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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汇编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石,安全制度的建立旨在预防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它不仅体现了对法规的尊重,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良好的安全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生产风险,减少经济损失,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各工种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3.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确保快速有效响应。

4.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素质。

5.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注意事项

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的全面性:覆盖所有部门和工种,无遗漏。 - 制度的可执行性:条文应具体、清晰,便于理解和操作。 - 制度的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 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不流于形式,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监督和考核。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南针,其制定和执行必须严谨、科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企业的稳健发展。

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所有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一、 劳动保护用品

凡进入施工现场(包括便道)的作业人员必须按作业工种的需要穿(佩)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具),违者按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1 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罚30元/人次;

2 上班穿拖鞋、硬底易滑鞋、赤背罚30元/人次;

3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元/人次;

4 电工、焊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具)罚20元/人次;

5 风枪工及掌子面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或防尘面具,违者罚款20元/人次;

6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100元/人次。

二、 现场管理

(一)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要有序、整洁,有下列违规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 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有效分隔设施,危及施工及行人、车辆安全,罚200元/次;

2 工棚周边保洁差,有积水,尘土严重飞扬,罚100元/次;

3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罚50~200元/次。

4 施工场地、住地有闲杂人员、未经同意进入的外来人员,罚值班人员50元。

(二)临时用电、机具

外协队伍对临时用电、机具管理存在下述问题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 使用非标配电箱,配电箱及线路管理、保护不规范,罚50~200元/次。

2 电线路零乱、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无盖,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罚50—200元。

3 特种设备未办理合法使用手续、未经法定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机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全装置缺项,罚50~200元/次。

(三) 防火防爆

1各施工现场配备有效灭火器,未按规定配备或无效者罚50元/次;

2 电线裸露未加装线槽板或pvc管,罚 100元/处。

3 工棚、住所内私自乱接电炉等存有隐患现象的,罚100元/次。

4 在防火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章行为被地方政府罚款或扣发防火保证金,由违章者及其施工队承担责任。

二、要求

1安质部会同工程、物设、综合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定期(每周)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作业队和施工队进行自查。

2 凡发生无理顶撞、辱骂或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罚500~1000元并通报批评,直至清退出施工现场;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5000元。

3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责令停工整改,待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5 罚款额由项目部在验工计价时扣除。罚款用于奖励在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改善本工程安全配套设施。

四、内部安全施工许可证制度

1 为了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项目部管辖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各施工队)实行内部安全施工许可制度。

各施工队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不得在本标段内从事施工生产活动。

2项目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初审,指挥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发放。

3 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实行前期取证和过程验证相结合。每季度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组织安质部门进行一次过程验证。

3.1 前期取证应具备的条件:

3.1.1 全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

3.1.2 配备符合要求的、能够胜任工作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1.3 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质量承诺书》;

3.1.4 安排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操作特种设备。

3.2 过程验证应具备的条件:

3.2.1 各施工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有记录;

3.2.2 执行国家行业安全规章和指挥部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按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3.2.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3.2.4 按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发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2.5 及时签订安全质量承诺书。

3.3 各施工队进行施工前,应当书面明确本队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指派专职安全员。

对不符合规定安全施工条件的,不予发证,书面通知各施工队并说明理由。

3.4 各施工队不得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

3.5 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管理,接受指挥部、项目部的监督检查。

3.6凡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且在限定整改时间内仍未取证的,属施工队违约,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2篇 违反施工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使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及时整治安全隐患,通过“人、机、料、环保、法律”的和谐运作,使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实现“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三无”(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管理目标,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责任范围:

(一) 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危险源控制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安全岗位责任、奖罚措施,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进场时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签订安全协议等,配置好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等安全保障用品。

(二) 专职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者,应坚持贯彻安全规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办理好开工前安全手续,对施工装备、设施进行安全评定(经第三方确认),具体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处罚措施:

公司将组织由领导带队质安检查人员参加的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如下违规现象,由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项目部相关人员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涉及具体施工人员违规由项目部处理。

(一)资料管理:

1、未编制安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罚款100元/项。

2、未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书》或未给录用人员(满二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罚款500元/人次。

3、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交底记录、施工班组进场及日常安全教育记录或施工日记记录等有明显缺漏的:罚款100元/项;未记录的:罚款200元/项。

4、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有明显缺漏的:罚款100元;无记录的:罚款200元。

(二)设备管理:

1、电动工具(如电锤、电钻、切割机、套丝机、压槽机等)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的:

罚款200元/台。

2、电焊机没有二级保护措施的:罚款500元/台。

3、配电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或接地线不符合规范的:罚款500元/只。

4、人字梯、脚手架、移动平台等登高设施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罚款500元/副。

5、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油漆桶等使用和存放不符合安全、环保规定的:罚款500-1000元。

(三)行为规范:

1、未配置专职安全员(持证)的:罚款500元。

2、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或不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违反操作规范的:罚款200元/人次。

3、施工作业未戴安全帽并扣牢帽带或着装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罚款50元/人次。

4、高空作业未按操作规范使用安全带等保护措施的:罚款200元/人次。

5、乱接、乱拉电源(含临时宿舍)的:罚款200元/起。

6、未按作息时间擅自施工作业的:罚款100元/起。

7、材料堆放不分类或废料物资处置不符合安全、环保规定的:罚款200元/起。

8、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的:罚款1000~2000元/起。

9、对已经提出的整改要求未落实措施处理的:罚款1000元/项。

10、现场负责人拒绝在《检查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或项目部对要求整改的内容屡教不改的:追究项目经理责任,直至除名。

11、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未上报、及时妥善处理的,由公司律师全权处理,所需费用由该项目全部承担,并冻结项目资金。

四、罚金使用:

按本规定处罚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公司、工程部的安全工作教育培训、奖励等活动。

本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第3篇 施工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①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根据贡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

②对装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

③工地无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

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安全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

⑤无定期执行安全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

⑦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安全标志或安全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安全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

⑧不得使用童工,如发现16周岁以下童工,每人给予罚款30元。

第4篇 装饰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装饰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①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根据贡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

②对装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

③工地无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

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安全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

⑤无定期执行安全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

⑦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安全标志或安全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安全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

⑧不得使用童工,如发现16周岁以下童工,每人给予罚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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