车前做到预热起动,低速、低温、低档起步,行驶中注意保持温度及时换档,保有余力,行驶平稳,安全滑行,合理节油。
②、车辆的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性工作。主要内容是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结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的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防止漏油、漏气、漏水、漏电,保持车容整洁。
5、车辆更新与报废
①、车辆应以提高运输经济效益为原则,企业应编制车辆更新计划,积极组织落实。更新下来的车辆,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②、车辆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物料超耗严重,维修费用高,经济效益不好,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修理。凡报废迁出的车辆,必须及时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节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台帐制度
第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立即
报告有关领导,并按照事故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所负责任、处理结果等。
第三条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各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写成书面材料上报交委和运管部门。
第四条 安全事故报表必须于次月五日前上报交委和运管部门。报表必须准确、真实,并经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第五节 车辆维护保养
第一条 车辆维护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第二条 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一、二级维护作业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
第三条 公司车管人员负责提前通知车主并督促按期进厂维护车辆。
第六节 货运车辆月(季)检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严防机械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货物、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营运车辆必须按时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月(季)检测。
第二条 车辆的月(季)检测,以交警、车管所专职检验为主,车主、驾驶员先对车辆维修后自检,再自行将车按时送到指定地点检测,公司安全部门监督检查。
第三条 车辆的检测时间为每一个月的1 - 30号进行检测,经检验合格的车辆方能参加车辆货物运输。
第四条 对未参加月(季)检测的集装箱、大件货运车辆或检测不合格的,逾期未参检的,公司安全部门按每漏检一次给予车主200元的经济处罚,并停止车辆货物运输,直至复检合格。
第2篇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第3篇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制度
一、公司承运危险货物货物车辆,其车况必须达到一级技术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设置危险品运输标志。其消防设施、安全生产工具配套齐全有效。剧毒品运输必须用箱式货车。
二、承运车辆必须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证,方可参加营运。驾驶员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资格证并配备具有资质的押运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入户及年审必须办理保险,各项险种必须按规定保足保全。其中:第三责任险5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按承运的不同品种标准投保。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定期检测、保养并确保年审合格。
五、危险货物运输槽罐车车辆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持有年检记录、罐检报告及厂家生产图纸。
第4篇 危险货物运输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车辆运输安全制度
1、随车辆运输液化气的司机、押运员,严禁在车上点火抽烟,严禁携带火种上车。
2、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3、车辆上应配备2个4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
4、车辆不准停放在人群较多的地方(学校、市场等)。
5、载有液化气的车辆不得被太阳暴晒。
6、车辆不得靠近有热源、火源的地方行驶及停放。
7、严禁超量罐装、超速行驶。
8、发现车辆上液化气有泄漏,要迅速作出处理。
9、车辆发生着火,要迅速扑救。
司机、押运员岗位责任制度
1、机、押运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
2、在出车前必须对槽车的罐体各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认真检查。
3、出车前对安全防火、灭火装置及附件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失灵、不符合规定时,不能进行充装。
4、保证运输途中的押运安全,中途停车必须坚守岗位,不能离开车辆,做好看守工作。
5、熟练使用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排除常见故障。
6、槽车驶入气站门口登记时,应将车上接地链拉起,离开气站时放下接地链。
7、作业前,接合安全地线,配合运行工连接液箱胶管,接管要牢固可靠,不能接错,连接后须用液化气将管内的空气由排泄阀排净,不能使软管内的空气进入罐内。
8、遇有雷击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检查有液体泄漏,液压异常以及其它不安全因素不能充装或卸气。
9、作业场地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10、槽车检修后或初次充装时,必须使罐内的含量少于3%才能充装液化气。
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为加强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本教育学习制度。
一、本公司职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劳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和危运证,无证人员,不得参与作业。
二、司机及其他公司职员,分成二个学习小组,交叉组织学习,任何一个职员,不得连续二次缺课,每月参加学习不得少于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上午8:30—9:30,为安全教育学习时间,公司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个小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条例、安全制度、总结目前的安全工作、纠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公司设立专门安全教育人员,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检查,负责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则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公司每月安全工作报告。
五、安全教育应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实验操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险排险能力。
六、对员工的安全学习教育情况列入其工资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的员工进行处罚,每缺一次扣发工资50元。
七、安全教育人员负责做好每次学习人员的签名登记,及时表扬好的员工,纠正违规情况,及时向公司经理部反映问题。
八、本制度由公司经理部负责监督执行。
维修保养制度
1、应保持车辆清洁,行驶正常,经常检查车辆,检查槽车的充气罐,及时处理一般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向公司汇报,并要求送修。
2、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线路是否出现火花,检查烟涵防火器是否完好,检查所有阀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必须向公司汇报,并要求维修。
3、公司车辆由公司指定有足够维修能力的车行维修、年检,司机不得随意到指定以外的车行维修车辆,但车辆在运输途中远离淡水,经请示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就近维修。
第5篇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第6篇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7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汽车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习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习,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十五条、雷雨期间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十六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能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暴灯具。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远离车辆,要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条、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改装不用油品应按规定进清洗。清罐时应按清罐要求进行,以防中毒和气体爆炸事故。
第十九条、停车期间,油罐汽车应与高压线,高大建筑物,树木,人口稠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驾驶员要穿着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纤类服饰。
第二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实行定点停放,满车避免高温暴晒。
第二十二条、车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油罐发生事故,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并即使上报主管部门。
第8篇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承运危险货物货物车辆,其车况必须达到一级技术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设置危险品运输标志。其消防设施、安全生产工具配套齐全有效。剧毒品运输必须用箱式货车。
二、承运车辆必须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证,方可参加营运。驾驶员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资格证并配备具有资质的押运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入户及年审必须办理保险,各项险种必须按规定保足保全。其中:第三责任险5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按承运的不同品种标准投保。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定期检测、保养并确保年审合格。
五、危险货物运输槽罐车车辆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持有年检记录、罐检报告及厂家生产图纸。
第9篇 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管理程序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完善,真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 范围:本程序的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专项安全管理。
第二节 车辆营运规定
第一条 车辆管理
一、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
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四、车辆未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营运。
五、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尾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车辆驾驶室两边车门必须喷印公司统一的门徽。
七、从事普通的车辆应该是一级、二级车、超过三级的车辆不能营运。
八、公司要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所有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由公司统一保险。
九、车辆经营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二条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加强和规范车辆保险管理工作,使保险车辆在发生事故后造成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降低经营者风险,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投保和索赔工作准确及时的办理,现将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如下:
一、投(续)保车辆险种及范围。
1、公司所属的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强制保险,选择合法的保险公司,由公司统一办理投保。
2、投保险种:车辆必须办理车辆损失险、货物责任险、司机意外险、无过错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不计免赔险(其余险种投保人可自愿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不得低于30至50万,货物险的险额不得低于5万元。
3、新车入户的投保费必须一次性交清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入户。
二、险案处理程序
1、报案:险案发生后,车主必须及时向公司、交警、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出险车辆牌照号、车型、驾驶员姓名、运行线路装载情况、出险地点、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等,安全部门接到报案后,作好登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派员赶赴现场,勘察处理。
2、索赔:险案结出后,必须将准确、齐全、有效的证明材料送保险公司索赔,材料如下:
(1)车辆险案索赔表(一式两份)。
(2)车辆出险通知书。
(3)机动车辆保险单(复印件)附表。
(4)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经济损失赔偿调解书。
(6)车辆损失照片(较完整反映损失情况及车辆牌照号)。
(7)死亡通知书及验尸报告。
(8)伤残评定书。
(9)住院证明及医疗诊断证明。
(10)医药发票及死伤者家属领条,死伤者被抚养人、护理人员的职业和户籍证明。
(11)车辆维修工料单。
(12)车辆维修发票(修理厂)。
(13)青苗物品赔偿费用领条或收据(属单位者用收据)。
(14)车辆定损单及施救收据。
三、基础管理
1、公司安全部门必须建立健全集装箱、大件货物运输车辆保险业务的基础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投保、退保、索赔、安全返还奖、未结案等台帐和报表,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2、必须认真做好续保工作,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续保手续,严禁脱保。
四、保险注意事项
1、车辆经营者必须自觉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未按书面约定时间按时交纳保险费,致使保险责任终止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年检审,超过期限未参加年检审或是检验不合格者,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超过时间不报案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4、自然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事故,未投保自然损失险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5、其它拒赔情况
1)、车辆经营者及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所造成损失。
3)、没有驾驶证的人驾车造成的损失。
4)、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持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所造成的事故损失。
6)、持学习、实习驾驶证驾车,无正式驾驶员并座监督指导, 或在高速公路上驾车造成的事故损失。
7)、发生事故后,不保护现场,肇事逃避的。
第10篇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规章制度
车辆运输安全制度
1、随车辆运输液化气的司机、押运员,严禁在车上点火抽烟,严禁携带火种上车。
2、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3、车辆上应配备2个4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
4、车辆不准停放在人群较多的地方(学校、市场等)。
5、载有液化气的车辆不得被太阳暴晒。
6、车辆不得靠近有热源、火源的地方行驶及停放。
7、严禁超量罐装、超速行驶。
8、发现车辆上液化气有泄漏,要迅速作出处理。
9、车辆发生着火,要迅速扑救。
司机、押运员岗位责任制度
1、机、押运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
2、在出车前必须对槽车的罐体各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认真检查。
3、出车前对安全防火、灭火装置及附件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失灵、不符合规定时,不能进行充装。
4、保证运输途中的押运安全,中途停车必须坚守岗位,不能离开车辆,做好看守工作。
5、熟练使用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排除常见故障。
6、槽车驶入气站门口登记时,应将车上接地链拉起,离开气站时放下接地链。
7、作业前,接合安全地线,配合运行工连接液箱胶管,接管要牢固可靠,不能接错,连接后须用液化气将管内的空气由排泄阀排净,不能使软管内的空气进入罐内。
8、遇有雷击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检查有液体泄漏,液压异常以及其它不安全因素不能充装或卸气。
9、作业场地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10、槽车检修后或初次充装时,必须使罐内的含量少于3%才能充装液化气。
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为加强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本教育学习制度。
一、本公司职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劳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和危运证,无证人员,不得参与作业。
二、司机及其他公司职员,分成二个学习小组,交叉组织学习,任何一个职员,不得连续二次缺课,每月参加学习不得少于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上午8:30—9:30,为安全教育学习时间,公司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个小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条例、安全制度、总结目前的安全工作、纠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公司设立专门安全教育人员,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检查,负责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则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负责做好公司每月安全工作报告。
五、安全教育应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实验操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险排险能力。
六、对员工的安全学习教育情况列入其工资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的员工进行处罚,每缺一次扣发工资50元。
七、安全教育人员负责做好每次学习人员的签名登记,及时表扬好的员工,纠正违规情况,及时向公司经理部反映问题。
八、本制度由公司经理部负责监督执行。
维修保养制度
1、应保持车辆清洁,行驶正常,经常检查车辆,检查槽车的充气罐,及时处理一般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向公司汇报,并要求送修。
2、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线路是否出现火花,检查烟涵防火器是否完好,检查所有阀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必须向公司汇报,并要求维修。
3、公司车辆由公司指定有足够维修能力的车行维修、年检,司机不得随意到指定以外的车行维修车辆,但车辆在运输途中远离淡水,经请示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就近维修。
4、槽车送检期间,相关司机不能离开车辆,应在场做好安全工作,
5、车辆维修、送检,先请示公司经理同意后,将车辆送到指定车行,并按要求处理,相关司机应向经理说明故障情况和费用估算,然后送检维修。
6、所有车辆定点维修,实行记账办法,司机修车完毕后签名确认,然后出车,由公司财务按期结算付款。
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公司停车场所按消防部门的设计要求安装水龙头和灭火器械,公司安全员每周定期检查一次,确认设施完好并做好登记,如发现问题,应向公司经理汇报。
2、公司车辆按要求安放灭火器,安全员或司机应经常检查,灭火器械应安放在司机和安全员最容易拿取的部位。
3、槽车押运员应严格检查充卸气前后的环境和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发现火苗,全力扑灭,并立即拉响警报。
4、车辆在运输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立即报警,司机和押运员在现场必须冷静、果断,对能够控制的情形,必须立即合力排除,如果事态严重或有重大危险,必须立即疏散人员。确保人身安全。
5、险情出现时,押运员即为现场指挥员,司机为副指挥员,负责指挥现场救护工作,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6、现场指挥员在紧急情况下,有权作出紧急避险的决定,即宁可放弃小利益的牺牲,保全大利益,顾全大局,确保人身安全。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依法完善财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财务1人,会计1人,会计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参加必要的培训。
二、公司财务必须认真负责,帐目日清月结,夜间存放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三、一切开支票据(含临时周转借款)须有经手人、业务主管签名,经理审批后方可付款。
四、除经理吩咐之外,非正式发票,财务应拒绝付款,会计不得入帐。
五、公司会计均按《会计法》之规定建立账册和报表,分别做好财务报表和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说明。各类报表分别按月报、季报、年报逐一填报。
六、财务情况说明应包括:
1、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七、会计按月报、季报、年报的种类,分别向公司股东报送一份。
安全操作规程
1、装气槽车到站经过站长严格验收后,司机按程序接好地线,接好胶管,打开车顶箱盖,做好卸气前的准备。
2、根据卸气流程对进行卸气,并检查其它阀门是否关牢。
3、充、卸气时必须做到三不准:不准离岗、不准看书报、不准睡觉。
4、充、卸气完毕,要仔细检查车上有无存气,直到全部卸完为止,关好阀门,锁好板盖。
5、充、卸气过程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公司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问题。
6、雷雨天气,禁止充气、禁止卸气。
第11篇 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年检。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公司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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