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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制度汇编1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法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它如同一盏指路灯,引导企业稳步前行,防止因意外风险导致的损失。安全制度的存在,旨在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生产事故,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也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它强调预防为主,通过规范操作,消除潜在危险,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步骤,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提高危机处理能力。

3.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安全素养。

4. 危险源辨识与控制:识别并控制可能产生危害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5.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注意事项

在制定安全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具可执行性:避免过于复杂,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遵守。 - 实时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环境变化,安全制度需定期审查和修订。 - 全员参与:鼓励员工提供反馈,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和适用性。 - 法规符合性:确保安全制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要求。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行的保障,其制定和执行需要全面考虑实际操作,确保其科学性、实用性和合规性。只有这样,安全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企业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安全法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获取渠道,识别出适用于焦化厂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并及时更新。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制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规则

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

五龙镁业安全管理标准汇编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识别与本部门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组织学习贯彻。

3.2安环科负责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收集获取;负责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登记、汇总、传达与更新。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获取内容

4.1.1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

4.1.2省部级法规要求,如:省人大、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条例、决定、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

4.1.3地方性法规要求,如:市人大、市政府颁布的规章、制度、文件等。

4.1.4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如:与政府机构的协议、与顾客的协议、非法规性指南、自愿性原则或业务规范、自愿性标志或产品照管承诺、行业协会的要求、与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公司或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公司的要求等。

第2篇 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也要对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0、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也要对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0、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第3篇 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控制规定

1.目的

为建立获取使用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渠道,及时向公司从业人员传达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最新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安保科负责收集和获取各部门使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其进行适用性评价。

2.2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3设备科负责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4分析中心负责编制质量检测操作规程。

2.5各部门负责落实法律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

3.控制程序

3.1法律法规

3.1.1安保科每月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搜集、管理存档,并建立《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和安全法律法规文本库。

3.1.2获取渠道和方式

1).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

2).国家、行业协会

3).网络媒体、报纸、电视广播

4).公司传递文件

3.1.3安保科每年进行1次符合性评审,将评价情况如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不满足原因等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

3.1.4对于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对企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对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人员进行传达。

3.1.5在制定方针、目标、编制管理制度、设备改造、新改扩建项目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1安保科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制订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工作岗位,登记《文件发放记录》

3.3安全操作规程

3.3.1各职能部门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发放。

3.3.2安保科对各部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备案。

3.3.3新建项目投产前必需编制新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

3.4修订更新

3.4.1公司每年由安保科组织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有效版本。

3.4.2但发生事故,工艺、技术、材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3.4.3安保科每月对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整理更新,对近期或作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收回,作废处理。

4.相关记录

《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

《文件发放记录》

第4篇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确定市场在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   使用范围:适用于对与市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办、综合办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物业部、经营部负责及时宣传、遵守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四、   内容与要求

1、        与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2)                      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

(3)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报、公报等其他要求

2、        获取方法

(1)          上级发文、转文;

(2)          报刊、杂志登载;

(3)          会议获取;

(4)          从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5)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6)          上网查询;

(7)          其他渠道。

3、    识别和确认

(1)            安全办、综合办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在相关部门、单位收集到的信息,编制市场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2)            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清单》。

4、  贯彻执行

(1)            安全、综合办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2)            各部门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3)            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市场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第5篇 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控制规定

1.目的

为建立获取使用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渠道,及时向公司从业人员传达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最新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安保科负责收集和获取各部门使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其进行适用性评价。

2.2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3设备科负责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4分析中心负责编制质量检测操作规程。

2.5各部门负责落实法律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

3.控制程序

3.1法律法规

3.1.1安保科每月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搜集、管理存档,并建立《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和安全法律法规文本库。

3.1.2获取渠道和方式

1).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

2).国家、行业协会

3).网络媒体、报纸、电视广播

4).公司传递文件

3.1.3安保科每年进行1次符合性评审,将评价情况如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不满足原因等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

3.1.4对于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对企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对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人员进行传达。

3.1.5在制定方针、目标、编制管理制度、设备改造、新改扩建项目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1安保科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制订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工作岗位,登记《文件发放记录》

3.3安全操作规程

3.3.1各职能部门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发放。

3.3.2安保科对各部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备案。

3.3.3新建项目投产前必需编制新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

3.4修订更新

3.4.1公司每年由安保科组织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有效版本。

3.4.2但发生事故,工艺、技术、材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3.4.3安保科每月对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整理更新,对近期或作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收回,作废处理。

4.相关记录

《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

《文件发放记录》

第6篇 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0、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第7篇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为认识和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传达全体员工和相关方,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企业负责人负责批准确定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清单。

2.综合办公室负责识别、获取和评价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建立清单并保存。

二、获取途径

1.从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工会、图书馆等获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从公共出版物、专业报刊杂志及计算机网络上收集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三、传达和培训

1.综合办公室将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到全体员工,并将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告之相关方。

2.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定期对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四、符合性评价

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主要查找公司和员工违法现象和行为,并及时消除(每年12 月进行)。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8篇 公司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于公司获取、更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获取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确认其适用性,并追踪新的法律、标准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环保科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3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4各部门单位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

3.5各部门单位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环保科。

3.6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写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8安全环保科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安全环保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综合办公室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环保科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3安全环保科组织有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安全环保科每年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4.4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安全环保科及时将适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环保科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2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4.6.1安全环保科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安全副总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第9篇 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制度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识别和获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更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规范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传达、更新等各项活动的管理,保持遵纪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的活动和过程。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科负责向各科室、各施工队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各施工队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安全科负责编写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程序

1.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1.2地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1.3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1.4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五、获取途径

1.由安全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

3.从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六、登记与识别

1.根据项目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项目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七、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全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各科室、各施工队。

6.各科室、各施工队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并将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

7.安全科负责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科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科负责编写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科室、施工队,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各科室、施工队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相关岗位人员手中,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10篇 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 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 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 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 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 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 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 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 销售过程; 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 冷藏、 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 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 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 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 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朽、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 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 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 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 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 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 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 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 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 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

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离地 20cm-30cm,离墙 30cm, 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 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朽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两份, 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 醒目位置。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2】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 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11篇 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制度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识别和获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更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规范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传达、更新等各项活动的管理,保持遵纪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的活动和过程。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科负责向各科室、各施工队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各施工队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安全科负责编写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程序

1.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1.2地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1.3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1.4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五、获取途径

1.由安全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

3.从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六、登记与识别

1.根据项目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项目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七、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全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各科室、各施工队。

6.各科室、各施工队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并将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

7.安全科负责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科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科负责编写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科室、施工队,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各科室、施工队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相关岗位人员手中,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12篇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为认识和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传达全体员工和相关方,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企业负责人负责批准确定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清单。

2.综合办公室负责识别、获取和评价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建立清单并保存。

二、获取途径

1.从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工会、图书馆等获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从公共出版物、专业报刊杂志及计算机网络上收集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三、传达和培训

1.综合办公室将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到全体员工,并将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告之相关方。

2.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定期对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四、符合性评价

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主要查找公司和员工违法现象和行为,并及时消除(每年12 月进行)。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13篇 安全法制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也要对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0、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也要对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0、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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